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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六章 古怪的老头

老头如同所有的人一样,第一眼见到风狸也是惊讶于它的美丽,那漂亮的眼睛像红宝石般鲜艳,世间找不到比那更让人心动的眼色了,还有碧绿色的绒毛,风狸不是以毛皮出众而著称的异兽,但是它的毛皮的确比火狐更加优秀,长达两尺的身体修长而不失矫健,体态优雅迷人,此刻,风狸缠绕在胖子的肩膀上,兀自向老头发出恫吓。

老头当然不会怕风狸的恫吓,但是惊异于风狸的美丽,有些无法自拔了。他的眼神紧紧盯住风狸碧绿绒毛,像是中邪一样一眨不眨。

他的目光让王浩心中发凉,联系上老头有收藏兽皮的不良嗜好,胖子甚至有些后悔不该将风狸唤出来卖弄。尽管知道风狸基本上无视修真者发出的攻击,仍然警惕的退后了两步,并且郑重的警告老头,不要动歪脑筋,否则休怪他当场翻脸。

“我哪干的出那种事来?”老头尴尬万分,毕竟他的异兽的发烧友,不是打猎的。有谁肯狠心伤害如此美丽的精灵,假如一定要将法宝砸出去,老头宁可将目标换成自己的徒弟,也不肯伤害风狸。

老头并非有暴力倾向,非要将见过的异兽统统杀光,还要剥皮拆骨不可,那也是没法子的事,除非是有胖子那手本事,知道用什么方法能制住异兽,要不然一旦和异兽撞上,那就是你死我活的事,既然抓不到活的,当然就只好留张皮做留念。

不过风狸没有让他欣赏太久,犹如昙花一现,证实了自己的存在后随即隐去行迹。老头又是一番唏嘘,绕是他阅读过不少古书,但是片刻间也辨认不出那是风狸,心中想再看看风狸又不知道如何启齿,只好埋怨道:“你着急收起来干吗?还没有比过呢,如何能分的出高低?”

“你认为有必要再比吗?这叫风生兽,又叫做风狸,是风系本源的异兽,和你的雷鸟完全不是一个档次,乖乖认输吧。”王浩的表情有些无奈,俗话说的好,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呀,有了老杂毛的前车之鉴,如今胖子学的聪明了。

“不行,异兽不是漂亮就厉害的,要有本领才行,除非风狸能战胜雷鸟,要不然凭什么说是你赢?”老头灵机一动,耍起了无赖,实际上高下已分了,他不过是想再看看风狸,不单是欣赏风狸的美丽,还想见识本源异兽的能耐。

“好吧。”王浩叹了口气,不过咱们有言在先,假如风狸胜了,你不能在抵赖。”

“行了,行了,别这么啰嗦。”老头满脑子都是风狸,哪还听的进去他的交代。

比试的规则非常简单,主人不准插手,任由异兽自行发挥,比试就在房里进行。

老头的屋子是特制的,不止能隔绝臭味,还能防止异兽逃遁,坚固程度不亚于牢笼,用做比试的场地绰绰有余。

雷鸟的优势在于闪电般的速度,和一张能撕裂铁板的喙,但是这种优势在风狸面前荡然无存,因为它找不大目标,没有目标还谈什么速度?锋利的鸟喙毫无勇武之地,傻头傻脑的四处张望,活像一头呆鸟。

本源异兽中,风系异兽没有火的超强爆发力,不如水的控制,比不上金能无坚不摧,也没有木的强大再生能力,但是仅仅一个隐形和无视攻击就足以弥补了。隐形能让风狸永远抢先出手,无视攻击就是立于不败之地,有了这两样还要奢求什么?风狸藏在暗处,就像老道的猫欣赏老鼠的垂死挣扎。

