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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番外四『 朋友 』

沈尊第一次见到郑珩昭,是在离沈家不远的一座机场。

远嫁英国的姑姑沈锡遥带着丈夫和儿子回国探亲,沈尊站在母亲的腿边,盯着那个跟在姑姑身后的同龄男孩,久久的回不了神。

彼时两人都还是孩子,夹在久未见面,急着寒暄的大人们中间,并没有什么说话的机会。但那时穿着小号的西装和衬衫,并且煞有介事的在胸前打了小领结的郑珩昭,还是给沈尊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是真人吗?

他那时想。

简直精致的像个女圭女圭。

然而这毕竟只是第一印象罢了。

等到沈尊真正看清郑珩昭的本质时,那已经是很久之后了。

沈家从未有过与沈尊同龄的孩子。所以当姑姑带着儿子和丈夫入住沈家老宅时,沈宅中唯二的儿童郑珩昭,就被沈父理所应当的安排在了沈尊的房间。

沈尊从未和别人共享过自己的房间,更没有和同龄人相处的经验。但发话的是父亲,他必须遵从。所以他只能抱着自己的被子把床腾出了一多半,沉默的把那个总是笑眯眯的男孩迎进了房间。

从那天起,他清静的童年被彻底打破,从此一去不复返。

沈尊从没想过,和另一个人分享房间,会换来这么多的聒噪。

“沈尊,你的床好硬!”

“沈尊,你只穿深色的衣服吗?”

“沈尊别不理我啊,我们不是朋友嘛!”

“沈尊沈尊,我给你看个好玩儿的!”

“沈尊你看我……哎!你别走啊!”

默默的抱着书走到外间,沈尊端正的坐到书桌前,低头翻开书好一会儿,却是一个字也看不进去。

目光不自觉的略过内间的方向,又急急的收回目光。沈尊抚平面前的书页,在心底懊恼自己的局促无措。

从没有谁和他说过这样多的话,就连他的母亲,也从未与他说过那么多。那个人的问题总是天马行空般,多得数也数不尽。他有时也会很想回答,可是一看到那人脸上笑眯眯的模样,就莫名打消了这个念头。

朋友……就是这样的感觉吗?

出神的盯着眼前的书页,他更加看不进去了。

“沈尊沈尊,你跑什么呀?”从不会让自己被冷落太久,被丢在卧室的郑珩昭很快就笑嘻嘻的跟了出来。熟练的跳上沈尊对面的八仙桌,郑珩昭翘起腿,一**坐在了沈尊平日练字用的毛毡上。从旁边的笔架上取下一支毛笔拿到眼前,从小接受西式教育的海归小弟郑珩昭好奇的睁大了眼睛,“沈尊,这是什么?你怎么会有这种老头子才有的东西!”

被他吵得再也看不进书去,沈尊干脆合上了书,走回卧室眼不见为净。那时他只想着,若是如此便算是朋友的感觉,那有个朋友也太过吵闹了些。他自小喜静,又在家教严谨的沈宅长大。若朋友都像是郑珩昭一般,那他或许并不适合交朋友才对……

那时他只是闷闷的想着,却并未将这些真正放在心上。直到那件事的发生,彻彻底底的改变了他的看法——

“啪——”

清脆的碎响在耳边炸开,描着青花的瓷片碎了一地,木色的地板趁着白色的瓷渣,几乎扎疼了沈尊的眼。

父亲最为喜爱的青花瓷瓶,就这样,被他一个转身带倒在地上,摔得四分五裂。

惶惑的攥紧手指,沈尊呆呆的楞在原地。他想蹲去捡起那些破碎的瓷片,可脚背却疼痛的动弹不得。他亲眼看到过,他的父亲有多么重视这尊花瓶。每天清晨,当他背着竹剑,在院子里和老师练习剑道的时候,他的父亲,都会坐在这里,亲自擦拭着它。因为太过喜爱,父亲甚至特意把这尊青瓷花瓶摆放在了院门的玄关处。可就在今天,只因为他在进门时忘了及时的把剑从背上摘下,登上玄关,背着竹剑转身的那一瞬间,长长的剑尾带倒了瓷瓶。一时间,偌大的青花瓷瓶顷刻碎裂,扎扎实实的砸到了他的脚上。被眼前的一幕惊得久久回不了神,沈尊呆呆的站在原地。脚背上湿润的触感伴随着剧痛唤醒了他的神智,他怔怔的看着自己血肉模糊的右脚,一时竟不知该做些什么。

“沈尊,你今天回来的也太晚……沈尊?这是怎么了?”

远远的看到照例出来寻他吃早饭的郑珩昭,沈尊仍是没有动。眼看着那人急急的奔了过来看着他的脚背连连吸气,他仍是没能开口说上一个字。

“对!你别动,别动啊!小心踩到瓷片!”似乎把他的僵直理解为了明智之举,郑珩昭小心的绕开了地上了瓷片走过来,又蹲从口袋里掏出手帕,发愁的看着他血肉模糊的脚背,“这可怎么办?一直在流血……不行,你等着,我去喊舅舅过……”

“别去!你不许去!”被郑珩昭的话惊得慌了神,顾不上周围一地的碎瓷片,沈尊慌忙去拽郑珩昭的胳膊,“你不能……”

“不能什么?”

