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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三章 西餐

晴岚下意识的抚上微隆的小月复,按下心底那股莫名的烦躁。

这会儿十三应该到天津港了吧?

景泰帝从前年开始就一直住在小汤山的行宫里,只每月两次的大朝会时才露面,就连这两年间的中秋节和万寿节都是在行宫过的。朝堂上大部分政务都分配给了太子和肃王打理,他老人家平日里就逛逛园子养养花儿,顶多招几个老臣下两盘棋。

外人皆以为是皇帝想开了,打算颐养天年,实则景泰帝龙体欠安,病重久已。

这次太子和蒋贵妃连出两道密旨诏端亲王进京,其间用意不言而喻。

十三接到消息立即动身,打着隆顺号试航的幌子,深入京畿一探究竟。

都说天家无亲,却是有点儿冤枉这几位了。皇上也好,太子王爷们也罢,总得先顾全大局,国事才是排在他们心中头一位的。

至于什么父子纲常骨肉亲情,也许有,但是不太会影响他们的判断。理智是他们活下去的法则,以至于后来,只要不涉及实际利益,演戏谁不会呢?

如今京城有两个红到发紫的主角儿正在演对手戏,一个是太子李德晟,另一个是肃王李德。

不知皇上目前到底怎么样了,还能给这哥俩留出多少一决胜负的时间。

晴岚坐在荷兰人的饭桌前,心思早已飞到了别处。

肃王自打有了严世藩那堆金山的支持,出手十分阔绰。在朝堂中的呼声越来越高,他本人不骄不躁,继续稳扎稳打。就算太子顺利上位,肃王的势力依然不容小觑。

娄小姐前一晚被肃王的家丁抬进肃王府,后天一早娄尚书就入了阁。

能耐啊~!

父皇为什么要这么做?

大哥为什么不反对?或许反对过,但反对无效。

所以季先生才会把明宇发配到四川,这样也好,朝堂上的纷争波及不到他。

爹娘启程去了明宇任上,也不知这会子走到哪儿了。

泓儿(李潆泓,晴岚长女,生于景泰二十七年十月初十)乍离了姥姥姥爷,会不会哭闹?

前不久诰哥儿的来信,说他被派往西南戍边,也不知能不能跟明宇见上一面。

还有弟妹陆氏,算算日子也是生产在即,会给舒家带来第一个嫡孙吗?

一旁的小宝似是感受到了晴岚紊乱的思绪,端起水杯,不着痕迹的提醒好友。

晴岚立马回过神来,见徐贵川等人还在跟荷兰使者聊得一片火热,心中冷笑不已。遂低头看起今日宴席的菜单。

开头第一道是清汤(牛肉),想来荷兰人已经了解了不少中国人的饮食习惯,知道他们的浓汤冷汤女乃油汤等,不受大顺人待见。

不过,塞卡尔做的女乃油蘑菇汤还是很不错的。

两年前,晴岚到胶澳后接见的第一个洋人就是塞卡尔潘记杂货铺和美丽时光的合作伙伴,一位绅士的供货商,晴岚等人的老朋友。

这次隆顺号即将出访荷兰及欧洲等国,塞卡尔功不可没,他一直奔走于两国使者之间,为此做了不少努力。

晴岚接着往下看,炙鲥鱼,冰沙,羊仔骨,汉堡,牛排,冻猪脚,橙子冰激凌,新荷兰翠鸟鸡

等等,晴岚微微向前探了探身子,她看见了什么?!

新荷兰?

这是哪儿?难道荷兰人已经拿下了澳洲?

不会吧,是哪里出了岔子,让荷兰人轻而易举的得了澳洲?!

还有这个,翠鸟鸡,翠鸟鸡怎么看起来这么眼熟呢?

妈蛋!

翠鸟鸡不就是后世的极乐鸟吗?!

我去,吃极乐鸟,你丫真不怕遭报应!

