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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作死就不会死。

不作死就不会死。

不作死就不会死。

……

没有桌椅,沈浩只能苦逼地将纸张铺在花坛上写着哥哥布置的内容,内心充满了卧槽。

对于他这个年龄段的男孩来说,面子是很重要的,所幸知道他被罚抄的人没有过来围观,而是远远站着,让他心里好受了一点。

只有一点点。

监工沈沐站在身后,沈浩本以为哥哥肯定正目不转睛地看着他,写了十遍时偷偷用眼角余光去瞄,却见对方似乎在眺望着什么。

看什么呢?

高速公路附近的景色是很不错啦,绿油油的田野和清澈的河水,城里很少见,可现在还有观赏风景心思的人,不是人才就是疯子吧。鉴于沈沐是亲哥,沈浩觉得他肯定是前者。

沈沐收回望向远处的目光,又看向近处的花坛。

不知是哪户人家有此闲情逸致,在农田旁、公路边用水泥浇筑了一个圆形的小建筑,其内置土,再栽种了些叫不出名字的野花,姹紫嫣红的,在一干青草碧水中,倒是道不错的风景。

忽有所感,沈沐伸出手指轻触一片女敕黄的花瓣,意料之外又情理之中的,得到了一些信息。

很驳杂,很模糊。

和宝石花囡囡能够表达出自己的生长情况和实时情绪不同,野花传来的只有些微的情绪,似乎是正面的,开心且得意,沈沐微微一怔,才注意到这株是花坛里长得最好的,也是最漂亮的。

花也会比美吗?

这个想法一出现,沈沐便自嘲起来:为什么不会呢?所谓的万物之灵,不过是人类自己号称的而已。

在网络还连通着时,人们纷纷惊叹“末日来了”,可这到底是谁的末日?

山明水秀,处处生机处处锦绣,夏季本是欣欣向荣之时,植物都生长得很好,被逼到穷途末路的,好像只有人类。

对了,动物呢?

细细回忆几日的见闻,沈沐发现,他们竟没有遇到一只动物。

联想到以往看过的末世小说,里面的动物植物丧尸统统进化,那情景当真是骇人之极,而这时候,幸存的人类中能与其匹敌的,便是……异能者。

想到沈浩的小水球,沈沐叹了口气。

任重而道远。

如果按照休伊斯所在世界的魔法师等级划分,这水平才是入门级的魔法学徒吧?

【神选大陆。】

什么?

脑海中接收到一股意识,沈沐微一迟疑,接纳了它。

这种感觉,就仿佛对方发来一个聊天窗口,他接受,便有了对话的渠道。

休伊斯进一步解释:【我原本所在的地方,叫神选大陆。】

插话的时机太好。

联系到此,沈沐不怎么舒服:【你知道我在想什么?】

被窥探思想是件令人深恶痛绝的事情,纵然两人的关系十分紧密,沈沐也没有对另一个人敞开心扉的打算。

对于他的抗拒和不悦,休伊斯笑着道:【你想到的事情和我有关,所以,我就知道了。】他懒洋洋补充:【算是神的能力吧。】

沈沐语气平平:【哦,伏地魔。】

【你说的是《哈利波特》童话书里的没鼻子大魔王?】休伊斯不以为然:【他和神差得远了,反过来说,既然一个魔王都有这样的能力,我有就再正常不过了。】

我阅读过的书籍,他也会看到吗?

在休伊斯的资料里记上一笔,沈沐无意就这个话题交谈下去,转而问道:【我怎样才能主动跟你说话?】

【在你足够强的时候。】

休伊斯这样说着,带着种独特的韵律感,如同在纯白的教堂中,牧师向信徒传达神的旨意,又如同君主慎重地告知他的骑士如何得到荣光,其殷殷企盼之意、拳拳爱护之心,溢于言表。

语重心长。

但无法否认的是,这是唯心主义。

抛去所有外在的表现,其实质就好像算命先生说的“父在母先亡”,万金油而已。

话不投机半句多。

见沈沐不说话,休伊斯轻笑起来:【你想要异能吗?】

乱世之中,力量是根本。

对于这个话题沈沐不可能无视,他怔了怔:【我能够和植物简单沟通,感官和恢复力都比常人强很多,这难道不算异能?】

【不是。】休伊斯理所当然道:【你是我的半身,这些是与生俱来的。】

那为什么以前没有?

天地异变,只能是天地异变。

话未出口,沈沐已知道了答案。

更深层次的问题纷纷涌上脑海:天地为何异变?末世是怎样来的?人为什么会变成丧尸?异能产生的原因和发展的方向?一切的本质,一起的起因,一切的结果,究竟是什么?

【我的能力,就是你的能力。】

许是被沈沐纷乱的思绪所扰,休伊斯丢下一句话,便切断了连接。

自然之神的能力吗?

