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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邪灵缠身

饭后,孟辙把槟榔送回餐厅取车,她自己开车,在深夜里独自一人回到空荡荡的家。

这座房子面积很大,即使开着灯,在夜晚仍显得黑暗清冷。她换拖鞋上楼,来到空旷的卧室,扔掉手袋,“咚”地仰面倒在床上。

因为一天的工作,她的身体有些疲惫。她默默地放松许久,然后抬头看一眼床头柜上的闹钟,九点整。她的心空荡荡的,这令她在夜晚时稍许不自在起来。她想做点什么,又不知该干什么,太复杂的事她不想去做,于是躺了许久,她终于决定起身到浴室去泡澡。

然而热水并未驱走她全身的僵硬,反而让她心里很乱。最后她从里面出来,裹上浴衣。这时她在镜子里望见自己,她忽然想到自己今天已经二十三岁了,这是她今天第一次如此清晰地想到这件事。她二十三岁,她凑近镜子去看自己肌肤的纹理,去看近视的眼球,去仔细观察自己的脸,想从上面找出一丝美丽的痕迹。可似乎没找到太多,或者干脆没找到,于是她觉得自己在干一件无聊的蠢事。

从浴室出来,她回到床上。这时已经快十点了,她不知道自己要干什么,于是想睡觉。可往常洗过澡就能睡着的她今天却怎么也睡不着,她不知道自己想干什么,也不知道睡不着该干什么,这时她找不到自己美丽痕迹的心突然在作祟,仿佛不甘心似的,于是她从床上蹦起来,到衣橱里挑出一条深v领的红色连衣裙,一头顺直的长发在头顶高高地扎个马尾。接着,她用彩妆在那已经洗干净的脸上化出美丽整洁的妆容,她把自己变成一个要去夜店的夜美人。

对着镜子,她觉得很满意,的确挺美,可又觉得弄成这样不出去转转可惜了。于是她穿上白色的高跟鞋,拿着手袋出去。

都市的夜晚永远不会安静,那些绚烂的灯光、奔驰的汽车、疯狂的夜行者取代了星光月痕,带给建在大自然里的水泥城市一种做作的浮华。可有些时候,人却很喜欢这种做作。

槟榔开着跑车穿梭在华丽的夜晚里,清凉的风迎面扑来,听着柔和的班得瑞音乐,让她完全坠入深夜的另一种境界里。她不知道想去哪儿,所以一直在漫无目的地开。后来开着开着,忽然,面前一栋高大的建筑吸引了她的注意,也让她熟睡的思绪得到苏醒。她的心“咯噔”地动了一下,缓缓踩刹车,然后将车慢慢靠过去。

她完全料不到自己会不知不觉地来到莎莉娱乐城,这里曾是她寻梦史上最辉煌的一章,也是最令她难忘的地方。她将车停靠在离门口很远的位置。红姐经营有方,这里依旧车水马龙,贵客络绎不绝。她望着迎来送往、穿着清凉的年轻女孩,她们对她来说只是一张符号般的美丽脸孔,可也许她们每个人的背后都有不为他人知的复杂故事。从她们身上,槟榔忽然想起自己曾经的岁月,那段经历也许在其他人看来是罪恶的,可对她自己来讲,那段也许应该是不堪回首的经历在偶尔想起时却令她觉得那是她人生中最有趣、最麻木、最闪亮、最黯淡、也是绝望与希望并存的地方。那段人生旅程就像怪味糖豆,五味杂陈可以令人终身难忘。

她在这里想起好多事,想起好多人,自然而然也想起了康进。今天,当她开着跑车来到这处自己一直都难以忘怀的地方时,往事与今昔,她不知该如何去形容自己的心情,复杂而沉重的情感使她只能在心里浩叹一声。

半小时后,她离开那里。她心中忽然有个想法,她已经二十三岁了,今夜她想回忆一下从前,她想再去她曾经为自己打拼过的地方好好地看一看。于是她去了云菲夜总会。而令她感到诧异的是,云菲夜总会似乎已经易主,因为现在这里已更名为“云禧夜总会”。

槟榔愣了两秒,悻悻而归。夜总会附近的那条小吃街则到现在还开着,那些小餐馆在晚上依然生意兴隆。她认得那一家正是自己过去常来的一家,这时她想起很多人,她想起玫瑰姐、安安姐和凤梨姐,她想起关于她们的好些事。她也想起了梁雪——梁雪庭。

她顺着这条熟悉的大路往前开,音响里传出一阵悠扬的笛声。她对这条路相当熟悉,曾经许久,她都在每个凌晨三点时和同伴拼车回家。车子顺着这条大路一直开向她曾经的出租屋,那栋临街的建筑比几年前更加破旧,那里曾经是她的家,是为她遮风挡雨、给她希望与绝望、逼她努力工作付房租的地方。她用眼睛数着楼层,六楼一号的灯亮着,显然有新的住客。那是什么样的人?是否也在经受着她曾经的考验?这些她都不得而知。

她唯一知道的是,她十八岁时来到这里,二十三岁时她重新来到这里,新人旧景,欲说还休。

她的胸口有些窒闷。

她忽然想喝一杯,于是她去了可以俯瞰城市夜景的华丽酒廊。坐在幽静的环境里,柔和的灯光辉映着天堂之吻这款美丽的饮品,她吃光一盘杏仁,靠着沙发,享受着窗外那繁华里的孤寂,凤眼迷离。

她的生日,大概就可以这样度过了吧。

不想就在这时,一个人忽然坐在她面前。她定睛一看,顿时愣住了。康爵穿着一件白西装,里面的黑衬衫硬领在灯光下将他衬托得越发英俊。很诱人的男人。

“这么可怜,没人陪你过生日,所以只能自己出来喝闷酒?”他笑起来,露出一排洁白的牙。

她嗤笑了声,没理他,端起杯,吞掉一大口酒。

“今天打扮得真漂亮。”他打量她,居然不吝赞美之情。

“你吃错药了?”她笑问。

“没有啊。”

“那你是怎么了?居然说我漂亮!”她哭笑不得。

“因为你今天过生日,所以让你高兴点。”

“真好心,谢谢。你怎么在这儿?”

