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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二章

等到内侍为嬴政取来骑装换上的时候,叶煜看着一身花青色的嬴政,着实惊艳了一下。

虽然通常只有他惊艳别人的份,可是今天的嬴政的确是让人眼前一亮。

叶煜见过嬴政穿玄纁紫等各种深沉的颜色,确实头一回见嬴政穿青色,往常嬴政看着就给人衣服成熟稳重的感觉,而如今贵气仍在,不过气场却是柔和了许多,看着像是个年轻贵公子,生气多了许多,也更符合他的年龄。

“如何?”嬴政看懂叶煜反应,唇角勾起,凤眼看着也不觉得目光锐利,反倒有种浑然天成的贵气掺着一些少年气。

叶煜含笑道:“旁人怕是要揣测王上是哪位太子了。”尽管以太子比秦王不是什么好比喻,可是他此时却想不出别的什么比喻,只觉得若是未来扶苏能有此时嬴政的一二风采,那必然能担得一声太子。

他又想到,如果嬴政一直是在秦国长大,有个正常的童年,那么他作为公子的时候定然也是这番朝气蓬勃,而不是敦默寡言、沉稳早熟需得步步算计。

这样想着,叶煜在面对嬴政是也放松了许多。

并非是他警惕嬴政,只是对待上司人总是会有那么些敬畏,就算那个上司年纪小也是一样。

嬴政果然不在意叶煜的比喻,甚至很满意叶煜的反应,还回夸了一句,“爱卿也是英姿昳丽,端的是我大秦年少有为的英将。”

边上同样换好了骑装的李信看了看自己身上精神的沙绿色骑装,又看了看叶煜身上那鹊灰色,看起来灰扑扑的骑装,实在觉得叶煜今日穿得普普通通,完全不至于让嬴政夸赞。

果然还是叶煜最得王上看中。

他心想道。

叶煜和乐叔原本打算是肆意地跑马一回,但是嬴政也来了后就不能那么做了,就算嬴政马术好,大家身边也都带了亲卫,可难保不会有个万一。

于是狩猎反倒成了主要内容。

“寡人同叶将军一道吧。”嬴政一锤定音分了组。

没人敢有意见,也不会有人有意见,因为无论是从年龄还是从武力值来说,这么分都是最好的。

便骑着马在林间走着,叶煜一边问道:“王上有什么想打的猎物吗?”

嬴政正在思索,忽然见前面的树丛里略过一个黄褐色的身影,像是头小鹿,他立马从背上取出一支箭,闪电般地射了出去!

虽然叶煜并没有出手的意思,不过他这个反应也是快极了。

一箭扎了过去,叶煜原本还有些担心嬴政会射不中,结果才发现是自己想多了。

一声短促的动物叫声响起,众人便知道是射中了。

嬴政脸上微微一喜,亲自带了两个亲卫上前去收获猎物,而叶煜就在原地等他回来。

不一会儿,嬴政回来了,只是神情看和并不满意,叶煜正疑惑呢,瞧见了亲卫手上的猎物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那后腿扎了箭的“小鹿”有一个白**,哪里是什么梅花鹿,分明是一只雄狍子。

在叶煜看来这也算是不错的收获了,但嬴政仍是不满意,“再去别的地方的看看。”

嬴政的运气非常好,每次都能很快遇上猎物,而且并非是因为有前方有凶兽撞上来的,真的是纯属运气的那种。

比如现在,叶煜刚刚一箭抢在嬴政前面猎到了只猞猁,结果失了手嬴政转头就看到了一头梅花鹿,抢在叶煜前头给拿下来了。

这回可是头真的梅花鹿,而不是傻狍子。

正把箭从已经没了生气的猞猁身上拔下来的叶煜瞧见这一幕,失笑一声,回头看了看两人的猎物,对嬴政说道:“王上,该是差不多去与少成他们汇合了。”

毕竟只是一时兴起,差不多就该收手了,等到大家烧烤一番,再回去也快要黄昏之时了。

嬴政不是没有自制力的人,尽管难得出来一趟,现在觉得意犹未尽,却也点到即止。

“少成?哦,是乐将军的表字啊。”嬴政思索了一下才想起来。

表字带成是很常见的,说白了就是烂大街,比如李信的表字就是有成。

其实乐叔不仅表字烂大街,名字更是同样。伯仲叔季,他名叔就是因为他上面还有两个堂兄,乐乘当时在战场上,没工夫多想,就给他取了这个名。

不过可惜他的两个堂兄,一个早夭一个战死沙场,不然乐家人丁也不会像如今这般稀薄。

“你同乐将军的关系倒是不错。”嬴政状似随口问道。

叶煜本就想帮乐家提提存在感,便不做掩饰的,浅笑着说了他同乐叔相识的经过,更提了他们这会儿是好友的事,又零零碎碎地说了些旁的。

嬴政听后,沉默了片刻才说道:“寡人听闻你同李卿以前也是挚友。”