沈沐深吸口气,慢慢张开手掌,手心里赫然躺着一颗圆润的种子,鲜红欲滴。

他认得这颗种子。

“哥,我写完了,给!”沈浩把纸张上交,如释重负地伸了个懒腰,眼珠子滴溜溜乱转,很快瞧见了种子:“咦,这是什么,彩虹糖?”

“我的异能。”

“哦……啊?”

沈浩四周张望了下,伸手模了模哥哥的额头:“不烫啊。”觉醒异能不应该经过发烧这个步骤的吗?

“没,自然而然就有了。”

“……”

为何待遇不同?

沈浩凑近观察哥哥手心上的东西,半晌恍然:“哥,你的异能莫非是变出糖豆?这感情好,我们总算不会饿死了!”他很快又发起愁了:“但一直吃糖会胖啊。”说这话的时候,沈浩下意识地看了看自己的肚腩。

末世最不该担心的,应该就是减肥了。

“这是种子。”

“能长出果子来?”

“花种。”

“……哦。”

所以这异能有啥用?沈浩纳闷,还想再问,秦歌等人已经走了过来,带来了商讨好的对策。

重刑犯占领了研究院,但物资储备依然是头等难题,更何况这些刀口舌忝血的人需要的不仅仅是生存,还有享受,某种意义上来说,后者甚至比前者更重要。壮汉三人就是出来劫掠物资的。

壮汉三人到了差不多的时间没有回去,便会有新的人出来查看情况,研究院的出口就那么几个,有些地方他们一定会路过。

“你们要我去做饵?”

沈浩不可置信地指着自己,目瞪口呆。

秦歌转过脸去,习娜难为情道:“如果周霖喜欢女人,我义不容辞,可惜他喜欢的是……”她说不下去了。

王武注视着某人:“脸女敕的小男孩。”

沈浩:“……”

此时此刻,他特别想知道一个问题,今天的黄历写的什么?

一双坚实有力的手臂按在了沈浩的肩膀上,沈沐站在弟弟身后,道:“我和小浩不会分开的。”

李和光站在两兄弟身旁,默默表明了态度。

习娜反对:“只是沈沐和沈浩就算了,你也去的话,会引起犯人的警惕的,他们的眼光可好得很,分得清谁是兵。”

李和光不鸟她。

“你——”

“少说两句,习娜,”秦歌语气严肃:“他们不是你的下属。”

“是!”

习娜歉意地笑了笑。

计划很简单,无非是先混进研究院,再伺机而动,随机应变。因为研究院不会吸纳所有新人,所以“新人”必须有让他们留下的理由,比如说,没有威胁,而且是周霖喜欢的类型。

为了演得更加逼真,王武和习娜在附近搜索一番,弄来了一辆勉强能用的皮卡,还匀了一些物资上去,沈沐三人假装倒霉的逃亡者,准备在指定地点抛锚。

上车之前,沈沐落后几步,问:“如果我们反对这个计划,会怎么样?”

秦歌认真地凝视着这让自己心动的男孩:“那就不再实行。”

习娜张了张口,似乎要说什么;王武面色沉稳,安静地站在少爷身后。

沈沐将几人的神色收入眼底,点了点头。

坐上皮卡,沈浩牙疼地撕掉贴在车窗上的Kitty猫贴纸,又丢掉一个白鲸女圭女圭,一串龙猫挂坠,消除了这车原主人是妹子的痕迹,不满道:“那个叫习娜的怎么不自己去?”

虽说计划是和周霖接头一起对付控制着蔡教授的杨盼,但能在杨盼身边有个人,不也是好事?

沈沐意味不明道:“她毕竟是普通军人,不是间谍特工。”

形势比人强。

李和光坐在驾驶位上,出主意:“如果不愿意的话,我们直接开车走。”

“食物少得可怜,怎么走?G市聚居区是秦歌的大本营,万一他们回去了给我们穿小鞋呢?”沈浩愤愤。

“不,”李和光和沈沐异口同声:“食物足够了。”

秦歌挪过来的,足以让他们路过G市,奔赴下一个聚居区了。

沈浩迷茫了:“他们到底咋想的?”给出危险计划的同时,还留了这样宽广的后路,真的相信他们会坚定不移地执行计划吗?人和人之间的信任,已经不知不觉到了这种地步吗?

沈沐也不明白。

他当然想不到这是秦歌动心的后遗症,于是,无解。

“小沐,你说呢?”

“去指定地点抛锚吧。”

“保证安全?”

“有七八成把握。”

“好。”

李和光答应一声不再多问,在末世之中,有这样高的把握已经算是相当难得了。

他不说了,沈浩却夸张地手舞足蹈:“哥,不是吧你,为什么要听秦歌那个资产阶级的?不要啊,那份罚抄不可能是我的绝笔!”

“没关系,有它呢。”

鲜红的种子在白皙的手心发出不祥的光芒。

李和光通过后视镜看了一眼,倒没什么动静,他好奇心不多,淡定地发动了车子。

欢快的音乐随着行驶响了起来:皮卡、皮卡、皮卡~丘!

沈浩:“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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