“今天也是我的生日。”他理直气壮地笑答。

她扑哧一笑,停了停,说一句:“生日快乐。”

“我从来不过生日,所以这句免了。”康爵道,对前来的侍者说,“给我一瓶八二年的红酒,还有杏仁。”

“怎么,从来没人给你过过生日吗?”。她不怕死地追问。

“我不喜欢所有的纪念日,生日这种东西没有任何意义,时间永远在向前走,绝不会因为纪念一次就能停顿一秒。”

她解颐一笑。侍者拿来红酒和一盘杏仁,他挥手让他退走,拿起酒瓶给她倒一杯,又给自己倒一杯。她惊讶地问:

“你喜欢喝红酒吃杏仁?”

“我喝什么都喜欢吃杏仁。”他不以为意。

“是吗?”。她对他的喜好更感惊讶。

“干吗那么惊讶,你不喜欢吃杏仁?”

“不是。”她也喜欢喝红酒吃杏仁,这是癖好,只是这癖好为什么会和他一样呢?

“我小时候女乃女乃常买杏仁给我吃,我们自己家也会种杏树,结杏以后把杏吃掉,然后把里面的核砸开吃杏仁。”

“我小时候试过一次吃杏核里的杏仁,可是很苦,后来就再也没吃过。我喜欢美国大杏仁,可很贵,小时候只吃过几次,是很喜欢,可对我来说算是奢侈品。不过后来自己赚钱了,偶尔会买一次。”

“你们家不会那么穷吧,连杏仁都买不起?”

“我也不知道我们家是不是穷,不过我和我妈吃上顿没下顿的日子确实是有。”

“听说你爸跟别的女人跑了?”

“谁说的?”她看他一眼。

“孟辙说的。不是吗?”。

“他是不是跑了我倒不在乎,可他跑了就等于钱跑了,这才是我在乎的。所以你还是幸运的,我连高中都没念就出来上班了。”

“我最初开公司时也是住在地下室里的。”

“可你好歹有遗产,而且你有房子只是你不愿意住而已。我可真是连房子都没有。那时候我最怕的就是被房东催租,我曾经紧张到连别人敲我家门时,即使没到收租日,我也会心里发抖。”

他笑了笑,啜口酒。接着她便转移话题:

“你今天怎么会来这儿,自己来的?”

“嗯,我经常来这儿,这里安静,我喜欢安静的地方。”

“你看起来就像是从黑暗不见天日的地狱里培植出来的,即使活在人群里,也有一道无形的墙能把你和别人隔开。”她注视他说。

“你别再说我像撒旦、吸血鬼之类的,我可不买账!”他警告。

她扑哧一笑:“可我真的觉得你很像,你看起来特忧郁,怎么看都觉得不开心。”

“开心?”他似乎对这词嗤之以鼻。

“嗯。你什么都有了,可你却不高兴,那就很没意思了。”

“你就每天都开心吗?”。

“我当然不是,但我也有高兴的时候。可你比我拥有的东西多得多,我却觉得即使你高兴时,看起来也不是特别开心。”

“你觉得我比你拥有的多得多的东西是什么?”

“你比我有钱。”

“钱并不代表什么。”

“只有有钱人才会这么说。我有时候突然发现,人好像越是拥有什么,就越对什么不屑一顾。当人很有钱时对钱很不屑,当人拥有健康时往往会透支健康,当人很贫穷时他绝对会要想尽办法摆月兑贫穷,当人有非常美好的感情时这人往往就移情别恋了。这样做是不对的,拥有什么就该珍惜什么。”

“那你珍惜了吗?”。他讥诮。

“嗯……我觉得我应该珍惜了。我每天都在努力地活着,我很珍惜我现在得到的一切,那些房子和车,还有我的工作,都让我觉得很满足,而且我很拼命地在珍惜。”她挑眉笑答。

“那感情生活呢?”

“感情?”

“你为什么和康进在一起?我是说,你这么年轻,和一个比你大三十二岁的人在一起你不觉得难受吗?”。

“我缺钱,而且我喜欢康进。我不知道,也许这是命。如果换做是别人,我是不会把自己卖给他的。正巧是他,所以我卖掉了自己。如果今天这人换成其他人,我想我绝对不会想卖掉自己。我很喜欢康进,他除了感情上不是个好丈夫外,其他方面还是很优秀的。”

“优秀?他哪里优秀?!”

“他会弹钢琴、会跳华尔兹、会做菜、球打得也好、不酗酒不抽烟、也没有暴力倾向。”

“这些我都会!”他不屑一顾,“况且正常男人都不可能有暴力倾向,有暴力倾向那是变态!”

