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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先婚后爱:总裁的替身娇妻(十四)

此为防盗章“你现在要赶着去学校吗?”既然对方对相亲这个事情这么尴尬,于静乐故意就不去提刚才的事情了。

沈臻赶紧摇头,“只是一个借口而已,并不是真的。”

“你不急的话,我请你吃晚饭吧。”于静乐上辈子,在对方家里白吃白住了那么久,原本以为得欠一辈子,现在看来,还是有机会还的。

不过今天请吃饭主要还是因为对方帮自己拿到论文。

从这天开始,于静乐就开始包了沈臻的三顿饭。

蹭课,蹭完课,请吃饭。

做实验,做完实验,请吃饭。

沈臻觉得又是甜蜜又是苦楚,一边做实验,一边说道,“我请你吃午饭吧?”

“不用了,我定好了。还是我请你吃吧。你帮了我这么多,总觉得有点不好意思。”于静乐头都没有抬。

每天白天就在,蹭课,做实验,还有请沈臻吃饭中度过。

晚上回到自己的单间,就开始总结自己白天学过的所有东西。

于静乐发现,她点亮的这个所谓的医术外挂,真不愧是晋江出品。

因为到目前为止,她没有看出来外挂在哪。这种感觉,就跟当年,晋江非常兴奋得通知了它的高V用户,“快来!充值送大礼!”然后点进去,发现是“充值100元,送一毛钱。”

不注意看的话,完全看不出来送了一毛钱。

[你可别小看你的外挂,以后用处大着呢。]系统说道。

[……我觉得知识丰富的沈臻更像是我的外挂。]

日子过得非常快,于静乐也越来越紧张,那场恐怖的流感就在不久之后。

这天,周六,于静乐原本准备继续泡在实验室里。

结果,被沈臻拉了出来,说是有一个交流会。可以去旁听一下。

于静乐觉得也不错,就跟着沈臻一起去了。

偌大的会议室里,角落里的旁听椅上就坐着两个认识的人。

脸上的伤看来是好了?

于静乐冲着对方不怀好意地笑了笑。

换来了两个人的又惊又怒。

于静乐是坐在沈臻旁边的,也就是会议桌上,虽然是旁听的,但是因为是沈臻带过来的,原本就准备了她的座位的,所以跟其他来旁听的人不一样。

沈臻开始了自己的演讲。

于静乐一边听一边做笔记,不得不承认,虽然这个人经常路痴,而且还爱发呆,但是真的是天才。

于静乐对沈臻异常的佩服,虽然说做了演讲稿,但是,实际上,对方全程没有看稿子,思路清晰,逻辑缜密,偶尔有人提问,也解释得非常清楚。

沈臻讲完了以后,见于静乐正在做笔记,于是在自己的演讲稿上写了一句话,递了过去。

于静乐接了过来,就看到上面的一句话,“不用急,原稿都是你的。”

沈臻有些时候特别像小孩子,有种说不出来的纯粹的好。

会议的其他人,都是一些老教授,当然,研究的领域跟沈臻和于静乐的不一样。

但是,于静乐依旧受益匪浅。

直到结束,于静乐还是意犹未尽。

沈臻跟于静乐,一边走一边讨论其他几个教授的一些理论知识。

就在这个时候,突然冒出来了一个声音,“静乐。”

于静乐回过头就看到怒气冲冲的男人……等等这人叫什么名字来着?

“有事?”于静乐似笑非笑地看着两个人。

作为一个从小奋斗在跆拳道馆和格斗场的冠军,于静乐要吓唬人的时候,周身是实打实的杀气。

柳然依强忍着害怕,看了一眼于静乐旁边的沈臻一眼,再看向于静乐的时候,眼神各种嫉妒,说道,“静乐,你怎么说分手就分手了,好歹在一起了那么久,院长难过了很久……”

于静乐不太理解这个大小姐的脑回路,大家都撕破脸了,这样说话,有意义?

“肯定得难过很久啊。”于静乐笑出了声,目光在男人直挺的鼻梁上看了看,旁边的沈臻捏紧了拳头。

然后就听到于静乐接着说道,“毕竟,我当时把他鼻梁打断了,对了,假体好用吗?看起来还不错。”

男人气得脸都红了,但是却不敢上前做什么,于静乐上一次下手太狠了,而且他当时是有反抗的,但是完全被压制了,持续的疼痛,让他根本不敢做什么。

恼羞成怒的男人看向旁边的沈臻,恶狠狠地说道,“看来,沈少对于别人穿过的破鞋还真是情有独钟。”

于静乐还没有反应过来,就看到男人已经被自己身边的沈臻一拳打倒在地,沈臻笑了,“你的假体可能需要再换一个了,嘴这么脏,平时还是多备几个假体比较好。”

于静乐:“……”这不是我平时的活吗?第一次被人保护了?

