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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为防盗章  “你在说什么, 蒙。”雷默没想到蒙会突然如此说, 有些措手不及。

“毛兔, 你没打算和雷默成为伴侣吗?”蒙没有理雷默,直接看向毛兔,问道。他等的毛兔答案,若是他没有考虑和雷默在一起, 那他就准备自己追毛兔,若是打算和雷默在一起,那边罢了。

“哦,这个?”毛兔一下子呆住了, 一时有些反应不过来。

这边雷默就黑了脸,“你先回吧, 天色也不晚了。”

被赶出山洞的蒙还是忍不住说道:“你千万别磨磨唧唧的,抓住时机,赶紧办完事才好。”

“行了,这事别说了,你还是赶紧回山洞吧。”雷默不知道为何他竟然有一丝奢望,同时又很是害怕,他现在根本没办法打猎,没有足够的食物都无法养活他自己,更何况毛兔。总不能永远靠着部落的救济或者蒙的救济来生存?

坐在山洞里的毛兔脑子里一片晕晕乎乎的, 他现在是雌性了, 和一个兽人单独住了一个多月了, 他竟然觉得也不错。

可是他以前是兽人啊, 虽然只是兔兽人,难道这辈子要找个兽人一起生活?还没理清思路的毛兔就看着一脸灰败的雷默进了山洞,仿佛受了很大的打击。

这又是怎么啦?

雷默是他在异世遇到的第一个朋友,两人一起生活了这般长的时间,想想除了最初那几天,相处的还是很舒服的。

毛兔的性格简单,他和人相处全凭着感觉走,彼此间都很舒服很随意是他最喜欢的状态。他和雷默相处就是这般,只是感觉雷默偶尔很奇怪,整个人都是带着一点压抑的感觉。

“毛兔,刚刚蒙说的你不要放在心上。”雷默小心翼翼地观察着毛兔的表情,然后说道。

“什么不放在心上?你不喜欢我对吗?”毛兔一看雷默的那种表情,就忍不住赌气说道。

说出口就有些后悔,他这还没想清楚呢。只是话已经出口,收不回来了。

“怎么会?”雷默月兑口而出,自从他捡回来毛兔以后,他一颗心就落在上面,若不是如此,也不会装傻般不放毛兔单独生活。

然后两人就愣住了,面对面看着对方。

过了一会儿,毛兔才指着他旁边的位置,慢慢出口说道:“雷默,你先坐下,我们说说话。”

雷默坐下来后,他只需稍稍抬头就能看到他放大的脸,五官是很柔和的那种,不似蒙那种棱角分明的,显得很冷硬的感觉。即便是因为吃不饱,骨头稍稍突出了些,也不是很明显。

眼睛很是明亮透彻,仿佛只要看一眼就能看进这人的心里。怪好看的,毛兔想到。

就是皮肤不太好,头发的发质也不太好,却营养缺水,都是干干的,而且脸上还起了皮,有点点黑。

雷默忍受着毛兔一言不发的打量,气氛怪异的他想要逃跑,身子明显就要往后清,谁知被毛兔一把拽住。

“要倒了!”带着点点笑意,眼睛都要弯起来了,雷默心里毛毛的。

“你好好看看我,喜欢吗?”毛兔心里对雷默是越看越舒服,突然觉得和这人生活一辈子也不错了,他自成年后独自一个人生活了,日子过得还算舒适,只是偶尔也会在晚上嫌弃太过安静的大房子,所以他经常会回兽父雌父家里,然后热热闹闹的兽父雌父吃一顿,住一晚上。

来到这里,连兽父雌父的家都没法回了,没有星际网,没有隔壁小松鼠,他不敢想象若是一个人该怎样过。

这般想着,和雷默一起过竟是非常不错的选择,两人已经提前同居适应了一个多月,他是非常满意的,就是不知道这家伙的怎么想的,作为兽人的时候他被拒绝了很多次,不知道作为雌性他的运气有没有改善。

雷默被迫把视线集中到毛兔脸上,其实他早就偷偷看过很久了,在每一个夜晚的时候,即使晚上黑漆漆的一片,他也能看得清。

毛兔长得特别好看是他在那个小树林就知道的事情,圆圆的小脸上一双黑亮的眼睛,时常透露出狡黠的目光,对,就像现在这样,不知道在想什么。雷默看着近在咫尺的人儿想到。

毛兔刚来的时候是穿着一身洁白的兽皮的,不过现在已经成了灰的了。他之前的生活一定很好,雷默想着。若是跟了他一块儿,怕是以后再也无法过上以前的那种日子了,他给他提供不了。

毛兔见他一言不发就是盯着他看,心里也开始打鼓,莫不是这家伙真的不喜欢自己?

“毛兔很好,很漂亮。”雷默在心里好好整理了一下语句,说道。

“只是雷默往后打猎困难,恐怕都没办法养活自己,毛兔肯定能找到更好的伴侣。”

看着毛兔越来越不对的眼神,雷默下意识扭过头去,不去看他那漂亮的眼睛染上怒火。

这是现实,若他还是以前的雷默,他是绝对不会放弃的,他会打败所有的竞争者展示自己的实力,然后给雌性打到最美味的猎物。满足毛兔各种各样的要求。

这样也好,蒙直接挑明了,他就不用继续奢望,毕竟在这样维持下去,对彼此都不是很好。他记得东边有一排小的山洞,位置不错,山洞收拾的也挺整齐的,而且一排都是空的,毛兔在那边应该会很方便。

“你就是这么想的?”毛兔向来柔和的声音,在安静的夜晚突然听起来阴测测的。

他原以为这家伙是可能不喜欢他,没想到是自卑的,他不是都说了要帮他治好他的伤吗?好了不久能打猎了?(除了读者,谁信呀!)

再说了,他吃的又不多,还“吃草”,有比他更好养活的雌性吗?实在不行,他还有系统,他们两人辛苦些,多赚些铜币就能在系统里买肉来了,虽然系统比较坑,一斤普通牛肉三千五百铜币,毛兔现在还不知道这个。

“嗯,我就是这么想的。”雷默虽然有点心虚,他不想毛兔走,但还是咬了咬牙,点点头说道。

“那你不要后悔。”

兽人们为了节省体力,往往在回部落之前就把打到的猎物吃掉大半,剩下自己吃不了的猎物是拿回部落的。若是打得猎物多,拿回来的就多,打得少,拿回来的就少。

拿回来的猎物,兽人们回来路过河边的时候,就拿去简单洗了,那洗法和雷默那天差不多,然后连肉带骨一块儿倒进一个大石槽里边,用石头捣碎,然后才放到几个大锅里煮上,就成了他那天的糊糊。

“今天打到的猎物比往日里要多一些,猛、豪和几个兽人带回来的都比前几天多,所以糊糊里边的肉也会多点。”雷默和毛兔说道,再加上今天还弄了些红薯回来,这天,大家应该稍稍吃饱一点。

“嗯,以后会更好的。”毛兔说道。他忽然觉得,来到这个部落,他应该努力做些什么,让这个部落的人日子过得好一些。

雷默能听得出雌性声音里的认真,好像他说的并不是美好的希望,而是即将实现的现实。

最终,毛兔还是没有吃熬出来的糊糊,不过走的时候,族长猛从一个猎物上面割了一块儿肉,送给了毛兔,毛兔没打算要,但是拗不过族长,最终还是收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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