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鐘修遠回過神來,「情況就是這樣的,這就是我跟他相識的經過。」

韓彬正色道,「你有沒有見過金志文口中的證據。」

鐘修遠搖頭,「沒有。」

「那你就舍得買三十萬?」

「他給我看了那張照片,俞蓓死的時候他的確在現場,我就選擇相信他。我需要抓住凶手的證據,我想給俞蓓和孩子報仇,想還我老婆一個公道,我欠他們的太多了,不是用錢可以買來的。」

王霄撇了撇嘴,顯然不認可他這種行為,「你就沒想過告訴我們,讓警方跟他去溝通。」

鐘修遠嘆道,「我想過,但是他說了,如果我通知了警方,證明我不認可他的作品,他寧願將證據毀了,讓警方什麼都查不到。」

「金志文有沒有告訴你凶手的身份?」

「沒有,他只是說凶手要買證據。不肯說出凶手是誰。」

「除了那次見面,你們私下還有聯系嗎?」

「有。」

「怎麼聯系的?」

鐘修遠舌忝了舌忝嘴唇,「他告訴了我一個網站,叫攝影愛好者論壇,他在網站上的賬號名叫金大牙,我注冊了一個賬號叫小鐘,我們都是通過那個網站聯系的。」

韓彬對著一旁的王霄吩咐,「聯系網站方核查一下。」

「是。」王霄轉身去了一旁。

韓彬繼續問道,「說一下你昨晚的詳細經歷。」

鐘修遠嘆了一聲,「我和金志文約好了,昨晚九點半我去他家,我們一手交錢,一手交貨。我是晚上九點鐘出門的,到了廣河小區差不多九點半。之後,我做電梯上了金志文家,金志文家的門是虛掩著,我以為是他給我留的門,我就開門進去了。」

「屋子里沒開燈,我叫了他的名字沒人回應,我用手機照明打開了客廳的燈,就看到……」

鐘修遠嘴唇顫抖,「臥室的門口有血跡,我嚇壞了,我往里瞅了一眼,看到有個人躺在床上、到處都是血……我第一次見到這種場面,我當時嚇得什麼都顧不上,轉身就跑了。」

韓彬確認道,「發現尸體後,你真的什麼都沒干就跑了?」

「是的。」

韓彬繼續說道,「根據我的調查? 昨晚九點35分你上的電梯,不到九點三十六你就下了電梯。再次乘坐電梯離開是九點42分? 當時是晚上,等電梯的時間不會太長? 就算等電梯需要一分鐘? 你進入屋子的時間也有五分鐘,這五分鐘你就開了個燈,看了一眼尸體,然後就跑了?這時間過的也太慢了吧。」

鐘修遠深吸了一口氣,「我想起來了? 我跑到門外後,想到自己模過門把手和燈的開關? 我又返回屋子里將燈的開關和門把手擦拭了一下? 確保自己沒有留下指紋。可能這個期間花了一些時間? 其他的我是真沒有做過。」

韓彬反問,「你就沒有順便找一下金志文所說的證據?」

「我當時是有過這個想法? 但是我沒敢? 到處都是血。我覺得應該是殺死董俞蓓的那個凶手干的,他肯定已經搶走了證據,再一個? 我也怕他返回來把我也殺了? 就趕緊走了。」說到這? 鐘修遠露出些許後怕的神色。