极乐鸟这种珍惜禽类,长得十分漂亮,分布于巴布亚新几内亚和周边一些岛屿。

晴岚记得自己看过的第一部小说,就是描写一对美国兄弟闯入食人族的故事。

他们当时去的就是巴布亚新几内亚,一个看起来让人不太舒服,“像一只疙疙瘩瘩的癞蛤蟆趴在海面上。”

当地的土著人一直保持着吃人的良好习俗,对此还有一个总结性的概括。

说:白人不好吃,毛发茂密,油厚肉腻,身上还有一股重重的烟草味儿。

黑人也不好吃,肉柴粗硬,吃起来难啃还塞牙。

黄种人最好吃,不肥不瘦,肉香易入味儿。

他们还有收集人头的特殊癖好,将人头一个个排列在族中最好的建筑中,每个成年男孩子成年的标志就是拿回一个敌人的脑袋。

当然,人肉也不是每天都能吃到的,他们还吃蛹类甲虫果蝠等物,这跟极乐鸟的饮食习惯惊人的一致。

晴岚再度看向翠鸟鸡这个名字。

到了二十世纪中叶,别说极乐鸟的肉了,就是羽毛也成了禁止携带的走私品,一根羽毛就足够关你一辈子了。

极乐鸟也叫天堂鸟,生的极美,外形与传说中的凤凰相似,但比凤凰体型小,身上的颜色比凤凰更丰富,更鲜亮。

很多欧洲人捕杀极乐鸟就是为了获取它身上半米长的尾羽,可以用来装饰帽子。尤其是贵妇们,有这样一顶帽子不仅是身份的象征,还是集美貌和虚荣于一体的“高雅品位”,是贵妇间最常用来炫耀和攀比的资本。

若身材如对面那位荷兰使者的夫人一般,帽子上再插上三根极乐鸟的羽毛,与她那身酱红色的蕾丝长裙搭配起来,简直就是一只肥硕的火烈鸟。

到底哪里美?值得人如此丧心病狂!

思及至此,晴岚有些反胃,跟自己第一次吃熊掌时的感觉差不多。

一种良心上的谴责。

所以那次晴岚吃的特别多,她怕这头倒霉的熊看到自己的熊掌被浪费,会气的死不瞑目。

徐贵川还在那儿唾沫飞溅,史文挑挑眉,向晴岚投来问询的目光。

晴岚但笑不语,让他说,既然大家聊得这么开心,为何要“恶意”打断呢?

荷兰使者一边装作兴高采烈的与徐贵川交谈,一边轻蔑的撇了撇舒晴岚,后者仍保持着看菜单的姿势。

这一眼自然是没有避过徐贵川的精光,他承认,这样的眼神让他心情更加舒畅他私下里也没少抱怨这位端王妃。

二人心照不宣,谈话间关系更加亲密,两个大男人的鼻尖儿都快要碰到一起了。

胖胖的使者夫人不满的挪了挪**。

史文垂下眼帘,一桌子人,肤色不同,神态各异,心思不齐,看起来怪有意思的。

有了极乐鸟在前,晴岚再次对菜单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看着一道道熟悉的甜品,晴岚将目光定格在末尾儿的英式火腿上。

听说这玩意儿很贵,反正晴岚前世是没吃过。

翻过一页,下一张是酒水单子。

白兰地,威士忌,红酒,波特,香槟,还有两种汽水,分别是甜味的薄荷水和咸味儿的苏打水。

很好,没有十三最爱的法式鹅肝和晴岚最爱的蓝纹乳酪。

看来这顿饭荷兰人下了不少功夫,而且并没有把自己这个区区的四品小官儿放在眼里。

很好,晴岚笑着合上了菜单。

******

“哦,舒大人,我看见你刚才在笑,是对我们今天准备的菜品很满意吗?”荷兰使者范古哲操着一口自以为正宗的汉语,开始向晴岚“发难”。

这个女人太难缠了,荷兰商人从她身上赚不到半点便宜,范古哲的商队以及其他荷兰的商队,每次到胶澳都要付上大量的金银,这让他对晴岚极度不满。要知道,荷兰人从欧洲到亚洲,这一路几乎是不用交任何停泊费和税费的。

“怎么说呢,荷兰的国情比我们想象的”晴岚故意拖长了音尾,在范古哲期待的眼神和自豪的挺直胸脯后,才继续道:“荷兰比我们想象的要贫乏的多呀。”

在场的大人面面相觑,端王妃什么意思?这次出隆顺号使荷兰不是她一力促成的吗?

有人开始偷偷的打量藩台大人徐贵川,是不是端王妃气你抢她风头了?

女人都小心眼子,听说有个不开眼的富商要送端王几个瘦马,被王妃“一怒之下”送到船上去了,还是开往爪哇的船

徐贵川脸上保持着一贯的笑容,如果仔细观察,你会发现他眼中一闪而逝的小得意。

没错儿,范古哲刚才的表现让徐贵川有一丝扬眉吐气的快感,实在是因为这位端王妃平日里做事太霸道了!

自打晴岚上任胶州知府以后,所行之事皆是事后再报,事成才知,他这个藩台形同虚设!

