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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三十章 70年前的紐約

1926年,那個經歷過戰爭創傷的年代。

世界剛剛從第一次世界大戰的陰影中回過神來,正拖著它那滿是傷痕的身軀推動著人類文明奮勇向前。而遠在大洋彼岸的美利堅,確實那場戰爭的絕對受益者。

因為遠離戰場,從而讓美國賺了不少軍火利潤,但與此同時,它也迎來了有史以來最大的經濟危機, 大量工人失業,企業破產,引發了種種社會問題。在這種背景下,巫師界也彌漫著各種不安分的情緒。

格林德沃在世界各地作亂,已經打出了世界第一黑魔王的旗號,他的信徒布滿了全世界, 在各地不斷地破壞殺人。

各大報紙紛紛報道了這個黑魔王的行徑, 但也是在風頭最盛的時候,他卻突然消失了,沒有人知道他去了哪里,不過巫師界從未放松對他的警惕。

「格林德沃最後的現身點是在英國來斯特郡,請市民注意自己的安全,如有發現可疑人員,請立刻向美國魔法國會匯報……」

坐在郵輪豪華客包內的男孩放下了報紙,這已經是他來到這個時間點的第十天,十天前,他被一股神秘的時間魔法之力傳送到了這個時代,正好落在了這艘郵輪上。

他用混淆咒迷惑了這里的船員,給他安排了一個空著的豪華客包,而通過這幾天的了解,他發現自己竟穿越到了1926年,這艘郵輪正在駛向代表自由的國度,美國。

「時空之珠的力量真厲害,不過它為什麼要把我帶到這個時代呢?」

男孩正這麼想著,突然他感到一股力量正牽扯著自己的鞋子。

他低頭看去, 一只黑色的鼴鼠一樣的小動物正拉扯著自己鞋子上的紐扣, 那小家伙長者一張扁平形的嘴巴, 被發現是轉過頭來用一雙無辜的眼神看著他。

「嗅嗅?」

名叫路易斯的男孩瞪大了眼楮,他眼疾手快地想要去抓那玩意,那只嗅嗅反應更快,它用力的一扯,將那顆瓖著金邊的紐扣握在手中,整個身體隨著慣性飛了出去。

「這個小家伙……」

路易斯無奈地搖了搖頭,這雙鞋子,是他十四歲生日時,他養父母特意為他定制的一雙鞋。那紐扣上面瓖嵌著黃金,也怪不得會受到嗅嗅的垂憐。

不過,好在豪華包間的空間並不大,正當那只小家伙要跑出房門時,路易斯將魔杖對準那個方向,澹澹地說了一句︰

「嗅嗅飛來。」

那只嗅嗅在距離門縫還有一步之遙的位置突然被一股力量牽扯了回去,整個身軀都飛到了路易斯的手上。

「還敢瞎跑,我可不能讓你去禍害別人。」

把嗅嗅放出去是極為危險的,這艘船上指不定有一些達官貴人, 萬一這個家伙偷了一些貴重的金銀財寶,耽誤了整艘船的行程, 到時候解決起來又是一件很麻煩的事情。

那只嗅嗅在他手里瘋狂掙扎, 路易斯卻沒有對付神奇動物的經驗。

他只能將房間里一些金子做的器具放到嗅嗅手上,這個家伙才安靜下來。

路易斯原本打算把它放到萬生石內把它丟給利烏斯先生照顧,但不知道是不是之前時空風暴影響的原因,他竟與萬生石失去了聯系。

沒辦法,只能將這家伙揣在衣服口袋里。正當他打算去幫嗅嗅找它的主人時,一陣洪亮的汽鳴聲,標志著郵輪已經靠岸了。

船上的游客們都興奮地指點著岸上的世界,這艘由英國倫敦駛向紐約的郵船承載地幾乎都是歐洲的游客,他們很多也是第一次來到另一片大陸的城市。

路易斯跟著大部隊來到通關口岸,他一路走一路找尋,很可惜,船上的游客實在太多,他根本找不到有任何跡象表明帶著神奇動物的游客。

紐約海關檢查處,在二十世紀二十年代,入關似乎並沒有特別嚴格的要求,路易斯拿著那本看起來像模像樣的英國護照(其實是他連夜用魔法偽造的)擺在海關官員面前。

那名美國麻瓜留著一頭大胡須,翻了翻護照又看了看路易斯的樣子。

「英國人?十八歲?你看起來也不像啊。」

「我長得比較年輕。」

「第一次來紐約?干什麼來的?」

「對,第一次。」路易斯回答地很從容,但魔杖一直拿在袖口。

「我有親戚在這,找他來玩,他家就住在布魯克林。」

「布魯克林?好家伙。」海關笑了笑,「我可提醒你,那邊很危險。」

「有沒有帶其他家畜或者食物進來?」

「沒。」路易斯一只手捂住自己的胸口。

「你在捂什麼?讓我看看。」

海關注意到了路易斯的小動作,那只嗅嗅在路易斯胸口瘋狂掙扎,他能感受到海關眼神里咄咄逼人的目光,一只手正要抓向路易斯的胸口。

「嗨,查理,你在磨蹭什麼?」

正當路易斯打算用混淆咒騙過這個麻瓜時,從不遠處走來另一名官員似乎是他的上級領導。

「魏格曼大公爵馬上要下船了,你這邊速度快一點。」

「不好意思先生,耽誤您了。」

那名叫查理的官員走回去了,在路易斯的假護照上蓋了一個章。

「歡迎您來到紐約!」

「謝謝。」

路易斯松了一口氣,他將魔杖重新縮回衣袖口袋,有些不滿地打了一下上衣口袋里嗅嗅的腦袋。

總而言之,他終于踏上了這片陌生的土地。

二十世紀的美國,是個工業化發展很強大的國家,街上隨處可見四輪汽車,人們帶著西部圓帽穿著穿著長款風衣在大樓之間來回穿梭,而極具西方氣息的建築風格中間由上搭的鐵路。紐約這座城市充滿了汽油味,大家都行色匆匆,為了工作而不停忙碌。

路易斯還是第一次體會到七十年前的風土氣息,他對周圍的一切都感到新奇。不過,他這種人並不在少數,因為第一次來紐約的人都會為它的工業化而感到驚嘆。

那只嗅嗅不止一次地想要從路易斯的上衣口袋跳出來,都被他給按了回去。

「別急,小家伙,我會幫你找到主人的。」

他這樣說著,忽然他看到一塊路牌,上面寫著︰距離中央公園10km。

「嘿,我想,我知道去哪里幫你找了……」

路易斯朝著衣服口袋說道,但在這時,他發現,那只嗅嗅不見了。

「這該死的家伙……」

路易斯四下尋找著,很快,他發現一個細小的黑影從人群中閃過,他快步追了上去,那家伙的目的地正是一座金碧輝煌的大樓,上面寫著「紐約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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