韓彬道,「你怎麼證明人不是你殺的?你大可在交易的時候將人殺了,偽造成搶劫現場,而後帶著證據跑了。」

「我身上沒有血呀,我要是殺了他,身上肯定會濺上血,你們可以去查監控視頻,我下電梯時穿的是同樣的衣服,一滴血都沒沾上。」

韓彬道,「不沾血的殺人方式多的很,外面套個雨衣、圍裙、大衣都可以,這可算不上你的證據。如果人不是你殺的,你當時為什麼不報案?」

「我害怕,看到死人都嚇傻了。我……我也怕警方會懷疑我。」

韓彬順勢說道,「你自己都這麼想了,警方要排除一切犯罪的可能,自然也會這麼想,你要想盡快洗清自己的嫌疑,就要配合警方的調查。」

「我願意配合,您說吧。」

「你昨晚去金志文家穿的衣服、鞋子、帽子、口罩和背包在哪?」

「我都藏在櫃里了,如果你們需要的話,我可以去拿。」

「哪個櫃?」

鐘修遠指著右側房間,「主臥的衣櫃。」

「你不用去了。如果你同意的話,我想搜查一下你的房間,這也是證明你清白的最好辦法。」

鐘修遠猶豫了一下,「你們有證件嗎?」

「你需要我們可以申請,不過耽誤了調查的時間、找不到真正的凶手,要洗清你的嫌疑就更難了。」韓彬語重心長道。

來之前,因為證據不充分,很難申請搜查證。但現在不一樣了,鐘修遠承認自己去過現場,有了他的筆錄,申請搜查證只是時間問題。

當然,如果鐘修遠自願讓警方搜查,既可以節省時間,也能證明他協助調查的態度,對他和警方都有好處。

「我問心無愧,你們搜吧。我就算從金志文那里買到證據,也一定會交給警方的。」鐘修遠下定了決心。

韓彬一揮手,李琴等人開始搜查房間,韓彬則是繼續盯著鐘修遠,「如果金志文所謂的證據,證明是你老婆殺的人,你還願不願意將證據交給警方?」

鐘修遠愣了一下,「不可能的,我了解我老婆,她是一個很理性的人,我不值得她做這種傻事。」

「我只是假設,如果……」

鐘修遠露出一抹苦笑,「如果有如果的話,我一定不會再跟董俞蓓走在一起,這樣董俞蓓就不會死了,我的生活也不會一團亂麻。」

鐘修遠沒有直接回答,但韓彬已經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答案。

夫妻本是同林鳥,有能力的情況下,男人首先想到的還是維護好這片林子。

談話的功夫,幾名隊員陸續返回了客廳。

包星戴著手套,手里提著一件大衣和一個背包,「韓隊,看我發現了什麼?」

韓彬一眼就認出來,大衣和背包正是昨晚鐘修遠穿戴過的,「打開看看。」

「是。」包星將書包和大衣放在茶幾上,看了旁邊的鐘修遠一眼,瞪著眼楮,「鐘修遠,你緊張什麼?」

「我沒緊張。」鐘修遠咽了咽口水。

包星試探道,「你現在交代還來得及。」

「我是清白的,該說的都已經說了。」

韓彬揚了揚下巴,「打開吧。」

王霄和李琴走到了鐘修遠兩側,防止在搜查過程中,他有什麼過ji行為。

包星嘿嘿一笑,打開了背包的拉鏈,里面裝的都是一沓沓的紅色鈔票,「 ,這可有不少錢呢。」

包星將一沓一沓的錢都拿了出來,總共有二十份。除了錢之外,還有一個帽子。

「不是說三十萬嗎?」

鐘修遠答道,「我準備先給他二十萬,等確定證據是真的,再給他另外十萬。」

包星又開始搜那件黑色大衣,他先模的左側衣服兜,從里面拿出了一個藍色口罩,而後又去模右側的兜,這時候他面色微變,「臥槽,瞧我發現什麼了。」

話音落下,包星從兜里掏出了一個刀子,刀子不大,刀把和刀鞘都是黑色的,總共只有二十厘米,大衣兜堪堪能裝下。

韓彬拿過刀子,打開看了看,刀刃長約十來厘米,符合尸體初檢報告的尺寸,不過刀身上比較干淨,看不到血跡。

韓彬放到鼻子下面聞了聞,又望向一旁的鐘修遠,「這是你殺死金志文的凶器?怎麼這麼不小心,也不藏好。」

鐘修遠嚇懵了,額頭上滿是汗水,「警察……韓隊長冤枉呀,我真沒有殺金志文,這把匕首也不是凶器,而是我買來防身用得。

我……我帶了那麼多的錢,又是晚上,我既擔心路上有壞人,又擔心金志文會伙同他人搶了我的錢,我就拿了個匕首防身,我根本就沒有用過,您看看匕首是新的。」

韓彬拿著匕首仔細瞅了瞅,對鐘修遠的話已經相信了七八分,匕首一旦沾了血,就會殘留一些血氣味,清洗起來十分苦難。

再一個,這個匕首還沒有開刃,算不上特別鋒利。人體不是豆腐,這種薄刃小刀踫到了人的骨頭,很容易造成一些損壞。

但這把刀沒有卷刃和破損的痕跡。

當然,也不排除刀的質量好或者用特殊的藥水清洗過,韓彬將刀遞給了包星,「送到技術的檢測一下,看看是不是凶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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