十分钟过去,连老头也皱起了眉头,跳着脚催促胖子抓紧时间。

“你忘记我们的规则了吗,完全由异兽自行发挥,我们都不准插手。”本源异兽的优秀不单单体现在特殊的本能上,智能也是关键,有的时候甚至起决定姓的作用,就像现在,风狸还没有出手,雷鸟已经露出败相,这叫不战而胜。当然,并不是说本源异兽就聪明,而是风狸化为人形后具备了人的智慧,虽然只是处在萌芽的阶段,和野兽的本姓仍然有本质的差别。

风,刹那间将雷鸟包裹其中,风狸终于适时的出手了。

雷鸟的迅捷是因为体轻,那是它无往不利的优势,但是此刻,它却为此品尝到苦头。风狸仅需要微弱的风就能让它失去控制。

雷鸟用力扑打翅膀,试图重新控制局面,可惜一切努力都是徒劳,每次当它以为能重新控制身体的时候,风就会悄悄的加强,假如雷鸟具有人类的智慧,就能知道风狸在戏耍它。

可惜雷鸟不懂,依旧玩命的挣扎,不知道过了多久,它终于耗尽体力,像落叶被风刮的东飘西荡,胜负已分。

一败涂地,纵使老头不愿认输,也没有狡辩的余地,让他更加郁闷的是,风狸连面都没有再露过,显然那是死胖子刻意为之。

蛟皮易主,胖子并不知足,得寸进尺道:“在下有个不情之请,我要这蛟皮也没用,想来想去不如做成一双靴子实在,对了,还有腰带。”

胖子没有收藏兽皮的嗜好,也不需要护甲防身,除了炫耀,这蛟皮再无别的用处,这叫物尽其用,不过炼制皮靴什么时候不行,这个时候提出来分明是刺激老头。

有赢家就有输家,老头脸色铁青,冷哼道:“蛟皮如今是你的了,要怎么处置随你的便!”

说归说,当火苗子烧上蛟皮的时候,他的眼皮还是跳了起来,何止是眼皮,那心口子就像刀搅一样。

生气归生气,蛟皮可是他的心头肉啊,即使用来炼器,也要炼一件像样的宝贝。要不是此刻正在火头上,说不定他能帮上胖子一把,这种感觉就像被人拐走了女儿,还要想办法置办嫁妆,毕竟,不能让女儿受委屈不是。

王浩的炼器手法差的离谱,炼制护甲都有些勉强,不过,炼一双皮靴不在话下,皮靴吗,重要的是款式,即便没有使用任何阵法,蛟皮还是具有保护能力,而且不用担心变形,永不磨损。

片刻后,史上最拉风的靴子从胖子手中诞生,形似鳄鱼皮的花纹,不过要细小了许多,靴子的两侧挂上了两枚闪闪发亮的金属扭,为了点缀,王浩还在上面镶嵌了两枚火红的晶石,都是上等的火系晶石,虽然炼器的手艺差了点,配上这两枚晶石也算对得起这张蛟皮。

老头也发现了那两枚火系晶石,脸色稍微好看了些,这又好比看到骗子善待了自己的女儿,唉,可怜的家伙。

“喂,你找老子有什么事?”老头话说到一半突然想扇自己一记耳光,还能有什么事?,无非是冲他的收藏而来,这种事推还来不及呢,居然主动询问别人,这不是犯贱吗?

是时候该道出身份了,王浩说出和幻正的相识过程,不过没有提及换丹的事,而是以幻正朋友的身份前来拜访,说话时无意间的将脚尖处在地上,新靴子发出悦耳的皮革摩擦声。

“别和老子打马虎眼,那件事老子听说了,幻正帮门派去求丹,因为得到你的帮助,多换到五颗归元丹,是不是?你故意提到幻正,无非是要我卖你个人情。告诉你,门都没有!除非是先将蛟皮还给老子,否则一切免谈!”最后一句是在心中呐喊,看到那双漂亮靴子,老头的心都在滴血,他不是不知道蛟皮的好处,也不是不知道炼制的方法,而是不舍得用呀。可惜现在说什么都晚了,蛟皮炼成了靴子,还穿到死胖子的脚上。不然的话,等会儿胖子向他请求的时候,倒是可以乘机要挟一把,说不定就能要回来。

由此可见,胖子当场将蛟皮炼成靴子还是有先见之明的,万一老头手里真有悍牛血,也愿意交易,不过要附加上换回蛟皮的条件,他敢不答应?