“总之你不会理解。我认识的那些男人都不太正常,浮躁、不安分、什么都不会还很自负、没有自知之名、还很变态。”

“在他之前你有过几个?”

“没有。”她理直气壮地回答,“不过我看过很多男人,都是一群成天只想占便宜的坏蛋。”

“别告诉我康进是你的第一个男人。”他扬眉。

“我拒绝回答这种无聊的问题。”她不停地吃杏仁。

“你跟他在一起多久了?”

“三年。”

“是吗?”。他淡道,“那你应该知道他外面有很多女人吧?”

“情妇是不能介意这种事的,那样有悖职业道德。”

他看着她,过了一会儿,笑了却没说话。见她猛吃杏仁,问:

“你也喜欢吃杏仁?”

“我还喜欢吃五香瓜子和怪味豆。”

“是吗?别的呢?”

“没了。”她想了想,摇头。

他笑起来,拦住侍者,又要了一盘杏仁。这时现场的乐队演奏出一首动人的旋律,她侧耳聆听前奏,立刻笑道:

“你听,这首曲子,神秘园的《youraisemeup>。”

“你喜欢这首曲子?”

“嗯。”她用手托住腮,笑说,“要是能听听歌词就好了。最初听这首歌的时候,音乐配合着原唱的声音,感觉让人有点想哭。”

“你想听?”

“嗯!”她眉一扬。

而让她没想到的是,他居然站起来,什么也没说地走到远处,和一名侍者耳语几句。侍者离开后又回来,跟他说了些什么,然后他就笑着走到酒廊的钢琴舞台上。她在远处诧异地望着他,这时他坐在琴凳上,调了调麦克风,对全场笑道:

“我刚刚拜托这里的经理让我上台唱歌,他答应了。今天是个很特殊的日子,因为今天有一位可爱的小姐过生日。”说到这里,他开始望着她,虽然离得很远,但他的目光仍能让她耳根子一热。接着他又说,“这位可爱的小姐说,她很喜欢《youraisemeup》这首歌,很想在今晚能听到有人唱。正巧我会唱这首歌,所以为了满足她的愿望,我就上来了。希望她能喜欢这首歌。”

观众们鼓起了掌。槟榔坐在椅子上,此时还在为他这种突然的行为而感到不知所措。她望着他。现在的乐队开始了前奏,不久之后,他娴熟地弹起钢琴,然后轻轻地唱出歌词。他的声音极悦耳,充满了磁性,在震颤空气的同时似乎还在震颤人心。他的英文发音极标准,咬字很好听。她只能偶尔听懂一两句,然而她的心很乱,因为他这突然的举动,也因为他偶尔望向她时,她能感觉到那目光深沉且热烈。他的歌声非常动听,居然跟他的眼睛一样迷人。从那性感的嘴唇里溢出的音符是那样地柔美,然而敲击在她的心上,却如鼓一般响亮。她觉得自己的脸越来越烫。

曲终,听众们为他的歌声鼓掌。可是她没动,不是不想,而是居然有些惶恐。他噙着笑朝她走过来,欢快地坐在她对面,笑问:

“怎么样?喜欢吗?”。

她的嘴唇噏动,却不知该说什么,低着头,讪笑:

“你干吗上去呢?!怪怪的!”

“虽然这戏码很老套,不过的确挺浪漫的。如果我上台唱首歌,却能换来你一直低着头不敢看我,我觉得很划算。你知不知道,你脸红的时候很能让人心动。”

这种话让她吃了一大惊,她猛地抬头望向他,然而那眼神刚刚对上他的双眼,便已被他漆黑的双眸牢牢地困住。除非他主动离开,否则她无法自拔。她能感觉到心都要跳出来了,周身的血液全在超乎寻常地沸腾。她的脑子一团乱,感觉十分窘迫。在整个人都空白了的时候,她的嘴忽然快速地说:

“我去下洗手间!”拎起包快走。

一路飞奔至洗手间,心里总算松了口气。她望着镜子中自己不知是因为心跳过速还是因为酒精作用而通红的脸,心里不停地暗骂自己是个白痴。猛拍脑门,心想自己这到底是在干吗?!也太蠢了!

定定神,用沾水的手拍拍面颊,赶走酒后的热气,平静片刻后,她重新走出去。康爵望着她的表情似笑非笑,这让她觉得很不自在,于是说:

“很晚了,我累了,要回家了。”

“好。”他点头,“我也该回去了,我们一起走。”说着要结账。

“各付各的吧。”她提出。

“我请你。我说过我是从不会让女人付账的。”他粲然一笑。

她看着他,不知该说什么。结账后,两人走出酒廊,他在门前拦了一辆出租车,笑道:

“我送你回家。”

“不用了,我自己回去就好。”

“已经很晚了,你一个人坐出租车我不放心,穿这么漂亮,可是标准的小红帽。放心,不会被发现的,他都没给你过生日,只能证明他现在很忙。上车吧。”他硬是把她推上车,然后跟上来。

他身上的香水味让槟榔的心跳得更快,令她有些窒息。她打开车窗,吹着风,想让自己快点清醒。

“喝了不少酒,没觉得不舒服吧?”此时他问,听不出这话是关心还是客套。

“我没事。”她看他一眼,回答,又将头扭向窗外。

一路无话。汽车开进槟榔家的住宅区时,康爵笑道:

“原来你住这儿。”

槟榔没搭腔,并未让司机把车停到家门口,而是在离她住的楼很远的一个湖边停下。他笑问:

“哪个是你家?”

