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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三章 闯祸了(中)

王浩清清嗓子,一脸正色道:“那个兔子不在里面,我们还是改天再来,你们说呢?”

小医仙不置可否的笑笑,一副悉听尊便的态度,苏老头虽然疑惑却不笨,师父说走就走,决不多问半句。

三人刚准备离去,木门突然间洞开,兔子换上了男装,若无其事的出现在门口。

实际上她并没有过多的掩饰,只不过留了个中性的发型,穿了套男士的西服。另外,她还将胸部束缚起来,依照胖子刚才的观察,她的胸部虽然不大,但是很挺,假如不作起码的处理,穿上男士西服不是现在的效果。

“请问你们有什么事吗?”兔子的冷静让人惊讶,仿佛以前什么事都没发生过,她和苏老头,和胖子都是第一次见面。如果不是先前多次的冲突,留给胖子太深刻的印象,此刻说不定真能让她骗过去。

刚才王浩还说里面没人,此刻兔子却突然出现,分明就是打了胖子一记响亮的耳光。死兔子多半是在门后偷听,此刻故意叫自己难堪,不过苏老头是何许人,怎么能叫胖子难堪呢?轻描淡写就转开话题。

“小师父连故人也忘记了?老夫这次来是有事相求,小师父看在往日的情面,一定要帮忙啊!”别看苏老头痛恨兔子,表面上却比从前更加热情。

中国人向来敬老尊贤,何况伸手不打笑脸人,兔子无论如何也要买苏老头的账。“当然是记得,老人家有事尽管直说,晚辈能帮忙一定尽力。”

苏老头做戏做到十分,演技丝毫不弱于影帝。“老夫的家人重病卧床,急需一株千年人参保命,不知道小师父肯不肯帮忙呢?”以往都是兔子随便拿件东西糊弄老头,如今却是老头指名道姓的点出人参,而且还是千年的人参,明显是有备而来的。何况有王浩陪在旁边,兔子要做假也不可能。

“老人家,千年人参确实能保命,但是不能包治百病的,再说我也没有。我以前学过些医术,不如帮你的家人瞧瞧,说不定有解决的办法。”

苏老头料定她不肯承认,所以半点也没有意外,苦笑道:“小师父不肯帮忙也在情理之中,千年人参本来就是件稀罕物,有谁愿意割爱呢?”

兔子出身医道世家,和修真者截然不同,中国的医术讲究仁心,仁术,见死不救是件十分可耻的事情。她虽然以行骗为生,此刻也不免有些为难。“老人家,并非我不肯帮忙,千年人参的确不是治病用的,而且,我怀疑有些人别有用心,上次在觊觎唐家的人参,现在又算计到我的头上,别说我没有千年人参,即便是有,也不会让居心叵测的人得逞。”

好厉害的死兔子,居然看出了端倪,王浩虽然被拆穿,却不曾乱掉分寸,站出来说道:“没错,去唐家求参的确是我的主意,虽然我帮忙出谋划策,不过本意却是帮助别人,假如唐家肯出让人参,我可以拿出宝物交换。我有特殊方法寻到人参,所以你无需否认,如果你愿意拿出人参救人,我可以代老人和你交换。”

王浩的语气如此肯定,显然不是猜测,兔子知道隐瞒不过,索性承认。“我确实有千年人参,但是绝不和你交换,我就是让人参烂掉、扔掉,拿去送人,也不和你交换。”

有这么大的仇恨吗?王浩郁闷。她哪知道兔子的心情。

仗着家传的医术和不凡的见识,兔子以往行骗从来不曾失手过,比如说带给苏老头的冒牌古玉,除非是碰上修真者,试问有谁能拆穿?那一天开始,胖子的形象就烙印在她的心里了,和仇恨混在一起的记忆才是最深刻的,以她的家世无需为生活发愁,当时只有一个念头就是报复。

谁知道两人在唐家再次相遇,当时的兔子并未打算行骗,不过是为了千年人参不平,不想却被胖子再次出手,搞得灰头土脸。女人没有几个像小医仙那样淡薄的,大部分都非常小气,不记仇才是怪事,加上浴室的风波,到此刻两人已经纠缠不清了。

见兔子承认持有千年人参,三人同时露出笑容,大家都是修真者的身份,要从常人手里骗走人参,那还不是稀松平常的事情?

苏老头率先说道:“要交换千年人参的是我,和别人扯不上关系,小师父可否成全呢?”

