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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后的阳光出来了,暖暖的阳光洒在树上,斑斑点点的,仿佛一幅美妙的画卷。

“我该出院了吧……”

高岚顺着窗户,看着眼那树上叽叽喳喳的两只鸟儿,满脸羡慕的神色。

“要不再住几天,修养一下?”

靳长歌坐在床边,问道。

“没事儿了,我自己的身体自己知道,还是趁着有限的时光,多看看外面的风景。”

闻言,靳长歌原本削果皮的手一顿,然后抬头说道:“那行,我与问问医生,若是没问题,咱们就出院吧!”

“好。”

当听到高岚好吃晚期,甚至还有1个月的时候,靳长歌不知道是什么感觉,虽然与高岚处过一次,但是他对这个英姿飒爽的女子是极为欣赏的,而正是因为欣赏,现在他骤然听到这个消息,也是有些难过。

靳长歌也曾问过001,这个无比强大的系统是否能够治疗这个疾病,但是这次他却是失望了!

不能够

001也没有办法!

靳长歌瞬间感到一阵无力,他赖以依靠的黑曜石居然也束手无策,那他就更没有办法了。

出了院。

阳光倾射下来,高岚伸手遮住阳光,美眸看着天空,嘴角微翘,说道:“靳长歌,你是我的朋友吗?”

靳长歌忍着心痛,说道:“当然。”

高看偏过头,嫣然一笑,“在最后一段时间了,你可以陪陪我吗?”

靳长歌:“当然!”

于是,靳长歌放弃了手中的一切事情,雨高岚踏上了旅游的路程。

给冯小杰打了个电话,简单说了一下自己有些重要的事儿,后者则是拍着胸脯,说没事儿。

交代了一切事儿。

靳长歌租了一辆悍马,载着高岚一路风驰

溧阳。

这是在苏、浙、皖三省的交界处的一座秘境小城,也是一座秦代建县历史悠久的千年古邑。山青、水秀、茶香、鱼鲜,令游客流连往返。妩媚的湖水,婆娑的竹海,连绵的采茶画卷,如墨似画的山村景色。这是个既适合踏青又适合避暑的好地方,适合逃离城市的钢筋水泥,来这里洗涤浮躁,彻底的放松自我。

靳长歌与高岚一边呼吸着湖面上带着竹的清新和水的湿润的空气,一边行驶在碧波上,湖岸是一望无际的万亩竹海,散发着清凉静雅的气息,正是“舟行碧波上,人在画中游”。

“好美啊!”

坐在小舟上,缓缓行驶在天目湖上,

四面群山枕水,湖中岛屿散落,水质很好,宛如进入仙境。高岚站在船头,双眼微闭,伸开双重感受着清风荡漾,满脸的享受。

“确实很美。”

看着周围的自然风光,靳长歌也感叹道。

下午。

他们又去了状元阁,状元阁的雏形是唐代长安城内的试官石,铜柱上的龙图腾威武雄伟,给人一种高高在上的威慑感。

高岚似乎忘记了病痛,靳长歌也忘记了,两人就像游客一般,随意的流连,看罢了古朴的状元阁,他们又去了南海竹楼,高山镜湖中的竹筏,山涧间的潺潺溪流,还有形态各异的竹木小屋。

每遇到风景,高岚便是有人小女孩一般,娇笑声连连,靳长歌也是第一次发现,原来走出来后,大自然竟然留下了如此美丽的馈赠

第二天。

靳长歌与高岚来到了张家界。

踏上桥去,是站高望远,看绝美风景,正是,那蓝天和白云的倒影铺满了整条栈道,让人对脚下的透明胆战心惊。除开恐惧,走在玻璃栈道上更是有踏云而行的豁然快感。

旅游的人很多,熙熙攘攘,有人在拍照,有人在观光,有人在感慨,这时候,一阵笑声传来。

靳长歌与高岚好奇的看了过去,只看到一个壮硕的男子,趴在地上哇哇大叫,每次看一眼身下的玻璃,都会赶紧闭上双眼,嚎叫不已。

周围的游客们哈哈大笑:

“这么大的个子,白长了!”

“这家伙恐高啊!”

“哎呦我去,逗死我了!”

“哇哈哈!”

“有那么恐怖吗?”

“绝对有,那是你没有恐高症,对于有恐高症的人来说,这是折磨。”

“”

“”

高岚看着前面那个抱着女朋友腿不放手的男子,也是咯咯笑了起来,那男子的女朋友,看到围观的众人,也是满脸的尴尬

第三天。

他们去了鼓浪屿。

这是一个浪漫的“海上花园”

第四天。

他们去了丽江。

在很多人的印象里,丽江一直是个做梦的地方。几米阳光,温暖照耀;恬静安然,慵懒闲逛

第五天。

他们去了三亚

第六天。

他们去了桂林

第七天。

他们去了西塘

第八天。

他们去了香格里拉

第九天。

第十天。

第十一天

将人一路领略国内的各种风光,或温柔,或浪漫,或缠绵,或柔软,或梦幻

江慕清玩得的非常开心,而随着时间越来越近,靳长歌的心情则是越来越沉重。

时间啊!