“我自己走进去就行。你回去吧,谢谢你送我回来。”她头也不抬地回答,想走。

“等一下。”他忽然拉住她的胳膊,唇角挂着微笑。

他的手接触到她的皮肤,这让她本来就紧张的心更加紧张。她不知所措地望着他,就在这时,他忽然伸手在她的发梢处虚晃一下,收回来时,手里居然夹着一朵白玫瑰。她又是惊喜又是慌张,心里像在打鼓似的。他把花送到她面前,笑道:

“生日礼物!happybirthday!”

“谢谢。”槟榔皮笑肉不笑地笑了笑,不知所措。她下意识地接过花,觉得因为心悸所以呼吸困难,她现在只想逃离,“我先走了。”她匆匆说一句,跑下车,头也不回地离去。

康爵透过车窗望着她仓惶的背影,微微一笑,叫司机开车。

槟榔一路跑回家,家里依旧空无一人。当她在灯下看那朵玫瑰时才发现,那朵花是康爵从酒廊桌子的花瓶里偷来的。她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朵花,可又不想扔掉,所以只好翻箱倒柜去找个小瓶子盛水,把花养起来。接着,她倒在床上望着天花板上的灯光,心里乱七八糟的。这下更睡不着了,她有点心烦……

五月,天气越来越热,比往年都热,厄尔尼诺现象仿佛已经从北极直冲到人们身边。

周六,槟榔坐在办公室,咬着笔头看报表。孟辙从外面进来,把一本杂志拍在她面前,得意洋洋地微笑。她看见那一页刚好是关于他们餐厅的报道,也很高兴:

“这么快就登出来啦?!”

她迅速将通篇读一遍,笑道:“写得真不错,你前女友也太够意思了!没想到我们餐厅这么快就上美食杂志了!”

“嗯!”他骄傲地点头。

“好啦,”她把杂志往他怀里一塞,将报表递给他,“你把这些都看完,我现在要出去。”

“你去哪儿?”

“今天是星期六,我要去孤儿院给做义工。”

“你怎么每周六都去?”

“孩子太多,老师们忙不过来,需要人帮忙。我下午不回来了,你把那些报表好好收拾一下,别弄得乱七八糟的。”她说完,走了。

他把报表扔在桌上,他最讨厌看这种东西,可现在不看不行。

槟榔每周六都会去做义工,主要是照看小孩子,并且还要给婴儿们换尿布、喂女乃。因为孩子太多,老师太少,义工们也没有多少,所以每次的任务都很繁重,就连给孩子喂食都能喂到手软脚软。

一下午时间过得很快,就在孩子们开晚饭时,她忽然接到康进的电话,这居然让她有点吃惊,因为他们已经好几个月没通话见面了。他可能是听到孩子的吵闹声,问:

“你在哪儿?”

“我在孤儿院。”

“哦。一起吃晚饭吧,我现在去接你。”他用决定的口吻说。

“那得晚一点,我这边走不开,今天的义工来得少。”

“好,那时间你定。”

“八点吧。”

“那八点钟我去接你。”

“嗯。”她答应,挂上电话后叹口气,心里很压抑。

不想刚挂断一秒钟,手机就在手里,铃声居然又响了,把她吓一跳。可当她低头看来电显示时,更是吓了一大跳,因为来电显示的屏幕上赫然显示着“康爵”两个字。

霎时间,她心跳如擂鼓。连她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会如此紧张,可她的确很紧张,握着手机的手都有点发抖。紧张也沉默了良久,她终于下决心接听电话:

“喂。”

“我是康爵。”他的声音温柔悦耳。

“我知道。”

“你在哪儿?”他们问的一样。

“我在孤儿院。”

“哦,做义工。”他明白地笑道,“什么时候结束?”

“干什么?”她觉得自己的心在发抖。

“没有,随便问问。”

“哦。”她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放心了,总之舒了一口气,“还要等一会儿。”

“晚上有约吗,一起吃晚饭怎么样?”他紧接着问。

她的心“咯噔”一声,月兑口而出:“不行,我有事!”话一出口,她又觉得自己拒绝得似乎太直接无礼,于是补充说:“那个……我今晚有约了。”

“是吗?”。他用无所谓的语气道,“那下次吧。”

“唔。”她不知该说什么。

“拜拜!”他说。

“拜拜!”她回答,挂断电话。她觉得就像是周围的氧气被抽走了一样,她感到一阵严重的窒息,将手按上心口,那里怦怦乱跳。

“苏姐姐,你在干吗?”。五岁的妞妞端着餐盘,问。

“哦,没事!”她精神恍惚地笑笑,把菜盛进孩子的餐盘里。

八点钟,康进来门口接她,两人去徽菜馆吃饭。

三年时间,他们已经太熟悉,熟悉到已经没什么特殊感觉,一切都是顺理成章地例行公事。

“餐厅的生意怎么样?”吃饭时,他问。

“还好。”她回答,实在不愿多说,可说得太少仿佛也有点别扭,于是顿了顿又补充道,“发了很多传单,孟辙的前女友是美食杂志的编辑,所以在杂志上也登了一篇文章。反正每天都有客人来,至少没出现一个人没有的情况。”

“嗯。”他似乎也只是随便问问,对这些回答并不上心,“我最近一直很忙,好长时间没去看你了。”