叶煜面色一僵,不明白嬴政怎么突然提起李斯了,但转念一想,嬴政大概是在担心他。

李斯当初利用他,而如今,嬴政似乎觉得乐叔也在利用他。

因为他刚才一直在为乐家说话,也难怪嬴政会误会。

他看了看周围的亲卫,都是嬴政的亲信,便认真道:“臣帮衬乐将军一家,并非都是因为臣与少成是友人,而是因为乐将军一门可用。”

从乐乘乐间两次跳槽就可以看出来,他们是想要一个贤明的、能重用他们的君王,而这些嬴政能够做到,他们自然就会恭顺的效忠秦国。他们有能力但是没有根基更没有利益瓜葛,最适合培养成嬴政的势力。

哪怕乐家忠心尚缺,但叶煜也不担心他们会再度跳槽。

秦国不缺士兵,更没必要接受赵国的降军,可是叶煜偏偏叫乐家带着七万赵军叛变入秦,说是说投名状,实则也有他自己的一份算计。

他是断了乐家的退路。

在战国虽说四处跳槽实属常事,可通常都是孤身一人,最多带点亲眷,平白无故带着大军归降,那是几乎没有的。

乐家从燕国道赵国再到秦国,若是再跳槽,也只剩下四国可选,有能力的人容易得到重用,如果不是有带军归降这个例子,他们就是跳遍七国其实也没什么,左右各国损失都不大,就当是个他国派来的客卿,用用也无妨。

但是现在他么要是跳槽会把兵也带走,那么敢用或者说敢重用他们的到底有几个呢?

乐家两个老将,哪里会不懂得这个道理呢?所以与其说是他断了乐家的退路,倒不如说这其实才是乐家真正的投名状。

嬴政细细思索后也明白了他的言下之意,看起来心情好了一些,“走吧,去与乐将军汇合。”

乐叔和李信那边只猎到了一对狍子、一只猞猁和两只野兔,就时间来说算得上是不错的成果了,不过还是比叶煜这边少点。

叶煜蹲,拎着一只兔子,拽着一条狍子腿问道:“烤一只兔子加头狍子,够了吧?”

哪怕四个人胃口不小,但一头狍子下去也绰绰有余。

李信和乐叔没什么意见,倒是嬴政却说:“换那头鹿烤吧。”

叶煜点点点头,让几个亲卫帮他把鹿抬到一边去。

乐叔不知道他会烹饪,看他打算料理猎物,嬉笑道:“好好一头鹿,可莫给烤成碳了。”

叶煜斗回去道:“想来乐将军手艺一定出众,不妨让煜尝尝?”

“好啊。”乐叔自信地应道。行军打仗多半都会烤肉,他更是有家庭传承,自认为不会比叶煜差,便捞起边上的野兔手法熟练地处理起来。

李信瞧着这一幕,笑道:“要比得过叶将军,可难咯。”

嬴政听后奇道:“叶爱卿除了一手剑术,庖艺也惊人不成?”

李信回道:“定是比不上宫里的庖人,但味道有几分新奇,王上一尝便知。”

嬴政听后,颇为期待地看着忙上忙下的叶煜。

兔子体型没有鹿那么大,因此等到野兔烤好的时候,梅花鹿才刚刚上烤架。

乐叔给嬴政分了一份之后,拽了个肥硕的兔子腿给叶煜。

叶煜接过,吹了吹,在看起来不太烫的时候一口咬下,肉汁迸发出来,一下子就引出了他的馋虫。

“怎么样?”乐叔手里也拿着一块肉,却一口都没动,全程看着叶煜。

老实说乐叔的手艺是不错,但是和他府上的庖人烤出来的感觉差不多。

叶煜把兔子腿啃干净了回他:“你得让王上评判。”

乐叔虽然想从他这里得到评价,但还是看向了嬴政。

嬴政看了看前方香气扑鼻的梅花鹿,想了想道:“先尝了叶爱卿的再说吧。”

这个时候撸串还是很上档次的,叶煜偶尔做几回,连李斯都赞不绝口。

那么大个鹿,全都大口吃肉肯定会腻,于是叶煜弄了蜜汁口的、花椒盐口的、酸甜口的……甚至还烫了点秋葵。

乐叔得意地吃了一口,就知道自己输了,但是他并不失落,反倒一口气吃了不少,看起来挺喜欢的。

看着手里的串串,叶煜突然觉得自己作为穿越者,唯一的得意的地方居然是烤串,颇有种欲哭无泪的感受,心里盘算着水泥那边何时才能有进展。

大抵是这天回去后嬴政好好想过了,为了表达他打算重用乐家,他下令给乐叔赐婚。

不知是不是叶煜的错觉,他总觉得自那日过后,乐叔很少回来主动找他了。

乐叔自然不可能因为一顿烤肉和他闹不愉快,那么……

叶煜心中隐隐约约冒出一个猜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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