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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六章 烤鸟

火器,对方居然有火器!

常聚的人,的确是装备了一部分火器,不过,数量并不多,仅仅有一个百人队,装备了三眼铳,其余的人,装备的还是冷兵器。////

但是,这火器一射击,却让对方心中一颤,在这个世上,火器,那是一种传说中很厉害的武器。

如果他们认真听的话,火器的声音并不多,真正对他们构成杀伤力的,还是弓箭和机关。

箭矢如雨。

“杀过去!”李卓在马背上,大声喊道。

这里又遇到了敌人,这让他有一种不祥的感觉,但是此时,他已经没有任何选择的余地,必须要在短时间内,月兑离这里。

随着他的命令,前面的士兵,仿佛发疯了一样,拍打着马**,使劲向前冲去,甚至有的人,直接用自己的长枪刺马背。

还没有走两步,就感觉到自己的身子,飞了起来,胯下的战马,已经被绊马索绊倒。后面的人,拉不住马蹄,已经踩了上去。

后面的人还在接着前行,而不知哪里飞来的木排,将他们连人带马,全部撞了下来,身上已经出现了一个大洞。

李卓眼睛红了,他舞着自己的长枪,冲了上去,他就不信,冲不破前面的伏击。

周围安静了下来,只有受伤的士兵,还在发出濒临死亡前的惨叫。

敌人呢?敌人到哪里去了?

侥幸不死的人,在四周打量着,他们已经冲进了树林之中。

这里,仿佛有一个倾盆大口,随时都会将他们吞噬了一样。

牛义胆战心惊,刚刚,他躲过了从天而降的一个木排,看着旁边的几名士兵,被砸得血肉模糊。

现在,他们该怎么做?损失这么大,回去之后,他这个百户,恐怕是做到头了。

而现在,战场上寂静下来,他们反倒更害怕了。

就在这时,四周突然出现了震天的喊声:“杀!杀光强盗!”

随着这声音,四周,突然出现了无数的人的身影,只这个气势,就恐怕有数千人不止!

想要吃肉,结果,咬到了钢板上。

从人数上看,对方比己方还要多,而很明显,对方也是训练有素。这里什么时候,出现了这么一支军队?

对,这战斗力,就是正规的军队!

常聚手拿一柄长枪,威风凛凛地第一个冲进了目瞪口呆,没有任何反应的敌人之中。////

鲜血的味道,让他如痴如狂。

对于这些闯进来的敌人,窑社的战士,没有丝毫的同情,他们这一冲进来,对方早已经丧失了锐气,立刻向后退去。

丛林之中,他们是不敢进去了,到处都是机关,随时都会毙命。

他们不知道,在树林之外,一支骑兵,已经在等着他们了,等到他们出去,迎接他们的,也是死亡。

数里之外的村子里,老刘头在不安地望着外面。

“爷爷,放心吧,常二哥一定会把敌人全部干掉的。”刘四二说道。

本来刘四二也想亲自上前线,杀几个敌人,但是,陈风已经给他们下了命令,刘四二是重要的技术人员,必须要保护好他的安全。

于是,他不但不能上前线,相反,还多了几个人的保护。

听到刘四二的话,老刘头没有说什么,怔怔地望着天空出神,他有些担心。

这次来的人好多,上千人,根本就不是强盗,那只有一个可能,是官军。

虽然窑厂里的人,每日都在窑厂里做事,从来都不知道外面发生了什么,但是,自从恩人带着常遇春等人走了之后,各种传言,还是飘了过来。

当然,不管恩人做了什么,他们都是坚定地跟着恩人的,只是,很有可能,他们很快就要告别这里了。

天渐渐地亮了。

到处都是尸体,窑厂的工匠们毫不为意,继续该干活了,而这些尸体,已经有老刘头找来的附近的村民,帮着抬走了,埋掉。

常聚审问了几名俘虏,眉头也是微皱。

这群人,是路过的军队,接受了百夫长牛义的建议,要来洗劫这里。

这个牛义的尸体,很快就被找到,常聚一看,就认识了,正是曾经的强盗的二当家。

这一切就算是结束了吗?显然没有,这样一支军队,在这里几乎全军覆没,那个叫做李思齐的家伙,会咽下这口气吗?

