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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0章 巨資廣告!聯盟的罰單!

這是一句足以作為廣告詞擴散的話語。

很快,這句話就將通過攝影師的鏡頭,傳播到世界的各個角落。

成為無數人的口頭禪和裝嗶語錄。

即便是在電視機前,也不知有多少人幻想著自己在投入遠投後風騷地來上這麼一句︰

「讓爺的球再飛一會兒!」

溢出屏幕的騷氣,配合上張勃龍浸濕汗水後更顯男人味兒的帥氣面龐,

再連同背景板中,正在叉著腰嘆氣苦笑的雷•阿倫。

讓這個畫面成為了球迷心中絕對的經典。

而就在此時,他的隊友們也打出了完美的助攻,在熊熊燃燒的烈火上添了一把干柴。

「杰克船長」一路小跑跟隨著張勃龍的腳步,在鏡頭前做出了一個驚人的舉動。

他單膝跪地,效仿足球場上的經典慶祝動作,讓張勃龍把腳放在他的膝蓋上,然後開始「擦球鞋」!

大屏幕的鏡頭也給到了張勃龍的新戰靴上。

金龍騰雲,霸氣威武!

這波廣告的效果打得非常好。

在全場的歡呼中,杰克遜站起身來狠狠地和張勃龍來了個擁抱。

「你他媽的真是個天才,我愛死你了,龍,你真是個該死的天才!」

杰克遜就是這樣直接的男人。

當他看不慣你時,他會主動找茬搞事,跟你過不去。

但當他認可你時,他便甘願為你俯首或是挺身而出。

埃利斯、比德林斯、皮特魯斯等人也一並上前,簇擁著他們的領袖,一起歡呼和慶祝。

氣氛熱烈地就像是張勃龍完成了絕殺一般。

雖然NBA的賽場上,任何事情都有可能發生。

一旁的雷•阿倫也很想說一句,「龍,別高興得太早了。」

但他自己都對這支球隊沒有底氣。

今天的超音速隊,明顯不是奇跡的締造者。

被張勃龍投入這顆半場壓哨後,超音速的球員們就像丟了魂似的回到了更衣室。

等到他們再回來時,卻發現球場內的燈光竟然被調暗了。

球場中央上空的大屏幕上,正在播放著一段視頻。

他們本以為是在播放什麼電影,但看了一會兒才發現,這竟然是一檔廣告。

在剛剛的鏡頭中,又高又壯的黑人男生直接頂開了一個瘦小的男孩,以他出眾的彈跳力完成了一次暴扣。

他腳上的一雙黑色球鞋,也散發出陣陣黑霧,一條西方惡龍的虛影若隱若現。

「回去做籃球夢吧,小屁孩,你太小了,這里不適合你。」

小男孩什麼也沒說,他默默到場邊穿上了Loong一代的球鞋,

剎那間,一條極為逼真的五爪金龍竟從鞋面騰空而起,

鱗光閃閃,須發皆張,吞雲吐霧,呼風喚雨。

金龍二話不說,就和對面的黑翼惡龍激戰在一起。

「我天!」

「太酷了,這特效!我是在看電影嗎?!」

「這就是東方的龍嗎?好炫!」

「令人震驚的畫面!我聞到了經費正在瘋狂燃燒!」

男孩子明明只有七八歲大,但他的運球技術卻異常嫻熟,觀眾很容易聯想到,也許是球鞋讓他的戰斗力明顯提升。

很快,男孩利用令人眼花繚亂的運球晃倒了對方,被擊敗了惡龍的金龍高高托起,同樣完成了一次灌籃。

廣告來到結尾,男孩子露出了溫暖純真的笑容。

廣告詞也隨之出現︰

「Loong一代——助你青雲直上、翱翔九天!」

「致謝︰張勃龍,盧卡•東契奇,安東尼•本內特。」

其實這是一個非常老套的故事,

但它仍然能吸引絕大多數人的目光。

因為兩條龍的特效,是安德瑪和張勃龍一起斥巨資找好萊塢最頂尖的特效公司工業光魔設計的。

張勃龍不在意錢花多少,該投的資一定得投,日後才能有源源不斷的收益。

同時,他還特地包機從斯洛文尼亞請來了只有7歲的東契奇來飾演這部廣告的男主角。

他前世對東契奇的喜愛是一方面,另一方面,這個年紀的東契奇顏值簡直不要再高,完全是天生的主角。

歲月是把殺豬刀,即便張勃龍穿越前東契奇也才二十出頭,但那臉盤和粗脖子,已經讓他幼年時可愛的模樣一去不復返了……

而就目前現場觀眾的反應而言,這筆錢應當是沒有花錯。

下半場開始之後,就連超音速的球員都不時將目光投在他的這雙鞋子上。

一場NBA常規賽,生生搞成了張勃龍戰靴發布會一般。

就連張勃龍也好笑地想到︰

「我是來打球的,還是來賣鞋的?」

32:24,29:25,勇士隊直落兩節,大比分124︰99輕取對手。

阿倫本場手感不錯,三分線外11投6中,高效得到35分,表現上的確蓋過18分12助攻的張勃龍一頭。

奈何單絲不成線,孤木不成林,這麼大的分差也恰當地反映了兩隊的實力差距。

賽後,張勃龍主動邀請雷•阿倫在奧克蘭的餐館進行了晚宴。

二人具體談論了什麼,外人不得而知,但可以明顯看出的是,阿倫離開在時心情有所好轉。

拿下這場比賽之後,勇士隊將直接啟程趕往亞利桑那。

在菲尼克斯的美航中心,他們會與同樣打跑轟的太陽隊進行較量。

而與此同時,聯盟也對勇士隊進行了一次警告,並開出了一張50000美元的罰單。

理由是,球隊工作人員在中場休息時播放了與聯盟無關的短片。

這已經是給張勃龍和勇士隊留面子了。

什麼短片,明明就是球鞋廣告!

大衛•斯特恩從來不會拒絕球星提升自己的知名度和影響力,

但這有個前提,那就是不涉及經濟利益。

球星利用自己在聯盟中打出的名氣來撈錢,這不意味著在挖他老人家商業帝國的牆腳?

這是斯特恩絕對不會允許的事情,即便是他要力捧的張勃龍也是一樣。

在張勃龍前世,那些球星著名的個人Logo都慢慢從聯盟中絕跡,

等到耐克和NBA簽了8年10億的商業合同後,基本上聯盟中的球衣和球襪也都被耐克承包了。

除了鞋子之外,其他地方都不允許出現除耐克以外的標志,甚至連紋身也不行。

有錢,真的可以為所欲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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