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咽下酒液後,霍不凡沒有立刻發表評價,而是拿起瓶子微微傾斜觀察了一下,這才道︰「色澤和口感都很均衡,不過這也說明了沒有什麼特點。水狀體與酒體結合部沒有藍、紅、琥珀這些判斷年份的顏色,而是泛起了淡淡的橘紅色,說明已經酒質受損。所以,這款酒應該是密封或者存放環境不對,導致酒質下降,建議盡快喝完,不要再存放了。」

听到他說的話,潘思米立刻拿起酒瓶,嘗試著傾斜觀察。

霍不凡在一旁指點道︰「要傾斜四十五度,看到酒液與杯壁結合部的那層水狀體了嗎?它越寬則表明酒精度越高,而水狀體與酒體結合部能出現不同的顏色,顯示出酒的酒齡。藍色和淡紫色為三到五年酒齡。紅磚色為五到六年。琥珀色為八到十年。」

有了霍不凡的提醒,潘思米果然看到了那淡淡的橘紅色,按照霍不凡的說法,這代表酒質受損。

她握著酒瓶的手微微發緊,一肚子的怒氣。

這瓶酒,是她回國前特意找了一家上等酒莊買的,根據賣家所說,品質極高。如果運回國內售賣,起碼三四萬起步。

現在看來,什麼狗屁品質極高!

酒質受損,說明瓶體密封的不夠好,不管酒液好不好,一旦密封出了問題,什麼都白搭。

「那個混蛋!」潘思米嘀咕道。

她沒有懷疑霍不凡是不是在吹牛,因為這些知識都太專業了,普通人根本接觸不到。就算你想吹,也根本想不出怎麼吹。

霍不凡沒听清她的什麼,問︰「你說什麼?」

「沒什麼。」潘思米把酒瓶放下,道︰「既然不能存放,那就快點喝完吧,省的酒質越來越差。來,慶你的專業!」

「我倒算不上專業,之前認識一位品酒師,看一眼,聞一聞,就知道這酒是哪家酒莊產的。和他比,我只是死記硬背的書呆子罷了。」霍不凡謙虛的說道。

「如果每個男人都是像你一樣的書呆子,那我覺得,全世界最受歡迎的可能就是你這種男人了。」潘思米和他踫了踫杯子,嘆氣道︰「可惜我的好閨蜜已經嫁給你了,不然的話,真想和她爭一爭呢。」

這種容易引起歧義的話題,霍不凡通常都不會搭茬,舉杯示意後,喝了一口酒。

「對了,你之前是在哪上的大學?」潘思米隨口問道。

想要讓一個人犯錯,有兩種方法。

要麼把他捧的很高,讓他得意忘形,自以為是。

要麼和他關系拉的很近,引誘他做一些和陌生人不敢做的事情。

潘思米選擇的是第二種方式,因為她和寧雪晴是大學同學,這些話題聊起來更接地氣,也更容易讓人放松警惕。

然而,她這個問題問出去後,霍不凡卻是一愣。

因為當他想回答這個問題的時候,卻感覺腦袋發脹,最讓人無法理解的是,無論他怎麼回想,都記不起自己在哪上的大學。

不,不光是上大學,如果再繼續往前回想,仍然是一片空白。而且想的越多,腦袋就越覺得難受。

這讓霍不凡有些迷茫,為什麼想不起來了?

直到這一刻,他才發現自己從重生開始,竟然從來沒有思考過之前的事情。

好像所有的注意力和心思,都放在了寧雪晴身上。

唯一能記清楚的,就是和寧雪晴在醫院認識,然後相戀,最後結婚。

再之前呢?

