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张别出心裁的洒金红纸,仅仅只是一张请客的帖子罢了。但他想不通,为什么有人想把杜蕴宁的死栽赃在自己身上。
他只是一个入职几年还表现平平的小警察,每天踩点报到,到点下班,不是流连市井小巷找吃的,就是到处去听戏跳舞。
至于凌家人口,就更简单了。
凌枢父母早亡,无仇无怨。
姐姐凌遥已婚,是个家庭妇女。
姐夫周卅在市政府当主任科员,纵使有那么一两个看他不顺眼的同事,也不至于特意绕一大圈,通过陷害妻弟来抹黑他。
凌枢没有说话,岳定唐也没有催他。
两人像是在比赛谁的定力更好。
吊灯在上面晃晃悠悠,从窗子缝隙钻进来的寒风在审讯室里来回搜刮,想要把几人身上仅存的那点儿暖意带走。
至于问供的警察沉人杰——
他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了。
换作以往,他早就二话不说把凌枢往牢里一扔,直接出去吃夜宵了,等着对方的家里人拿钱来保释。
但现在他不敢。
一来,桉子太大,影响恶劣,被害者身份特殊。
二来,史密斯亲自关照过问,岳定唐还在旁边盯着。
沉人杰不是很清楚这位岳先生的具体职位,但从史密斯的态度来看,自己最好还是不要得罪对方。
“……岳先生?”
他们两个有空进行无声交锋,沉人杰却实在饿得受不住了,不由轻轻地,颤颤声问道。
岳定唐看了他一眼:“你可以先走。”
“没事没事,您继续!”沉人杰苦着脸,岳定唐没走,他哪里敢走?
岳定唐转向凌枢:“快过年了。”
凌枢:???
岳定唐:“我想你一定不希望在牢里过年。”
凌枢:“我姐会想办法保释我的。”
岳定唐:“这个桉子事关重大,她不一定能保释你出去,你现在只有跟我们合作,坦白交代,才可能有生路。”
凌枢:“我一直很好奇你突然插手这件事的目的,因为当年杜蕴宁选择跟我交往,而不是你?”
岳定唐没说话。
沉人杰感觉自己好像听见什么不该听的,赶紧抬头盯着那盏可怜的吊灯,将它想象成一根热腾腾的大鸡腿。
刚出炉的鸡腿,被蒸得软烂,鸡肉里的水分爆发出来,在锅盖内顶凝结成水珠,又重新落在鸡肉身上,一口咬下去,足够填满整个味蕾。
沉人杰虽然是警察,但家里也是逢年过节才能有顿丰盛的吃,尤其是过年前这几天,家家户户祭祖拜神,少不了都会有供品,哪怕不是鸡腿,而是刚蒸好出炉的米糕……
他想着想着,神情竟痴了,真就一时没留意两人在说什么。
凌枢也饿了。
但他没像沉人杰那样抬头看电灯。
因为电灯看再久,也不会变成鸡腿。
他知道岳定唐在等他屈服软化。
这多事精从以前到现在就没变过。
凌枢选择速战速决。
“如果我有嫌疑,那袁冰和袁公馆的人都有。”他道。
岳定唐:“当然,袁公馆已经被封锁了,所有人不得进出,袁冰也已经被拘捕了,但所有人里,你的嫌疑是最大的。”
说罢他站起身。
“很遗憾,你的供词没能提供什么洗清嫌疑的关键线索,作为老同学,我很想帮你,但无能为力。”
沉人杰松一口气,也很高兴跟着起身。
终于可以吃饭了,他心想,将手中录口供的本子推过去。
“签字吧。”
凌枢随意看了几行,拿起笔,又抬头。
“我今晚得在牢里过夜了?”
岳定唐看着他拿笔的手,答非所问:“我记得你不是左撇子。”
凌枢懒洋洋卷起嘴角,潦草签下名字:“图好玩练过一阵,很多年前的事了。老同学,希望咱们那一点点交情,能换我在牢里吃上一顿夜宵。”
三人走出审讯室。
迎面是袁冰被人从另一间审讯室里带出来。
四目相对,冤家路窄。
袁冰大吼一声,朝凌枢扑过来!
猝不及防,边上人摁都摁不住。
“你个小瘪三狗犊子——”
凌枢伸脚。
咆哮戛然而止。
气势直转之下,袁冰抱住小腿骨哀嚎痛叫,真个人弯腰倒在地上。
“打人了!杀人啦!救命啊!”
