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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想睡觉有人送枕头

元齐带着小胖饱餐一顿之后,又去采购了不少的食材和用品,加上之前收购的用来制作玉女膏的药材,东西还真是不少,元齐看小胖毕竟才十三四岁,还是准备把重物自己扛,可小胖死活不依,看来是想好好表现表现,在他这里拿到一张长期饭票,元齐也只好作罢。

还真别说,小胖很能吃,但力气却也不小,扛着两大包东西跟着,跟个没事人一般。

元齐还担心小胖会嫌凌霄阁阴森恐怖,给他打了不少预防针,只是小胖却是根本就不在乎,看来,饥饿远比鬼怪更为可怕。

有了小胖,元齐不但有了个伴,而且小胖很勤快,更让元齐喜出望外的是小胖能吃,却是有一手不错的厨艺,这日子可比吴大叔在的时候舒坦了许多。

到了赶集之日,元齐带着小胖又下山了,还是在老地方摆开了场子,让小胖把带着的凳子搁在坎上,元齐跳上坎,坐在凳子上,又准备开讲了。

不过这一次元齐不像上次那么寒酸,换上了一身新衣服,俗话讲人靠衣服马靠鞍,这行头一换,整个人都焕发出一种神采,让那些大姑娘小媳妇都忍不住多看了几眼,因为有了上一次赶集讲故事,有人认得他,自然也就围了过来。

“话说大戏园子里,一台好戏正在上演,一年轻丽人袅袅而出,若弱柳扶风,只见她浓纤得衷,修短合度,肩若削成,腰如约素。延颈秀项,皓质呈露。芳泽无加,云髻峨峨,修眉联娟,明眸善睐,那身段那风韵,顿时让台下看戏的戏迷们都是为之一振,而她一开口,声若黄莺出谷清脆悦耳又似山间涓涓细流轻柔婉约,让下面的戏迷更是如此如醉,那舞姿,体态如仙,轻盈欲飞;其歌声余音绕梁,让台下的戏迷真是如此如醉,一曲唱罢,下面的人沉醉其中好一阵才起身喝彩,同时也赶紧互相打听着,著名的角他们都知道,却是不知道此女的来历……”

元齐这次讲的是唱戏的,他这也是在茶馆受到的启发,那些唱戏的名角就相当于他所知道的演艺明星,最被人津津乐道,这也是算是投其所好。

元齐讲到这里的时候,周围已经是围满了人了,兴致也就更高了,于是继续讲道:

“此时,一老戏迷道:此女有玉弄春的风采,而身段、容貌、唱腔都极似,尤甚之,尤甚之啊!玉弄春可是二十年前最出名的名角了,台下之人自然都是久仰大名的,于是都纷纷点头称是,于是都猜测着丽人和玉弄春的关系,你们知道他们都猜了些什么吗?

互动很重要,到关键时候,元齐就把问题抛给听众去猜测,去议论,这样才会让他们更感兴趣。

“是玉弄春的妹妹……”

“不是,肯定是她的徒弟或者是女儿!”

听故事的人也是七嘴八舌的猜测着。

元齐一笑,却是摇摇头:

“当时那些看戏的猜的和你们也一样,但是丽人轻轻一福,微微一笑:‘在下二十年不曾登台,不曾想还有人记得在下,真是不胜荣幸……’

台上的女子此语一出,顿时台下的戏迷就像烧开的水一样,根本就不相信,二十余年过去了,玉弄春怎么也有四十多岁了,怎么可能像个弱冠的少女呢?都觉得她是在说假话。”

“是啊,四十多,早成黄脸婆了……”

“肯定是有人冒充,好借玉弄春的名头出名……”

“是啊,不可能嘛,二十年娃都生了四五个,腰都变水桶了……”

更有粗俗者猥琐的笑着道:

“那么漂亮,她家男人肯定经常耕田,说不定比你家的老母猪都还生得多也不一定……”

而这话引起了公愤,不但是男人,女人们都是怒目而视,显然就在这短短的时间里,玉弄春已经成了他们的偶像了。

其实这在元齐看来实在太寻常了,四十多岁变豆蔻少女算什么?人家晓庆女乃女乃年过六旬还演小姑娘,雅芝女乃女乃年过五旬还身材纤细,皮肤光洁水润,气质完美,

元齐见众人情绪热烈比上一次尤甚,看来追星族在哪里都有,以后就讲这个,反正这些他熟悉,就是讲上一年都没问题……

就在大家议论不休的时候,有性急的人也叫道:

“你们别吵了,元公子,赶紧讲到底是怎么回事啊,真是急死人了……”

元公子这个称呼还算是不错,说明他也开始受到尊敬了。

元齐看到众人着急的样子,这才慢悠悠的说道:

“后经过资深戏迷非常郑重的鉴定,她的的确确千真万确,就是二十余年前如假包换的玉弄春!大家别不相信,玉弄春能够驻颜有术,保持青春,这其实完全是能够做到的,,一是因为她长期使用了一些美容养颜的护肤滋养品,二是因为她深谙调理保养容颜身材之道……

这样多管齐下,所以就会有这样的奇迹出现。都说美人迟暮,对于美人来说,最可怕的也是最大的敌人就是岁月,但只要做到这两点,其实在场的夫人小姐,也可以让自己的青春和美貌延长得更久……”

元齐这一次几乎都没介绍他的玉女膏,而是介绍了一些调理保养美容美颜和身材的小诀窍和该养成的好习惯。

元齐都没怎么提玉女膏,但玉女膏依然是一抢而光,元齐看到玉女膏已经卖完,道:

“预知玉弄春二十年后再次惊艳登场之后又会发生什么神奇的事情,下回请早……”

众人这才渐渐散去,元齐从桌子上下来,准备收拾东西去吃饭,刚刚下来,却有一个人朝他走来。

“这位先生,是不是也要给尊夫人买点玉女膏,真没有了,等下次吧。”

“呵呵,元公子,在下是有事相商,嗯……借一步说话……”

元齐这才抬起头仔细打量了一下这个人,穿戴挺不错的,好像有点身份的样子,留着山羊须,满脸精明之色,看样子也是商贾之人。

到了一边,元齐一拱手:

“不知老板有何见教?”

