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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 乞巧节(1)

纤云弄巧,飞星传恨,银汉迢迢暗度。

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柔情似水,佳期如梦,忍顾鹊桥归路?

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又快到了一年一度的乞巧节,据说这一节日是为了纪念牛郎和织女可歌可泣的爱情故事而设立的。七月初七,是属于恋人们的日子。

自从上次馨儿和叶泽相认之后,两人便时常往来联系,或是聊会家常,或是论会小说,亦或是想办法应对后宫之中的勾心斗角。

叶泽经常呆在言无信的身边,所以对言无信的喜好和脾气都有所了解。虽然偶尔月复黑邪恶,爱耍小孩子气,但对于罗曼蒂克的事情又是向往不已。

叶泽这一段时间和馨儿的相处也发现,在现世中卢一天绝对是个不折不扣的直男,但是穿越之后,不知是性别改变的原因,还是言无信长得实在太有魅力,卢一天已经慢慢呈现出变弯的趋势。

穿越回现代的事情毫无头绪遥遥无期,若一辈子只能呆在这个时空当中,倒不如在这里创下一番大事,叶泽想到。

过多几日便是乞巧节,无论是贵族还是平民都非常重视的日子。在这之前,恋人们都会为自己心爱的人准备好礼物,以在乞巧节当天和恋人营造一个浪漫的氛围。

要想在古色古香的时代中创下一番大事,做法无非有三:

一是烧杀抢掠,成为十恶不赦的罪人;

二是身残志坚,成为少年励志的伟人;

三是文采飞扬,写下流芳百世的文献;

四是奸悋狠毒,成为卖国求荣的小人;

五是开明高能,成为丰功伟绩的君主;

六是沉鱼落雁,成为男人眼中的美人;

七是博学俊俏,成为万人迷恋的才子;

八是老谋深算,成为谋权篡位的奸臣;

九是忠心不渝,成为民族英雄的忠臣;

十是手腕高明,成为万人之上的皇后。

馨儿这种要相貌没相貌,要才学没才学,头脑简单四肢发达,要想成为这十种人中的一种,实属不易。叶泽虽和馨儿是同时代的人,但在做事方面还是比馨儿要高明几段。

难得乞巧节这么一个机会,当然是要好好利用,于是叶泽便跑去兰馨宫找馨儿商量了。

“一天,过几日就素每年一度的乞巧节了,你有没有给皇上准备什么礼物了啦?”

叶泽来到兰馨宫时,卢一天正埋头创作,这种事情在现世中也是屡见不鲜。有时候整天下来都是课,但为了能够保证日更的进度,一天即使熬夜到两三点都会码出一章。

在大学当中,熬夜对于学生来说就是家常便饭,像叶泽这般的熬夜就是和男朋友开黑玩撸啊撸,活得那个潇洒劲,经常让一天抱怨:能不能安静点!思路都被打断啦!

“乞巧节?在现世我都没过过这种节日,在古代就更不会去过。叶泽,你突然问这个干什么?”停下手中的工作,馨儿抬头望了望站在眼前的叶泽,脸带困惑地问道。

卢一天在现世当中确实是不会去过这种节日,一来单身,二来对这种传统节日不怎么感冒。若有时间花在这种事情上面,倒不如趁机码多些字。

叶泽随便找了张凳子坐在一天的旁边,一脸正经样的说道:“你以前不过没关系,谁叫你没对象的呀,但现在可就不一样啦,你有皇上了耶,当然素要好好准备的啦。”

叶泽没来兰馨宫之前便能想到一天肯定会对乞巧节不以为意,所以并没有表现出太吃惊的地方,而是在脑中快速整理乱码,想出劝服一天的办法。

“靠!叶泽,我跟你说过多少次了,我跟皇上只不过是有名无实的夫妻,我不会去弄这些有的没的事情。”狠狠瞪了叶泽一眼后,馨儿略带愠气地说道。而后便又提起桌上的毛笔,准备投身写作。

“有名无实吗?一天,你就不要骗我了啦,皇上经常夜不归宿都是来的兰馨宫,我才不相信,孤男寡女共处一室还不会发生什么咧。”叶泽笑盈盈地说着,心中装着满满的坏水。

听完叶泽的话后,一天的心里是有一万只的草泥马飞奔而过,所谓的交友不慎恐怕说的就是这种吧!曾经一伟大的哲学家曾经说过:在家靠亲人,出外靠朋友。如果交到叶泽这种损友,估计被卖了几块钱都不知道。

“叶泽,你仔细看看我,如果能够盯着我的脸超过十秒,我就什么都听你的。”

“这可素你说的哈,到时候可不许反悔。”叶泽觉得卢一天提出的条件实在是太容易了,不就是盯着个人看上十秒吗,又不是见鬼,没任何难度系数而言。

于是便轻轻眨了下清秀的双眉后,目光开始在卢一天的脸上停留。

话说,不盯不知道,一盯吓一跳,这卢一天的脸简直不能忍好吗?

