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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第三十九章(下)

三生

刘孝廉[1],能记前身事[2]。与先文贲兄为同年[3],尝历历言之[4]。

一世为搢绅[5],行多玷。六十二岁而殁。初见冥王,待以乡先生礼[6],赐

坐,饮以茶。觑冥王盏中,茶色清彻;己盏中,浊如醪[7]。暗疑**汤得勿

此耶[8]?乘冥王他顾,以盏就案角泻之,伪为尽者。俄顷,稽前生恶录[9];

怒,命群鬼捽下,罚作马。即有厉鬼絷去[10]。行至一家,门限甚高,不可

逾。方迾趄间,鬼力楚之[11],痛甚而蹶。自顾,则身已在枥下矣。但闻人

曰:“骊马生驹矣,牡也。”心甚明了,但不能言。觉大馁,不得已,就牝

马求乳。逾四五年,体修伟。甚畏挞楚,见鞭则惧而逸。主人骑,必覆障泥

[12],缓辔徐徐[13],犹不甚苦;惟奴仆圉人[14],不加鞯装以行[15],两

踝夹击,痛彻心腑。于是愤甚,三日不食,遂死。

至冥司,冥王查其罚限未满,责其规避[16],剥其皮革,罚为犬。意懊

丧,不欲行。群鬼乱挞之,痛极而窜于野。自念不如死,愤投绝壁,颠莫能

起。自顾,则身伏窦中,牝犬舐而腓字之[17],乃知身已复生于人世矣。稍

长,见便液亦知秽;然嗅之而香,但立念不食耳。为犬经年,常忿欲死,又

恐罪其规避。而主人又豢养,不肯戮。乃故啮主人,月兑股肉。主人怒,杖杀

之。

冥王鞫状[18],怒其狂[19],笞数百,俾作蛇。囚于幽室,暗不见天。

闷甚,缘壁而上,穴屋而出。自视,则伏身茂草,居然蛇矣。遂矢志不残生

类,饥吞木实。积年余,每思自尽不可,害人而死又不可;欲求一善死之策

而未得也。一日,卧草中,闻车过,遽出当路;车驰压之,断为两。

冥王讶其速至,因蒲伏自剖[20]。冥王以无罪见杀,原之,准其满限复

为人[21],是为刘公。公生而能言,文章书史,过辄成

诵。辛酉举孝廉[22]。每劝人:乘马必厚其障泥;股夹之刑,胜

于鞭楚也。

异史氏曰:“毛角之俦[23],乃有王公大人在其中;所以然

者,王公大人之内,原未必无毛角者在其中也。故贱者为善,如

求花而种其树;贵者为善,如已花而培其本:种者可大,培者可

久[24]。不然,且将负盐车[25],受羁馽[26],与之为马[27];不然,

且将啖便液,受烹割,与之为犬;又不然,且将披鳞介,葬鹤

鹳[28],与之为蛇。”

据《聊斋志异》手稿本

【注释】

[1]刘孝廉:名字未详。孝廉,指举人。详《画壁》注。

[2]前身事:前生的经历。

[3]先文贲兄:指作者族兄蒲兆昌。蒲兆昌,字文贵,“文贲”当因贵”

“贲”形近致讹。《淄川县志》谓兆昌字“文璧”,未知何据。蒲松龄在《蒲

氏世谱》(现存蒲松龄纪念馆)中,曾作如下记载:“蒲兆昌:公字文贵,

明天启辛酉举人。形貌丰伟,多髭髯;腰合抱不可交。所坐座阔容二人;每

诣戚友,辄令健仆荷而从之。为人质直任性,不曲随,不苟合。明鼎革,伪

令孔伟其貌,将荐诸当路,公弗许;强之再三,不可,乃罢。自此日游林壑,

无志进取。因诸父、昆弟朝夕劝驾,勉就公车,至闱中,不任其苦,一场遂

止;后经书业中式矣,衡文者求二、三场不可得,深以为恨。居家闭门自守,

不预世事,遂精岐黄之术,问医者按踵于门,虽贫贱不拘也。松龄谨识。”

[4]历历:分明的样子。

[5]缙绅:语出《庄子天下》,也作“荐绅”、“缙绅”,插笏于带间。

古时仕宦垂绅(大带)搢笏,因以指称士大夫。[6]乡先生:《仪礼士冠礼》

郑玄注:“乡先生,乡中老人为卿大夫致仕者。”又《礼仪乡谢礼》贾公

彦疏:“(乡)先生,谓老人教学者。”后世多指辞官乡居有德望的士大夫。

[7]醪(láo劳):未过滤的酒,浊酒。

[8]**汤:迷信传说,人死后服过**汤,即尽忘生前之事。

[9]恶录:迷信传说中阴司记载世人生平恶行的簿籍。

[10]厉鬼:恶鬼。见《左传昭公七年》。

[11]力楚:用力抽打。楚,牡荆制作的刑杖;这里作动词用。

[12]障泥:马鞯两旁下垂至马月复的障幅,用以遮避泥土。

[13]缓辔:放松马缰;指骑马缓行。

[14]圉(yǔ语)人:本周代养马官,这里指马伕。

[15]鞯装:鞍、鞯之类骑具。鞯,鞍下软垫。

[16]规避:蓄意逃避。规,计谋。

[17]腓(féi肥)字:**喂养。《诗大雅生民》:“牛羊腓字之。”