一个长年吸**的人,扑过来的力气怎么会大,但凌枢这一脚是真下了狠劲,照岳定唐目测,就算袁冰没断骨,也伤得狠了。
但始作俑者已经躲到岳定唐身后去了,一脸事不关己。
袁冰还在地上呻|吟翻滚,骂人的话都说不利索。
岳定唐冷冷道:“将两个人带进去。”
袁少爷身份特殊,大家还不大敢动手,有了他这句话,立马将人拖起来。
“姓凌的,你这**,杀了我老婆,还想嫁祸给我,你不得好死!”
凌枢不以为意:“袁冰,我看你还是早日认罪伏法,免得进了牢里没**抽,这得多难受?”
袁冰被拖了出去,声音渐行渐远。
不甘和愤怒在警察局回荡,让沉人杰都禁不住叹了口气。
他远远见过杜蕴宁一面,那是在对方生前。
当时的杜蕴宁穿着一身桃红色的旗袍,银丝镶边,这样俗艳的颜色,愣是被她穿出一种风情万种,不与凡同的出众。
放眼大半个上海滩,像杜蕴宁这样的美人也不多。
可惜了,红颜薄命啊。
这件桉子,注定会轰动上海滩了。
眼瞅着两人都走了,沉人杰小声请示:“岳先生,这凌枢刚才要吃的,给不给?”
这事本来轮不到岳定唐做决定,但刚才史密斯对他另眼相看,沉人杰当然要趁机讨好一下。
岳定唐:“照你们的惯例,给不给?”
沉人杰嘿嘿一笑:“这……”
岳定唐立马就明白了,潜台词是,塞钱就给,不塞钱自然什么也没有。
上海堪称远东中心,民国典范,可这繁华背后,同样是藏污纳垢。
毕竟,腐朽的清朝距离现在,也才刚刚过去二十年。
“那就不给!”他一脸正气凛然。
……
凌枢自己是警察,当然知道牢狱什么环境。
一排砖瓦房,墙壁苔痕裂缝,黑渍斑斑。
屋檐下开个小窗,那就是仅有的光源,白日里尚可窥见一丝明亮,到了晚上,狱警也绝对不会把蜡烛或电灯浪费给犯人,大家只能在漆黑里闻着气味入睡。
到了冬天更难捱,冰冷坚硬的石地上凹凸不平,顶多铺上一层稻草,要是入狱的时候身上穿得单薄,那没个三五天,人就冻得差不多了,有些重犯身体差一些,甚至都等不到判决。
凌枢身体倒是暖和,身上还裹着厚厚的大衣,那是上个月他姐刚从永安百货给他买的,本打算让他过年穿,但凌枢今晚出来玩,瞒着他姐就换上了,没想到会派上这种用场。
阴冷,潮湿,昏暗,是凌枢对监狱的所有印象。
无论哪里的监狱,都大同小异。
黑暗尽头,细细的啜泣声,和模煳的自言自语传来,忽远忽近,时有时无,轻而易举就能勾起人心深处的恐惧。
唯一的光源来自头顶瓦数很低的电灯,那些微弱的光非但没能产生半点温暖,反倒还映得光影相接处愈发阴森难测。
站在牢房门口,扑面而来的尿骚味和湿气让他犹豫的一下。
后面的狱警不怎么用力一推,就把他给推进去。
当啷一声,牢门重新上锁。
“都老实点啊!”
丢下一句不怎么严重的警告,狱警走远。
牢房是另一个世界。
四周漆黑,呼吸声粗细不一,能听出这间牢房起码有五六个人。
从明亮骤然到黑暗,眼睛还不适应,凌枢看不清周围。
但这里原本的人,却能借着窗外的微光,仔细打量他。
细皮女敕肉的年轻人,身量挺高,但不算强壮,一看就是出身优渥,平时也没受过什么苦的大少爷。
这样的人进了监牢,无异于羊入狼群,是行走的靶子,黑夜里的萤火虫,只差没在脸上写快来欺负我剥削我。
黑暗中的眼睛没有放过他身上的每一寸,尤其是那件结结实实裹在身上的羊绒大衣。
凌枢一动没动。
他知道,野兽总要确认猎物的弱点,才会动手,他只要微微一动,黑暗中那无数双眼睛,立马会能看出他的软肋。
这年头,能被关进来的人,可不仅仅是他和袁冰这种嫌疑犯。
从青帮分子到亡命之徒,从坑蒙拐骗到杀人放火,软弱可欺的在这里捱不过几天,只有逞凶斗狠,油滑老练的人才能活下去。
一阵冷风吹来,他的鼻子有点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