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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来是你』——东哥书中令我感动的情节

发表人:孟德纲

发表时间:2011-1-282:07:25

我接触东哥小说的时间不长,还是在09年夏天一个闷热的周末无意在一个听书网站接触了东哥的《神墓》。很有磁性的甜甜女声将我带进了奇幻的神墓世界,可惜音频只有一百多章,于是乎我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在百|度搜索一下神墓小说,我当时以为东哥是那种传统的实体作家,网上不一定有他的小说,当然那时候我还不知道有个叫起点的小说网站。

一切只是偶然,我不记得我进入了哪个盗|版网站,我只记得我如饥似渴地阅读着神墓每个章节,已经不记得黑天白夜了,还好那是暑假。我像着魔一样抱着已经因为开机过长而发烫的本本孜孜不倦地阅读起来,几乎每天都是二十个小时。(PS:主要我看书速度太慢了,一章就需要二十分钟左右。)

话说我从来没有这么用功过,三百多万字的小说,我花了不到一个星期就看完了。我以前看过最长的小说也没超过一百万字的。

神墓这本书深深吸引了我,不过,看完之后我有些惆怅的感觉。就像好东西你永远不希望它结束一样。虽然开学的忙碌让我冲淡了惆怅之感,但一个叫辰东的名字却深深埋藏在了我大脑的深处。

不过,再次想起辰东,已经是年末了。英语考试的压力让我想到找本小说看看来缓解一下想法,于是辰东这个名字再次浮现在了我的心头。我想一个作家不可能只有一部作品吧。于是我检索了一下辰东这个名字,发现他现在写得一本小说叫长生界,看着百|度的简介,我顿时兴趣大增。后来对比了一下,不少小说的百科,不得不说海云天写得百科是我见过最好的。

长生界的内容深深得吸引了我,特别是文笔,我觉得比那本神墓提高了不少。不过,我只看了部分就因为断网没能再看下去。

等我二月份再次上网的时候,我知道东哥还有一本书叫《不死不灭》,看看只有七十多万字,而且还是全免费的,我就先看了。这本书虽然在文笔上生涩一点,但情月对败天的情谊却让我深深感动,也许是我很少看过爱情小说,所有我竟忍不住眼中有晶莹液体溢出。不过,我当这是眼睛对风比较敏感造成的。

但《长生界》里的祖神谣,又让我眸子里一片稀里哗啦,这时我才意识到原来我的泪腺是如此的短,男人哭吧哭吧不是罪。一本让你感动的书才是有灵魂的书,才能称得上神作。这样的作者才值得你去支持,所以当东哥在四月底在章节更新时说需要大家支持时,我毫不犹豫的来到起点,尽一分我绵薄的之力。成为了众多东哥书迷中的一员,虽然自知能力有限,但我本着“尽我所能,无愧于心”的想法,坚定地追随着让我感动的作者。

下面是一些东哥书中让我感动的地方的简短书评:

“如果……我魂散之后……还能够保住一丝、一点……灵识烙印,我定会在这天地间……游荡,我……等你,如果你能够上天堂,我会……追你而去。如果你下地狱,我会……伴在你身边……我真的……真的……很爱你……”

光影消散,伊人消逝。

独孤败天早已泪流满面,泪水和着雨水滴在司徒明月的胸前,两颗血红的泪晶漂浮起来,最后融化滴落……

——出自《不死不灭》

“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不知道独孤败天到底有多大的福气,能得到司徒明月这样的红颜知己。九世相随,不离不弃,生死相依,哪怕就是石人也应该动容了!且不谈情月为这个男人失掉几次性命,还连最起码的信任也得不到,光是这份执著千年的爱,恐怕败天生生世世也还不清了!无怪乎当年的天魔会如此恼怒于他……

也许败天无负于天下,无负于江湖,但他却负于这个女子太多太多了!或许平凡才是福,如果让败天再重新选择一次机会的话,他也许会做一个平凡的人,和自己心爱的女子相守一生,白头偕老。

“小白多年以后你还会记得这个夜晚吗?”萱萱语音有些颤抖。

不过独孤败天没有注意,“当然会记得,我会对我们的孩子说,你们的妈妈在某年某月某日和你们的父亲一吻定情,从此才有了你们,所以你们要牢牢的记住这个日子,这相当于你们的第一生日。”

萱萱看了看皎洁的明月,道:“我们许个愿,然后回去。”

“好吧。”

两人闭上双眼开始许愿,萱萱口中念念有词,独孤败天想仔细听,却怎么也听不清。

“萱萱你许的什么愿啊?”