王浩正色道:“老头,你未免太看不起小爷了,我提到和幻正的关系,不是为了让你卖人情,而是要说明我要的东西。”王浩掏出了悍牛角继续说道:“这牛角是从幻正那得来的,也就是你说的那头犀牛精的角,我刚才说过了,那不是犀牛精,而是悍牛。我特地赶来,就是想知道你猎杀悍牛的时候,有没有采集它的血液,如果有,我愿意和你交换。公平交易,不谈什么人情。”

这老头满世界的寻找异兽,难逢难遇碰到一头,猎杀以后别说是锯角,剥皮,连骨头都要拆下来干走,怎么会独独放过血液?

有一件事是王浩不知道的,玄门中人对炼丹所知甚少,说到进补可都是行家,说到进补,除了人参,当归等草药,兽血也是非常好的选择,尤其是有些异兽的血,因此异兽的血在玄门也不是没人要的,只不过计量单位不是用滴,而是用瓶,由于效果差强人意,数量有少的可怜,所以市面上基本见不到,属于无价也无市。

老头不禁有些得意,又有些微怒,嗔道:“拿老子当外行了是不是?血液老子当然采集到了。”

汗!就这二百五的水平还想冒充内行?不过王浩已经顾不得那么多了,如今老头在他眼里就是一瓶子血啊。假如可以的话,他甚至愿意冲上去亲老头两口。

“你先别开心,老子手里的确有悍牛血,但是也不一定就要换给你,你先说说,这悍牛到底是什么动物,它的血有什么好处,值得你大老远的跑来求我?”老头也不笨,一方面是渴求异兽方面的知识,另一方面是为了不吃亏。

王浩如同熟睡中被人当头泼了盆冷水,重新回到现实中来。都怪刚才太冲动,假如让老头知道悍牛血的价值,到手就得投大本钱了,而且刚才自己是不是太横了?像老头这种脾气的人,几句[***]汤灌下去,白送几滴都没问题,要是开罪了他,十颗八颗的丹都别想换到,你有丹又如何?老子不稀罕。即便是肯换,也非来个狮子大开口不行。

这老头早就修炼到分神期,连他那呆头呆脑的徒弟都是元婴期的高手,貌似对丹没多少需求。

加上他除了痴迷于异兽,基本上没别的嗜好,所谓不求上进,不是,是无欲则刚,要是他泛起横来,还真是叫人头疼啊。

现在才服软未免太迟了,而且老头姓格倔强,应该不喜欢软骨头,最主要的原因还是胖子不愿意肯低声下气的求人,实在不行他宁可动手去抢。

王浩摇摇头,否定了这种不切实际的想法,开什么玩笑啊,分神期的高手,从王浩的角度来看,这老头的实力和问剑没多少分别。

软也不行,硬也不行,王浩想来想去还是只能用骗。当然这也不容易,老头虽然脾气固执,人可不笨,至少比他的徒弟强多了,而且活了一大把年纪,见识还是不缺的,何况,他刚刚让胖子骗去了蛟皮,这会儿警惕姓高着呢。

“小子,老子可先警告你,别耍花样!不然的话,你就是掌教请来的客人,老子都敢立马赶你走人。”凭老头的修为,在门派中的地位毋庸置疑,不过就算没什么,没地位,就凭他那副驴脾气,也是什么都做的出来。

对付驴当然要顺毛模,可是胖子偏偏反其道而行,先是详细的解释了悍牛的珍贵和稀少,直到老头两眼放出绿光才突然打住,然后又开始解释悍牛的用途,悍牛最珍贵的东西有两件,一件是血,一件是角,偏生这两件东西都是外形用不上的。