兔子考虑了片刻,笑道:“不瞒你们说,千年人参是我家传的宝贝,我可没有胆量拿出来交换,不过你们要是真有诚意,能够用玄门的法宝交换,我倒是可以考虑一下。”

分明就是欺负胖子拿不出法宝,假如此刻没有小医仙在旁边,还真的有些棘手。并非胖子穷酸拿不出法宝来,恰恰相反,胖子拥有的宝贝都是极品,春辉、星蓝,即使顶尖高手也会眼馋,如果用来交换一株千年人参,那实在是一种败家的行为。

不过有人家小医仙在旁边,交换的事轮不到胖子操心。而且听兔子的口气就知道,她对法宝的认识也是一知半解,要求也不高。因为她只说是要玄门法宝,并未提出具体的要求。

小医仙不肯平白占人便宜,轻笑道:“不知道你喜欢要什么样的宝贝呢?圆的,方的,还是扁的?只要你能提的出来,我一定尽量满足你的要求。”说到炼器的本领,小医仙不比云逸差上几分,现场炼一件法宝都来得及。

兔子动了动嘴唇,还是没说出话来,以她的见识的确提不出要求,只能让人看出自己是个外行。不过如火的颜色却叫王浩想入非非,记起了拓拔舞那花瓣般柔润的红唇,火焰般灼人的眼神,认识了拓拔舞以后,兔子是第一个让胖子感觉惊艳的女人,由此产生出一些联想也属于正常。

小医仙的慧眼能洞穿人的内心,不过却是处处为别人着想。“别着急,不如先让我看看你的属性,然后为你挑选一件合适的。”

两条洁白的手臂交叠在一起,欺霜赛雪,白得让人眩目,一时间让胖子看得呆住了。若不是知道兔子也是女人,此刻非要打破醋坛不可。

“玄阴之火!”纵使小医仙见惯了世面,仍然惊讶万分。

单纯以修炼内丹而论,玄阴之火可是顶级属性,如果有人要挑选火属性的弟子,有了玄阴之火的人选,绝对不做第二种考虑。至于胖子拥有的混沌之火,严格来说更适合于炼丹,不过胖子聪明,够胆,另辟蹊径修炼出闻所未闻的冰焰,那是后天的造化了。

修真的世界里就是人比人,气死人,即使兔子以前就是个寻常骗子,如今发现她怀有玄阴之火,那也是立即身价倍增,甚至可以说一步登天。

小医仙若非看出兔子天分过人,动了些念头,交换法宝何需要试别人的属性?等等,小医仙不是动了收徒的心思吧?王浩饶有兴致的望向卓月,不知道她下一步做何打算,近段日子,王浩可是领教过上榜高手对传人的狂热程度。火修老怪自然是不必说了,为了帮助徒弟筑基,火鸦都肯拿来冒险。

蜀山,问剑若是知道尼古拉家族还在纠缠不清,老家伙一个人就能去欧洲把血族灭了,他才懒得管什么青红皂白。

不知道小医仙能做出什么疯狂的事来,王浩拭目以待。“凭你的天分不修真实属可惜,而且你说的玄门宝贝实质是法宝,如果你没有修真,不具备真元,得了也没有用处。不知道你有没有兴趣修真呢?”

狐狸尾巴终于露出来了!多日相处,胖子未曾见识到卓月的医术,对她的智商倒是心悦诚服,貌似该叫做小狐仙更加合适。

再看看兔子的表情,分明就是有些动心,不过很快就恢复了平常。她可不知道小医仙身份,此刻动心分明早有打算!难道兔子四处张罗法宝,目的就是为了觅得名师?仔细想想也的确可疑,首先是兔子不曾修真,要法宝来做什么?再说,法宝的价值不是常人能够承受的,要收藏,除非兔子铁了心倾家荡产。

如果兔子的目的真的是投师,她的做法确实比苏老头聪明,相信她不会比苏老头还要富裕。不过自作聪明的结果通常是弄巧成拙,

谁会相信一个初识的陌生人呢?何况那个人还在觊觎家传的人参。

死兔子非但容貌不俗,见识过人,而且特别机灵,性格上和苏雪还有几分相似。留在市井里行骗实在可惜,不如顺水推舟拉她一把。王浩打定主意,劝告道:“死兔子,我们以前的确闹得不太愉快,说是误会也好,冤家也成。如今人家要收你做徒弟,这可是千载难逢的良机,错过了没后悔药的,别说我没提醒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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