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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二章:再别康桥

钟逊的脑海里闪过很多他看过的著名现代诗,其实对于很多他所看过的现代诗,之前并不能记得多清楚,甚至有的连名字都想不起来。

可是现在,这些文章一篇篇的闪在钟逊的脑海里,并且每一个字的记忆都那么的清晰。钟逊只要提笔,哪怕一个字、一个标点符号都不会写错。

这当然不是钟逊的记忆有多高,他只是个普通人,也没有那种过目不忘的能力。但为什么可以记得这么清楚,钟逊也并不想深究,因为他能够来到这个世界原本就是一件不能解释的事情。

相比于这个,不过是回忆起脑海中的记忆罢了,没什么好惊奇的。

这时,一篇非常著名的现代诗一闪而过,钟逊很果断的就注视到了这一篇文章。

这一篇现代诗的著作,可谓是原世界里钟逊非常喜爱的一篇,也是钟逊为数不多真正靠自己能力记下的。

因为这篇现代诗是被放到课本里,用来教学的。当初背下这篇现代诗,不仅仅是为了老师布置的作业,也是因为这篇现代诗写的真的很美。

这首诗,真可谓是“诗中有画,画中有诗”。已经达到了中国传统诗歌的理想境界。

音乐美、绘画美、建筑美、意境美。

只是对于这首诗,钟逊还是有着一些疑虑。

因为这个世界毕竟有很多东西和原世界不同,虽然地域没有变化,可钟逊在不了解的情况下还是不敢轻易下笔。因为如果这篇现代诗里所写的地方,这个世界没有,那可不就尴尬了。

有了这层疑虑,钟逊就并没有立即下笔,而是拿出了自己的手机,连上网之后刻意去查了一下。

在信息查完之后,钟逊才松了口气。这个平行世界的文化和厉害与原世界极为不同,但是地域和很多著名的地点、景象还都是相同的。

没有了疑虑之后,钟逊笑了笑,拿起陆婷婷给他的那根圆珠笔,缓缓的在纸上写了起来——

轻轻的我走了,

正如我轻轻的来;

我轻轻的招手,

作别西天的云彩——

那河畔的金柳,

是夕阳中的新娘;

波光里的艳影,

在我的心头荡漾——

软泥上的青荇,

油油的在水底招摇;

在康河的柔波里,

我甘心做一条水草!——

那榆荫下的一潭,

不是清泉,是天上虹;

揉碎在浮藻间,

沉淀着彩虹似的梦——

寻梦?撑一支长篙,

向青草更青处漫溯;

满载一船星辉,

在星辉斑斓里放歌——

但我不能放歌,

悄悄是别离的笙箫;

夏虫也为我沉默,

沉默是今晚的康桥!——

悄悄的我走了,

正如我悄悄的来;

我挥一挥衣袖,

不带走一片云彩。

……

《再别康桥》!

这首现代诗是由原世界著名现代诗人徐志摩所著作,是一首绝对脍炙人口的诗篇,也是原世界新月派诗歌最著名的代表作品。

开头的轻轻的我来了,正如我轻轻的走,和结尾的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形成了一个明显的对比和呼应,成为了绝唱!

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更是被无数人所熟知,是常放在嘴边的话。

这首诗以离别康桥时感情起伏为线索,抒发了作者对康桥依依惜别的深情。

语言轻盈柔和,形式精巧圆熟,用虚实相间的手法,描绘了一幅幅流动的画面,构成了一处处美妙的意境。

可谓是细致入微地将自身对康桥的爱恋,对往昔生活的憧憬,对眼前的无可奈何的离愁,表现得真挚、浓郁。

是一首绝唱现代诗。

“音乐的美”“绘画的美”“建筑的美”,《再别康桥》一诗,可以说是“三美”具备。

这首著名的现代诗,第一次以手稿的形式展现在了这个世界里。钟逊相信,这首诗也绝对会和在原世界一样,震撼全世界的!

钟逊的字带着潦草,挥洒自如,让人看了很舒服。要说字有多好,其实并没有多好,但却给人很舒服的感觉。

这样的字还是当初他父母逼着他给练出来的。

钟逊还记得父母常说的一句话,一个人的字就代表了一个人的颜面。走到哪去,字一定要写的漂亮,这样别人在还没有看到你人的时候,先看到你的字,对你的印象就一定会更好。

想起自己的父母,钟逊心里的怀念更深了。不知不觉,这么多年都已经过去了,不知道他们过的怎么样了……

想到这里,钟逊苦笑了一下。自己还真是不孝,当初为了自己的梦想,不惜和父亲大吵一场,甚至差点断绝父子关系,随后毅然离家出走,这得让二老有多伤心。

当初实在是年纪轻轻,不懂事,也不懂外面的世界有多混乱,更不懂为什么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朝着他们选择的方向走。

