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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9章︰劫車?

孫樂樂捂著腦袋和,一臉委屈巴巴的走在前面,帶著秦且歌二人去王叔叔的‘家里’,去撿鬼幣!

初夢蝶看得一陣咂舌。

好家伙兒……

能把殺人如麻的副本劫車?boss教成這樣,這個男人真的是太神秘了!

真不知道他的身上,還有著怎麼樣駭人听聞的事情?

不過初夢蝶是一個聰明的女人,她不會作死的去調查秦且歌的!

王叔叔的家早已變成一片廢墟……

不過在孫樂樂的帶領下,秦且歌和初夢蝶在這片廢墟中挖到了幾枚鬼幣。

差不多有十幾枚的樣子,面額都是一塊錢的!

秦且歌給了初夢蝶五枚,剩下的則是自己收了起來。

至于他為什麼要給初夢蝶這個女人這麼多呢?

剛才他的確是在和孫樂樂溝通,但不代表他就不知道周圍發生了什麼了!

能在那種情況下站出來,和他站在一條戰線,哪怕是有著小心思的,秦且歌也覺得值得嘉獎!

可以這麼說……

只要初夢蝶听話,那他不介意給初夢蝶想要的……

哪怕是與副本boss級的厲鬼締結契約也沒問題!

但如果這個妮子的小心思打到了他的身上……

那秦且歌也不介意親眼看看,這妮子的心~思~,是什麼顏色的?

時間差不多了。

秦且歌把孫樂樂收回到了體內,然後帶著初夢蝶回到了死亡列車。

死亡列車準時開動……

那五個人也回來了,雖然鼻青臉腫的,但最起碼還活著。

而且看他們幾個的表情,似乎也是找到了一些鬼幣!

不過秦且歌也不在意,只要這些人不來招惹自己,他也懶得搭理他們!

時間很快就過去了……

轉眼間就來到了晚上六點……

秦且歌本想一口氣支付三枚鬼幣,然後和初夢蝶直接通過這第三節車廂的!

但讓他略有些沒想到的是,這一次的晚飯,居然是不需要花錢了!

而且來送飯的也不再是那漂亮的血衣女護士,而是一個佝僂著後背的老太太!

她顫顫巍巍的推著餐車,行走在過道上,給他們七個玩家分發食物。

哪怕秦且歌把鬼幣遞了過去,對方也沒有收下,只是視若無睹的走過去了。

不過這其實並不是太出乎秦且歌的預料,畢竟最開始的規則也說了,每一節車廂的游戲規則都不一樣,那麼這第三節車廂吃飯不花錢也很正常!

就是這不花錢了,他們該怎麼通過這節車廂呢?

秦且歌看著面前非常正常的食物,沉思了起來。

今天晚上的晚飯,是土豆炖牛肉和大米飯,還有一些小菜。

沒有其他的選擇,就只有這一種套餐!

不過能在驚悚世界里吃到這麼正常的食物,已經算是很不錯的了,所以眾人也是沒有挑剔,大快朵頤了起來!

秦且歌也是邊吃邊思考著。

他的目光一直在觀察著周圍的一切!

很快的,他就發現,這節車廂里的大多數尸體,都是直接被攔腰斬斷的,而且看傷口的整齊程度,似乎是用極為鋒利的刀劍斬斷的!

眾所周知,驚悚世界里的副本,都是人類世界里真實發生過的一件案例!

那麼,這節車廂里又發生過什麼呢?

是被劫車了?還是發生了什麼意外?

如果能知道事實的話,說不定能想到一些什麼!

不過現在的線索,就只有車廂里的這些尸體,實在是太匱乏了一些,所以秦且歌也是猜不到,這節車廂曾經到底發生了什麼?

「嘿,大哥哥,你看~」

就在這時。

初夢蝶忽然拍了拍他的肩膀,然後伸手過來。

秦且歌看過去,只見初夢蝶的小手里,握著一個染著鮮血的子彈。

「這個是……?」

「這是我從這座椅上扣下來的。」初夢蝶側開身子,指了指座椅上的一個孔洞。

「子彈孔?」

秦且歌挑了挑眉。

他一開始還真沒發現這個!

畢竟他的注意力都落在那些殘破的尸體上了,想著能從他們的身上發現些什麼,然後就忽略了座椅。

結果沒想到,初夢蝶沒忽略!

秦且歌滿意的點了點頭,為帶著初夢蝶一起過來的決策感到慶幸。

這個小蘿莉還是蠻有用處的嘛!

他接過這枚子彈,仔細的打量了起來。

但奈何他在上初中的時候就意外的去到了仙界,走上了修仙這條路。

之後失憶,回到了妹妹的身邊,也沒機會接觸槍械之類的,所以也是無法從這枚子彈上推測出些什麼來!

不過這個時候,初夢蝶開口說話了……

「大哥哥,這是7.62的子彈,應該是步槍的。」

「哦?你還對槍械有興趣?」秦且歌側目而視。

「嘿嘿~」初夢蝶笑了笑,然後湊到秦且歌耳邊,低聲說道︰「我是個殺手~」

她在次地球上是個殺手,而且還是挺有名氣的那種!

而她最擅長的,就是倚靠蘿莉的身體來迷惑敵人,進而創造擊殺的機會!

「殺手?」秦且歌對這個小蘿莉刮目相看了。

要知道,在小時候中二的那段時間,他可是做夢都想做個殺手!

先不說來錢快,殺手多帥啊?

飛檐走壁,各種黑科技!

不過後來的意外讓他走上了修仙這條路,也就作罷了成為殺手的夢想!

結果沒想到,這個小蘿莉居然會是個殺手!

嘖嘖嘖~

還真是人不可貌相啊!

秦且歌點了點頭,然後疑惑問道︰「7.62子彈,步槍……列車上怎麼會出現這些東西呢?」

「可能是被劫車了吧?」初夢蝶猜測道。

「……嘖~」秦且歌沒有說話,只是眯著眼楮看著那些殘破的尸體。

如果是持槍的歹徒劫車,那麼殺人的話,不是應該用槍擊斃了嗎?

可現場的大多數尸體,明明是被刀劍所砍死的啊!

怎麼?

有槍不用,就喜歡用刀砍?

就喜歡那血腥味兒?

這怎麼可能?

畢竟,如果真的用刀砍的話,在抬刀落刀的時間里,對方會不反抗?

別說什麼有槍威脅,不敢反抗!

這都要死了,反正橫豎都是死,為什麼不反抗?

所以秦且歌並不覺得會是劫車這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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