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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五娘的院子是按照江南园林的风格建造,十分婉转雅致,庭中一座假山鱼池,将四面风光分隔得半遮半露。

管事的嬷嬷见王顺小喜进来,于是道:“顺哥儿怎么来了?”王顺点头,“我爹昨天落了件东西在这里,他叫我回来拿。”嬷嬷道:“哦?是什么东西,我问问丫环们,看拾着没有。”王顺说:“不用了,我知道在哪里,我爹昨天顺手少爷的房间里,我直接去拿就是了。”

嬷嬷手里拿着两本帐册,也没工夫真来应付他,便对身后丫环道:“带顺哥儿过去。”

丫环领着两人到门前,退身出来:“门开了,顺哥儿进去吧。我在那边角上看她们绣花,走的时候过来唤我一声。”

这正中两人下怀。小喜率先进屋,一眼便见到放了药的茶叶罐还在桌上,将罐打开,茶叶比昨天并没少多少。王顺说:“会不会是在这里面下的药?”小喜将盖子盖上,“这很难说。我先拿着,回去验验看有没有毒。你再找找别的。”

王顺现在对宁小喜简直是言听计从,他巡着屋子里四角找了个遍,也不知道拿什么好,最后拿起桌上两个倒扣着的杯子,回到小喜身边:“我看这杯子很可疑,不如就拿它吧。”

小喜将茶叶倒在手帕上,包起来收进怀里,然后将竹制的茶叶筒扣在拳头上,塞进衣袖,从外面看上去根本难以发现。她抬头冲王顺赞道:“你真聪明!既然是吃茶中的毒,那这杯子肯定有问题的,就这么着吧,我们先走。”

说完她跨出门槛,王顺断后。到了廊下,见刚才那丫环还在那院角上,正要过去招呼,丫环忽然又急忙走到大门口,似乎是迎接什么人。

“姨娘回来了。”

“快去备些吃的给少爷,从早上到现在都还没正经吃过东西呢。”这是苏五娘的声音。“轩儿快进来,怎么慢腾腾的呢?”

——怎么,姓骆的也来了?

小喜心中一咯噔,忙拉着王顺躲到假山后。

在芋叶下探头一看,门口那穿宝蓝圆襟衫的扎髻少年可不就是骆明轩嘛!真是不是冤家不聚头啊!怎么又遇见他了?

苏五娘半弯着腰,拉着骆明轩的手往里走,一路低声安慰着什么。小喜这才看见他脸上闷闷不乐,无精打采地,也不知道又是谁招惹了他。

“轩儿,你这两天总是打不起精神,你爹早上问你话你也不回,这是怎么了?”

骆明轩摇摇头,松开苏五娘的手往前走了两步,叹了声气,又回头来:“二姐姐送给我的鹦鹉被我弄丢了,我心里很难过。昨天我梦见她了,她跟我说不要紧,她不会怪我的。可是娘,那鹦鹉陪了我这么久,就跟我的好朋友一样,现在一下子丢了,我怎么可能真的当作一件不要紧的事?”

原来还是因为那只鹦鹉!他还真能较劲。小喜受不了地。

苏五娘顿了片刻,柔声道:“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改天我再去帮你买一只,养久了,自然也就有感情了。”

“那怎么一样呢?”明轩忧愁地,“娘买的是娘买的,二姐姐给的是二姐姐给的,再说,那只鹦鹉是认识我的,你买来新的,他不认识我,就算养了也好像是野鸟一样。”

苏五娘没办法了,叹气抚了抚他的头。

明轩抬起头来:“娘,我到那边去坐坐,你先回屋吧。”他指了指假山这边。

芋叶下的小喜赶紧把头一缩。

她没有过养宠物的经验,在她看来所有动物都像猪牛羊一样,最终都是拿来吃的,她早知道骆明轩这人有点神神叨叨,但没想到对只破鸟也这么惦记——好吧,就算这鸟是他二姐送的,那也犯不着这么想不开吧?又不是他二姐被人吃了……

是是,这话很伤感情是不错,落井下石是她不对,都怪王顺这家伙!没事去捉他的鸟干什么?害得她也惹了一身膻。看他不顺眼,有本事就直接冲上去揍他一顿解气啊!要是她的话——嗯,要是她的话,这鸟大概也没别的好下场。

好了好了,说来说去,自己怕是撇不开这冤案了。那能怎么办呢?

她皱眉。王顺在旁嗤地一声:“这小子真婆妈!为只破鸟,至于吗?!”

小喜斜眼往他睨去。骆明轩是招她恨没错,但像王顺这种得了便宜还卖乖的她也看不顺眼。这次鹦鹉事件纯属意外,既然那只鹦鹉对骆明轩来说这么重要,她撇不开,那么王顺也别想落个干净!

