走出洞穴,準備著回營地。
看看繳獲,壇壇罐罐的,考古學家會很有興趣,葉青沒有興趣,這些東西,對部落沒用。
一些獸皮,對部落還是有點用,不過用處也不大,聊勝于無。
他的注意力在紅色的涂料上面……朱砂!
朱砂是很有用的一種礦物。
在做陶瓷的時候,葉青使用了一部分朱砂,這些朱砂是族長用來做顏料的。
而族長的這些朱砂,是從汪芒國交易來的,具體的產地,族長也不清楚。
現在再次看到朱砂,葉青心里一動。
附近很可能有朱砂礦!
朱砂的來源無非兩種,要麼自己找到的,要麼是交易來的,無論是哪種,朱砂的產地應該都不遠。
畢竟,野人活動範圍有限,部落之間交易的範圍也有限。
雖然朱砂的產地很有可能就在附近,但是想要找出朱砂的產地,在這茫茫的原始森林中,幾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所以最好的方法就是審問野人。
這些朱砂對野人來說,只是涂料,並非什麼非常寶貴的財物,應該可以很容易的問出來。
關鍵在于語言不通,這該怎麼審問呢?
葉青想了一想,他將蠻牛和烈兩個人叫了過來,指著紅色的朱砂,對他們說道︰
「這東西很有用,部落需要更多的這種東西,你們去問野人,在哪里找到的?」
蠻牛和烈兩個人分別拿著一部分朱砂,去審問野人。
蠻牛走向野人巫婆。
他走到老巫婆的跟前,解開她頭上的獸皮。
解開獸皮,還頗費了他不少功夫。
昨晚那個族人到是很用心,為了不讓獸皮被不安分的老巫婆甩下來,竟是用繩子將獸皮扎得很牢。
咦?
解開獸皮後,蠻牛仔細看看老巫婆,又推了推,喊道︰「她死了!」
葉青︰「……」
他看了一眼昨天給老巫婆蒙獸皮的族人。
這……
做事認真過頭了!
老巫婆被捂死了!
老巫婆死了,蠻牛只好另找他人。
烈找了一個不是很強壯,但是手腳看起來很靈活的野人。
過了一會兒兩人同時回來。
葉青在旁邊看他們的審問過程,很是好奇。
他是看不懂他們怎麼交流的,只見他們一番手腳比劃,嗯嗯啊啊之後,審問似乎就有了結果。
蠻牛說道︰「這種紅色的顏料,是他們跟山中的部落交換來的。」
烈說道︰「那個野人說在很遠很遠的一座山里,有這種紅色的東西,很多部落,都從那里采集過。」
這種涂料,對野人部落來說是很平常的一種東西,也是常用的東西,他們身上的花紋就是使用這種涂料涂畫的。
葉青對烈審問的那個野人很是好奇,既然朱砂的產地很遠,這個野人是怎麼知道的呢?
難道他去過那麼遠的地方?
可其他的野人似乎知道朱砂產地的不多。
烈說道︰「這個野人是從別的部落嫁過來的!」
葉青立馬睜大了眼楮。
這個野人是男人吶!
烈露出思索的表情,不確定的說道︰
「遠古,始祖太皞,沒有定人倫之前,人們只知道自己的母親,而不知道自己的父親。」
「于是人們就以女人為主,集結在一起形成部落,這樣,女人對部落就很重要了。」
「因此婚嫁時都是把男人交換出去。」
「我想這些野人可能是這種情況吧,這個野人就是因為婚配而交換過來的,他原本的部落距離這里比較遠。」
葉青想了一想,這麼說來,野人部落還處在母系社會。
葉青看看俘虜的十幾個成年野人男人。
這分別是來自多少個部落呢?
在審視這些野人的時候,他突然驚奇的發現,昨天那個在傻笑的野人,還在傻笑。
葉青仔細觀察了一會兒,讓族人打過來一罐水,將這個野人臉上的涂料清洗干淨。
徹底清洗干淨之後,葉青啞然失笑。
自己小題大做了。
這個野人,原來是一個真正的傻子。
這個傻子,20來歲,也不知道他在這種原始的環境之下是怎麼長到這麼大的。
他一直呵呵地傻笑著,不知疲倦的跟身上的繩索較勁,不停的用嘴巴和下巴去踫身上的繩索,似乎玩得還很開心。
葉青︰「……」
既然朱砂的產地很遠,葉青就不再糾結,現在也不是必須要用朱砂的時候,等以後發展到需使用的時候再說。
……
吃過早餐之後,大部隊便押著野人俘虜回到了營地。
這一去一回,葉青大概估量了一下,野人部落距離大壩修建的位置,直線距離大概在五六里路左右。
至于實際行走,在山林中繞來繞去,這路程多少就不知道了。
回到部落,已是中午,花費了一個上午的時間。
得勝歸來,營地中的族人歡呼起來。
看見被俘虜的野人,他們紛紛叫囂著殺了他們。
看著族人激憤的樣子,葉青很為難,他很理解族人的心情。
這個時代,對一個部落來說,人口並不一定是財富,往往很多時候,相反會成為累贅。
就像汪芒國一樣,人口多了,就會進行分拆搬遷。
人多了要吃的啊,沒那麼多吃的怎麼辦?
搬唄!
本族尚且如此,何況是外族?
葉青對這些野人也是很氣憤,桑死在野人的手上,也令他差一點沖動得要殺了這些野人。
但是,將這些野人全部殺光,他難以做到,他畢竟是從文明社會來的,擁有著現代社會的思想意識,對這種出于激憤而血腥報復的行為,還是很難接受。
冷靜下來思考,從另一個方面來說,這些野人當中,一部分也是能夠成為勞力的,部落的建設,勞力越多越好,這些野人,還是有些作用的。
野人部落中,老人很少,僅有一個老巫婆,還死了。
小孩子也不多,只有六七個,剩下的全是青壯男女。
葉青思索著,找老族長進行商量。
最終的商量結果︰
野人的成年男人,作為奴隸,先築大壩,以後送往煤礦挖煤。
野人婦女當中,年輕的,還有生育能力的十來個女人,分配給部落當中死了配偶的光棍做老婆。
當然這也不是白白的分給他們,需要今後他們拿出自己的勞動或是財富交換。
不過,現在還是處于集體之中,所謂的個人財富,也基本上是不存在的,因此,也就僅僅是給他們記了一個賬,以後再歸還。
而那些年齡比較大的婦女,只能作為奴隸,盡管體力會弱一些,但也是能干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