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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5章大爺終究是大爺

「對了,佳姐,等明天跨年夜,我那首琵琶行發布之後,你幫我發一份通告。」

「向國內的古風工作室,征集古風歌曲!」

依照他現在的人氣,相信琵琶行那首歌會迅速火起來,前世奇燃都把這首歌唱火了。

沒道理他唱不火!

接下來幾年,大家對古風歌曲的熱情會持續加熱,趁著機會看看能不能撈到幾首好歌。

曾佳停下筷子問道︰「只是古風歌曲嗎?」

相比較古風歌曲,她覺得沈翌更適合唱流行音樂,對方之前的歌,也都偏向流行音樂。

沈翌想了想,然後道︰「要是有其他不錯的歌,也可以先收下來,到時候我一起看。」

反正都是撿漏,撿誰的不是撿。

不能光薅古風圈子的羊毛!

「你也是喜歡自找麻煩,自己寫不好嗎?」

趙偌堯不痛不癢,隨口說了一句。

在她看來,沈翌自己能寫出這麼多首好听的歌,干嘛要浪費時間在找歌上面。

自己寫的歌,它不香嗎?

「大姐,人的才華是有限的,即便是周董的歌,也不是每一首都能受到大家的歡迎。」

「我寫,自然是能寫,但是我不能保證每首歌都好听,我又不發專輯。」

是的,他不發專輯,只發單曲。

單曲想要受到歡迎,就要好听,就要迎合大眾口味,沈翌出品,必是精品。

現在他的歌迷,被他喂養的十分挑剔。

要是他去學其他歌手,一張專輯十首歌里面,七八首歌都是濫竽充數。

他的歌迷還不得罵街。

所以,他只能選擇遍布撒網撈好歌唱。

「音樂潔癖!」趙偌堯搖了搖頭道。

在她看來,沈翌有點音樂潔癖,其他歌手都是這樣的,偏偏他反其道而行。

什麼潔癖不潔癖,沈翌沒在意。

他要是真有許三篙和汪蘇瀧那份音樂才華,自然也會自己寫歌,而不是去唱別人的。

但是沒辦法!

他實力擺在那里,寫不出來。

就連抄首歌,他都是謹小慎微的。

生怕哪天他這個假李逵,撞上真李逵。

裝逼很累人,他大沈翌也不容易。

嗡嗡∼

這時,曾佳手機突然響了。

「喂,蜜蜜什麼事?」

「他就在我邊上,怎麼了?」

曾佳轉頭看向沈翌,詢問道︰「你手機是不是又關機了?蜜蜜打你電話沒打通。」

「沒有啊!」沈翌聞言一愣,邊掏手機邊說,打開一看,兩個未接來電。

「好像不小心按靜音了。」

「給你」曾佳見狀,把自己手機遞給沈翌。

沈翌接過手機,「喂,蜜姐,什麼事?」

「真的?我以為還要等兩天,那你替我謝謝哥,告訴他,回來我請他吃飯。」

「是是是,也謝謝你,辛苦你老人家了。」

「沒有,我哪里敢造反,就是吃個火鍋。」

「是我逼著他們點贊的!」

「你什麼時候回來?」

「好,我知道了,替我謝謝哥。」

「摁,沒事我掛了。」

兩首經典歌曲授權到手!

自己接下來又會多兩首好听的翻唱歌曲。

愛的故事上集,那女孩對我說!

兩首歌的原唱,一個是香江歌手,一個是新加坡那邊的,沒有點關系,人都聯系不上。

還好劉大爺是混港圈的,那邊的熟人多。

一個圈子的人,就是不一樣。

曾佳這邊聯系不到人,劉大爺幾個電話,就把事情幫他搞定了。

果然,在娛樂圈能混出名堂的人,沒有一個可以小看,想想對方連大蜜蜜都娶回家了。

自己帶著有色眼光看人,真是要不得。

熱吧好奇問道︰「什麼事怎麼高興?」

「收獲了兩首好歌!」沈翌笑著回應她。

熱吧听了,也沒有多問其他,繼續努力消滅面前的食物,肉吧最大的愛好,就是吃。

平日里,她吃的就挺多的!

今天被沈翌折騰了一下午,連中午飯都沒有吃,肚子早就餓壞了。

現在,面對火鍋,他根本停不下來。

「要幫你安排一下嗎?」與吃飯比起來,曾佳對工作更感興趣,沈翌的每一首歌,嘉興傳媒都能從音樂網站收獲一筆不菲的版權費。

雖然翻唱別人的歌,版權費會被分走一部分,但收入依舊非常的可觀。

沈翌搖了搖頭︰「這兩首歌我還要稍微改一下,暫時還沒辦法錄制,等我回來再說。」

愛的故事上集,還好一些,沒有需要修改的地方,不過他沒有學過口琴。

這個,需要花時學習。

這首歌的原唱,曾經也是紅極一時。

在九十年代,與同時期的謝霆峰旗鼓相當,對方的烏龍闖情關,他很早之前看過,那時候年紀還很小,後面基本上把人給忘了。

主要原因是這位老兄貌似被封殺了。

後面沒有了消息,也就被人遺忘了。

前世對方是靠著直播二次翻紅。

因為直播,才讓大家重新回憶起他。

很多紅極一時的歌手,一旦落寞了,基本上就沒有機會再度爬起來。

除了不再受市場認可之外,再一個就是他們自己不願意再次嘗試失敗。

他之所以想要翻唱‘愛的故事上集’這首歌,並不是對原唱唱的不好。

原唱唱的非常非常非常好听!

他之所以想要翻唱這首歌,是因為太喜歡這首歌,加上這首歌又是粵語歌里面最好唱的一首歌,所以才會想要試著翻唱一下。

要是翻唱的不好,他最後不會發布。

至于另一首‘那女孩對我說’!

這首零四年,還是零五年的歌,前世靠著網絡歌手翻唱又火了起來,短視頻的出現,讓無數人重新听到了曾經紅極一時的歌曲。

不過,相比較這首歌的原唱,他更喜歡網絡歌手的翻唱版本,後者比前者要好听許多。

這是他個人見解,僅僅代表他個人。

這首歌遲早會再度爆紅,那麼借他的手爆紅,無疑是最合適不過的,網絡歌手做不到許三篙和汪蘇瀧那樣,基本上很快會被人遺忘。

由他翻唱,也能讓這首歌火的更長一些。

這首歌原唱他不熟,對方是新加坡人,也不知道劉大爺是怎麼聯系上對方的。

還幫他拿到了授權!

看來,大爺終究是大爺,人脈路子他暫時還比不了,好在大蜜蜜比對方更牛叉。

他至今沒有忘記前世一段主持采訪。

關于大蜜蜜的!

當時有個視頻很火,大蜜蜜離婚之後。

有位主持人問大蜜蜜︰

主持人︰會把前任當人脈嗎?

大蜜蜜︰我覺得,我才是那個人脈!

主持人︰如果他把你當人脈,你會幫他嗎?

大蜜蜜︰不幫!

女人啊,果然是無情的時候,最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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