腓,遮庇。字,哺乳。

[18]鞫(jū居)状:审问其罪状。

[19](zhì制):狂犬。

[20]蒲伏:通匍匐。剖,表白、辩解。

[21]满限:服罪期满。限,指轮回的限期。

[22]辛酉:指明熹宗天启元年,公元一六三一年。

[23]毛角之俦:披毛戴角之类,指兽类。俦,群、类。

[24]“贱者”六句:这里以“花”比喻“福报”。意思是,世人要获得

或保持其富贵福泽,需要行善积德,从根本处努力。可大可久,语出《周易系

辞上》:“有亲则可久,有功则可大;可久则贤人之德,可大则贤人之业。”

这里借指行善的功业。

[25]负盐车:驾盐车,指马驾重载。负,应作“服”;主驾(驾辕)为

服。语出《战国策楚策四》,谓老骥“服盐车而上大(太)行。”[26]受

羁馽(zhī执):受束缚控制。《庄子马蹄》:“连之以羁馽。”羁,马笼

头。馽,同絷;为了步调习整,连结马前足的绳索。

[27]与之为马:让他变作马。与,以。下文两“与”字同。

[28]葬鹤鹳:葬身鹤、鹳之月复。鹤、鹳常捕蛇为食。

狐入瓶

万村石氏之妇,祟于狐[1],患之,而不能遣[2]。扉后有瓶,每闻妇翁

来,狐辄遁匿其中。妇窥之熟,暗计而不言。一日,窜入。妇急以絮塞其口,

置釜中,燂汤而沸之[3]。瓶热,狐呼曰:“热甚!勿恶作剧。”妇不语。号

益急,久之无声。拔塞而验之,毛一堆,血数点而已。

据《聊斋志异》手稿本

【注释】

[1]祟于狐:受到狐的扰害。祟,鬼神加于人的灾患。《说文》:“祟,

神祸也。”

[2]遣:驱除。

[3]燂(qiàn虔)汤而沸之:把水加温直至烧开。燂,烧热。汤,热水。

鬼哭

谢迁之变[1],宦第皆为贼窟。王学使七襄之宅[2],盗聚尤众。城破兵

入,扫荡群丑,尸填墀,血至充门而流。公入城,扛尸涤血而居。往往白昼

见鬼;夜则床下燐飞[3],墙角鬼哭。

一日,王生皞迪[4]寄宿公家,闻床底小声连呼:“皞迪!皞迪!”已而

声渐大,曰:“我死得苦!”因哭,满庭皆哭。公闻,仗剑而入,大言曰:

“汝不识我王学院耶[5]?”但闻百声嗤嗤,笑之以鼻。公于是设水陆道场

[6],命释道忏度之。夜抛鬼饭,则见粦火营营[7],随地皆出。先是,阍人

王姓者疾笃[8],昏不知人者数日矣。是夕,忽欠伸若醒。妇以食进。王曰:

“适主人不知何事,施饭于庭,我亦随众啗噉[9]。食已方归,故不讥耳。”

由此鬼怪遂绝。岂钹饶钟鼓[10],焰口瑜伽[11],果有益耶?

异史氏曰:“邪怪之物,惟德可以已之[12]。当陷城之时,王公势正烜

赫,闻声者皆股栗[13];而鬼且揶揄之。想鬼物逆知其不今终耶?普告天下

大人先生:出人面犹不可以吓鬼,愿无出鬼面以吓人也!”

【注释】

[1]谢迁之变:指顺治初年谢迁领导的一次农民起义。谢迁,山东高苑(今

属高青县)人,顺治三年(1646)冬率众起事,曾攻陷高苑、长山、新城、

淄川诸县。其据淄川县城,在顺治四年六月。旋遭官兵围剿,血战两月,最

后失败。事见乾隆《高苑县志灾祥》、乾隆《淄川县志兵事》、光绪《山

东通志兵防志国朝兵事》。

[2]王七襄,王昌胤(清代避雍正讳,改书昌、昌印、昌允),字七襄,

一字雪园,山东淄川人。明崇祯九年丙子(1636)科举人,十年丁丑科进士

清初官至提督北直学政。传见乾隆《淄川县志》。又,后文谓其“不令终”,

所指事状待考。

[3]燐飞,燐火飘动。《淮南子汜论训》:“久血为燐。”《说文解字》:

“兵死及牛马之血为燐(燐)。”燐火,俗称鬼火。

[4]王生嗥迪:事迹未详。

[5]“汝不识”句,据记载,王昌胤曾两任学政。第一次,以福建道御史

差顺天学政在顺治四年二月,次年罢,见《清代职官年表学政年表》。第

二次,以监察御史提督北直学政在顺治七年,亦于次年离任,见《清秘述闻学

政类》。上文既说“公入城,扛尸涤血而居”,应是初罢顺天学政家居时事。

[6]水陆道场,原为佛教举行的一种时间较长、规模较大的法会;诵经设

斋,礼佛拜忏,以饮食供品追荐亡灵。为超度一切水陆亡魂而设,故称水陆

道场。相传始自梁武帝萧衍。后世民间举行此类法会常设僧道两部,故下文

云“命僧道忏度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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