感觉还挺爽的。

然后,紧接着,于静乐就被沈臻拉着离开了。

离开大楼以后,于静乐就在思索一个问题,“咦,你午饭想吃什么?我请你吃午饭。”

沈臻没有想法,快步继续走道,他腿长,走起路来跟带了风一样。

生气了?

于静乐眨了眨眼睛,因为刚才对方说那句话?

沈臻走了一段路,远远地把于静乐甩在后面。

于静乐:“……”这个人怎么了?不至于因为这种小事生气吧?他们两个又不是真的是情侣关系,而且,于静乐觉得有点失望,没有想到,沈臻也会有这种思想。

但是,沈臻作为朋友还是非常棒的,自己不能因为对方的爱情观而对对方有什么看法。他那么优秀,以后肯定可以找到一个没有初恋的姑娘。

只要不伤害人,每个人都是可以有偏好的。

于静乐思索着,然后就看到已经走了一大截的人,又折了回来,委屈巴巴的。

于静乐一脸茫然,这人到底怎么了?

然后就看到对方有点红的眼睛,紧接着,她就被抱住了,“我心里好难受!”

他心心念念捧在手心里的人,就应该所有人都仰望着!谁都不许说她的不好,更何况是这样侮辱的话,他气疯了!

于静乐本来还有点失望,现在看到对方这样,又有点心疼了,“没事没事。他就是乘口头之快,故意气你的。”

“我好想回去把他解剖了!让他消失在这个世界!他那么糟糕,怎么配曾经拥有你!”沈臻的声音有点沙哑,于静乐听着,觉得对方要哭出来了。

“静乐,我喜欢你,真的好喜欢你,喜欢到我都不想做实验了。”

于静乐说完,又想起了小说里的坏人总是老奸巨猾的,怕自家傻男票吃亏,于静乐默默地把人好端端地另一条腿也戳了一个洞,然后拔出了新帝肚子上的匕首,给了沈臻,“别把他弄死了。现在他活着用处更大。”

沈臻乖乖地接了过来。

然后就看到于静乐绑起了自己的长发,手拿长刀,走出了牢房,关上了门。

轻灵优美的身影,让所有人惊在了原地,而伴随着这个身影的,是一声声闷哼。

明明看上去又瘦又弱,行走在一群士兵之中,却压制住了所有人。

沈臻把新帝扔给了身边的人,拿着匕首,也加入了战斗。

于静乐说到底,还是不是彻头彻尾的本土人,她并没有真的杀掉人,她只是有技巧地伤了他们的双臂,让他们失去战斗力。

而后,于静乐把这些人的刀捡了起来,给了牢房里的人,“防身用。”

一群糙汉子目瞪口呆地看着于静乐,“公主……公主殿下……”

他们万万没有想到,以美貌著称的公主殿下居然跟他们老大不相上下,甚至,比他们老大还厉害。

“不用怕。”于静乐明显误会了这些人,解释道,“我从来不会打自己人。”

新帝躺在地上,看着自己的人全灭在了这人手里,而这人还在君民情深,差点一口气喘不上来。

“外面应该已经被包围了。”于静乐分析道,“你们先换上他们的衣服。”

一群人立马去换上外面的已经被打得奄奄一息的人的服饰。

沈臻刻意挡住了于静乐的视线,目光停留在她的身上。

眼前的公主,长发齐腰,白色的长裙被鲜血染成了红色,仿佛绽放的红梅,昏暗的牢房里,她的脸上,带着圣洁的光芒。

他的胸口有东西在发热,那些深埋于灵魂深处的痛楚,仿佛在一瞬间得到了修补。

于静乐有点尴尬地模了模鼻子,嗯,她男票这个目光,有点吓人啊!

不是已经没有记忆了吗?

然后,于静乐看到他,一步一步地走到自己面前,缓缓单膝跪下,“拜见公主殿下,沈臻愿听公主殿下差遣。”

于静乐内心一片粉碎,她男票给她单膝下跪了,不过没有换名字,真好。

但是反应还是非常快,她男票这个举动应该是要给其他的起义军一个方向。

果不其然,其他的起义军已经穿好了衣服,纷纷跪了下来,“起义军愿听殿下差遣。”

新帝被气得发抖。

于静乐把沈臻扶了起来,“谢谢大家的信任。”

“现在,大家跟他们一样,扎好头发。然后你们挟持沈臻,我挟持新帝,一起走出去。”

果不其然,出去了以后,就看到外面已经围满了侍卫。

于静乐堵住了新帝的嘴,他不停地挣扎,想要告诉这帮蠢货。出来的侍卫都是起义军伪装的,然而无济于事。

深夜的皇宫,因为一开始的侍卫头子吩咐过,动静不要太大了,一是他们有信心能够在天牢里解决这个女人,二是因为新帝对于宫里的侍卫来说,那是神明,是不败的信仰,他们不忍心看到自己的神明被一个女人肆意折辱。

结果万万没有想到,这样的想法,反而给于静乐的出逃提供了便利。

外面的侍卫,在里面出来的侍卫示意退下以后,迟疑了一下,还是退下了,看着两方人马离开。

很快便出了皇宫,宵禁的缘故,整个大街都是漆黑一片。

于静乐扔下了新帝,“我们想办法出城。”

有起义军提议道,“我们何不现在杀了这个狗皇帝?”

