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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7章 屋檐下躲雨的女孩

詹洪基摆了摆手:“不是误会,而是事实。♀我最欣赏他这点,像他这么直率的年轻人已经不多了。我的确是一个没感情、没人性的人,四十年的岁月已经把我打磨的棱角全无,我学会了尔虞我诈、勾心斗角,还有人世间的一切险恶用心。可是他也看错了一点儿,一个人不管怎么变,内心深处总有一份纯真是一辈子都没法改变的。我之所以这么多年没有结婚,就是为了这个等了四十年的约定。”

林佩珊目光闪动,一点儿不相信他在说谎,为了一个约定可以足足守候四十年,这是一个怎样的约定,这里面又藏着怎样感人的故事?

“佩珊,听说你也是这所学校毕业的,你知道这些蒲公英的来历么?”

林佩珊摇了摇头,从她上学时这些蒲公英就在这里了,可从来想过它们会有什么不寻常的来历。

詹洪基缓缓的道:“曾经这里还不是操场,而是一大片花圃,是学校新来的一位年轻职工自己建的,老师们都叫他小刘,是学校请来的花匠。但是当花园鲜花争奇斗艳的时候,在花朵中间也张出了一株株不受欢迎的蒲公英。小刘望着这些不速之客很烦恼,每天都在设法除掉它们。他向很多园丁们打听到各种铲除野草的妙招,但是没有一种方法能够彻底见效。

最后,小刘想到了一位博采多识的老园丁,便去向他求助。

然而,当和善的老人把自己知道的全部除草诀窍毫无保留地说出来后,小刘失望极了,因为这些法子他早都一一尝试过了。

小刘苦思冥想,很长时间过去了,依然没有一个灵感出现。

最后,那位老园丁对他说:“嗯,我这里还有唯一的解决办法推荐给你试一下。”

小刘惊喜地问:“请您快告诉我那是什么?”

老园丁说:“你从现在开始,学着去爱你园子里的那些蒲公英吧。”

从此,小刘就再也没有铲除过它们,这些蒲公英便保留了下来,而且越来越多,越来越繁茂。这,就是这些蒲公英的由来。”

看着林佩珊露出痴痴的表情,叶承欢心里好笑,女人终究是女人,原来如此强势的女人也有喜欢浪漫的一面哪。

詹洪基叹了口气,看了看林佩珊,又瞧了瞧叶承欢,“我很羡慕你们,有情人可以终成眷属,可是我却为了一个不确定的约定从黑发等到了白发。”

林佩珊和叶承欢对望一眼,彼此心里感动一丝暖意。

“詹叔,你到底在等谁,能不能讲出来?”林佩珊有点急切的想知道这个关于蒲公英的约定。

詹洪基眼望着天空,道:“事情还要从四十年前说起……”

林佩珊手托香腮,眼睛一瞬不眨的看着这个满头华发的男人,水汪汪的眸子里满是清澈。

看到她一副天真无邪的样子,叶承欢扑哧一声笑出来,刚刚酝酿起的浪漫氛围这下被他给打破了。

林佩珊蹙起黛眉,打了他一下,嗔怪道:“你干什么!”

“他随便编个故事,你居然还当真了,居然还像小学生听课一样。”叶承欢笑的眼泪都出来了。

林佩珊撅起小嘴:气得鼓起粉腮:“不愿意听你可以堵上耳朵,像你这种人根本不懂得什么叫浪漫。”

叶承欢耸耸肩,很听话的用手塞住耳朵。

“詹叔,别理他,你继续讲。”

詹洪基笑了笑,也没在意,这才娓娓道来:“四十年前,我和我的父母在这个城市居住,上高一的时候,我被送进了龙都中学。那时候我还是一个单纯、老实的孩子,长相也很普通,因为我是台湾人,到了这所学校经常受到同学们的欺负,由于众所周知的政治原因,同学们经常骂我是汉奸走狗,骂我的父母是国民党的特务,还搞各种恶作剧来欺负我。那段时间真不知道是怎么过来的。不过现在想想,我感激那些经历,正因为有了那种经历才让我懂得了很多东西,那些都是鞭策我快速成长的财富。”

林佩珊默默地点头,她从小的经历也不愉快,虽然有父亲的关爱,但父亲常常在外忙碌,那个所谓的妈妈白芝美对自己非打即骂,可是正因为有了那段经历,才让她学会了**和坚强。

“呵呵,在这里不得不提到远东兄,当初他看我常常受欺负,实在看不过去,便出头为我打抱不平,把那些欺负我的人全都教训了一通,从此那些人再也不敢对我恶作剧,我和远东兄的友谊就是从这里开始的。”