“我知道你很忙。”和女人鬼混也很忙。

“明天是星期天,我们出去转转,去打高尔夫球。”他提议。

“我明天得上班。”她实在不愿去。

“我们好久没一起出去了。况且你不用每天都去餐厅盯着,明天是星期天,你是管理员工的,又不用去洗盘子,少去一天也不会怎么样。”他觉得她的拒绝并不坚定,所以没有不悦,还在竭力劝说。

“好。”她只得答应,反正没她选择的余地。

他笑了笑,接着对她说:

“我给你订了套首饰,正在做,到时候珠宝公司会给你送去。”

“哦。”她浅浅一笑,没什么好说的。

他就举杯和她碰杯,她喝口酸酸的葡萄酒,整颗心就像是安静的池塘,没有风,所以不起波澜。

饭后,两人去看歌剧。回家时,槟榔在楼下随手打开信箱,看看是否有自己的信件,还真在里面找到一封。

“是什么?”康进问,“谁寄来的?”

“不知道。”信上的地址她不认识,把信拆开,却从里面抽出两张演唱会的赠票,显然是梁雪庭寄来的。

“梁雪庭演唱会的门票。”他看那票据,说,“她要开演唱会了,所以寄门票给你?”

“不知道。报纸说她是要开演唱会,五月十号。”她看看下面的时间,“你有时间吗,到时候我们一起去?”

“十号我要去新加坡。”

“那就算了,我找飖飖一起去好了。”她爽快地道。

“是啊,这种事你还是找女孩和你一起去吧。”

“嗯。”她把票塞回信封,答应。

翌日清晨。

高尔夫俱乐部里云淡风平,草绿水清。

康进干什么都是好手,漂亮的挥杆之后,球以优美的弧度飞出好远。槟榔穿着白色运动短裙站在他身边,她并不太喜欢打球,可呆在这种环境幽静的地方还是很惬意的。

“你来试试。”他将球杆递给她。

“我不会。”她只来过这种地方几次,而且从未系统地学过,她对任何运动都不感兴趣。

“学了就会了,会打高尔夫球对你将来很有用,我教你。”他说,接着低声吩咐,“站好。脚岔开,再岔开一点。对,屈膝,再往下。收月复。”他从后面慢慢圈住她,感受到她的紧张,就笑道,“别紧张,肩膀放松往下,对了。”他的手包住她握杆的手,“吸气,挥杆!”随着他的手施压,一个潇洒的挥杆,小球飞了出去,“感觉怎么样?”球飞出好远,他笑问她。

“很好。”她答道,有些兴奋。

他笑了笑,揽住她的肩:“我们散散步,呼吸一下新鲜空气。”

她就跟着他在高尔夫草地上走,他说:

“你从昨晚开始就不怎么爱说话。”

“嗯,我有点累。”她给自己编理由,事实上她是无话可说。

“工作太累让你吃不消吗?”。

“那倒不是。只是好久没这么忙了。我闲太久了。”

“如果你不愿意干可以随时停手,我本来也不想让你成天因为工作那么辛苦,你又不缺钱。别把自己搞得太累,想退出来随时都可以退出来,知道吗?”。

“好。”她乖巧地微笑。

二人来到下一处,康进从球童手里接过球杆,挥杆。这时一阵掌声,继而一个声音响起:

“阿进,球技还是这么好,这一球可真精彩!”

槟榔和康进循声望去,她看见一名年逾六旬的男人穿着高尔夫球衣,正从不远处走过来。他头发斑白,身材清癯,看起来干净利落,神采奕奕,从那张布满岁月痕迹的脸上依旧能看出年轻时的俊美。他肤色偏白,这是很大的特点。

跟着他的是一身粉色球衣的凌水伊,还有——康爵。

槟榔的心“咯噔”一下,康爵正定定地盯着她,嘴唇微抿,那目光高深莫测,似乎是愤怒的,但从他的表情上却又看不见一丝波澜,仿佛有一股怒意包裹在一层透明的薄膜里,被他藏在眼底。这让她下意识避开他的目光,脸发热,心纷乱。她不敢看他,好像自己做错了什么似的觉得尴尬窘迫,可这感觉完全没必要,所以这种没必要更让她觉得不自在起来。

他们很快走过来,康进和为首的男人握手,笑道:

“老凌,你也来打球?”

“我和alvin约好来打球的。”凌权指指身边的康爵。

康爵看康进的眼神很冷漠,康进亦然。这是一种很奇怪的关系,他们之间没有任何可以维系他们关系的东西,就连血缘似乎也毫无用处。他们对彼此没有一点感情,他们看对方就像是在看陌生人一样,甚至连点头之交都算不上。

也许对康进来说,康爵只是失误纵欲的产物,这和造就康爵的那条本可以随意浪费的精子的性质是一样的。而对康爵而言,经过数十年的自我催眠,他大概真相信他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

“alvin劝说让我参与高科技领域。”凌权道,“阿进,有没有兴趣也听一听?alvin有笔很好的买卖。”

“我对高科技产业不太熟悉。”康进回答,“我从来没涉足过我不熟悉的领域。”

“没胆子竞争的人才会只在自己的三分地上打转,永远不接受新生事物、不顺应变化的人早晚会被淘汰。”康爵冷笑。

“做擅长的事更保险,年轻气盛做事不计风险,早晚会吃亏。”康进淡漠地回答。

“哼!”康爵冷哼一声,表情是对他非常的不屑。

“那个……”凌权察觉出点异样,忙笑道,“我们边打球边说,我好久没打球了,浑身不舒服。阿进,我听说你去年买下的海边的那块地单单一年就涨了一倍,你可真有眼光!”

