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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我給那位大哥不好交代啊。」獨眼明佯裝為難,他都已經忍不住要答應,然後快快談細節了。

可是理智告訴他,這里面有問題。

一切都太過巧合了。

這麼多年來,謹慎是他的立身之本,所以他堅持著沒有答應。

「你從那位大哥那里不要少定就是了。」蔡添明建議道。

「兄弟說笑了,別看我們這行賺的多,但花的也厲害,手下弟兄跟著拼命,肯定是不能虧待的,所以我手里並沒有多少積蓄……」

「明哥,多少進一點吧。」蔡添明表現的很難堪,但又只能忍住。

這生意做到這地步,太被動了。

「添明仔,我一直很看好你的。」

「謝謝明哥。」

「可是,你必定不是話事人,這次突然過來讓我大量進貨,前些日子又出了那麼多事,我怎麼信你?」獨眼明理智稍稍回歸了一些。

「我理解明哥,所以明哥有什麼要求盡管提,我能做到的肯定答應,做不到的立即傳回香江,讓大佬們決定。」蔡添明就差拍著胸脯保證了。

「哈哈哈,好兄弟,有你這句話哥哥我就放心了,這次絕對支持你。」獨眼明哈哈大笑道,他看到了對方的誠意。

「謝謝明哥。」

「既然如此,哥哥我就不客氣了。」獨眼明說著這話,面上卻一點客氣的意思都沒有。

「明哥有什麼要求盡管提。」蔡添明應道。

「這次交易我可以大量進貨,但必須讓更有分量的人來交易,不是哥哥不信你,實在是為了保證安全,只要過了這次,以後哥哥還是只認你添明仔。」獨眼明話說的很滿,但實際上還是不相信蔡添明。

「行,新記、和義群、和聯勝、何敬李的大佬夠不夠分量?」蔡添明問道。

這個問話很有技巧,不著痕跡的將四個大佬都牽扯了進來,潛意識的將夠分量的人初步定位成了這四人。

「哦?這…,可能嗎?他們是大佬啊。」這下反倒是獨眼明遲疑了,這分量太重了。

「這有啥,只要明哥要的夠多,退休的長老都能給你拉過來。」蔡添明保證道。

「這…既然兄弟這麼大氣,那兄弟我也不能小氣了,就按照你的折扣,最少兩億的貨,你先安排見面吧。」獨眼明決定道。

「成,我們先視頻談,然後交易的時候再讓大佬們親自過來如何?」蔡添明再次問道。

這次還是剛才的技巧,其實獨眼明並不需要大佬們親自過來,視頻一下能夠證明蔡添明的身份就夠了。

但既然蔡添明自己提出來,那自然越穩妥越好,他韓明豈有自降身份的道理。

「可以。」

「那我這就回去匯報,明哥等我的好消息。」蔡添明說完就起身告辭,離開了套房。

獨眼明自始至終都沒有提韓國人來了,作為中間人,不讓買賣雙方見面是最基本的素養,他可不想這兩人把他撇在一邊,直接交易。

蔡添明回去之後一番添油加醋的匯報,告訴香江那邊,人家獨眼明確實很厲害,可以吃下好幾億的貨,但是因為他們在北邊出了那麼大的簍子,所以不相信他。

匯報說,獨眼明主動要求見最高層,交易的時候必須大佬級別出面他才會同意。

直接將香江的大佬們架在了台子上。

這麼多年,他們一直以黎振標的名義行走道上,就是為了給自己加一層保護罩。

上次在津海,保護罩被撕了,幾個代理人親自出面,結果死的死,被抓的被抓。

現在在福港,又要面臨這個選擇。

而且這個選擇難題還轉移到了最上層。

按道理面對這種情況,正常人首先選擇的都應該是穩妥,就像薩婆所說,長做長有。

可這些人是什麼人?毒梟!

豈能以正常人的思維去度量。

而且他們做大佬的,听起來很威風,做起來也很威風,但有時候,就是不能只顧自己。

下面那麼多要吃飯的小弟,上次損失那麼大,這次有更大的生意擺在面前,你們做大佬的卻成了縮頭烏龜,你讓下面的人怎麼看?

合著好處你們全佔,風險下面的人全抗?

若真是這樣,今後這隊伍可就不好帶了。

所以說,在孟東來這個套里,這些大佬只有一個選擇,那就是硬著頭皮上。

第二天,蔡添明再次來到獨眼明這邊,告訴他大佬願意和他面談,也願意交易的時候過來。

雙方用電腦和香江那邊通了視頻,並沒有談具體的交易細節,而是明確了蔡添明的代理人身份,之後所有交易細節都有蔡添明負責談,他說了就算。

交易的時候,大佬們自然會過來,但交易地點改為公海。

這都說的過去,獨眼明應了下來。

孟東來在背後一直關注著事情的發展,听到公海,心里冷笑幾聲。

在好些人的概念里,還有老電影電視劇里,公海好像沒人管,想干什麼就干什麼。

其實並不是這樣。

這種概念都是老電影電視劇誤導的。

在公海領域犯罪,涉及到刑事犯罪的管轄問題,主要有屬地管轄,屬人管轄,保護管轄和普遍管轄四種管轄方式。

也就是說,只要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乘坐的船只或者航空器,注冊在哪個國家,哪個國家就有權管,這些注冊過的船只或者航空器有「國土」性質。

有人說,我不坐飛機,也不坐船,我游過去。

成,你厲害!

但你也跑不了,因為還有屬人管轄。

不論是犯罪嫌疑人還是被害人,只要你身上有國籍,那你就受這個國家管轄。

最後,還有更極端的,我想殺一個人,但我不坐飛機,也不坐船,我還注銷了我的國籍,而且還強迫被害人也注銷了國籍,我再帶著他游到公海,把他殺了。

這樣總沒人可以管了吧?

錯!

因為刑事犯罪屬于人類共同反對的行為,類似于海盜行為,適用于普遍管轄,根據國際法的規定,對于某些特定的國際罪行,由于危害國際和平與安全以及全人類的利益,不論犯罪行為發生于何地和罪犯國籍如何,各國均有權對其實行管轄,這里販毒就屬于其中之一。

所以說,交易地點是不是在公海,完全不影響後續的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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