萱萱道:“我的愿望是,祝你找一个好妻子,平平安安,快快乐乐过一生。”

独孤败天笑道:“这还用许愿吗?我们两个在一起肯定会快快乐乐的。”

萱萱嗯了一声,低头向前走去。

回到小院后,临睡前萱萱激动的道:“小白,不要忘了我啊。”

——出自《不死不灭》

呵呵,败天一个享受齐人之福的男人。萱萱又一个深爱败天的女子,也许她对败天的爱并不比司徒明月差到哪去。临死垂危的她还在为这个心爱男人的未来幸福着想,她的爱是无私的,从后来她心甘情愿同情月分享同一个爱人就可见一般!当然爱情是自私的,她能做到这一点,可见她对败天爱之深、情之切!换作我是败天的话,也许半夜都会偷笑起来。

“不愿长生,只愿共生,不争百世,只争一世,不求永恒,只求今生……以我灵魂献祭,千世困苦,百世磨难,只愿换小兽一命……”

——出自《长生界》

这段话给我的感受,比起《诛仙》中的痴情咒更让我感动,这是不参杂任何男女私情的纯粹友情!也许小兽不化成人形,更保留了这份友情的纯真。当然这更不是人与宠物之间的关系可以比拟,珂珂和萧晨之间应该是兄弟之情,他们彼此将对方视为至亲的亲人,比起手足更甚三分!也许很多养动物的人都把自己所养的动物当作知己亲人,平等对待他们,才会有这么多动物救主的故事,这并不是报恩而是爱的体现……

随后,柳如烟看向萧晨时,有些疑惑,而后快速恢复了常色。

“看到这位兄台,我想了个人,你们静静无言时的样子很像。”

逝水兄的手很特别……”柳如烟烟视媚行,浅笑间若春水荡漾,媚眼如丝,风情万种,可以说是一个绝代妖精。说话间,她竟然一把拉住了萧晨的左手掌,仔细观看起来。

刹那间,柳如烟如遭雷击,身体一颤,失声道:“果真是你!”

“你在说什么?”萧晨平静的看着她。“你是萧晨!”柳如烟盯这萧晨的双眸,道:“我不会看错,无论你的形貌怎样变化,但是你地手掌命纹都不会变化,我记得清清楚楚,没有错!”

——出自《长生界》

柳如烟,这个《长生界》里的悲剧女子,也许是真正喜欢萧晨的。甚至比起萧晨的初恋若水可能都要爱之更甚,或许她是书中最了解萧晨性格的女子。她不会阻止萧晨去做自己认为正确的事件,她不想成为他的羁绊,只是默默地关注着他。

也许“爱并不一定要拥有!”,正体现在柳如烟的身上。但是,她对萧晨的爱却是真实真切的。她是见过萧逝水之后,第一个认出他就是萧晨的女子。她和萧晨相处的时间比燕倾城还要少些,但她对萧晨的关注却要远胜于燕倾城,仅仅是凭借一个手纹就认出了萧晨,这不说明她对这个男子爱之切吗?!而她的身体表现更彰显出她对这个男人的关切,“如遭雷击,身体一颤”,这显然是她内心激动万分的表现。不然如她这样自小在风月场中长大的女子怎么会变得如此失态呢?!