低沉而冷硬的声音自他们的身后传来,沈尊蓦然睁大眼睛,嘴唇忽然颤抖的无法抑制。感受着身后的男人熟悉的气息,四周白色的碎瓷几乎要晃疼了他的眼。默默的握紧拳头,沈尊闭着眼深深的吸了口气。刚想要握紧拳转过身的时候,却被蹲在他身下的人拽住了手。

“舅舅,”他看到眼前的郑珩昭站起了身,一脸愧疚的向自己的父亲垂下了头,“对不起,是我不好。我跑的太急撞翻了瓷瓶,还差点被砸住了手。要不是沈尊在旁边帮我挡了,现在流血的就是我了。”

倏然睁大眼睛,沈尊惊愕的看着面前垂头丧气的郑珩昭。用力的攥了攥拳,他想要回过头去辩解。下一秒,衣摆被那人不着痕迹的拉住扯了扯,沈尊怔了怔,看着那人飞快的递过来一个眼神,终究没能移动半分。

“珩昭,我问你。”

身后的父亲忽然沉沉的开口,听得沈尊心下一紧,不由得攥紧了衣角,屏息偷眺向郑珩昭。谁知站在他父亲面前,那人却一派自然之态。除了神色间残存的愧疚之意,不见半分脸红紧张。

“你说你撞到了花瓶,沈尊帮你挡了。现在沈尊伤了脚,这合理。可你呢?你伤了哪?”

“如果真如你所说,花瓶是你先撞倒的。帮你挡的沈尊都伤成了这样,你告诉我,你是怎么做到毫发无伤的?”

沈锡文此话一出,玄关间一阵静默。沈尊心下一沉,当即就想要转身挡在那人身前,全数坦白。然而还没等他直起身子,下一秒,他面前的郑珩昭忽然就扁了嘴,蕴出了两泡泪来。

自沈尊认识郑珩昭以来,从来都只见他那副笑眯眯的模样。每日与他同屋相处的沈尊都尚且如此,更别说本就没见过郑珩昭几次的沈锡文了。是以郑珩昭此时这眼眶一红,杀伤力可谓是巨大的。且不说沈尊当即也莫名其妙的跟着红了眼眶,就连一向冷情的沈锡文也忍不住暗自反省,这样揣测一个小孩子莫不是有些过了。

“舅舅,您,您不讲道理,”眼眶通红的抬头看向沈锡文,郑珩昭一脸委屈的向沈锡文伸开了左手,“花瓶倒下来的时候,差一点砸住了我的手。是沈尊推开我帮我挡了,我才会只被划破了这么一道。舅舅要是不信,我可以再演给您看。可沈尊的脚还在流血,再不找医生来帮忙,恐怕他就血要流光了……”

直到很多年后,沈尊依然记得,那一年当郑珩昭露出手心的伤口时,父亲脸上一闪而过的愧疚。

而更让他记忆犹新的是,当各自包扎好的两人被医生送回房间,他心情复杂的问起郑珩昭手上的伤口时,那人几乎弯成月牙的墨眸,和令他几近吐血的答案。

“你傻啊!当然是骗他的啦!正好我手边有块碎瓷,他问我的时候我就顺便把手心划破了。眼泪是划手的时候挤出来的,这种事我怎么可能真的哭?像你老爹这种类型,如果不委屈一点,他根本不会信好嘛……”

那一天,尚且稚女敕的沈尊看着眼前一脸得意的幼年珩昭,一时间哑口无言。

那一年,沈尊还不知道,究竟该用什么样的词汇,才能形容出那人的特点。

直到很多年后,他在尹泽的剧本中看到了“月复黑”这个词。几乎只是一瞬间,郑珩昭当年笑眯眯的那张脸就跃然于纸面,生动的恍若那年他狡黠的笑眼。

后来的事情,他本能的模糊了记忆。

只记得姑姑一家曾在那次小住之后带着珩昭回到了英国。却又在一年之后,带着为他请来的医生,再次回到了沈宅。

后来医生下了结论,开了很多药给他。沈决买了机票,和珩昭一起飞去了英国。

郑珩昭带着沈决离开的那一天,沈尊坐在自己安静的房间里,沉默的想起那个人掌心的那道浅疤。

坐十几个小时的飞机,带着医生,从千里之外的英国赶回这里。七天,他架着那架棕红色小提琴,站在他的窗外,为他拉了七天的安神曲。

那天他把窗帘拉开了一条缝,透过明亮的窗子顺着旋律望过去。红棕色的琴弓在阳光下泛起金色的光泽,郑珩昭站在他的窗外,压弦的指尖白皙修长,掌心靠下的地方,淡白色的浅疤隐约可现。

然后他合上窗帘,第一次主动闭起眼睛,在安宁的旋律中催促自己安然入睡。

很多年后,在珩昭与笙歌的婚礼上,沈尊拉着尹泽的手坐在台下,亲眼看着那个人神色温柔的执了琴,单膝跪地凝视着他的爱人,笑意缱绻的奏出那一曲爱之梦。他忽然就想起那一年,被黑暗淹没的自己拉开窗帘后看到的第一缕光亮,也是跳跃在这个人指尖,和煦而温暖的金色光晕。

眼底漾起浅淡的笑意,他在和暖的旋律中扬起嘴角。身旁的爱人似乎注意到了他的表情,睁大眼睛探过头来奇道,

“沈尊?你在笑什么?”

“没什么,”他答道,眼角漾起柔色,他伸出手,和身边的人十指紧扣。“我只是在想……”

微笑着望向台上的人,他眼角微弯,眼底噙着浅淡的笑。

“朋友结婚,原来是这样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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