三个男人说着话向远处走去,这时水伊冷冷地打量槟榔一番:

“裙子很好看。”

“谢谢。”

“就是看起来不伦不类。你可真辛苦,来高尔夫球场也要装扮成人家喜欢的模样。”

“这只是个人喜好而已,”槟榔假装没听出她语气里的嘲讽,“我只是觉得自己穿起运动服会更不伦不类。不过你的衣服真漂亮。”

“那当然。”凌水伊高傲地说,“这可是地道的意大利货。”

槟榔淡淡一笑,转身走了。这种时候她当然不能和康进在一起,最好越靠后越好。可她也不愿意跟凌水伊走一起。不久,凌水伊跑去挽住她爸爸的胳膊,只剩下她远远地跟在后面。

有时当她看到父女亲热的场面时也会羡慕,她会深深地体会到,她和凌水伊那样受尽娇宠的女孩是天堂与地狱的差别。

康爵很看不起康进,这种心理很明显地表现在他的脸上。槟榔以前虽然从他的言语中能感觉出他对康进的厌恶,可她一直以为他是恨他,所以才那样的。但今天看到他们碰面后的状况,她却觉得那似乎不是恨,或者不止是恨,因为康爵丝毫没有一点想要康进给予他稍许父子之情的意思,他似乎从骨子里就对康进感到厌恶,而不是来源于康进忽视他带给他的恨。

康进也不喜欢康爵,她能很明显地感觉到,甚至他的表现虽不如康爵强烈,但偶尔也会露出点与康爵敌对的情绪出来。

他们就像本应是一对仇人,却因为上帝开了场玩笑而变成父子,所以他们现在要努力去改正上帝的这个错误。康进父子似乎就是那么看待彼此的,都把对方当做最可恶的敌人。

这似乎很荒谬,可它的确是真实存在的。

她再次觉得康家人脑子里好像真的有种别人无法理解的东西。

康进再次挥杆,博得满堂彩。接着凌权也打出一球,还不错。最后康爵接过球杆,轻盈地一挥,非常完美。

“真精彩!”凌权拍拍康爵,对康进道,“长江后浪推前浪,alvin的球技和你有一拼,你们两个都是打高尔夫球的好手!”

两人谁也没接话,康进没有任何表情,康爵不屑一顾的神态更是明显,连槟榔看着都替他们别扭,可他们自己却不觉得。

继续前进,她一直跟在康进身边。这时凌权把球杆递给女儿,让女儿试试看。结果凌水伊一杆飞起,球横飞进沙坑,差点打着人。凌权笑着模模女儿的头,叹气:

“跟你妈一样没运动细胞。”

“我打得不是很好嘛!差点就打中了!”水伊大言不惭地说。

凌权宠爱地笑笑。槟榔看在眼里,心里不大舒服。

后来,来到一处距球洞二十公尺的地方,她站在康进身后无聊地望着头顶的蓝天上飞机拉出的白线。这时,康进忽然毫无预兆地把球杆递给她,笑道:

“你试试。”

“我?我可不行!我不会!”她没想到他会起这种念头,忙摆手。

康进笑道:“试试看,你只要把球打到洞里就行了。”

槟榔无奈,只好接过来,走到球前面,眼盯着前方的小洞,收月复沉肩屈膝。杆一推,没想到球居然真咕噜噜地往前滚。她直起身,只听“叩”地一声,一杆进洞。

这是她没想到的,突如其来的胜利令她分外欣喜,掌声四起更是让她一时间把什么都忘了,她扭头望向后面的康进,眉开眼笑。阳光照在她的脸上,那毫不做作的笑容很甜美很灿烂。他也很高兴,笑望着她,说:

“很好!”

就在这时,槟榔忽然感到一道慑人的目光正投射在她身上。她顺势望过去,康爵眼神冷酷,像两把锐利的尖刀扎在她身上。她的心倏地一沉,急忙别过头。她觉得心就像悬起来了一样,又慌又乱,非常地不自在。

凌水伊因为槟榔进了球,表情十分不高兴。

终于等到结束,槟榔迫不及待地去更衣室打理好自己,她现在最想做的就是赶快离开这里。

不想走出更衣室,只走了几步,迎面,康爵忽然幽灵般地出现在她眼中,站在那里就像个直挺挺的灯塔。他的双手插在西裤口袋里,一脸漠然地看着她。她心里一紧,像只受惊的兔子,立刻收回脚步。她望着他,他挡住她的去路,他的表情让她想逃开,可她没办法往后退,因为后面是死胡同,她唯一能做的只有向前。于是她只好低下头不去看他,硬着头皮快步向前走,像参加障碍赛的运动员。

然而,就在她刚走到他面前时,他忽然上前,用高大的身躯拦住她的去路,嘲讽的声音从她耳边响起:

“你和他在一起很开心啊!”

“我要走了!”她低头,冷冷地说。

“急什么?”他嗤笑,居然伸手将她的下巴托起来,注视着她惊慌的眼眸,问,“怎么,怕我吗?”。

“你无聊!”她紧张得要命,这让她倍感恼火。

他看着她恼羞交织的样子,唇角一扬,笑得勾魂摄魄,可语气里却充满讥讽:

“看来是我小瞧你了,康进对你好像很着迷。介不介意告诉我,你是怎样使他为你这么神魂颠倒的?是你对他下了咒,还是你床上的功夫让他为你着魔?”

