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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呔!妖孽速速离去

乘着健硕的沙漠之舟,头顶着遮阳的纱巾,一手缰绳一手瓜果。听着驼铃声,行在被太阳照耀出万点金光的大沙漠,如何不是一种享受?

高高的扬起手将手里的瓜皮向后一甩,腾出手来在额头搭了个凉棚,坐直身子眺望着前方的绿洲小镇。

跟着驼队行走了几日,终于到了沙州城。的心情开始雀跃起来,心中的小算盘打的噼啪作响。进了城就可以舒舒服服的洗个澡换身衣服,好好的大吃一顿。然后在人间玩乐上一阵子,等到玩够了再寻个机会回鬼界找那个鬼差算老账。

前面骆驼上的那个花枝招展的胖子名叫金十三,自称是江湖听雨阁第一金笔公子。

这个金十三虽然是个话痨,但是对的事并不多问多言,严守江湖人不问朝廷事的安全准则。这几日也没特意向他打听“自己”的身世。只是依稀得到几条信息:“自己”出身于曾经声名赫赫的江湖世家明月山庄。“曾今”的意思就是,如今明家已经败落。明月山庄只剩明和她一位常年游历江湖的叔父明二爷。

明是本朝第一名捕,吃朝廷俸禄。也就是说,如果她想要留在人间多享受一阵子,是没有个家可以让她衣食无忧的。她只得去当个女名捕,来赚取俸禄。否则,她一个码农要怎么在古代找个可以胜任的工作?!

“本朝第一名捕”的名头此时凭空落到头上,叫她感到无限的压力。这个工钱可真不好拿。别说是破案抓人,就是侦探剧她也没看几部。想想就有些头皮发麻,倒不如把身上这些银子花光了就想办法回鬼界。

只是,不能自杀的话,她该怎么回去呢?

的这些烦恼在进入沙州城后就被她远远的抛到了脑后。没想到在这荒芜的沙漠戈壁中竟然隐藏着这样一个繁华的城镇。店铺林立,酒旗飘摇,叫卖货物的小贩,牵着骆驼的商人,妖娆起舞的异族舞女,背着大刀的豪放江湖客,。各种各样的人穿行其中,伴着酒肆里传出的带着异族风情的曲子,让久行在沙漠中的旅人在入城的一瞬间有了到达仙境的错觉。

金十三是个对吃穿用度都十分讲究的人。他自然是选了沙州城最富盛名的酒肆,点了一桌最丰盛的午餐。

时近正午,正是酒肆中最忙碌的时候。

那些携剑背刀的江湖客们正在谈论沙州城中即将开始的一场高手对决,剑南碧玉剑挑战西北刀王。几碗烈酒下肚,烧的人满身欢畅。江湖客们的话题渐渐从眼下的对决转移成论剑江湖,历数江湖名流、武林轶事。酒酣兴浓,便有江湖客敲着酒坛高歌道:

“血浸巫山春三月,神女峰下花如雪。

广厦三千人声绝,绿柳垂丝香尘灭。

华庭寂寂人不起,金阶潺潺血成溪。

昔日笑靥魂不归,竹笼唯余稚女啼。

长恨滔滔意难平,仰天掩面放悲声。

栖梧托孤谢恩义,只影单刀乘舟去。

姑苏城外刀华绽,一步一杀穿剑围。

百杀堂鼓人惊起,须臾呼啸火光来。

白衫弯刀踏月行,银光起落黯星影。”

他的嗓音粗狂黯哑,却是恰好将这首曲子中的那压抑悲怆和雪恨之快都表达的淋漓尽致。人声鼎沸的酒肆渐渐的安静下来。每一个江湖客都听得如痴如醉,神往不已。唯独两个人的表情不同,一个是金十三,他嘴角抽搐似乎在努力抑制住悲伤;一个是,她左右开弓专心的撕食着桌上的烤羊。

正当她捧着一只羊腿啃的不亦乐乎的时候,一块染着檀木香气的手绢出现在眼前。从烤羊腿后抬起眼,只见金十三那圆盘样的脸上摆出了一个诡异的神情,似乎是悲伤又似乎有些微的愤然,但是更多的好像是一种近乎怜悯的神态。

被他看得头皮有些发麻,觉察出周围气氛有些不对。于是她放下了羊腿,接过手绢来抹了抹油乎乎的手掌,低声问道:“怎么了?他唱的什么?”

