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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节:我何必把精力浪费在他身上

“雅静,那个夏明浩好像对你好的有点过火了【恶总裁的复仇新娘第11节:我何必把精力浪费在他身上章节】。”凤晓美一手撑着右脸腮,一手无聊地把玩自己胸前长发,目光瞟向窗外,似是非是地赏着窗外的景色。

朱雅静手一顿,停下吃午饭的动作,凤晓美的话令她有片刻的疑惑,随及记起来那个男子叫夏明浩,她语调平平地问:“怎么个好法?”

“上次你一身湿嗒嗒的一到我家,就倒地不省人事了,那时候我差点吓死了,幸好有他,不然我真不知道要怎么办。那是我和他第一次见面,算是陌生人,可是他说他认识你,因为担心你,所以一路跟着你到我家,你一定想不到吧?”凤晓美将那天的事一五一十地告诉朱雅静。

原来那天他一直跟在她身后,他为什么要那样做?她和他根本就像萍水相逢的陌生人一样,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嗯,我没想到他会一路跟着我。”顿了顿,她再出声表明,“但是,我跟他一点都不熟。”

“雅静,我感觉到他喜欢你【恶总裁的复仇新娘11章节】。”犹豫再犹豫,凤晓美还是说出了自己的感觉。

朱雅静皱眉,可是并没有停下吃饭的动作,咽了一口饭,沉声地道:“你别胡说。”虽然表面不赞同凤晓美的话,但是心里早暗暗会意了一些事情,只是她不想节外生枝。

“嘿嘿,生气啦?其实他也挺好的,有张俊帅的脸,待人又温柔体贴,特别有亲切感……”

“晓美,你是不是喜欢上他了?”朱雅静很少见凤晓美这样发花痴的,而且她很少评论一个男人怎么怎么好,直觉告诉她,凤晓美对那个夏明浩不一样。

“啊?有、有、有吗?”凤晓美撑着脸腮的手差点一滑,嘴巴张张合合,居然结巴了。

天知道,平常大大咧咧的她从来都是很豪爽的,心直口快的,这会儿居然结巴了,朱雅静想不奇怪都难啊,多多少少看出一点端倪,这丫头八成是喜欢上那个夏明浩了。

至胜夜总会。

至胜夜总会是a市有名的高级的一家夜总会,每当夜色降临时,这里总是聚集了非富即贵的宾客,因为来这里娱乐消费不是平常人能承担得了的,能进入天堂般的愉乐圣地都是富豪之人。

在一间宽敞优雅的包厢房里,水晶灯射散着柔和流光,晶莹的光芒映在一男人身着白衬衫的背部,隐隐流荡着如月光的银色,静静立于通透的落地窗前,将窗外的美丽夜景一览无余。

于他身后,复古式样的用樟树做成的台桌上,放着一瓶红酒,酒瓶旁摆着只有半杯红酒的高脚杯和晶莹剔透的空酒杯。

当两声敲门声打破房里的宁静时,房内扬起低幽冷漠的嗓音,“进来。”

开门的不是别人,而是刘默。

“哥。”刘默唤了他一声,推开门的瞬间,外面的喧哗立即冲进宁静的房子里。

刘默快速地转身关上了门,将外面的喧哗全隔绝。“哥,你让我查的那个人叫夏明浩,年龄和你一样,24岁,医学是他的强项,目前在a市最高级的爱仁医院担任副院长以及血液科主治医生。还有,他是这家夜总会夏侯的独生子。”一口气将查到的资料全说出后,拿起金俊恒在他说话时已为他倒了酒的杯子,喝了一口。

“夏侯?”金俊恒眼底掠过淡淡吃惊。

“怎么了?”刘默问。

“我见过夏侯,但是跟他没什么交情,他倒是跟朱元强有些交情。”优美修长的手指沿着杯口有一下没一下轻敲着,他淡然地回答。

“哥,你为什么急着要我查那个人?”天知道,他这个代理总裁在公司帮老哥处理大大小小的公务,忙得焦头烂耳,老哥竟突然来个——限他一个小时把一个人的底子查清楚,然后直接e-mail那个人的照片和爱仁医院这四个大家,更让他忙得不开交,恨不得自个儿有分身术,还好他办事效率够高。

老哥那么紧要那个夏明浩的资料,事情肯定不简单。

“夏明浩看上你嫂子了,你说我该不该先查清对方的身份?”金俊恒端着酒杯,醇香的红酒在他的轻轻摇晃下也跟着荡动。

刘默不可置信地瞪眼,“难道他不知道朱雅静和你结婚了吗?”

金俊恒将酒杯移到薄而美的唇,浅呷一口,品尝着酒的浓郁醇香,可是品尝酒的表情与眼里的幽冷眸光丝毫不搭,“就因为知道才想趁机而入。”

刘默看着突然散发着冰冷气息的金俊恒,忍不住哆嗦一下,直觉那个夏明浩要倒霉了,心里暗暗替未曾谋面的人担心,“哥,夏明浩应该没那个本事抢走你的老婆,你该不会想要杀人灭口吧?”

他的话惹来金俊恒的一记冷睨,“荒谬!夏明浩还不值得我那样做。正如你所说的,他根本没本事抢走我身边的任何东西,我何必把精力浪费在他身上?你根本不用替他担心。”

刘默识趣地模模鼻子,觉得自己替夏明浩担心是多余的,老哥虽然冷血了一点,但是还不至于残忍到杀人吧?真是自己想多了。

当晚,包房里播放着优雅音乐。

优美动听却带有那么一点伤感的钢琴声悠悠扬起,随着空气悠荡着整个包房。

淡淡伤感的音乐总是那么轻易松软人们的心,触动人们彼此最深的记忆。

包厢房里的两兄弟渐渐聊起了以前的事:初中的时候、高中的时候、大学的时候……然而许多许多的回忆,又岂是一个夜晚能说得完的?

两人聊到凌晨一点时,金俊恒开始醉了,刘默劝他,可他却不听。直到凌晨两点半时,台桌上摆着五个酒瓶,其中一个横倒着,与一条手臂平行,那条手臂的主人正是醉得扒倒的金俊恒,明明知道自己不胜酒力不宜多喝,却仍不顾刘默再三阻止毫不克制地喝。

刘默只好陪他一杯接着一杯,一瓶接着一瓶喝了下去。

相比之下,坐在他对面的刘默没有半点醉意,他看着扒在台上的金俊恒暗自叹气。

从小到大,刘默从没见过金俊恒喝醉洒,就算再大的喜事庆祝,就算与再难缠的客户美酒佳肴,金俊恒都会好好地克制自己的酒量,甚至无论任何事,他都会冷静自恃,有分寸,绝不会乱了手脚。

他曾说过,喝醉酒,是最脆弱的时候,对方就算是手无缚鸡之力也能至你于死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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