就算是极品如花都比卢一天长得好看好吗?!叶泽在努力坚持着。虽然此刻的胃已经在翻江倒海,虽然意识已经开始变得不清晰了,但叶泽还是坚持着,因为机会一旦错过就再也回不来了……

还有三秒!仅在短短的几秒时间里,叶泽的脸就由白皙变成了惨白,虽然都是白,但那个效果完全是不一样的。叶泽开始后悔了,现在就算是让他去见鬼估计都没什么好害怕的了。

两秒,一秒……

叶泽终于成功了!鼓掌撒花~

时间一到,叶泽的目光就马上从一天的脸上移开,然后整个人软了下来,摊在了桌上。相信经过了这次的磨难,叶泽的意志变得更加坚强了。正所谓逆境出人才嘛,人家黑社会老大不都是被吓着长大的嘛。

“叶泽,你还活着吗?喂,叶泽……”卢一天轻轻摇晃趴在桌上的叶泽,愁容满面,担心叶泽因为受不了长期的刺激,一倒不起。

受到惊吓死亡不是一件什么奇怪的事情,这都是有科学依据的。受外界惊吓时,大脑会指令肾上腺分泌大量的儿茶酚胺。

儿茶酚胺是一种神经介质,当人处于极度惊恐状态时,肾上腺突然释放的大量儿茶酚胺,会促使心跳突然加快,心肌代谢的耗氧量急剧增加。这过快的血液循环,会使心肌纤维撕裂,心脏出血,导致心跳骤停致人死亡。

所以我们不难发现,很多人的口头禅“吓死人”都是存在语病的。人都没死怎么能叫做吓死人呢……

“喂,叶泽,你倒是起来啊,别吓我,不是答应了什么事都听你的嘛,你现在这样算什么?”卢一天继续摇晃着叶泽,内心的恐惧逐渐变强。

趴在桌上的叶泽经过卢一天的一阵乱晃,终于是恢复了些知觉,微微睁开双眼,慢慢爬起身。

“哇,叶泽你诈尸啊!不带你这样吓人的……”沉浸在悲痛中的卢一天被叶泽的反应吓了一跳,刚刚的担心烟消云散,转而破口大骂道。

“一天,到底素谁在吓人啦……真的没想到你那张脸破坏力这么巨大,差点没要了我命。我看你以后出去都不用担心会有坏人找你下手了,要真有,我也只能祝福那些坏人了。”

叶泽虽然能够爬起来了,但脸上依旧惨白,简直就像是被石灰抹过一般。他不敢再去回忆刚刚看到的画面,何其惊悚!不过习以为常,见惯就不怪了,只要再多看卢一天几眼,相信也就适应了。

“有你这样说话的吗?长成这样也不是我的错……”出来吓人就是我的错了。我知错了还不行吗,馨儿突然想起穿越的第一天被拿几人绑架的遭遇。确实,绑架到我还真是他们的不幸,心里突然升起一阵自责。

妈妈说过,人长得丑就要呆在家好好读书,不能出去吓人,走到街上把胆小的围观群众吓死了,那你就是杀人凶手!穿越之后卢一天是一直遵守这项原则,能不出去就不出去。

虽然每天基/情/事/务所来的客人都会先被卢一天吓得半死,但至今尚未出现任何命案!

“这个我就不管了,没把我吓死就算素我上辈子做了太多好事了啦……你刚说过的,只要我能够盯着你的脸看上十秒,你就什么都听我的,不能反悔哈!”

叶泽的脸上渐渐恢复了些血色,眼角挂着一丝得意,笑意盈盈地对卢一天说道。没错,这场赌局叶泽赢了,虽然差点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但宝剑锋从磨砺出,菊花香自苦寒来,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呢?

“得了,我说话算数,你说吧,想让我做什么?除了烧杀抢掠,勾/引皇上,其他的事情我都能做。”

没办法,愿赌就得服输,更何况这赌局还是自己提出的。只要不那么过分,帮叶泽做些事情倒也没什么的。在现世的时候,卢一天可没少帮叶泽。

叶泽的男朋友基本上是一个月换一次,每换一次就得让卢一天帮他收拾烂摊子,什么假装是叶泽的新男朋友啦,在叶泽的前任面前做些令人发指的动作啦……

等叶泽有了新男朋友之后,又得假装是追求他的粉丝,好让新男友更加珍惜叶泽啦……总之,作为朋友,卢一天已经是牺牲很大啦!若不是能够从叶泽身上挖到一些*的素材,卢一天死都不会这么做的。

所以,交友要谨慎啊!

作者有话要说:~。~猫猫感觉越写越烂,但还是要把坑填完的~谢谢大家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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