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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整收拾了一天,宅子才有了些人住的样子。

杨清笳将带回来的书一本本拿出摆好,书架都塞满了,却仍旧剩了一箱放不下。

霁华见自家小姐岔着两条长腿蹲在地上整理书本的样子,不由叹了口气。

“才多大年纪就总叹气,这么老气横秋小心未老先衰。”杨清笳拿着巾帕轻轻拂去书本上的微尘。

“别人家小姐闺房中最多的一定是衣柜,咱们家最多的却是书柜,都把老爷房里的两个书柜用上了,还是放不下。”

“我明天上街再买一个书架,应该就够用了。”

“小姐该给自己买两套新衣服了,”霁华打开床上放着的瘪瘦行李包:“你看这款式都是几年前了的,而且小姐的衣服都太素了,不是黑的就是白的,现在孝期也过了,小姐还是得置办几件鲜亮的衣服。”

杨清笳擦好最后一本书,笑道:“也好,一直忙活着破案打官司,也是好久没上街逛逛了,明天你跟我一起出去吧。”

霁华闻言高兴地点了点头——

天子脚下,皇城气派。

当年杨清笳刚刚来到明朝,又逢杨家巨变,根本无暇好好一观这帝国京都,如今兜兜转转再度回到这里,周遭对于她而言,似乎都是那么新鲜。

顺天府的繁华是丰城县无法比拟的,自永乐帝迁都至此已近百年。

物华天宝,人杰地灵。

这里是朱棣坚信的龙兴之地,也是大明王朝的心脏。

五湖四海之奇货皆汇此处,天南地北的俊才尽聚于此地。

霁华一路看东看西,兴奋地瞪圆了两个眼睛,反倒是杨清笳这个“外地人”淡定得很,拽着对方的袖子,免得被摩肩擦踵的人群冲散。

“小姐你看看这个!他能把糖做成兔子呢!还有这个,糖葫芦!”

杨清笳看着她眼巴巴的瞧着,心想果然是小孩子,就喜欢甜食,她掏出荷包买了一串糖葫芦递给她。

在丰城时,杨清笳就时常会给霁华买些零嘴儿,开始她还不敢要,不过后来霁华发现杨清笳确实是拿她当妹妹一样看待,这才暴露吃货的本性。

“小姐,你尝一个,可甜了!”

“我不爱吃这个,你自己吃吧,”杨清笳看她咬得嘎嘣嘎嘣响,嘱咐道:“今天不能再吃甜食了,回去好好刷牙,不然要得龋齿的。”

霁华知道她说的龋齿就是坏牙的意思,赶紧点了点头,嘴里嚼得可是一点没停,腮帮子圆鼓鼓的,活像只藏了食的松鼠。

二人走走停停,终于到了一家布庄。

掌柜瞧着年过五旬,却是个碎嘴,从料子到做工再到款式,说的天花乱坠,云山雾绕。

杨清笳从没见过这么“热情”的店家,为了让自己耳朵少遭一会儿罪,她只得在这家店选了两种布料,麻溜儿量好尺寸后脚底抹油。

从布庄出来,霁华又吵着去买了些胭脂水粉,二人这才打道回府。

路过一家文斋,门外竟围了密密麻麻一群人。

要知道,明朝可没有像现代一样普及义务教育,所以百姓文盲比率非常之高,除了一些世家公子或富庶家族的子弟,普通百姓很难有机会识字读书,而女子识字有学问的更是凤毛麟角。

缘于此,书斋这种地方平日里基本冷冷清清,今天如超市打折减价一般热闹倒是奇了。

杨清笳好奇得很,仗着自己身形瘦削,嘴里说着“抱歉”“让一让”三两下便挤了进去。

霁华见她游鱼一般灵活地钻进了人群中不见了踪迹,自己又被人群所阻无法进去找人,只得着急地一直外面喊小姐。

杨清笳伸头看,见绝大部分人都是来买摆在案头的那摞书的。

一个书生刚刚拿到一本,那书应该是刚印出不久,还泛着一股子冰片的味道。

她见状上前问道:“公子你好,请问这是什么书?怎么这么多人抢着买?”

