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天, 軍子他爹正和往常一樣,從地里干完農活回來,坐在院子里吧唧吧唧抽著煙袋, 等著楊惠做飯。
軍子他叔他嬸帶著兒子匆匆來了。
「什麼,去法院打官司!」軍子他爹驚的煙袋都掉了。
「大哥,咱也不是非要告他, 只讓想他贍養您老兩口而已。」軍子他叔忙安慰道, 其實他剛開始听兒子說時也是這個反應,畢竟對于農村,上法院就是打官司,這可是天大的事。
「不行不行,這太丟人了。」
「大哥,現在都什麼社會了, 去法院打官司不丟人的。」
「對啊, 大伯, 這是維護您的合法權益。」
軍子他爹撿起煙袋,手還有些抖, 「老二啊, 人家不認, 咱就算了,哪能走到打官司這一步,這會讓人笑話的。」
「大伯, 這有什麼好讓人笑話, 兒子不認爹, 爹告兒子,要贍養費,難道不是天經地義的事。」
「可你那堂兄, 自小就被別人收養了,咱家又沒養過,哪有臉讓人家養老。」
「可他是您親生的,只要是親生的,那就必須贍養。」
「抱給別人的也行?」軍子他爹不大相信。
「當然,」李運超立刻舉起他在網上看的那些例子,然後說,「大伯,你看那些離婚後不付撫養費的,生了孩子吃喝嫖賭不管孩子的,生了孩子直接跑的,把孩子送給別人的,等到老了,子女不願贍養,可只要去法院告,都是一告一個準,可見法律是偏向父母的。」
「這都行……」軍子他爹覺得腦子有些暈暈乎乎。
「當然行了,贍養父母是孩子應盡的義務,這和小時候父母有沒有養是沒關系的。法律上,孩子是不能以沒有得到撫養拒絕贍養父母的。」李運超拼命得給他大伯洗腦,李運超知道他大伯和他爸都是老思想,這種老思想,早跟不上時代了。
「可這樣不大好吧,以後被別人知道了,會被別人笑話的。」
李運超知道他大伯和他爹都是死要面子的,立刻說︰「誰笑話,別人那不是笑話,那是妒忌,他們是妒忌沒有像您一樣生個這麼厲害的兒子。而且大伯,您什麼事不能跟我爸一樣天天要面子,面子值幾個錢,哪有錢來的實在,您要有了錢,不說別的,就說我那堂嫂,敢這麼三天兩頭的回娘家嗎?」
軍子他爹手一頓。
……
經過李運超好幾天的洗腦,李家兄弟,在糾結良久後,終于下定決心,去法院打官司。
不過官司得怎麼打,這兩個大字不識幾個兄弟倆還是一頭霧水。
好在還有李運超,李運超也不知從網上哪聯系到一個律師,花了點弄了一份訴書,然後根據網上那位律師「指點」,復印了許多材料,最後把一摞材料送到了法院。
送完了,李運超以為這就行了,然後一家人等著開庭傳票。
結果,七天後,法院送來通知︰
對不起,您所提交的材料,不符合立案條件,經法院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李家眾人︰???
這不予受理是什麼意思?我們打官司,怎麼還就不給打呢?
氣憤不已的李家人當即殺到了法院。
屋里,一男一女兩位年輕的工作人員看完桌上的材料,男的抬起頭,開口道︰「李先生,您打算告林先生贍養,可經我們法院審核,您所遞交的材料,無法證明您和林先生是父子關系,贍養的先決條件是父母與子女的關系成立,所以您的案子無法正常立案。」
「什麼叫不能證明他們是父子,他們本來就是親生父子。」旁邊李運超一听急了。
「這位先生,您別急,我們法院斷案不是靠事實,是靠證據,誰主張,誰提供證據,」男工作人員說︰「您看,你們所提交的材料,里面既沒出生證明,也沒有親眼目睹整個抱養過程的證明人,您只是在訟書中寫了當初丟孩子和後來林先生是被從泉子抱的,那你們如何證明,林先生,就是當初你們丟的那個孩子?」
楊惠忙開口,「那孩子臉上有個痣,我記得。」
兩個工作人員頓時笑了,男工作人員笑著說︰「這位女士,痣這個東西,誰的臉上都可能有,並不能當證據。」
「那做個dna不就行了。」李運超在旁邊直接說。
男工作人員點頭,「有合法的dna證明確實可以。」
李運超一听,頓時輕松起來,「那你們直接開庭時讓原被告做不就行了。」
「可是你們現在的材料不足以立案,既然無法立案,那就說明法院沒有受理,壓根就不會開庭。」
李運超︰……
所以事情轉了一圈,現在又回來了?