假山那头传来一串碎步声,然后是一声略带稚音的叹息。小喜打定主意后朝王顺瞄了一眼,然后小心翼翼往山石下看了一看,只见骆明轩席地坐在鱼池边,低垂着头拿了根树枝在地上写写划划。

看来还真是伤了心了!

小喜正看得入神,王顺戳了戳她胳膊:“快走吧,别让他发现了。”她点点头,随着他脚步退出来。

出到王家院子,小喜忽然站住,冲王顺伸出手:“刚才那十两银子,你现在给我。”

王顺睁大眼:“啥?”

“那十两银子!”小喜扬声重复,“给我!”

“为,为什么?”

“因为我变卦了。”

王顺搔着后脑勺没动,显然不知道怎么应对这变故。可是小喜的手掌并没有缩回去的打算……那就给她吧。谁让她是他的大恩人呢?再说她已经是他哥们儿,他说过会与她肝胆相照的,可不能食言。他伸手进怀,取出捂得温热的两锭银子,放在那小手心里。

宁小喜毫不犹豫将银子塞进口袋,转身往大街上走去。王顺愣了一下忙追上去:“你回家不是这个方向。你上哪儿?”宁小喜头也不回:“鸟市!”

“鸟市??”

鸟市位于东街外三巷的城隍庙。这一带是城里著名的花鸟虫鱼市场。本城临近京都,有钱有权的人大把,有那份闲钱种花养鸟的人也不在少数,为了适应需求,因此很有几家铺面售的东西,堪称稀罕物儿。

小喜街头溜到街尾逛了一遍,口袋里银子掂了好几回,最后停在一家叫做“翠鸣轩”的专门卖鹦鹉的店前徘徊。

王顺实在憋不住了,问:“你究竟要干什么?”

“买鹦鹉。”

王顺张大嘴,“你买它干什么?”

“还能干什么?赔给那小子呗!”

“赔给他?”王顺嘴巴张得更大了,他真不明白她为什么要这么做。

“小公子,来看鸟哇?”

店伙计瞅着两人在门前转悠了半天,实在忍不住跑出来搭讪。只不过他冲的是一身绸衫的王顺发问,而将布衣布鞋的宁小喜当成了移动的稻草人。

王顺含糊地跟伙计点头:“嗯啊,我们,我们来买鹦鹉。”

“鹦鹉?好哇!咱家昨儿个正好进了两只绝好的鹦鹉!小公子快进来瞧瞧!”

伙计说的绝好鹦鹉就挂在进门左首的鸟架上,小喜目光还没正式投到它身上,就听见头顶响起“哇”地一声怪叫,然后就听“扑楞楞”一阵摆翅声,整个鸟架都哐啷啷抖动起来。

小喜吓了一跳,忙往旁边一闪,踩到身后王顺脚背,他也哇地叫起来。

“坏人!坏人!”

鹦鹉落到鸟架顶上大骂,小喜这才抬头看仔细,原来是只五彩鹦哥儿,头部和肚皮都呈蓝色,被批翠羽,胸覆红茵,脖子上一圈黄毛,亮到耀眼。难得的是身量又极大,活似只小母鸡似的。

真是只漂亮家伙!小喜暗赞。

“好面熟啊!长得跟骆小子的鸟一模一样,也会说话!”王顺在旁道。

小喜面向伙计:“多少钱?”

伙计正一门心思给鹦鹉抚背,看也没看她地:“小公子好眼光,这鹦鹉即便不是这排店里最漂亮的,也算数二数三了。您要是有心要还得趁快,今儿个货刚到,巡抚李大人的公子就看中买了一只。这是仅剩的一只了。”

小喜问:“多少钱?”

伙计给鸟架添了点水,又回头对着王顺:“会玩鸟的玩鹦鹉,一看小公子你也是个识货的。过了这个村可没这个店,明儿再来,还不知有没有呢。——喏,你瞧,这喙,这爪子,都是一等一的好。”

小喜追了两步:“多少钱?!”

王顺看了她一眼,对向伙计:“这鸟多少钱?”

“哦,五十两!”伙计轻松得跟嚼大葱似的:“您要的话,就给你打个九折,给四十五两好了。”

在宁小喜一家每月日常开销只需四五两银子的当今社会,一只破鹦鹉居然值四十五两!还是打了折的!真它女乃女乃的人不如鸟啊!小喜在心里暗骂,两只乌溜溜的眼几乎瞪成了斗鸡眼,但伙计根本瞧都瞧她一眼,也只好暂且按下。

王顺说:“这么贵?”

伙计一撇嘴:“这么好的鹦鹉算四十五两银给你,还叫贵?小公子要是看不中,还请上别家去吧!”

说着,极牛叉把鹦鹉放回架上,还拍了拍鸟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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