书生见问话的是一位秀丽姑娘,脸红了红,随即清了清嗓子,温声道:“此书是顺天府首才李鸿和所著,今年的举子对此书均趋之若鹜。”

原来是本畅销书,不过杨清笳却不太明白,书皮上明晃晃印着《野斋遗事》四个大字,应该是话本小说,科举考试明明考的是八股文,跟这个有什么关系?

她问:“这……书是小说吧?科举又不考,举子买这个又有何用?”

书生闻言腼腆地笑了笑,一脸神秘地低声道:“这书可不是一般的话本小说,连当今圣上看过后都金口盛赞,正所谓上有所好,下必趋之……”

私自出宫或者使人夹带话本小说,看完后还不避身份的开口称赞,这种荒唐的行为若是放在其他皇帝身上有些不可思议,不过对于历史上有名的“不靠谱”皇帝朱厚照来说,倒是完全有可能。

杨清笳知道明清时期的小说创作繁盛,其中更不乏雅俗共赏的精品,她心中痕痒难耐,禁不住掏出荷包抢了一本。

霁华正着急,见杨清笳自己施施然走了出来,手里还拿了一本书,不由苦道:“小姐,咱们不是说好了,今天不再买书了么?”

杨清笳“哎呦”一声做恍然大悟状:“你看我这记性,居然给忘了,没事,反正也已经买了……”

霁华:“……”

该买的不该买的都齐了,两个人拎着大包小包实在不便再原路回去,于是便挑了人流相对较少东侧路绕些远回家。

行至慧照坊附近,路旁有个不大不小的首饰摊子,一个瞧着双十左右的华衣姑娘正站在摊前挑选。

霁华瞧见了,道:“小姐,过去那几样首饰为了变现全都当了,这摊子看着也不贵,不如咱们也去看看吧,你腕子一直空空落落的,买个镯子带吧!”

“叮里当啷的,带着麻烦。”

“小姐……”霁华噘嘴。

杨清笳知道她又要用装可怜的老套路,正巧也走累了,于是挥挥手打发道:“你去挑吧,我坐下歇会儿。”说着便找了个相对干净石墩上坐了下来。

“那好吧,我去看看。”霁华知道拽不动她,只得作罢。

闲来无事,杨清笳拿出刚刚买的那本《野斋遗事》翻看起来。

这书似乎分上中下三册,杨清笳手里这本应该是刚出的中册。

《野斋遗事》讲的是一个博学多才的世家公子带着一个愚笨的书童四处游历的故事,中间穿插一些神仙怪盗,人情世态。虽然光看中册没头没尾,倒也算趣味横生,寓教于乐,怪不得能畅销。

她正看到书童错将恶狐看做美女,性命堪忧的紧要关头,却听见不远处首饰摊那边传来了吵闹声。

杨清笳抬头看,见霁华不知因何跌坐在地上,一个肥头大耳、暴发户打扮的年轻男子正捉着方才挑首饰的那位华衣姑娘的芊芊玉手,一脸yin笑,他身后跟着的两个家丁随从模样的下人立于其后,亦是一脸的趾高气扬。

霁华见自家小姐正往这边看,赶紧摇了摇头,示意她不要过来趟浑水。

然而杨清笳却未听她的,将书放回怀中,起身向这边快步走了过来,口中道:“怎么回事?”

暴发户回头见又来了一个貌美姑娘,心中大喜,伸手便来模对方:“今天是什么日子,竟一连遇上两个美人儿!”

杨清笳“啪”地打开他的咸猪手,冷声道:“天子脚下,朗朗乾坤,公子如此无状,有辱斯文吧!”

“呦!小娘子还文绉绉的!”暴发户揉了揉方才打的地方,颇为自得地问:“知道本公子是何许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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