「那我們要如何通過法院讓他和我們去做dna?」李運超忍不住問。
男工作人員淡定的說︰「抱歉,法院無權要求任何人做dna。」
李家眾人︰……
李運超崩潰,「那什麼情況下才可以強制執行?」
男工作人員依舊淡定的說︰「dna親子鑒定只有在涉及刑事案件時,才能由公安機關依法強制執行。」
李家眾人︰……
李運超︰「所以只要他不殺人,我們壓根就沒法要求他做親子鑒定,那人家電視上那些,為什麼就能做親子鑒定?」
旁邊女工作人員開口了,「有兩種可能,第一,電視編劇是法律盲,第二,人家雙方同意。」
李運超直接忽略了第二種可能,人家怎麼可能同意和他們做親子鑒定,又不是吃飽了撐的。
「可我像電視上有偷偷拔根頭的,這個行嗎?」
女工作人員無語,「先不說頭發只有帶毛囊才能做親子鑒定,你如何證明那根頭發是從他頭上拔的?」
李運超︰「……我可以偷偷錄像!」
「那你需要從拔的那一刻,全程在攝像頭底下舉著,並且一直舉到dna鑒定中心,保證全程無一絲遮擋,否則對方律師可以直接說你調換了頭發。」
李運超︰……這怎麼可能……
「那人家那些做親子鑒定的為什麼那麼簡單?」
「因為人家打的官司和你們不同,人家打的是孩子是不是親生的官司,例如一對父母,丈夫懷疑妻子出軌,孩子不是自己的,那他只要私下做個鑒定,等法庭上,出示作為證據,如果女方不服,也可以再次鑒定,如果女方不認可做鑒定,法院也不會強制,只會默認男方提供的dna證據為真。
所以人家這是親子關系原本就是婚姻自帶的,父母和孩子,只是鑒定是不是親生,而你們,原來是兩個路人,你們卻要證明是親子,這難度就大了。」
「難道現實就沒有這樣的?」
「有,非常困難,你難道沒看到網上經常爆料,有一些出身時因為種種原因和父母離開的,後來想確定親子關系,哪怕雙方都全力配合,還得折騰好幾個月。你們這個一看對方就不可能配合,所以幾乎沒有可能。」
「這明明是一件非常簡單的事,怎麼你們搞得這麼復雜?」李運超頓時不滿。
女工作人員絲毫不動氣,「如果沒有這麼復雜,那我干嘛不去告馬雲,說馬雲是我兒子,您所準備的材料,和我和馬雲之間的材料幾乎一樣多。」
李運超︰「你!」
「抱歉,我只是實話實說,你們準備的材料,完全證明不出李先生和林先生有一點關系。」
「可我明明是根據網上律師說得整理的。」
「網上很多律師都是騙人的,您可以再找個有律師證的律師。」
李運超氣結。
「那除此之外,就沒別的證明親子關系?」
「可以,有出生證明或者當時目睹整的抱養過程的人證。」
李家人一陣窒息。
當年躲著藏著,誰敢去醫院,上哪有出生證明,至于目睹抱養過程的人證,丟孩子本就偷偷模模,怎麼可能選有人得時候!
所以整個案子別說告,他們連立案的資格都沒有!
畢竟一個人,是無法要求路人把你當爹贍養的!
