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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4章 案子結束

「蘇sir,司徒不仁已經被O記那邊抓了。不過有些奇怪的是,金剛找到的鑽石,只有不到五分之一是真的。」

一個星期後,卓凱將一份檔案交給了蘇樂輝。

「假的?金剛怎麼說?」蘇樂輝問道。

卓凱聳了聳肩︰「他死活不承認鑽石的事情,和他有關!」

「O記那邊什麼意思?」蘇樂輝再次問道。

「鑒于鑽石的失主沒有報案,再加上他有立功。O記那邊,決定不在追究。」卓凱匯報道。

「另外還有一件事,」卓凱繼續道,「糊涂蟲沒死。」

「糊涂蟲沒死?」

「是的!」卓凱點了點頭,「在司徒不仁被逮捕沒多久,糊涂蟲就被人扔在了金剛的家門口。」

「糊涂蟲有沒有說,是誰做的?」蘇樂輝追問道。

卓凱搖了搖頭︰「糊涂蟲這個家伙本來就糊涂,再加上被下了藥,根本就問不出什麼!」

「不過我懷疑,那些鑽石可能就是這伙人干的。」卓凱補充了一句。

蘇樂輝听了這話點了點頭︰「多半是了!你讓人留意一下道上,看看最近有沒有人出售鑽石。」

「明白!」

等卓凱離開了之後,蘇樂輝坐在座椅上沉思了起來。

糊涂蟲的事情,注定不會有結果了。

因為這幕後黑手,就是蘇樂輝他自己。

之所以這麼做,一是因為蘇樂輝想要試探一下系統的底線。

蘇樂輝想知道,做惡事到底是僅限于自己,還是包括他身後的勢力。

現在看來,只要蘇樂輝不親自做惡事,那麼系統懲罰就不會懲罰他。

不過蘇樂輝想了想就明白了,畢竟蘇樂輝的勢力那麼大。如果手下做壞事都算在他頭上,那系統早就炸了。

除了試探系統,蘇樂輝動手的另外一個原因,就是這批鑽石的價值非常高。

蘇樂輝雖然不缺錢,但是這些錢都是明面上的。

這些錢的每一筆動向都有記錄,如果利用這些錢做事情,都被查到。

所以,蘇樂輝需要一筆無法被追蹤的錢,在需要的時候,去做一些不被允許的事情。

做這些事情,需要一個人作為蘇樂輝的代理人。而這個人,就是關玉明。

關玉明這個人,當過軍人上過戰場,所以很多事情都比較看得開。

再加上他的家人,都在蘇樂輝手下做事。因此關玉明,是一個值得信賴的人。

至少,只要他的家人在一天,關玉明就不會背叛蘇樂輝。

目前來看,關玉明做的還是不錯的。

將這次案件的資料放在了一邊後,蘇樂輝站起身來就準備離開。

「蘇sir,你要出去?」

剛走到門口,鞏家培走過來道。

「有件事要出去忙一下!怎麼,你有事情?」蘇樂輝問道。

鞏家培將一份資料遞給了蘇樂輝︰「沒什麼,就是跟你匯報一下那件毒品案。」

「怎麼,已經結案了?」蘇樂輝隨口道。

鞏家培所說的毒品案,就是蘇樂輝之前發現的《老虎出更》里的那個劇情。

因為蘇樂輝要跟金剛這條線,所以為了防止羅茂森這個大毒梟逍遙法外,因此蘇樂輝特別把他的一些猜測告訴了鞏家培,讓他來負責聯絡NB和O記那邊。

鞏家培點點頭︰「O記和NB聯手,抓了一個人贓並獲。真沒想到,他們會把毒品藏在水泥管理。話說,蘇sir你是怎麼知道的?」

面對鞏家培的疑問,蘇樂輝隨意的道︰「我讓人調查過羅茂森的資料,他名下有一間水泥廠。」

說到這里,蘇樂輝頓了一下︰「我發現這個水泥廠有點奇怪,明明一直都在虧錢。但是,卻一直在運營。而且最奇怪的是,每過一段時間,這個水泥廠都會制作一批水泥管到幾個固定的地方。」

「更巧合的是,等這些水泥管一出售沒多久,市面上就會有大量毒品流通。」蘇樂輝最後道。

鞏家培听了之後非常佩服︰「蘇sir你夠厲害的,僅僅靠這點蛛絲馬跡,就猜到羅茂森的運毒方式。佩服,佩服!」

「我們搞情報的,最重要的就是要要有一雙火眼金楮。你啊,還要多多學習才是。」蘇樂輝笑著裝逼道。

听了蘇樂輝的話,鞏家培一陣無語︰「知道蘇sir你厲害行了吧!」

「哈哈!好了,還有其他事嗎?」蘇樂輝笑了一下,然後問道。

鞏家培看了一眼周圍,見沒人注意就道︰「我們去一個安全的地方聊聊。」

蘇樂輝明白,鞏家培估計要說一些機密的事情。

于是蘇樂輝道︰「去我辦公室吧,里面很安全。」

「好!」

兩人回到蘇樂輝的辦公室後,蘇樂輝拉下了百葉窗,順便把門給關上了。

隨後,蘇樂輝打開了辦公桌的一個機器。

「好了,這個房間已經被我屏蔽了。就算有竊听器,也不會傳出去。說吧,找我什麼事?」蘇樂輝道。

鞏家培不疑有他,隨後道︰「阿浪那邊來消息,海叔為了考驗阿浪,讓他殺了一個叛徒。」

蘇樂輝一听,皺眉道︰「阿浪殺了?」

「當時那種情況下,阿浪沒有選擇。」鞏家培嘆了一口氣。

蘇樂輝也知道臥底的無奈,所以他道︰「這事記的時候,一定要注明迫不得已!畢竟他簽了特赦令,律政司那邊也不好說什麼。就是告訴阿浪,以後做事謹慎一點。能不要殺人就盡量少殺人。」

因為臥底的特殊性,在他們決定當臥底的時候都會簽一份律政司準備的協議。

有了這份協議,在執行臥底任務期間,如果因為自身任務需要殺人的話,是可以進行特赦的。

但是這種特赦,是有條件的。

一是不能殺無辜的市民,二是不能殺公職人員。

除了這兩條外,還有一個潛在的條件就是不能殺太多。

如果律政司覺得這個臥底是一個殺心特別重的人,那麼他們有權利隨時取消這個特權。

而判斷殺心重不重的條件,就是看這個臥底殺人的時候,到底是不是必要的。

如果不是必要的,而且還是多次的,那麼這個臥底就要倒霉了。

「好,我明白了。」

「還有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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