或许爱上萧晨是柳如烟人生最大的悲剧,在她殒落之前似乎都一直未婚,我想她当然不会是一个独身主义者,我想唯一的答案就是:在她的内心已经装下了一个萧晨的男人,再容不下其他人的位置。也许只是那心中的一丝希冀让她苦等一生,只能感叹:她爱上了不该爱的男人……

古老的歌谣在远方响起,凄凉的泣血之歌,响彻九州。

“那断裂的巨山是天地的脊梁,

那干硬的黄泥是大地的血浆,

那如山的尸骨是祖先的悲凉。

千百年后,琴瑟和鸣,丝竹悠扬,赞颂至圣大道永昌。

还有谁记得,燧人氏点亮了人族的前路。

怎能忘记,神农尝百草,还有人是否知晓,女娲泣血补天,以血肉之精让我人族得以延续昌旺。

盛世欢歌,大道在上,一首虚幻神曲将祖先万载功绩埋葬。

众生如蝼蚁,大道在前方,和谐永高唱,只字不提炎与黄。

莫名心伤。

宏伟的殿宇,磅礴的巨宫,伪神列前方,祖先的悲凉。小小的牌位都早已遗忘,半尺神翕都无处安放。

可否记得有个名字叫炎黄?

你的血液中流淌着祖先的希望。

只言大道与和谐,民族精神被埋葬。

苍穹之血,大地之精,阴阳交战,泣血玄黄。

祖先的血泪,能否打动你铁石心肠?”

一幅幅画面浮现人世间,古老的歌谣若断若续,犹如天地泣血。

——出自《长生界》

也许是社会发展得太快,也许是人类太追求物质文明,这个时代的中国人处在一个文化缺失的时代。他们找不到对自民族文化的认同感,而在盲目崇尚其他的舶来品,哈韩、哈日更是如雨后房衙前下狗尿苔一样疯长。

文化浮躁,让诸如芙蓉、凤姐、马诺这样的牛鬼神蛇充斥文化领域。而不少文化人却放弃修文,开始了修武,俨然一副“流氓会武术,谁也挡不住”的架式。谁要和我的观点有分歧,先用板砖拍晕了再说……

再来说一下这首《祖神谣》,当时我是含着泪读完的。许久未曾动容、几乎僵化的脸部竟然闪出了泪花,这让我早已麻木的中国心又升腾了起来。

对!做为中华儿女、炎黄子孙,我们都有一颗跳动在体内火热的中国心。就如歌中所唱:“洋装虽然穿在身,我心依然是中国心。我的祖先早已把我的一切,烙上中国印。长江、长城,黄山、黄河,在我胸中重千斤。无论何时无论何地,心中一样亲。流在心里的血,澎湃着中华的声音。”

希望这首《祖神谣》,能唤醒更多人已经沉寂的中国心……中国的发展不光是物质上更需要精神和信仰上!!!

“你们看到了吧,所谓的仙人同样贪生怕死。你们为什么要顶礼膜拜他们?他们能让你们所有人长生吗?他们能让你们所有人安康吗?他们什么也不能为你们做到,却都在享受人间无上荣耀,受世人膜拜。这是什么道理?所谓地天界凭什么高高凌驾于上?你们将那所谓地天界想象的太过**了。至少在我看来所谓的仙人居住地的方根本算不上天界。那里比人间还要残酷,那里是一个弱肉强食地世界,征战起来比人间还要惨烈百倍。而你们所认可地仙人不过是实力强大地一些人罢了!什么是天界,天界在每个人地心中,只能靠你们自己去构建。三间茅屋,几亩良田,如果能够让人安乐平和,就是天界净土。所谓虚无缥缈地天界,不过是一方魔域!”

——出自《神墓》

强权只会让人屈服,而不能让敬仰。只依靠强大的暴力称尊称神的家伙,是得不到万民的崇敬的。口称天道无情自己也应该无情,其实是大错特错了。天道无情,所以最公,正如法律想建立在人情之上,达到最大的公平。而人若无情,却是猪狗不如。请问哪个受人们膜拜的神人,不是心系万民,爱惜苍生?!而那些视普通人为蝼蚁,妄图代天行事、自以为高高自上的家伙,哪个不是被百姓所唾弃的……

天界也好,长生界也罢,无非是让众人能够平平安安、无忧无虑生活的地方。如果生不如死,即使那个地方山水如画,也同地府无样!对于普通人来说,能够好好地活着,远比死后能上天堂价值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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