这话传入槟榔的耳朵,忽然令她面红耳赤。她火冒三丈地瞪着他饱含奚落神情的唇角,她感觉自己受到了羞辱。他的眼神里则充满得到刺激后的快意,仿佛她怒目而视的眼神大大地取悦了他。她觉得自己就快冒烟了,一种酸涩的感觉涌入她的心。她瞪着他,瞪着,然而目光出乎意料地趋于缓和。她忽然冷静下来,她的眼神也变得邪恶起来,那眼神里有压抑过后反弹之时的不顾一切。

她望着他的眼睛,冷哼,接着红唇上扬,绽开一抹同样蛊惑的弧度,仰头,低声以一种魅惑的口吻轻而有力地对他笑道:“这个你永远不会知道!”她扬起一丝极妩媚的笑容,两只充满邪魅的凤眸含着讽刺望着他微愕的表情。紧接着她踩着高跟鞋,昂首从他身边越过。

然而康爵却一把抓住她用力一甩,一下子将她扔到墙上。旋即他健壮的身躯上前,把她圈在他的包围圈里。他一手抵住墙,一手放在她腰上。从他身体里散发出一种专属于男性的带有强烈兽性的、一种令人窒息的体味,糅于一股神秘的、充满诱惑的、奇怪的香氛之中,将周围的空气迅速占据,每一束都像针一样探进槟榔的神经,这让她的心刹那间开始怦怦乱跳。专属于他的味道刺激着她的神经,压制得令娇小的她再也无法正常呼吸。从高度来看她就处于劣势地位,她再也无法勇敢地与他针锋相对。她根本没料到他会有这种举动,震惊和慌张占据着她的心。她又惊又怕地瞪着他,警惕而紧张地问:

“你……你想干什么?”

“怎么,知道害怕了?”他望着她冷笑。

“你放开我!”她怒目圆睁,她真的很害怕,他的眼神、他的体味都令她恐慌。

他哼笑一声,看着她,又像是在打量她。他低声道:

“你知不知道,和他在一起时你就像一个贱货!”

“你放开我!”他的话像是针在刺她的心,让她又是恼火又是不舒服,她想要挣月兑他的控制。

他嗤笑一声,没说话,却忽然低下头。他越靠越近,她的心也越跳越快。最后,他居然放肆地将鼻尖探进她柔软的颈窝里。

“你要干什么?”她惊恐地喊着,她觉得他的样子像极了电影里的吸血恶魔,准备咬住自己猎物的喉咙享受热血入喉的快感。

“香奈儿五号!”他从她的颈窝中呼吸着淡淡的香,冷笑,“只有俗气的女人才会用这种香水!”

“你放开我!”她大声叫道,这时她非常害怕,她觉得他的举止很变态。

“求我!”他笑望着她,眼里充满戏谑,就像老鹰抓住老鼠时想要戏弄一番取乐一样。

“你变态!”她更加害怕,紧蹙眉头,努力挣扎。可她根本不是他的对手,他的力气很大,就像钢铁人一样。而且她越是挣扎,他就靠得越近,这甚至让她毛骨悚然,“你想干什么?你放开我!你放开!你让我没法呼吸了!”

“我要你求我!”他低声重复,声音加了恐吓的意味。

“你放开我!”她叫嚷。

“你们在干什么?!”就在这时,一个冷冷的声音介入,充满少有的怒火。

康爵望向不远处的康进,笑容更加冷酷。他终于放开槟榔,很轻松地。接着他噙着不屑的笑看着康进,以一种胜者为王的语调道:

“我在教你的小宝贝儿,让她学会一点规则。”他懒懒地说完,一边扣西装扣子,一边目中无人地扬长而去。

康进冷酷地望着他离去的背影,许久,问惊魂未定的槟榔:

“你没事吧?”

槟榔只是摇头,她内心纷乱,乱得让她很难受。康进严肃地盯住她,问:

“你认识他?”

“见过几次。”

“通过飖飖认识的?”

“不是,在精品店里碰过,后来在飖飖那边也见过。”

“飖飖对你说什么了?”

“什么?”她心里一动,装傻充愣地问。

康进看了她两秒,接着告诫:“以后看见他离他远一点。”

“好。”她强笑着答应。

他揽着她的腰,将她带离。她的心依旧怦怦乱跳。

夜晚。

辗转反侧,浑身如在烈日下炙烤一般大汗淋漓。槟榔躺在床上,始终游离于半睡半醒之间。朦胧中,她觉得自己看到一双黢黑的眼,一双饱含着邪魅、阴沉与凛冽的双眼。她倏地惊醒,仿佛在角落里看到一个从地底突然出现的俊美恶魔,她吓出一身冷汗,慌忙开灯,然而人影却消失了。她怔愣一会儿,这是她第一次梦到与生活毫不相干的人,没想到对象竟是康爵。她心里很慌张,又觉得可笑,他居然成了她的噩梦。她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可她的神经很紧张。她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恐惧。

康进从书房回来,推门进来,门响声把她吓一跳。他看到她梦醒后慌张的表情与蓬乱的头发,问:

“怎么了,做梦了?”

“嗯。”她含糊应一声。

他坐在她身边,模着她的头发柔声哄道:

“好了好了,没事了!躺下吧,我搂着你!”

她安静地躺下来,他伸臂将她搂在怀里,笑问:

“梦见什么了?”