每次有什么动作,她只轻飘飘的来一句:忘却了;路上耽搁了;就把自己给晾在这里!

还有,这位舒大人行事从来不按常理出牌,建好的船坞司不让任何人进也就算了,还不准里头的人出来!害他丁点儿消息也打探不到。平常出海的官船商船需要登记也就罢了,出海的渔民你记个啥嘛!

她也不给你解释,后来有一次台风过境,大家才知这位舒大人的本意是为了保护渔民出海安全。

用战船去救几个渔民,你吃顶了嗖!

别看她表面上跟你客客气气的,做起事儿来根本不留丝毫余地,说啥是啥!

商量?

呵呵,人家根本没把你这个藩台大人看在眼里好吧。

如今胶州都快成山东地界儿上的“国中国”了!

还有她手底下那帮子人,个个儿难缠的要死,自个儿不过是看着胶州空出来的缺儿多,想为她分担分担,才安排了族里一两个后生。谁知那个叫史文的,硬是堵了自己个倒仰,一个靠女人起家的“小倌”罢了,神马玩意儿啊!

徐贵川想到这儿,拿起桌子上的玻璃杯快速抿了一口。

除了范古哲,所有洋人都吃惊的瞪圆的眼珠子。

而范古哲这会儿正忙着生气呢,面皮儿涨的通红,胡子都直了!

她怎么敢?!

她怎么敢诋毁我们荷兰,海洋上的霸主!

晴岚好像不过瘾似的,又补了一句,“真的,使者阁下,我开始怀疑这次出使,究竟值不值得大顺浪费这么多人力财力。”说完状似惋惜的看了一眼菜单,“啧啧啧啧”

范古哲的血压高都要犯了,他压制住心头的怒火,强迫自己放弃想要掀翻桌子的冲动。

凭什么,一个女子敢质疑我荷兰的国力和地位,简直是,那个词儿叫什么来着?对,无知妇孺!

“不知舒大人觉得哪里不妥?”他还不信了,一个没出过大顺的女子,还能挑出什么错儿来?

“使者阁下,看看你菜单上列出来的菜品,有多少是出自荷兰本土的呢?难道仅仅是冰激凌中的牛女乃吗?”晴岚食指叩击着菜单的扉页,一下一下,将荷兰人的骄傲敲击的粉碎。

范古哲两指抹了一下盖住上唇的胡子,井底之蛙!“舒大人大概不懂什么是真正的贸易经济。只要有钱,什么买不来?”

“你们荷兰人玩的那套可不是什么正当的贸易经济,是殖民掠夺。”

这下不仅范古哲,所有在场的荷兰人都泛红了脸。

“还有,很多东西都是金钱所买不到的。”晴岚笑着伸出食指,“头顶上的阳光,胸膛里呼的空气,人心里头的自由,还有掌控海洋的能力。”

史文喉咙轻颤,跟状元郎比口才,找虐么?

如果不是穿着一身官服,小宝想像学生时代那样,拍桌子为晴岚叫好。

“荷兰可以掌控大海!”范古哲觉得有人掐住了自己的脖子,还越收越紧。

“是吗?”晴岚笑的一脸别有深意。

******

一个人躺在床上,晴岚拍了拍枕头,在黑暗中辗转反侧。

唉~~~真是被十三惯坏了。

从成亲到现在,十三一直在自己身边,无论多晚多累都会赶回来。

十三说,人生不过几十年,过一天便少陪你一天,爷可舍不得浪费!

也许陪伴真的是最长情的告白,而相守便是最温柔的承诺。

晴岚记得生女儿的那天,是一个阴雨绵绵的午后。她痛的说不出话来,只能发出微弱的哼鸣。

十三心急似火,急到连土地公和灶王爷都拜过了,可产房里却迟迟没有动静。

所有嬷嬷和常随都拦着他,吴十一如既往地面瘫,“主子,你在外头这么闹,王妃怎能安心生产?”

十三沉默了,九尺的男儿流下可疑的水痕。“我只想陪着她。”

我只想陪着她。

晴岚猛抬头看着自己那肿胀到丑陋的身体,前所未有的感恩起自己两世的母亲。

感谢你们,将我带来这人世间。

新生往往都是痛苦的,痛的死去活来,活来死去。

晴岚也一样,不过在抱起女儿的那一瞬间,似乎人生已经完满。

无论当初是怎么来到这个时空,是什么阴谋阳谋,她都不在乎了。

因为这里有她最爱的人,有她所想拥有的一切。

十三,晴岚将自己裹成一个“蚕茧”,我爱你,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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