可否再慢一点?

有时候,靳长歌都忍不住祈祷,这就像一道催命符,将这个花季年华的女子,逐渐送上归途,靳长歌已经发现,那漂亮女子乌黑的秀发,时常在衣服上粘着,每到了这时候,靳长歌总会伸手不经意将那掉落的秀发偷偷取走。

若是被漂亮女子看到,那笑容总会沉寂下来,这种沉寂,在遇到清凉的海水后,才会消散。

沙滩上。

靳长歌坐在地上,看着高岚在海水中,伸手捧着水,一次次的撒向天空,银铃般的笑声,穿荡在空气中,引得周围游玩的游客羡慕的目光。

手中攥着一把沙子,慢慢的顺着下方的缝隙就露出来,靳长歌很痛心,眼睁睁看着一个花季少女死亡,这是何等的残忍,想想曾经那个身穿警服的英姿飒爽的身影,再看看面前这个宛如小女孩一般的快乐女孩,究竟哪一个才是真正的她呢?

想了半天,靳长歌猜测,也许是后者吧!

这时,在旁边一个流浪歌手在那里唱歌:

格桑花儿开 浪漫染云彩。

花蕊捧着心 花瓣牵着爱。

雪域高原一幅五彩的画哟。

寻芳的使者情窦开。

格桑花儿开 芬芳飘四海。

花枝摇出舞 花叶似裙摆。

藏乡儿女生在花丛中哟

追梦的人们好运来。

格桑花儿开呀开。

开出雪域高原红红火火的风采。

格桑花儿开呀开

优美略带沧桑的歌声传出来,靳长歌觉得这家伙唱的真好,若是上《我是歌手》的舞台,说不定这家伙能够夺下冠军。

在流浪歌手上面的台阶上,也有很多人坐在上面,仔细的听着。

“唱得真好听!”

不知道什么时候,高岚来到了他的旁边,美眸一眨不眨的看着那个流浪歌手,怀中抱着吉他,坐在椅子上尽情的弹奏。

一曲歌罢!

很多听众都热烈的鼓起了掌声。

流浪歌手站起身,鞠躬致谢了一番,这时他偏头看向高岚,走过来笑道:“漂亮的哈桑花,可否为我看管一下我的吉他?我要去方便一下。”

高岚笑着点点头,“当然可以。”

等流浪歌手走后,高岚突然偏过头,嘴角露出狡黠的笑容,“我记得你还是一位歌手哦?”

靳长歌摆手,“你别坑我,我可不唱。”

“难道送我一首歌也不行吗?”

看着这张可怜兮兮的俏脸,靳长歌最终还是没有忍心拒绝,点点头,道:“好吧!”

高岚脸上瞬间笑容嫣然。

为了防止人认出来,靳长歌戴了一顶黑色的帽子,走到那场中间,坐到之前流浪歌手的位置上,抱着吉他,用手拍了拍话筒,这般动静,自然将观众们的目光吸引了过来。

“这是要做什么?”

“唱歌?”

“难道他也是一位流浪歌手!”

“这人看起来挺熟悉的啊,好像在哪儿见过一样!”

“”

靳长歌微微调试了一下吉他,清咳了嗓音,这时候,一阵缓缓的音乐响起了起来。

舒缓。

轻松。

又有些惆怅。

在某一刻,靳长歌双眼微闭,张嘴唱道:

让我掉下眼泪的 不止昨夜的酒。

让我依依不舍的 不止你的温柔。

余路还要走多久 你攥着我的手。

让我感到为难的 是挣扎的自由。

分别总是在九月 回忆是思念的愁。

深秋女敕绿的垂柳 亲吻着我额头。

在那座阴雨的小城里 我从未忘记你

成都 带不走的 只有你。

和我在成都的街头走一走。

直到所有的灯都熄灭了也不停留。

你会挽着我的衣袖 我会把手揣进裤兜。

走到玉林路的尽头 坐在(走过)小酒馆的门口。

分别总是在九月 回忆是思念的愁。

深秋女敕绿的垂柳 亲吻着我额头。

在那座阴雨的小城里 我从未忘记你。

成都 带不走的 只有你。

和我在成都的街头走一走。

直到所有的灯都熄灭了也不停留。

你会挽着我的衣袖 我会把手揣进裤兜。

走到玉林路的尽头 坐在(走过)小酒馆的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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