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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盗;大大买了这章,但没买够书的50%,也要等24时后看到而她娘的日子就比大嫂好过,原因就是她有个明事理的女乃女乃,虽然她女乃偏心,但她也不得不承认,对待媳妇,她女乃却是全村都难找的好婆婆。她娘这么多年能过得这么悠哉恣意,不就是因为她女乃从来没难为过她娘吗?

虽然她一心想要往城里嫁,但也想要个好公婆,既然明华的家人不同意他们的婚事,那么想要他们对她好,肯定也不可能。纪迎春向来只爱自己,涉及到自身利益时,她尤为在意。如果她在京市有了房产,能让明华家人接受她,她说什么也要在京市弄一套房子。

“婚姻就是要家人同意才能有好结果,如果你们家人不接受我,以后到了你家,我日子也不会好过的!”纪迎春忧愁的说道。

汪明华挑眉,想不到这丫头,还有点脑子,没傻的太彻底,不过他又想,也可能她对他的感情还不太深,起码没有深到为他不顾一切的地步,“只要我护着你不就可以了吗?”

到时候就不是你护不护着我的事情了!纪迎春撇嘴,“虽然如此,我还是想通过你家人的认可!”

她倒不是对汪明华感情不深,她从来就是个自私的人,最爱的永远都是自己,她和汪明华谈恋爱,主要因为他是知青,是城里人,而他又是知青点最好看的男人,还有就是为了摆月兑她那个瘸子未婚夫。一开始,她对汪明华并没什么感情,最多的还是利用,可汪明华太会讨好女孩子,她一个没经过事的丫头,哪里招架得住啊,几回就被他拿下芳心。

即使如此,她虽享受和汪明华恋爱的美好感觉,但也没昏头昏脑的就认为汪明华一定能护得了她,但她也不在意了,嫁到城里去,一直是她的心念,以前她有未婚夫,不敢多想,而她未婚夫又是军人,虽不好,也不差了。现在既然已经闹成这样,她不嫁汪明华也不成了。既然这样,她为什么不再努力一把呢?在京市有房产,这很简单啊,纪迎夏那房产不就是吗?

汪明华为难的道:“迎春,以后过日子的是我们俩,又不是和我家人过日子,为什么非要得到我家人的认同呢?这太难了!”

纪迎春不以为然的道:“不就是房子吗?我们纪家在京市有房子啊!我小婶的房子那么大,到时候让纪迎夏分几间给我们住不就可以了吗?”在她看来,纪迎夏那房子虽然她爹还给她了,但那房子还是纪家的,她纪迎夏没爹没妈的,怎么可能守得了那么大的房子啊?

汪明华好笑道:“那是你堂妹的房子!我们怎么能住人家的房子啊!”

纪迎春没在意得道:“怎么不可以了,我堂妹还住我们家呢!她的房子不跟我的房子一样啊!”虽说如此,她也知道,这话站不住脚,但她必须让汪明华觉得她和纪迎夏不分彼此,这样他的家人,会容易接受她了吧?反正她没说错,纪迎夏是纪家人啊,既然是纪家人,那房子是谁的,有什么区别呢?

汪明华苦笑道:“迎春,城里的房子跟农村的房子不一样,城里的房子都是有房产证的,你那堂妹的房产证上写的谁的名字啊?”

纪迎春翻白眼,真以为她傻呢,不知道城里的房子要房产证,问题是那房子上写的名字是纪迎夏。她有什么办法?她爷女乃还在,她总不可能让纪迎夏把房子过户给她?她女乃不喷死她才怪呢!再说了她脸也没那么大,平时小打小闹没什么,牵扯到房产什么的,她娘都不会同意的,别说其他人了,就算要把纪迎夏的房子抢过来,有她大哥二哥在,她娘也不会同意给她的,她一个早晚嫁出去的女儿想要家里的房产,那是太阳打西边出来都没可能的事情。

“不管写谁的名字,我去住的话,她纪迎夏还会不同意不成?”纪迎春强势的说道,不过心里却有点气虚,如果以前的纪迎夏她还有把握说服她,现在的纪迎夏,她也说不准啊?

汪明华眼里精光一闪,看来写的是纪迎春那堂妹的名字了!他心里烦躁不已,再看纪迎春就有点不耐了,早知他还不如去追那个纪迎夏呢!

纪迎春眼珠一转,忽然说道:“唉,汪明华你是不是嫌弃我了?嫌弃我是个农村丫头了?”

汪明华神色一整,忙说道:“哪里会啊,怎么可能呢!我对你怎么样,你又不是不知道!”事情既然已经做了,就没有回头的可能,现在也算不错了。

纪迎春定定的看了看汪明华,点了点头。

镇医院里,叶锦程的右腿经过医生的处理,又打起了石膏。他躺在床上,一条腿架在床架上,闷闷的看着白白的屋顶。

叶展华从外面匆匆而来,手里拎着从饭店打包回来的热乎乎的面条。

叶锦程看到有吃的,立马就想坐起来。

“你给我赶紧睡到吧,我来喂你吃!”刘志梅看到儿子想坐起来,赶紧阻拦,她儿子刚刚才打好石膏,这么不注意怎么行啊?

叶锦程摆手,他这么大了,哪好意思让他妈喂饭啊!“妈,我自己吃!不让你喂!”

“害什么羞啊?”刘志梅好笑不已,“你小时候不都我喂大的!”说着就端起桌子上的面条,挑几根喂到了叶锦程的嘴边。

叶锦程紧抿着,坚决不愿意吃,他堂堂特种军人,怎么能让人喂饭呢?这被人知道了,他面子往哪搁?

