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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9章你來當主演

從收益上說,兩個醫生恐怕不及部隊干部加上大學老師的收入,但別人都能拿一百塊出來,為什麼雲秀就不行呢?

說白了還不是為人處事不行。

顧悅這會兒抱著小丫頭,小心翼翼的,就怕摔了,到時候都會怪到她的頭上。

出于壓力,她又把孩子還給了劉雅。

但沒有馬上離開,而是盯著小丫頭仔細看著,越看越歡喜。

「二嫂,你以後可要好好培養蕾蕾,說不定她以後也能當大明星。」

這時傅雪有些不高興道︰

「蕾蕾當什麼大明星?媽媽都是企業家,她以後自然要當老板的。」

「就是,當什麼大明星?我們家有你一個當明星就行了。」

其實這當明星跟當演員是兩個概念。

不過這一家子全當成了一個概念來理解。

顧悅非常不高興。

家里面明顯就是看不起她的職業嘛。

可她覺得當明星挺好的啊,錢也賺得多。

她最近找了幾個拍掛歷的工作,都拿到了好幾千塊錢的收入,可高了!

這會兒顧悅沒忘記自己是來做什麼的,所以她對劉雅道︰

「二嫂,你到書房來,我有事兒要跟你談。」

見她一副神神秘秘的樣子,像是要找劉雅說一些見不得人的事情一般,傅雪第一個不高興道︰

「顧悅,你到底什麼意思?有什麼事兒不能當著我和你爸說?」

「哎呀,跟你們沒關系,我就找二嫂談。

你們年紀大了,什麼也不懂的。」

「咳,小丫頭片子,我們什麼不懂了?你倒是說來听听。」

「總之我就是只跟二嫂談。」

顧悅不想理他們,讓劉雅把孩子交給余紅,自己就拉著她進了書房。

劉雅沒有去窺探她的內心,只等她來告訴自己發生了什麼。

進了書房之後,顧悅確定沒有人在外面偷听,這才對劉雅道︰

「二嫂,有人拿你的事跡改編在電視劇,你知道嗎?」

「什麼時候的事情?」

「你果然不知道?」

劉雅都覺得奇怪。

「到底是誰干的?」

「我只知道這是一家名叫東陽的影視公司,寫的一部叫的電視劇本。

據說這部電視劇就是以你的事跡來編寫的。

其中有關于你讀醫科大,後來又辭職辦廠,開公司的故事。

不過我覺得這故事太狗血了,雖然是你的故事,但又不完全是。」

「你的意思就是說,他們拿我的創業故事來瞎編亂造?」

「差不多吧,我今天要去試戲,就是其中的女三,跟女主搶男主的角色。」

「如果女主是我的原型,那男主就是你二哥?」

「恩。」

「你演女三?」

「對。」

劉雅當時就有一種哭笑不得的感覺。

誰這麼大膽,拿她的故事去胡編亂造?

只要有那麼幾個相似的點,很有可能讓人聯想到她這個人。

劉雅記得來采訪過她的記者就不下十個。

看來這其中有人是想拿她來做文章了。

「這投資方和導演你都清楚嗎?」

「我可以帶你去找他們。」

「可以。」

看來在家里待著無聊,是該出去走動走動了。

以免有人覺得她劉雅是不是要退居二線,可以隨意被他們拿捏。

劉雅拿出手提電話,給公司的副總打了一個電話。

「王副總,約談一下東陽公司的李總。

就說我有話要跟他說。」

這東陽公司的李總,也就是影視公司的負責人。

他在負責投拍這部一個女人的電視劇。

她倒要看看,李總會怎麼說。

這編劇叫英子,是一個以編寫女性題材為主的編劇。

她有好幾部編劇作品拍成電視劇後大火。

但也被很多人詬病為,女人好像非得受了很大的創傷之後才能崛起。

她筆下的大女主不是被打,就是被賣,又或者被其他人欺負。

之後才會變得強大起來。

事實上,女人的強大之路為什麼一定要以這樣的方式呢?

像劉雅的創業,其實並沒有什麼被人欺負的過程。

她幾乎就在控制全場。

沒有人可以欺負得了她。

欺負她的人都被她當場給欺負回去了。

什麼被拐賣,差點兒被玷污的情節,純粹就是胡編亂造。

這就更讓人覺得匪夷所思了。

因此,劉雅覺得,自己很應該跟這位叫英子的編劇好好談談。

至于顧悅的試鏡,劉雅做了一個決定道︰

「如果你真的想拍戲,二嫂會找專業的人員來給你做評估。

只要你的演技能過關,我會找靠譜的編劇,重新寫劇本,由你來主演。

記住,你是主演。」

听到這話,顧悅一開始還以為自己是在做夢。

誰知劉雅又重復了一遍︰「你沒有听錯,我說的就是,你是主演。」

這可把顧悅高興壞了。

差一點兒就抱著劉雅跳了起來。

她激動的失聲尖叫,劉雅都快被她的尖叫聲震破耳膜。

毫無意外的,小丫頭蕾蕾也被自己小姑興奮的尖叫聲嚇著了,哇哇大哭起來。

听到蕾蕾的哭聲,劉雅很無奈地盯著顧悅。

顧悅馬上知道是自己的問題,連連說著對不起。

「好啦,等我跟李總見了面,談了再說吧。」

同時,劉雅還把于戰也叫上了,並對他道︰

「如果有人拿我的過去當故事編劇,應該讓他們知道些什麼?」

「如果沒有經過你的允許和授權,沒人可以拿你的經歷來當故事編劇的。

否則就是侵犯他人的權益。

尤其是這個故事拍成電視劇後,被人當作是你真實的經歷,對你的過往進行各種評論,對你的生活和工作還有事業造成影響,都應該負法律責任。」

「好,那你跟我去見東陽影視的李總,還有他們的御用編劇英子。」

于戰當然同意。

他是劉雅公司的法律顧問,一年的顧問費是十萬。

不可能拿著這麼高的薪水,不作為吧。

事實上,于戰是精通各類法律條例的。

尤其在涉及生意方面的法律條文,他更是吃得很透。

絕不會讓自己的雇主因為法律方面的問題而吃虧。

隨時可以利用法律的條條款款保護自己的雇主。

這是于戰的職責所在。

平時他對劉雅的公司也起到了很好的保護作用。

不會讓公司平白沾上不必要的麻煩。

一旦有麻煩,也會由他第一時間出面解決。

比如之前余紅和丁勇被賴三欺負,也是由于戰將賴三送去坐牢。

讓他沒辦法再出來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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