说到林远东,林佩珊的眼圈有点泛红,她真想把自己经历的这些苦难和挫折向爸爸好好倾诉一下,可是林远东人在他乡,林佩珊在心里默默地祈祷着,不知道远方的他是否还安好。

詹洪基并没注意到林佩珊的变化,他已经随着思绪飘回到四十年前那段刻骨铭心的记忆里,“我现在清楚地记得,那天早上下起了大雨,我打着伞穿着雨鞋照常去上学。

经过一间杂货店的时候,看到一个女孩子正抱着书包在屋檐下避雨。那是我们第一次见面,她的样子我永远也忘不了。她长得娇小玲珑,和我一样也穿着龙都中学的校服,一头乌黑的头发在脑后梳成两个小辫,额前则是长长的刘海,她的皮肤异常的白,白的好像雪,可最吸引我注意的是,她竟然戴着一副墨镜,那副墨镜宽宽大大的遮住她半张脸,一看就是大人们常戴的那种,一点儿都不适合她小巧的脸型。

说实话,那时的我很内向,也常常自惭形秽,见了女孩子会脸红,更不敢和女孩子说话。可是在看到那个女孩的一刹那,我也不知道怎么了,竟然主动过去问候她。

女孩开始也很害羞,不过看出我是好意也就宽心了。她告诉我她是龙都中学的初一新生,今天第一天去学校上学,因为害怕迟到所以出门的时候太急忘了带伞,没办法只好在这里避雨。

听了这话,我想也没想就说要送她上学,她开始还有点犹豫,最后还是在我的坚持下接受了。

就这样,为了让她第一天上学光鲜亮丽的出现在老师和同学面前,不被雨水脏了鞋子,我背着她,她打着伞,我们两个人就这样走上了去学校的路。

那一次,我第一次知道了她叫秀秀,父母都是外地人,以陪读的身份来到龙都中学上学。

听了这话,我忽然对她有种说不出的亲近,原因很简单,因为我也是外乡人。

可奇怪的是,我问她为什么要戴墨镜时,她总是犹犹豫豫的不想说,我不想她为难也就没有再问。”

“后来呢?”趁詹洪基停顿一下的时候,林佩珊插了句嘴,很显然她已经被这个故事深深吸引住了。

“从此我们就认识了喽。我们每天都约好了在那个杂货店的门前一起上学,我一直把她当妹妹看待,帮助她,保护她,爱护她,她受欺负的时候,我去帮她解围,哪怕我被打得头破血流也毫不在乎,总之,认识她以后,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有了一种要保护她不受伤害的责任。我还带她去我朋友家玩,我们一起玩牌,一起吃路边小吃,一起去海边踩沙子,总之那一段时间是我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

林佩珊明澈的笑道:“一定是后来你们接触多了彼此互相喜欢,经历了一段浪漫的恋情……”

詹洪基淡然一笑,摇了摇头:“呵呵,那都是漫画书上的东西。那时候我也不知道自己对她的感情是不是喜欢,总之看到她或者和她在一起的时候,我就会觉得很快乐。看得出来,她也是一样的。如果我们继续相处下去的话,我不知道会怎么样,可是后来发生了一件事,把一切都改变了……”

林佩珊蹙眉道:“什么事?”

“尽管后来我们很熟了,她也始终戴着墨镜,从来都不肯摘下来。我常常问她为什么要戴那个,她总是含糊其辞,好像有很难以启齿的苦衷。

有一次放学的时候,我想给她个恶作剧,那天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忽然冒出那种想法,当时她和同班的几个同学一起走,周围还有好多学生,我从背后一下就拿掉了她的墨镜。一刹那,她惊呆了,不知道该怎么办,我和周围的同学也都惊呆了。

怎么形容呢?那一刹那她带给我的震撼,一直到现在都惊心动魄。”

“你看到什么了?”

“原来她有一双湖水一样幽蓝的眸子,深深的眼窝,高挺的鼻梁,她的眼睛是那么美丽,美得让我那一刻都忘了自己的存在,我怎么也没想到她有一双那么迷人的眼睛,为什么还要用墨镜掩盖起来呢?”

“可是没想到就因为我这个草率的举动,给她造成难以弥补的伤害。我们这才知道,原来她是个混血儿。其实我早该猜到的,普通的神州人怎么可能有那么白的皮肤。可是那时的我还是太傻太笨了。

从那儿以后,她再也没有在那家杂货店门前等过我,我们再也没有一起上学。后来我听说她班里的同学知道她是混血儿,全都嘲笑她是假洋鬼子,连老师都奚落她。我这才明白自己做了一件多么愚蠢的事。

我想找她道歉,希望她能原谅我,以后我们还是好朋友,可她总是躲着我,上下学也总是早早的来晚晚的走,再也没有和我说过一句话。

我的心里好像被掏空了似的,我千方百计打听到她家的住址,可是等我鼓足勇气去了之后,没想到她和她的家人已经搬走了,具体去了什么地方,谁也不知道。

她知道我总有一天会来找她,所以托邻居带给我一张明信片……”

说到这儿,詹洪基的眼圈红了,颤着手从怀里模出一只精美的水晶盒子,打开后从里面拿出一张保存完好的明信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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