皛皛看了好一會兒,像是在記憶什麼,又過了幾分鐘,她說道,「我想要你們做一件事,但可能很花時間,也挺考驗眼力的!」
宗黎道︰「花時間,考驗眼力?你放心,我們每天要看十幾小時的監控錄像,早就習慣了。」
監控錄像鑒證組大概是所以鑒證科里最枯燥,最傷眼楮的一個組別,全市的攝像頭多如繁星,每天的事故又那麼多,要處理都是從監控錄像開始,這些活,在場的鑒證人員資歷最小的也有三年了,已成了家常便飯。
皛皛點頭,這點她絕對信得過他們。
「我看過卷宗,肇事者在逃逸後避過了所有的攝像頭,所以我認定這條路是他每天的必經之路。」
關于這個認定,老馬等人也是這麼認為的,「的確!」
「案發時間是在凌晨五點,這麼早在路上行駛,又是必經之路,我覺得這條路是他上下班的路線可能很大。」
雖然視頻模糊,但仍能看出肇事者有一定年歲,必然有工作。
「上下班路線?那是上班?還是下班?」老馬問道。
「按照電瓶車的續航里程,以及我對地圖上周邊環境的調查,我判斷這是上班路線。」
「為什麼?那個時間也可能是晚班剛下班啊!」
皛皛搖頭,「續航40公里,以最大往返里程計算,也就是0公里,但上班的時候可以給電瓶充電,往返里程就可以算到80公里,但是我認為往返里程需要80公里的工作,是很多人不可能接受的。」
眾人點頭,往返里程是80公里,單程就是40公里,太過遙遠了,當然也不是沒有,但這樣的上班里程,絕不會開電瓶車上班,更多的會選擇地鐵、公交。
「按照目前S市上班族的上下班時間調查,往返50公里左右是極限。」張又成說道。
他看過網站上有關「你的上班時間是多久的」民意調查。
往返五十公里是開電瓶車的上班族,最大的極限了。
除非有私家車,但這起案子明顯不適用。
老馬問道︰「這和你確定肇事者在事發時是去上班有關系嗎?」
「我不是因為這個因素才判斷肇事者是在上班時撞的人,而是根據這個里程數,排除了下班的可能性!」
老馬晃了晃腦袋,表示不明白。
「按照最大限度往返50公里,也就是單程5公里來看,他去的這個方向,沒有任何住宅區,有的是工廠、農貿市場、大型家具城……」
怪不得她要看地圖,原來是為了這個。
她又道︰「這個時間會上班的人,不是保安、就是公司、商場或者某些單位的清潔工、當然也可能是快遞人員,但很遺憾,在這個可能到達的里程內,並沒有快遞公司的物流點,所以這個職業可以排除。」
老馬趕緊拿筆記錄下來,看皛皛的眼神變得極為尊敬。
這姑娘到底長了個什麼腦袋?
皛皛繼續道︰「交警在辦案的時候,往往會有一個很大的誤區,那就是總會去調查肇事者的逃逸路線,這並沒有錯,但在這起案子里,我希望大家能逆向思維一下。」(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