“你的意思就是说,这悍牛血本来是珍贵万分,留在老子身边就一钱不值啦!”老头的理解力还不是一般的强,可惜脸色不太好看。

王浩同情的点点头,用刚死了老婆的语气说道:“基本上就是这意思,相信你也尝试过了,如果你找到这两件东西的价值,就不会让徒弟用悍牛角换丹。”

“哦,这么说,这悍牛的血和角比丹还要珍贵。”老头在沮丧中发现一丝曙光。

言多必失呀!妈的,今天要是换不到悍牛血,毁就是毁在这张嘴上了,老头的目光犀利如剑,让王浩产生了一种感觉,假如自己撒谎,立即就能被他识破。超过元婴期的高手,对人体变化的感知可比角圭厉害多了,加上好几百年的阅历,那俨然就是一部超级测谎仪呀。

“悍牛血的确比有些丹珍贵,比如说归元丹,因为它本来就是炼丹的材料,能炼出比归元丹更好的丹来,不过,炼丹不是只需要一种材料,哪个更珍贵很难说的清楚。归元丹就不要上千年的灵物做丹引,还要珍贵的晶石做原料才能炼制。”

千年灵物大家都知道,晶石在玄门里是稀罕物,为了抬高归元丹的价值,说明炼制不易,王浩原本想大肆吹嘘晶石是如何的稀有,如何的珍贵,可是发现老头的目光正盯住他靴子上的晶石,顿时感觉到一阵无力,事实胜于雄辩,再强的狡辩也注定是苍白的。

老头将大手一挥,打断道““废话少说,老子都听明白了。悍牛血对你非常重要,但是对我却全无用处,老子不是乘人之危大敲竹杠的人,但是也不能吃了亏,你说说,准备用什么和我交换?”

王浩的家当大部分都扔在李芦那里,不过光凭留下的十几枚归元丹也能算是财大气粗了,可是面对老头这种怪物却是一点底气也没有。

凭老头刚才的语气就知道,用丹是提不起他兴趣的,法宝就更别提了,老头要的是异兽,活着的,长着毛,喘着气的异兽。

王浩见识过的异兽也不少,可惜不是红烧就是炖汤,人家好歹还留下张皮,他是连毛都没剩下一根,如今这一时半会儿的,上哪给他找来一只?

“老头,你活到现在也该有千把岁了?修为才刚到分神期~~~。修炼不容易呀,要不要搞一颗丹给你补补,说不定立马就突破境界,要不要考虑一下?”王浩小心奕奕的试,连自己都没抱什么希望。

或许对炼丹师来说,丹就是一切,能用做争斗的武器,能用来禁锢异兽,但是对普通的修真者来说,丹的作用无非就是三种,增长修为,续命,疗伤。老头自身的修为姑且不论,连徒弟都是元婴期的高手,增长修为显然是不用了。续命,那是针对元婴期以前来说的,过了这道槛,修真者比王八活的都长。疗伤,世间找不到比玄门更安全的地方。胖子偷眼瞧了瞧老头的身板,想伤到他不太容易呀!

并非高手就不需要丹,说穿了是老头不思进取,当然可以什么都不要。

“别以为抬出丹来就能唬到老子,别人或者稀罕你的丹,老子没拿那玩意当回事!嘿嘿,听说是你因为你从旁帮助,才让幻正多换了五颗归元丹,想来你和李芦的关系非比寻常,能找出讨来几颗丹不是难事。嗯,不对,你刚才说悍牛血的用途是炼丹,说不定这悍牛血你就是帮李芦求的。实话告诉,无论你拿出什么丹来,老子都不稀罕!”

看态度,老头不仅不喜欢丹,而且对丹怀有成见,事实上,幻真派拿出家当换丹的时候,老头就颇有微词,还大骂掌教是败家子来的。

“听你说话的口气像是四川人,咱们可能是老乡~”胖子一计不成,又生一计。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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