「那這案子真的一點立案的可能都沒有?」李運超不甘心,抱著最後一絲希望,「能不能用別的什麼材料,如果可以,請你告訴我們。」
男工作人員翻了翻訴紙,「說句不合身份的話,這個案子,其實你們壓根沒有告的必要,你們想確定親子關系,無非是想要被告付贍養費,可根據你們訴紙,這個官司即使你們打起來,也是你們輸,被告不會付一點贍養費。所以,我勸你們,還是不要白白浪費錢財。」
「怎麼可能,親生父母要求贍養有什麼不對。」李運超一听頓時不能接受。
男工作人員淡淡的說︰「父母要求子女贍養也是有條件的……」
「你別唬我,我可是經常上網,那些年輕時不管孩子的,老了還不都是讓子女贍養,一告一個準。」李運超叫囂著。
「因為你說得那些,存在父母子女關系,《收養法》第二十三條規定︰自收養關系成立之日起,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法律關于父母子女關系的規定;養子女與養父母的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法律關于子女與父母的近親屬關系的規定。養子女與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因收養關系的成立而消除。1
所以從林先生被他養父收養,收養關系成立的那一刻,他親生父母無論是誰,就再沒有要求贍養的權利。」
「不可能!那那些網上親生父母找來,要求贍養的,怎麼可以?」
「因為那些不是合法收養。我國只保護合法收養,不過因為合法收養的條件太苛刻,所以收養大部分都是不合法的,對于不合法的,法律自然當不錯在,保障親生父母一方。」
李運超忙問︰「什麼才是合法的?」
「條件我就不說了,最主要一條,收養必須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
李家人眼楮一亮,那時農村□□,誰會去特地登記。李運超更是興奮,直接大聲說︰「那他肯定是非法收養的。」
李運超簡直被突然砸下的餡餅樂暈了,原來他那堂中收養關系壓根不存在,那都不用證,都是他家的了。
男工作人員搖搖頭,「他是合法收養的,《收養法》是1992年實施的,之後才有合法收養和非法收養一說,而1992年之前,因收養法還未出,法律規定,1992之前所有事實收養,認定為合法收養,林先生被收養時間,是1990年,所以肯定是合法收養。」
李家人直接被這個慘烈的事實砸懵了,一時間眾人都不能接受,怎麼92年之前就都算了。
「這憑什麼啊!」李運超直接崩潰了,「就差兩年,這不公平!」
男工作人員和女工作人員對視一眼,兩人暗自撇撇嘴。
「不行,我要找媒體,既然法律不管,那咱們就找媒體!」李運超直接拽起他爹媽。
「你們真要找媒體麼,現在媒體上雖然有不少聖母,可大眾早就清醒了,你曝光,除了自己挨罵,對人家影響壓根不大,況且就算媒體逼著人家承認,對法律上的關系也沒什麼影響,你們之間,仍不存在贍養關系,人家仍然不會出贍養費,只會記恨你們,被一個身價上億的人記恨著,你們晚上睡得好覺麼。」
李家人渾身一震。
李運超艱難的轉頭,最後不死心的問,「那難道就沒辦法取消他們收養關系?」
女工作人員笑了,「人都沒法和親生父母隨便取消關系,你為什麼覺得人能和養父母隨便取消關系,收養關系要想取消,除非養子女和養父母自己協商同意。」
李運超直接拽著一家人摔門出去了。
李家人一走,男工作人員和女工作人員立馬關上門,然後兩人笑成一團。
「 太有意思了,」男工作人員一改剛才高冷風,笑著眼淚都出來了,「被棄男嬰三十年後成億萬富翁,親生父母見財起意上告法院,卻因《收養法》出台晚兩年功虧一簣,哈哈,這要放出去,妥妥的uc頭條。」
女工作人員模出手機,又忍住放回去,「要不是違反規定,太想發個微博了。」
「就算不能發微博,大家同事間八卦也有新話題了,妥妥的打臉啊,我剛才看到那一家人的反應都快裝不下去了。」
「就知道你剛才是故意的,我說你退個材料,廢話這麼多干嘛!」
「你還說我,你剛剛難道不是故意的。」
「丫的,那一家子實在太氣人,不過他們回去不會投訴咱們吧!」
「投訴咱們什麼,就因為咱們服務態度太好,在退材料的時候,給他們順手解釋了一下法律,我們這難道不是為人民服務?」
「沒錯,我們服務實在太周全!」
作者有話要說︰ 注︰1節選自《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
除收養法外,還有婚姻法同樣有明確規定。
《婚姻法》︰第二十六條國家保護合法的收養關系。養父母和養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本法對父母子女關系的有關規定。養子女和生父母間的權利和義務,因收養關系的成立而消除。
但要注意重點︰合法收養。
小劇場︰
林泉︰發生了什麼?
作者︰沒什麼,好好賺錢,已經替你處理完了。
林泉︰哦,那我繼續賺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