经过这么多年的磨练和对这个世界的认知,钟逊也终于可以明白父母的用心良苦了。

没有哪个父母希望自己的孩子将来进入社会以后,遭受太多的罪和累,所以他们愿意从小培养孩子,给他铺垫出一条对于未来,对于人生不会走太多歪路的道来。

只是当孩子长大之后,都会有了自己的心思和梦想,一旦两者相驳,就会发生钟逊这样的事情。

想着自己已经这样不孝了,到外面还没有闯出名堂,钟逊就更不敢回家去见父母。

终于,自己现在还是有了机会。等他完成了这个平行世界的任务,回到原世界之后,一定要让父母为他感到骄傲!

钟逊一晃神,就不知道过了多久,反正直到陆婷婷写完她的作品之后,才晃醒了钟逊。

“喂,自大狂!你在这想什么呢?这么出神?”陆婷婷开始叫了两声,钟逊没有理她,便走到钟逊身边使劲的晃着钟逊的身子。

“啊?”钟逊回过身来,摇了摇头,“没事没事,等你等的有点久,所以有些恍惚了。”

“你!”陆婷婷闻言,冷哼一声,走到钟逊的对面坐着,“我的写完了,你的写完了没!”

“早就写完了。”钟逊打了一个哈欠。

“能不能认真一点,这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情。”陆婷婷皱鼻子道。

“我很认真啊!”钟逊摊了摊手,“只是我真的早就写完了啊。”

“写那么快,一定没有认真去写!你输定了自大狂!”陆婷婷骄傲的说道。

“那可不一定。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灵感来了就一发不可收拾,写的自然很快。那慢慢写,不一定就能够写出好东西来。”钟逊挑了挑眉,邪气一笑。

“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你这家伙,怎么随口说的话都感觉这么好有道理,真的太过分了!”陆婷婷不服气的道。

“人啊,要有自知之明。不然为什么会有天才和庸才的区别呢?”钟逊叹气道。

“你说谁是庸才?!”陆婷婷站起身来,眼神里充满着杀气。

“我没说你,你可别对号入座啊!我只是打个比方,对……就是打个比方!”钟逊感到杀气扑面而来,连忙解释道。

“哼,本姑娘不跟你一般见识!把你写的东西给我,我来看看。”陆婷婷伸手要拿钟逊的手稿。

“等一下。”钟逊护住自己的手稿,冲着陆婷婷伸了伸手,“你的给我,我的再给你。”

“小气鬼!自大狂!”陆婷婷瞪着钟逊,把自己写的作品递给了钟逊,“可以给我了吧!”

“给你给你。”钟逊把自己作品的手稿给了陆婷婷。

随后两人都开始互相‘审视’对方的作品。

钟逊拿着陆婷婷写的作品,名字叫《雪中人》。往后看了下去,整体内容写的挺不错的,借景抒情,描写生动,可以看出文笔是很好的。

要光说文笔和描写,陆婷婷写的还是不错的。但毕竟这是一首现代诗,整体而言只能算是一般,算不上什么特别好的作品。

钟逊脑海里经典的现代诗太多了,所以这首《雪中人》并没有多吸引他,但陆婷婷能够写出这样的诗来已经很不错了。

而陆婷婷在看到钟逊的作品时,可钟逊看到她的作品感触可是完全相反的!

《再别康桥》这个名字让陆婷婷有了短暂的愣神,康桥这个地方陆婷婷没有去过,但是听说过。

它属于三大超级帝国之一的英国,也是非常有名的‘桥剑大学’。

“桥剑大学”是英国也是全世界最顶尖的大学之一。

英国许多著名的科学家、作家、政治家都来自于这所大学。

陆婷婷没有想到,钟逊居然还去过英国,去过“桥剑大学”。

不过毕竟两人认识的时间还没多长,钟逊的过去陆婷婷又不了解,只是略微的惊讶便过去了,随后看向了正文。

当陆婷婷看到正文的第一段落时,这一次是发自内心的震撼。

轻轻的我走了,

正如我轻轻的来;

我轻轻的招手,

作别西天的云彩。

……

三个轻轻的,瞬间给陆婷婷的眼前描绘出了一幅幅流动的画面,构成了一处处美妙的意境。

一首好诗就是这样,仅仅几个字就能够给人一种完全不同的感触。

这一节诗就写出了一种淡淡的哀愁和来去的不舍,这最后“西天的云彩”,为后面的描写布下了一笔绚丽的色彩。

整个景色,都是在夕阳映照下的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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