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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四章 糾結

吃完飯,兩個人還拍了張合影。主要是劉浩然要往微博上發,好幾天沒發微博了,他得在微博上營個業。

打開微博,直接在微博上發了兩個人的合照,劉浩然發完,還不忘@了一下鹿鳴。

鹿鳴也在微博上轉了劉浩然這條消息。

粉絲們都是夜貓子,這個點兒都還沒睡。突然看到兩個人的微博更新,眾多粉絲都飛快的在留言區聚集。

「99」

「99祝幸福!」

「你們也太可愛了吧!」

「有生之年啊!真的沒想到能在微博上看到鹿哥主動發照片。」

「哈哈哈!也不是主動發的,主要是人家浩然發了,鹿哥轉過來。」

「不是!你們兩個的照片怎麼看起來跟官宣一樣?」

「不是像,就是好嘛!」

「把像去掉,謝謝!」

「你為什麼要說不是?」

「我比較好奇你們倆為什麼這麼晚還在一起……」

「時間不早了,你們兩個別熬夜,早點休息!」

鹿鳴和劉浩然分開之後,回到房間酒店倒頭就睡。反倒是劉浩然,在床上翻來覆去的睡不著,折騰了半天。明星簽公司,是非常重要的,簡直是第二次選擇自己的演藝道路,一個好的經紀公司,可以帶著明星起飛,一個爛的經紀公司,也可以把一個起飛的明星帶進溝里。

盛世星辰明顯是屬于好公司,至少目前來說,沒問題。尤其是鹿鳴跟他說的那些條件,每一個他都很動心。

一晚上都沒睡好,第二天睜開眼楮的時候,眼楮周圍都有了黑眼圈。不過劉浩然根本就不在乎,一睜開眼看了下時間,立刻拿出手機,打給自己的好兄弟董建。

董建在娛樂圈里名氣並不是很大,要說咖位,也沒辦法和劉浩然比。但是和劉浩然不同,劉浩然是草根出身,沒啥背景,但是董建有個牛逼的親媽,被稱作內娛第一經紀人的王靜花,花姐。

花姐這個第一經紀人,可不是瞎吹,是真有實力,王靜花最開始,是陳到明的經紀人,後來有實力之後自己開公司,又和華藝開過華藝經紀。在華藝期間,兩個冰冰,任全,白百河,佟大偉,都是她的藝人,與此同時,還成功簽約了梁加輝,關芝林,劉佳玲,楊紫穹,吳君茹等一堆大牌港星。

後來王靜花和華藝五年合約期滿,宣布離開,她簽約的那些明星,包括陳到明,夏宇,胡君,梁加輝,劉佳玲等人,都跟她去了新公司橙天經紀。這些明星都不認公司,只認王靜花,覺得跟著王靜花就有肉吃。結果就是華藝經紀直接就被掏空了,根本沒剩下幾個明星。

不過由于明星們都只認王靜花,不認公司,王靜花就相當于變相的架空了橙天,後來沒辦法,橙天覺得情況自己控制不了,于是把王靜花起訴到了法院。

再後來,王靜花就直接自己開了公司,自己簽約藝人,自己運營。現在娛樂圈里知名的經紀人,基本上都是王靜花的徒弟,甚至是徒孫輩兒的,可以說經紀公司里面這些事,沒有誰比王靜花更門清。

董建是王靜花的兒子,自然也知道好多連普通明星都不能得知的消息。

「喂,董建!」

「浩然啊,怎麼這麼早打電話過來?」

董建迷迷糊糊的,還有點沒睡醒。

「我有個事兒想跟你商量商量,問問你的意見,就是鹿鳴,昨天晚上跟我吃飯的時候,說想讓我到他們公司去,你說我簽還是不簽?」

董建一下就精神了,躡手躡腳的從床上下來防止打擾到老婆睡覺,走到客廳。

「鹿鳴要找你簽約?」

「對,他還說我要是簽約了的話,資源肯定管夠,到時候還會安排沖獎的電影。」

「簽啊!為啥不簽!陳導現在不是已經把你給放養了嗎?反正也不管你,你還不如遷到盛世星辰去,盛世星辰的資源可太牛逼了,尤其是自己出品的電影電視劇,目前來看國內很少有公司能跟盛世星辰比。」

董建對盛世星辰,可是很有研究的,不過不應該說他有研究,而是他媽花姐,對盛世星辰很有研究。盛世星辰剛剛成立的時候,王靜花就注意到了這個公司,不過每年明星成立的公司都有一大把,王靜花也沒往心里去。

可是誰能想到,短短幾年,盛世星辰就出品了一堆又有票房又有口碑的電視劇電影,直接在混亂的娛樂圈中殺出重圍,成為娛樂圈一股新的勢力,沖到眾多公司的前列。

王靜花發現盛世星辰的實力之後,潛心研究了盛世星辰好一段時間,想看看盛世星辰憑什麼能在這麼短的時間內就沖出重圍,自己也好學習學習。但是她研究了半天,發現根本沒辦法學,因為盛世星辰能如此強勢的成為一股新勢力,主要的原因就是資源。

盛世星辰的資源,實在是太強了,幾年間出品的電影,電視劇就沒有一個差的,一個個都是口碑收視雙豐收的精品。有這麼強的資源做後盾,什麼藝人經紀,藝人服務,都可以往後放放。這叫什麼?這就是一力降十會!

明星們簽公司,說到底就是想要拍好電影好電視劇,有個好資源。現在你想要的盛世星辰都能給,明星們肯定都趨之若鶩,沒辦法拒絕。

你藝人經濟做得再好,給明星伺候的再舒服,沒有資源也不行。

要是當初他從華藝走的時候,華藝就有這麼多強悍的資源給簽約藝人們,王靜花就是有再大的能耐,也不可能帶走那麼多人。

「我知道盛世星辰的資源牛逼,但是你也知道,我和陳思成……是他一手把我帶進娛樂圈捧紅的,是我的領路人,也是我的老師。你說我合格到期了,直接就走,這會不會……」

「浩然,你這話說的不對,他是你的領路人,是你的老師,可是他又不是白捧你,你和他公司簽約的時候,你賺的錢不也給他分?從一四年到現在,你們簽約這麼長時間,給他分的錢也不算少吧?現在你合約要到期了,想走,那不是很正常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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