“你说说你这孩子,轴的很!”刘志梅到底拗不过儿子,“这样吧,我把碗拿着,你自己挑吧!”说着就把筷子给了叶锦程,顺便把碗端到他的面前,好方便他挑面。

叶锦程想了想,同意了。

“你说说你好生生的,跑到山里去做什么啊,好端端的把腿又摔断了!唉”刘志梅抱怨道。

叶锦程苦笑,他妈都已经念叨一晚上还在念叨,想必以后,她逮着了机会还会念的,不过他却不能说什么,不然他妈又会喷他了,正儿八经的枪林弹雨他都经历过,他妈这点算什么啊?他自我安慰。

“唉,你给我说说,今天救你的那个姑娘怎么样?”待到叶锦程吃完面条,刘志梅神秘兮兮的问他,她心里还是希望自己儿子能看上那闺女的,这样她也好去提亲。

叶锦程不知道他妈怎么会问那姑娘,不过他也没在意,毕竟他有未婚妻,他妈不是不知道,所以,他以为他妈没其他意思,就纯问问,所以他实事求是的说道:“是个善心的好姑娘,不过胆子不小,竟然敢一个人就跑山里去了!”

刘志梅听到前半句还挺高兴,听到后半句,脸就沉下来了,她哼哼道:“是,别人胆子大,就你胆子小,你胆子小,不也一个人跑山里去了,你们半斤八两谁也不要说谁!”

叶锦程头痛不已,“妈,你怎么又说到这上面来了,我不都跟你说了,我是去散心!去放松下!”

刘志梅没兴趣听他那些不负责任的话,散心散什么心啊?一个腿不好的人还乱跑,在她看来就是胡来。再说了,她现在感兴趣的是儿媳妇的事情,“锦程啊,你说,你娶那个救你的姑娘怎么样啊?不都说,救命之恩,以身相许吗?”

叶锦程心头一跳,心里闪过一道娇俏灵动的身影,目光一转,不经意落在他的断腿上,他晦涩道:“妈,别乱说,影响人姑娘名声!再说了,爸不是给我订了一个未婚妻吗?”

不说叶锦程未婚妻刘志梅还不气,一提到儿子未婚妻她气就不打一处来,她狠狠的瞪了叶展华一眼,后者无辜的模模鼻子。

然后她又没好气的对着叶锦程说道:“怎么,你还在惦记那不要脸的未婚妻吗?”

叶锦程哭笑不得:“妈,那不是你们给我订的婚事吗?我这么多年都在外面没回来,人家长什么样,我都不知道!”他也很冤枉好嘛!

刘志梅也知道自己冤枉儿子了,“你那未婚妻已经不作数了,人家已经找到下家了!”

闻言,叶锦程抿着嘴,眉都没动下。

刘志梅见儿子没反应,继续说:“既然如此,这婚事就算了,妈,给你相了一个姑娘,你一定会喜欢的!”

叶锦程扯扯嘴角,还是没吭声!他现在这样,哪有心情谈婚事?不是害人家姑娘吗?

放肆!放肆!岂有此理!这是哪个奴婢?竟然敢趁着她昏迷时虐待她?真是该死!难怪,她身上好像被掐了似得疼,这可不是被掐了?这疯婆子太可恨了,待她醒来一定要好好惩罚她。

“想死有那么容易?你不想嫁,我非让你嫁过去!”

纪迎夏感觉自己的人中被人狠狠的掐着,她怒不可遏,这老婆子太放肆、太可恨,看来还是她以前太好心了,以致于连个下人都敢肆虐她。她气急败坏的终于睁开双眼,一个皮肤粗糙、满脸皱纹,穿着奇怪装束的黑黢黢的中年妇人,正狠狠的瞪着她。

“你是谁?”

纪迎夏问完话。只感觉头一痛,大量的信息被灌入脑海。纪迎夏闭着眼睛,等待着眩晕过去。半晌,她头痛缓解,接收完了脑子里的东西,只感觉惊恐无比。原来她真的被刺客杀死了,而她竟然像戏文里说的那样死后借死还魂,占了别人的身体。刚刚这妇人就是这身体的大伯母。

这身体在十二岁的时候父母皆已去世,她跟着爷爷女乃女乃,在大伯家生活。可能是受不了父母去世打击,这身体竟然失忆了,一直当大伯大伯母是自己的亲生父母。这身体的爷爷女乃女乃不知什么缘故,竟然认可了这件事,让原主当她大伯大伯母的女儿。

毕竟不是亲生的,大伯是原主的亲大伯,不涉及大事时,对待原主跟自己的亲生儿女没什么区别,涉及大事时,当然还是亲生的重要。

大伯母也不怎么情愿,现在这年头吃的喝的都稀罕,家家都不富裕,凭白多了个人吃饭,她哪里愿意。但,原主毕竟是小叔子的女儿,小叔子两口子都去世了,她不养也不行,毕竟公公婆婆还在呢!

养还是养了,从此家里多了个干活的人,煮饭洗衣喂猪,家务活基本都她包了,大伯家的堂姐甚至比她还大,却什么都不干。而她这次昏迷就是因为堂姐不愿意嫁给大伯以前给她订的未婚夫,只因那未婚夫以前是个当兵的,因为打仗瘸了腿,她不愿意嫁个瘸子,想让她代替,她不同意才被气晕的。

“哎哟呵,纪迎夏啊纪迎夏,你个贱丫头,啊,你以为装不认识我,就能躲过去了啊?”大伯母李梅英以前虽然对她不好,却没有这么明目张胆,想来因为她强烈拒婚的举动惹恼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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