“他如果死了,继位的便是他的弟弟。我个人还是倾向于这个比女人打成重伤无力反抗的男人。”于静乐一边说还随带包扎了男人的伤口,“听说,你是你族人的不败神明,不得不承认,践踏敌人的神明还是很爽的。可一定要熬到我们下次见面啊。”

于静乐不可能带走这个人,因为带走他以后,对方很有可能会换君主,而留下这个人的话,好处多多。

至少,这满身的伤,就够他躺几天了。

于静乐跟着众人消失在了夜色中。

很快,沈臻一行人带着于静乐通过地道来到了城外。

在这里,他们很快等到了一群同样狼狈的起义军。

“是谁!”一群身穿布衣,手拿大刀的人冲了出来,里面有男有女。

“兄弟们,是我们回来了!”于静乐这边一个起义军吼道。

那边的人这才发现,穿着敌军衣服的人,正是自家兄弟。

“老大!”一群人围了过来。

这个时候,也发现了娇娇弱弱的于静乐。

“这位是?”

“静乐公主。”沈臻开口说道,“日后起义军的首领不再是我。而是公主殿下。”

一行人一下子全懵了,“老大,你这是什么意思?这是那个狗皇帝的女儿啊!”

“她父亲的确是狗皇帝,但是静乐公主却是为国为民的公主!不能这样说她!”另外一个从牢房里出来的起义军愤愤不平地说道。

沈臻怕这些人还说出什么话来,于是让自己带出来的人去跟他们解释,自己带着静乐往村子里走。

“殿下不要介意他们说的话。”沈臻认真地说道。

于静乐摇了摇头,“是羽国辜负了你们。”

外敌入侵,只有被称为反贼的起义军死守城池,而君王弃国而逃,他们骂两句,是应该的。

刚才的那些人回来了,领头的中年男人,虽然不服,但是还是对于静乐说道,“谢公主殿下救下我们起义军的首领。”

言下之意,一方面感谢于静乐,一方面也是点出,他们只认沈臻为首领。

于静乐也不生气,反正沈臻都是她的,起义军是谁的,无所谓。

整个实验室里面,安静得只听得两个人交流数据的声音。

两个人说得很多话,他们都听不懂,但是两个人的声音,极大的安抚了那些失眠了的人。

第二天,微博上,戾气已经少了很多,虽然会质疑于静乐的实力,可是,看到对方这样没日没夜地研究,还是说出什么恶毒的话来。

在第四天,疫苗小组这边,终于还是有了进展。

沈臻的实验成功了,一只注射了他研究出来的抗体的感染的小白鼠体内的病毒慢慢减少。

两个小时后,彻底消失了。

实验室里一片欢歌,包括屏幕前的人。

于静乐的喜悦只停留了一会儿,就听到系统说道,[你的外挂上线了:原著中,同样研究出来了这个抗体。]

于静乐的脸一下子僵硬了,如果说原著中,研究出来了的,为什么最后还是变成了那样。

实验室其他人已经决定用于把疫苗用于前来的志愿者身上。

于静乐看着沈臻的全部研究结果,又看了看那些再次活蹦乱跳的白鼠。

到底哪儿出了问题?于静乐把抗体注射到自己这边已经被感染了的小白鼠上,小白鼠同样存活了下来。

可是,为什么人就不行了?

人到底跟小白鼠有什么不同?

于静乐这个时候,突然想起了一个教授说过的话。

病毒进入人体以后会发生变异,大家研究的方向也是这样。

但是如果这种变异具有独特性,那么每一个人的都不一样。

这样一来,这个抗体只能针对提供病毒的人。

这个时候,那个提供病毒的志愿者已经注射了抗体。

于静乐想要自己证明这个理论,可是,时间太短了。

政府的人全部都来到了实验室这边,所有人都在等那个志愿者身体的反应。

然后,一个小时后,体内的病毒慢慢减少,不少人看着这个奇迹,流下了眼泪。

带头的人已经吩咐大量生产这种抗体。

“等等,这个抗体有问题,”于静乐知道自己现在就是空口说白话,“病毒入体后产生了变异,而这种变异很有可能具有独特性,也就是说,每个人身上携带的病毒都具有唯一性。能够对他身上的病毒起作用,但是不一定对其他人起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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