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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六章 酒場上我好孤獨

被臊了臉皮的田寡婦羞憤難當,她要找人說理。

一個潑婦要找人說理,也不知這是一種進步,還是一種無奈。

要找誰去說理呢?田寡婦首先想到的就是二叔。二叔既是村委會主任又是代理族長,在村子里最有權威。

經歷了一些事,她總算看明白,以前自己撒潑胡鬧,村里人都躲著她,讓著她,並不是怕她,也不是她厲害,而是人家看在死去公公與丈夫的面子上,不與她計較。如果真動起手來,自己只有吃虧份,毫無便宜可佔。

在農村,許多時候都是用拳頭說話的。

可論起拳頭,她一個女人家,小木匠又瘦弱得像個麻桿,能比上誰呢?

打不過,只能找人說理。

因此,找人說理的,都是打不過人家,都是弱者。人與人是這樣,家與家是這樣,國與國也是這樣。看看美國,何曾主動要求說理過?不符合自己的利益,不服從自己的意志,先嘁哩喀喳打上一頓,然後等著別人找他說理!

二叔是看著夕陽走進村子的。

接到二嬸的電話,他打算早上就往回趕,我的一句話攔住了他。

「二叔,你應該與古老師坐一坐!」

二叔自然知道古老師是誰,也明白我的意思。

古老師不僅即將成為女兒小鳳的研究生導師,而且還是女兒婚姻的介紹人,于情于理自己都應該前去拜望一下。

二叔點頭同意,我隨即撥通了小鳳的手機。

小鳳接電話時,古老師就在身邊。

古老師說,上門拜訪就免了,人多眼雜的,也不用去什麼高檔飯店,都是自己人,不需要那個排場。兩三斟酌後確定,邀上馬三,在南門外的「建基泡饃館」吃頓便飯,邊吃邊聊。

從這番安排上看得出,古老師已經將小鳳視作了自己的門生。

接到邀請,馬三欣然前往。

羊肉泡饃,古稱「羊羹」,已有近千年的歷史。其烹制精細,料重味醇,肉爛湯濃,肥而不膩,營養豐富,香氣四溢,誘人食欲,食後回味無窮。北宋著名詩人蘇軾曾寫詩贊道「隴饌有熊臘,秦烹唯羊羹!」

建基泡饃館位于西安市南門外的南關正街,屬于清真菜,是一家幾十年的老店,非常適宜朋友聚餐、休閑小憩。

為了避開高峰期,古老師特意將時間定在了上午十一點。

那天一起吃飯的只有古老師、二叔、馬三和我,並沒有讓小鳳與小東參加。想著沒有他們在場,我們四人能更自在些。

吃泡饃時「掰饃」是一個漫長的過程,兩個巴掌大餅要掰成黃豆大小的均勻小粒,沒有多半個小時萬難完成。

這時,點上四個涼菜,要一瓶好酒,邊喝邊聊邊掰,愜意的很。

要酒時二叔想要瓶名貴的,卻被古老師攔住了。

「自己人,不圖那些虛名,西鳳就好!」古老師誠懇的說。

二叔見古老師是真心實意,也就沒有再客氣,要了一瓶「墨瓶」西鳳。

這一次,二叔真正地放開了。他顯露出了能吃、能喝也能說本來面目,這讓馬三既感到意外,又感到高興。

推杯換盞之後,我驚異地發現,在座的四位都是酒中高人。

且不說論酒時見解深刻而獨到,且不說敬酒時的相時而動,且不說渴酒時的真誠與豪爽,只是這一個小時內四人喝了四斤的量,而且人人臉不紅,言不亂,行動自如,足夠令他人側目。

我在上大學之前是不敢喝酒,甚至連酒味都不能聞太久。一旦接觸了酒,輕則皮膚潮紅、出疹、瘙癢、潮紅,重則惡心,嘔吐,月復痛,月復瀉,喉頭水腫,呼吸困難等,醫生將這稱之為酒精過敏。

作為我上高三時的同桌,朱純潔自然知道我這個毛病。每當我惹惱了她,她就會用酒精綿球在課桌上劃三八線,而且是真正的「三八」線,她佔課桌面積的八成,而只佔三成。

我無法找她理論,因為酒精綿球劃出的線是看不見。

濃烈的酒精味道令我恐懼,只好上課時將課本舉在手上,上自習時拿著本子去後面的空桌上坐。

上了大學以後,準確地說是在得了那個所謂的「羊癲瘋」以後,我酒精過敏的毛病不治而愈,而且有了千杯不醉的特異功能。

其實我是挺羨慕那些醉酒之人的,他們可以借酒澆愁,可以大醉不醒,還可以酒後吐真言,盡情發泄心中不快。

記得大學畢業前的聚餐,所有人都醉了,就連那些矜持的女生也都個個醉眼朦朧,半夢半醒,只有我耳聰目明,心明眼亮。

那時我真的好孤獨!

此後,酒桌上我難遇敵手,而今日著實讓我有些驚喜。

酒意正濃時,古老師有意無意地聊起了小鳳的婚事,並說了一大堆郎才女貌、天作之合的話,馬三也適時表達出想早日給兩人完婚的意願。

二叔當即表示,結婚的日子由馬三定,他沒有意見。

這雖然是二叔的酒後之言,卻也是心里話。

既然女兒已經確定許給了人家,遲早都要出門,成為人家的人。早一天出門,他也早一天省心。

見二叔的爽快答應,馬三高興地連飲三杯,欣喜之情溢于言表。而我聞听之後卻有幾分擔憂,幾分失落。

小鳳結婚,五叔肯定會從甘肅回來的。

作為另一個知情人,五叔不但知道馬三是盜墓賊,而且還與他交過手。一旦在婚禮上兩人相遇,那將情可以堪?

到那時,馬三這個盜墓賊的本來面目被揭開,二叔該如何面對?小鳳又該如何面對?而我作為知情人隱而不報,又如何面對二叔和小鳳?

想起這些,我就心煩,心憂。

因為高興,這頓飯從上午十一點吃到了下午三點,如果不是二叔要趕四點多的火車回村,估計會吃到傍晚去。

二叔回去時,大概已經洞悉了我的心思,故意將馬三送給他的煙和酒遺忘在了我的房子里,我當然也沒有提醒他。

煙是芙蓉王,好煙!酒是五糧液,好酒!我都很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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