金十三很诧异,声音陡然拔高了几倍,“你不知道他唱的什么?!你居然没听过这首长歌?!”

这几乎有些破音的大嗓门瞬间将酒肆中的目光都吸引了过来。没等答话,已有一个江湖客向着这边搭话道:“这首长歌虽然说的是十九年前的事,但是江湖中很少有人不知道。”

那人丢下手里的坛子,站起身继续说道:“这首长歌说的是曾经声名赫赫的武林世家蜀中明月山庄的旧事。十九年前明月山庄不知为何与姑苏百杀堂结下了梁子。百杀堂遣了杀手混入庄内,在庄内投毒后大开庄门,引大批杀手入庄屠戮。一夜之间,血浸门庭。举庄三百六十二人仅仅活下来两个,一个是宿醉未归的明家二少,一个是被藏在衣笼中的明小娘子。可叹明家百年荣光,一夕倾灭。明家二少悲愤难抑,将明小娘子托付于栖梧岛凤家,自己孤身一人下了江南。”

那人说到这里顿了一顿,眼睛中迸发出闪闪神采,“明二少孤影单刀独闯百杀堂,尽斩百杀堂三十六天杀、七十二地杀。那年明二少才不过十七岁,凭此一战而名动江湖,成为所有江湖少年心中的偶像。”

听明白了,这是说的“自己”的身世。虽然听得对那位赠品叔父倾慕不已,但是现在这几乎灭门的惨事放在了“自己”的身上,她一时不知该做什么表情,于是将头低低埋进羊腿后。

金十三不明就里,微微费力的倾动滚圆的身体,低声劝慰道:“虽然我也觉得这些人拿别人的惨事来反复宣扬,毫不顾忌别人的感受是很过分,但他们也没有恶意,纯粹是出于对明二叔倾慕。你不要太往心里去。况且,他们也不知道事主在场。”

这个冒牌货不知道接什么话,只好继续将头闷在羊腿后面。金十三也想当然的以为她是情绪不佳,也就不再出声。默默的听着那人的讲述。

在场的人几乎都听过这段江湖往事,但是这人说的极精彩,仿佛亲眼目睹了一般,于是大家也都听得入神。一时间酒肆中只剩那人在奋力的演说,每一个江湖客都听的神往不已,恨不能亲睹当年姑苏城外明家二少的不世风采。

那人说的口干舌燥,向店主要了一大碗凉茶一口气灌下,抹了抹嘴语带唏嘘的继续道:“只可惜,那一战之后,明二少再没有动过武。当初锋芒难掩的明二少成了如今游历江湖四处行医的明二爷,而明月刀也传到了明家大娘子手中。真是可惜。”

一个身背长剑的少女疑惑道:“有何可惜?明大娘子及笄之年便得入天门,数年功夫就稳坐我朝第一名捕的位子。这是何其的本事?武林史笔金老爷子也赞她是‘风华绝代,明月无双’。明月刀在明大娘子手中也一样是锋芒难掩。”

那人冷哼一声道:“那位明大娘子倒是个有几分本事的人,只是出手太过狠辣。以在下拙见明月刀的绝世风华已是绝唱。”

那人声音刚落,便有人应和道:“不错,明大娘子的刀法的确是不够洒月兑,且又过于毒辣狠戾。已经完全失了明月刀的精髓。白白糟蹋了上好刀法,也糟蹋了那把古刀。”

眼看这些江湖客们越说越酣畅,言辞越来越激烈,而却不以为意的继续大吃大喝着。金十三脸上露出一抹惊诧,接着那惊诧的神情慢慢的变成疑惑。

不知道面对大家对“自己”议论该做出什么反应,索性也就不管了。仍旧专心的满足自己的口月复之欲,当鬼当久了都快忘记吃东西是一件怎样快乐的事情了。

正吃的开心,冷不防右手中指一阵疼痛。定睛望去,只见自己的中指正被一双红彤彤华丽丽的珊瑚筷子紧紧夹住。

认得这双筷子是金十三自带的“卫生环保筷”,每次进食金十三都是用它。

此时金十三正怒目圆睁的盯着她。想抽回手,不想金十三夹的非常紧,让她抽手不得。

痛的眼睛冒火,“老金,你不夹菜你夹我手指做什么?”

金十三哼道:“早看你不对劲,一定是狐鬼上了身。”说着手上加大劲力,夹着的手指大力向一侧扭去,口中大喝一声:“呔,妖孽速速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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