別說在哪上大學了,就連家里人是誰,他都不知道。

自己是孤兒出身這個訊息,還是听寧雪晴說的,究竟是不是個孤兒,或者說父母怎麼去世的,同樣記不得。

至于親戚朋友,那就更是連個影子都看不著。

即便自己是個書呆子,即便自己是個孤兒,可是也不該把以前的事情忘的一干二淨吧。

潘思米看出他的異樣神情,便問︰「你怎麼了?問你在哪上大學而已,干嘛一副吃了蒼蠅的樣子。」

霍不凡抬頭看她,過了幾秒鐘,然後問︰「如果我說自己記不得了,你信嗎?」

「你不想說就算了,干嘛用這麼蹩腳的理由啊,你覺得我信不信?」潘思米沒好氣的道。

「我自己也不信。」霍不凡端起酒杯,再次喝了一口。

他忽然意識到,自己對李書恆好像並不是特別的了解。一個人不會無緣無故喪失記憶,他重生後能記得和寧雪晴相識相戀的過程,怎麼會記不得再往前的事情呢?

倘若是個普通人,也許會認為這是重生的後遺癥。

就像一個人出了車禍,患上選擇性遺忘癥一樣。

但霍不凡不是普通人,他來自于一個頂尖財閥家族,更是這個家族站在最高峰的人!

如此人物,從來不會小看任何事情。

努力回憶著自己記憶的起點,霍不凡只記得,他第一次見到寧雪晴的時候,還躺在病床上。

那時候,寧雪晴正拿著棉簽幫他濕潤嘴唇,猶記得當初第一印象,便是遇到了真正的天使。

那麼的美麗,那麼的溫柔。

為什麼躺在病床上?得了什麼病?

這些都沒有答案,更想不起來。

最重要的是,為什麼是寧雪晴幫他濕潤嘴唇?這說明兩人在更早之前就認識了,可怎麼認識的,卻一無所知。

霍不凡再次抿了第三口酒,這件事的背後,似乎有些不尋常。也許,自己應該回去問問寧雪晴,當初發生了什麼。

「喂,說好一起喝酒聊天的,你自己在這喝個沒完是怎麼回事啊!」潘思米說著,拿起酒瓶又給霍不凡倒了將近滿杯,道︰「既然這麼喜歡喝,那多喝點,我陪你,干了!」

說罷,她仰起腦袋,一飲而盡。

無論任何一種酒,用這種驢飲喝法,就喝牛嚼牡丹一樣,品嘗不出其中的滋味。

放在平時,霍不凡可不會管你喝沒喝完,他該怎麼喝還是怎麼喝。

但是今天,霍不凡沒有這樣做。

他現在的思緒有些亂,心情也比較復雜,莫名其妙突然發現自己其實處于失憶狀態,對任何人來說,都是一件大事。而且直覺告訴他,失憶和重生並沒有多大關系,否則的話,不會只記得病床上醒來的第一眼了。

這件事,未免太過巧合。

因此,當潘思米一飲而盡後,霍不凡也端起杯子,咕嘟咕嘟喝了下去。

他不在乎酒有多少,論酒量,能和他比拼的人不多。

霍家的人有酒量,也有酒膽,按照老祖宗的說法,你可以把我喝死,但是想讓我認輸,那不可能!

霍家的人,永不服輸!

當然了,在這種時候去談所謂的酒量和酒膽,純粹是扯犢子。

霍不凡現在喝的是迷茫,不是為了和誰拼酒。

而潘思米,也樂得看他這樣猛喝,一杯喝完,立刻又倒了一杯。

她看出霍不凡在過去的事情上,似有什麼不妥,便沒有再聊這些可能會亂人心情的事情,轉而說起一些比較容易撩人心扉的話題,比如說夢想。

「其實以前沒想過做心理醫生,我最想做的是去森林里,開一家酒吧。客人們來到這里,可以喝啤酒,隨手就能摘樹葉和青草去喂周圍的小動物。每天睡著的時候,旁邊就有狐狸啊,小松鼠啊,梅花鹿什麼的。醒來的時候,會有鳥兒在窗台唱歌,會有大熊趴在台階上等我喂它蜂蜜,還有獅子在周圍散步,沒事沖我吼兩嗓子。」

潘思米說著,喝著,眼神逐漸迷離。看的出,她並沒有說謊,這些可能是她曾經內心深處最純真的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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