“不敢不敢,在下倒是忘记介绍了,在下金有良,忝为大羽金记胭脂坊的掌柜,东家另有其人。”

金掌柜倒是没多啰嗦道:

“咱们大家都是明白人,你这样做也就是想赚钱,你看这样好不好,你干脆到金记胭脂店,既不用这样风吹日撒的,收入有保证不说,赚的比现在还多,何乐而不为?”

元齐一听,元齐心里暗喜,在街上如此叫卖,就是再好的东西在真正有钱人的眼里也是地摊货,辛苦不说,也很难做大,早就想着上岸了,只是一直没机会。

这个金掌柜倒是有眼光,知道这个东西的潜力,想着把他给收编了,算盘可是打得够精的。

确实,金有良是第一天就注意到这个玉女膏了,还让店里的人买了些让人试了试,效果真的很不错,而且很多到店里买胭脂水粉的人也是津津乐道,他就看出了这个东西的潜力,如果弄到店里来,变成自家店里的东西,绝对是个赚钱的好买卖。

而现在老东家病倒,少东家刚刚接手,若是在这件事情上大大出彩,必然会在少东家那里留下一个好印象,不但年终的红利很是丰厚,说不定他还能回到云州的总店做个执事,那待遇比在这镇里那要好上许多,若是再干得好,将来做到总店的掌柜也不一定……

只是金掌柜算盘打得精,元齐也不是省油的灯,金掌柜想要收编他,元齐是万万不能答应的,但合作倒是可以考虑的,于是笑着道:

“呵呵,多谢金掌柜的看得起在下,只是在下闲散惯了,到贵店多有不适应,不过,在下却是有一个想法,在下准备搞一个竞拍,只要谁出的保证金高,在下就把玉女膏的独家售卖权交给谁。”

元齐现在根本就没能力去云州城搞什么竞拍,这么讲只不过是不想让金掌柜漫天要价而已。

但金有良一听,却是心里是一惊,他原本以为一个穷小子见识有限,他一出马还不是手到擒来?

没想到这个小年轻不但不上钩,还能想出这样的好办法。

这年轻人咋能这么懂生意经呢?

金有良也是沉思着,这样一来,他想直接把玉女膏变成金记自家的东西没指望,金有良是精明的商人,看到元齐没有商量的余地,自然知道审时度势,于是笑着说道:

“完全没有必要那么麻烦,胭脂水粉店,云州就我金记一家,别无分号,分店遍及云州下面各地,大羽镇不过是其中一个分店而已,呵呵,交给我们金记,这是最好的了,不过,这保证金那就免谈了……”

元齐一听,这金掌柜还真是口风甚紧,之前绝口不提此事,想必也是怕他知道金记家大业大漫天要价,这到了关键时候才把底给漏出来。

垄断经营?

元齐倒是忘记了这茬,这里的竞争远不像他原来的时代那么激烈,不过元齐眼珠一转,道:

“这个也不属于胭脂水粉,其他人一样可以经营,只要有足够的实力,加上有在下,开业之际讲上几次故事,玉女膏那就会在云州城传开,这样开创个新兴的行业也不是太难的事情,一旦成功,那将来的收益会不可限量,想必感兴趣的人也大有人在。”

元齐其实是极想和金记合作的,金记胭脂坊既然有成熟的网点,他现在是有产品,却缺乏足够的销售渠道,真正想要新建立一套渠道,不是容易的事情,他现在的中心不是赚钱,而是如何让自己的小弟弟好起来。

但元齐也清楚,对方是垄断经营,这样的谈判若是他稍稍显得性急,金有良肯定马上就会变得更加的强势,那将来的收益必定大打折扣,所以即便是心动不已,也必须要咬牙坚持要保证金,这样才有能力扩大规模。

这个保证金主要是金记必须保证一定的销量,虽然这种方式很新鲜,但是金掌柜不得不承认,这个方式很好,很合理,元齐要求的一定的销量可以保证元齐的利益,而金记独家售卖也能赚取高额的利润,对于双方都有保障。

两个人你来我往,商讨了半天,金有良见元齐没有商量的余地,万般无奈之下,只得同意了元齐提出的那个保证金的提议,当然两人谈的仅仅是限于大羽镇这家金记胭脂店。

元齐也知道金有良打的主意是想以这个分店为名给保证金,实际却是在所有的金记胭脂店去卖。

金有良的小算盘打得响,元齐也是心知肚明,他也没想一口吃个胖子,金有良毕竟只是一个分店的掌柜,权限有限,真要谈大买卖还得找金记东家,而金有良这里卖得不错的话,那就更有筹码,于是也就顺水推舟答应了。

当然金掌柜也提出一个条件,那就是等到货源充足之后,元齐要到店里去讲几天故事。

元齐也自然没意见,自己的产品自己肯定得努力推广,两个人商议妥当,履行手续,这事就这么定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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