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了,說是常見的食材,其實也並不是真的很常見,只不過和之前他去買的那三樣食材相比,要普通很多罷了!
由于要購買的數量有點多,所以餐廳方面是派了一輛車給他,還有十個幫手!
只不過這十個幫手都是人類罷了……
和厲鬼相比,人類顯然要脆弱的多,但他也沒資格挑,褐色人偶熊在頒布完任務之後,便是自顧自的離開了。
根本就沒給他挑三揀四的時間!
唯一讓秦且歌感到欣慰的是,這十個人類都是老手,一個個都目光凌厲,身經百戰,用不著他太過操心!
在叮囑女總裁要保重之後,秦且歌來到了停車場。
餐廳撥給他們的那輛車就停在這里,是一輛面包車,另外十個人早已等候多時,臉上露出不耐煩的神色。
「你怎麼回事啊?干什麼去了?」
秦且歌看了眾人一眼,聳了聳肩道︰「哦,沒什麼,和我的人說了一句話而已。」
其他人也不想多追究什麼,畢竟接下來是一個戰壕里的隊友,關系鬧得太僵對誰都不好!
面包車還算是寬敞,坐下十一個人綽綽有余,甚至還余出了兩個人的位置!
便有人拿了一些鐵棍和菜刀上車,堆到了角落里,似乎是想用來自保。
但這乍一看,搞得他們像是要去干架的黑社會一樣!
開車的是一個小胖子,身上的肥肉彈性十足,動一下便彈一下,讓一路上的氣氛也算是輕快了不少。
按照地圖顯示,枯骨早市在這條道路的盡頭,距離這里挺遠的,他們開車開了一個多小時才勉強到達。
枯骨早市並沒有什麼建築,都只是搭的窩棚,然後里面便是各種厲鬼的叫賣聲。
「新鮮的人心,人心了,爆炒清蒸都好吃的!」
「剛煮熟的人血灌腸,來一個不?」
秦且歌一行人站在早市的門口,听著里面熙熙攘攘的叫賣聲,還有空氣中那香氣四溢的味道,大多數都是情不自禁的皺了皺眉頭。
因為他們都知道,這味道是來自于人肉的!
「好了,現在分配下任務。」一個戴著眼鏡的***了出來,推了推眼鏡道︰「我們總共有十一個人,分成四隊,然後分頭去買東西,一個小時之後,不管買到多少東西,都回到這里集合。」
看得出來,這個人以前應該是人力部的,所以對分配這事兒很是手到擒來!
而其他人也是沒有意見,畢竟能有個人出主意,總比他們如同沒頭蒼蠅,到處亂逛的要有效率一些!
十一個人,分成了四組,有一組只有兩個人。
秦且歌因為懶得和這些人打交道,便是自告奮勇的和另外一個倒霉蛋兒,組成了兩人小隊,走進了熱鬧非凡的枯骨早市。
雖然他不想和這些人有什麼交集,但和他同行的那個人的嘴巴卻是一直說個不停,讓秦且歌非常的無語。
不過他也因此得知,這個人叫劉忻,是個在校大學生,這已經是他第三次被送進驚悚世界里。
不得不說,這麼年輕就進了三次驚悚世界,也算是另類的天選之子了!
路邊搭著的窩棚雖然很破,甚至還血跡斑斑的,但依舊難以熄滅枯骨早市的熱鬧程度!
走了沒一會兒,秦且歌便是停駐在了一家店鋪外。
晃晃悠悠的牌匾上用紅色液體寫出幾個大字……
林家肉鋪……
‘當!當!當!’
林家肉鋪里傳出剁肉的聲音,震耳欲聾的,讓人不免有些懷疑,里面的人是不是在拿四十米大刀剁肉啊?
空氣中彌漫著濃郁的血腥味兒,肉鋪前堆著一大堆枯骨,還有一些已經腐爛變臭,滋生蛆蟲的邊角料!
「人腦和人皮這里應該是有的。」秦且歌模著下巴道。
這兩樣是他們需要采購的食材,而這里是肉鋪,十有八九是能有的!
「走,進去看看。」
秦且歌說完,便率先走了進去,也沒有和劉忻商量的意思。
林家肉鋪里比外面更腥,窩棚的牆壁上濺滿了血點子,兩個彪形大漢手持砍刀,正在處理一個新鮮的食材……
一具男人的尸體……
只見他們熟練的一刀剁掉男人的腦袋,然後左手伸進斷頭處,模索了一下,猛地一抽,便是把那個男人的氣管給薅了出來,隨手扔到了一旁的一個堆滿氣管的大盆里。
在秦且歌的面前,這兩個彪形大漢迅速的把這個男人的尸體給分解成了各種各樣的小件兒,然後放到了各個大盆里。
「買點什麼?」那老板肥頭大耳的,臉上的肥肉一顫一顫的,笑眯眯的對著秦且歌問道。
雖然這個人是臭老鼠,在他們這個是最低等的存在,但奈何人家是落泉餐廳的員工啊,所以他也不敢為難什麼的!
「有人腦和人皮嗎?」秦且歌問道。
「有,要多少?」
既然這個人是落泉餐廳的員工,那麼自然不可能是零買的。
「人腦五十斤,人皮二十斤,總共多少錢?」
「人腦五十斤……皮二十斤……唔……總共四十八鬼幣。」老板算了一下之後,回答道。
秦且歌點了點頭,也懶得討價還價什麼的,直接便是付錢了。
落泉餐廳給的錢被他們四組平均分了,每一組都得到了八十枚鬼幣左右。
而為了避免出現買重的情況,所以他們每一組其實都是有固定的需要買的食材的,就比如他們兩個,就需要買人腦和人皮等食材!
如果遇到其他組要買的,先記一下位置,等一個小時之後匯合了,再告訴其他人也不遲!
在其中一個彪形壯漢裝秤的時候,秦且歌卻是忽然按住了對方的手,眯起了眼楮,笑眯眯的說道︰「老板,我買的是人腦和人皮,可沒買人血啊!」
哪怕他這是第一次來早市買東西,可也知道,人血肯定沒有人腦和人皮貴,更何況這都壓根就不是人血,只是人血和一些血水的混合物而已,就更加的不值錢了!
買了五十斤人腦,其中四分之一都是血水,這怎麼能行?
真當他好糊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