如果他要是有什么行动,那么,这里的地方官,也肯定不会置身事外了,窑厂的秘密,就保持不住了。

他们可以打垮一个千人队,但是,要是有几万人围攻过来,他们也不能保证所有人的安全。

常聚考虑了一会儿,终于将这里的情况,写成书信,放飞了一只信鸽。

一棵大树下,一个血染征袍的人,闭着眼睛,脸上的表情很痛苦。

跟在他身边的人,不足一百,他的人,大多数都葬送在了那里。

如果牛义在这里,他会恨不得立刻将牛义剁成八段。

这次,若不是牛义的建议,他根本就不会对这样一个窑厂打主意,本来以为可以在行军的过程中捞一笔,谁知道,却成了现在这么一个结果。

怎么向李将军交代?如果原原本本地报告了李将军,恐怕,他也会落得个军法从事的结果。

闭上眼睛,还是昨晚的一切,他们与红巾军打了无数次仗,还没有一次像现在这样惨败,都是因为轻敌的结果。

只是屠一个村子而已,哪里想到,对方居然会有那么多的人马。

“嗖!”就在这时,耳边传来了这样一个声音。

难道是对方追来了?李卓猛地睁开眼睛,他们这一夜,足足逃出了五十里,对方根本不可能追过来。

不过,经过了昨晚的事,一切不可能,都会变得可能。

睁开眼睛之后,心中的重担才算是放下,没有追兵,这支箭,是自己的手下放的。

一名护卫,手里拿着一只小鸟,鸟儿的肚子上,插着一枝箭。

“大人,您一夜未食,小人打了一只鸟儿,给您立刻烤了。”护卫说道。

护卫的忠心,让他感动,刚要答应,却看到这只鸟儿的腿上,似乎绑着东西?

“拿过来。”李卓说道。

鸟儿已经死了,但是,体温仍存,李卓定睛一看,这腿上,绑着一个竹管,再拆开竹管一看,是一封信。

李卓打开了信,他还是识得一些字的,这打开一看,顿时大喜过望。

本来,死鬼牛义所说的这里是陈大人的产业,李卓还有些不信,毕竟,他不是什么大人物,对于什么所谓的地砖如何赚钱,他是一点都不知,反正陈大人现在是反贼,给这些人安排了这样一个后台,他们就师出有名了。

但是现在,看到了这封信,他甚至开始有些兴奋了。

这封信,就是窑厂给陈风的,里面已经说了昨晚的事件,请求陈风的命令。

这就是说,这里,真的是那个逆贼陈风的!

既然如此,那么,自己这次阴差阳错,还算是立功了!

回去之后,立刻向李思齐大人报告,调动更多的军队,围剿这里。这样,既可以打击朝廷现在无计可施的陈风,立下功劳,又可以将此次自己的损失,消弭于无形之中。

陈风的本事,谁人不知,虽然陈风没有在这里,可是,这里既然是陈风的产业,而且,还有了陈风布置下的军队,自己的损失,也就合情合理了。

陈风这个人,非常阴险,在这里,埋伏下精兵,恐怕,是要在某个时候,长驱直入,攻下大都吧?转念又想到了这个理由,李卓脸上,顿时露出了笑容。

这次,就不信整不死你!

采用信鸽作为传递消息的工具,有很多方面的优势,在没有无线电的时代里,这种采用天上飞的来传递,明显比地上跑的要快。用的时间短,还不容易被发现,这在战争中,在时间决定胜负的战斗中,这就是最大的优点。

但是,这也是有劣势的,耗费巨大,鸽子偶尔会迷路,导致情报传递失误,而最大的劣势,就是一旦被敌方获取,消息就可能泄密,虽然从实际上来说,这种可能性非常小。

但是现在,就是如此。

小概率的事件发生了。

此时,远在平江的陈风,还不知道自己的后方失火,他的主要精力,全部放在了眼前的形势上。

从表面上看,陈风已经打开了局面,占据了一定的优势,他占据了松江府和平江路,两座坚固的城池遥相呼应,而且,和北方的长江交接,通过水路,他随时都能和扬州保持联系。

但是,他的形势也不是完全乐观的,在平江的西部,是太湖水师,在南部,是江浙行省的十万兵马。

如果是在北方,这十万人马,陈风还没有放在眼里,只要让常遇春,率领着精锐铁骑,虽然是以一当十,那十万人马,也得被踩得粉碎。

但是,现在不同了,自从那场大雨之后,淅淅沥沥的小雨,几乎就没有停止过,南方的雨季,终于到了。

按照陈风前世所学的地理知识,这江南的雨季,从五月就开始了,而且,在六月和七月,都会形成长时间的梅雨季节。

道路泥泞,不便于骑兵机动,空气潮湿,水分大,火器无法使用,这让以三眼铳为武器的骑兵的战斗力,减小了五成。

虽然常遇春两次请命,陈风也没有同意。于是,江浙行省的大军,就毫不费力地进入了平江路,在离平江城一百里的地方,驻扎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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