“不知道。”她的心口仍在扑扑跳动,她闭上眼睛。

他沉默了一阵,笑道:

“找个时间我们一起出去旅行吧,我们好久没出去玩了。”

“你有时间吗?”。

“我可以想办法抽时间。”

“等你的时间定下来再说吧。”她淡道。

“嗯。”

接着两人沉默下来,室内又恢复静谧。许久,他说了声:

“睡吧。”

她没出声,两人便安静地睡下了。

雷家。

雷霆看起来似乎很忙。趴在客厅的沙发上,电视里播放着财经新闻,他边看电视,边看手里抱着的文件。茶几上摆着蓝山咖啡和千层派,因此他的手还要为嘴能大吃大嚼而服务。本应该手忙脚乱,可这些事由他的两只手来做却显得从容不迫得多。

门铃响起,管家开门并接过司机递来的行李拿上楼。雷震从外面进来,旅途归来很疲惫。

“爸,回来啦!吃饭没有?”他半抬起身,看父亲一眼,

“在飞机上吃过了。你晚上没吃饭?”雷震坐在他身边,问。

“吃过了,我在享受饭后甜点。尝尝看,我从飖飖那儿拿来的,她做的千层派,配上蓝山咖啡。”他给父亲倒杯咖啡。

“飖飖呢?”雷震从餐盒里拿出千层派,咬一口。

“去伦敦开会了。”

“儿子,现在会做菜的女人很少了。现在的女人能照顾自己就已经很不错了,更别说还会做这么精致的东西。尤其是有钱女人,能上得厅堂下得厨房的更是稀缺,你再不加把劲,她真的会被人抢走。”

“爸,你别又来了!”

“飖飖多优秀!又有钱,又难得这么贤惠,你身边那些女人哪个能比得上她,你还在犹豫什么?!”

“她会做菜不是因为她贤惠,而是因为她喜欢吃。”

“可重要的是她也会做给你吃,她无论从学历还是条件都和你非常相配。”

“你是不是看上她有钱了?”

“我是在告诉你,从任何条件上看,她都完全配得上你。我真不明白,你们俩明明很融洽,为什么却不肯继续发展呢?”

“当朋友可比做情人简单得多。而且做情人会越来越平淡无奇,可做朋友总能很有意思。再说娶飖飖那可需要非凡的勇气,我也很好奇将来什么样的男人敢娶她。”

“原来你是胆小鬼,你不继续和她发展不是因为不想,而是因为不敢!”

“我可没这么说,那是你说的。你别再和我讨论这个话题了。今天股市收盘时,‘启运’下跌百分之零点一七……”

“这种事你自己看着办就好,不用问我。”

“好吧,那香港那边……”

“你自己决定吧,这些东西你等下再看,既然不谈飖飖,那我有事和你说。”雷震吃完千层派,拿开儿子手里的文件。

“什么事这么严肃?”他莫名其妙。

“我这次去新加坡了。”

“我当然知道你去新加坡了。”

雷震一阵沉默,想好要怎么说,才缓缓开口:“儿子,上次我也去新加坡了。我去了两次是因为你妈联系我,她说她想看看你。”

雷霆盯住父亲,仿佛在听国际奇闻一样,愣了两秒,好笑地道:

“我妈?我没妈!”

“儿子!”雷震用不赞同的口吻说,“不管怎么样她是你妈,她非常想你,非常想和你见一面。”

“哈!见我?”雷霆冷笑,“那个男人呢?她跟人家跑了的时候她怎么没想到这些?不是我刺激你,但她当初对你做的一切你都忘了?她那么无情无意,你居然还去见她!”

“那有很多原因。”雷震无奈地看着他,“夫妻之间本来就是说不清道不明的,这是我和她的问题。但她是你妈,无论她做了什么,她永远都是你妈妈。这些年她在新加坡过得也很苦,过去之后对方家里不肯承认她,后来人家娶了别人。二十几年,她一个人在外打拼,生活过得很不容易。”

“那是她活该!”雷霆冷冷地道,“你忘了她曾经对你所做的一切那是你的事,但我永远不会忘!我真不知道她怎么还有那个脸回来找你!但如果她再来找你,你就直接告诉她,就说我四岁的时候,我妈已经死了,我没有妈!而且我不希望你再去见她,因为你见她对我们两个来说没一点好处,她只会给我们带来厄运!”

“小雷,她是你妈妈!”

“我没有妈妈!”雷霆重复一遍,抱起文件气冲冲地上楼去,狗狗们跟在他身后。

雷震无奈地长叹口气。

雷霆回到卧室,愤愤地将文件全摔在床上。他心烦意乱,闭上眼睛,记忆中那最令他痛心疾首的一幕又在心里打转——

“妈妈,你别走!你别走!你不要丢下小雷!妈妈!”四岁的他死死地抱住母亲的腿,拼命地向后拽,恳求的语调稚气且充满恐慌。他的眼神是如此绝望地望着自己的母亲,希望那眼神能令她心生怜悯,放弃离开的念头,转而将他抱进怀里。

而他的母亲却无情地把他推开,他重重地被推开,坐在地上,嚎啕大哭。可那撕心裂肺的哭声却并没有唤来母亲一眼的回眸。

从那天起,母亲在他心中死亡,女人在他心里则从此开始象征着最狠毒绝情的角色。

他的眼圈红了,可他的心是冷硬的,就像当年的她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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