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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泥腿子,是除魔司副尉?

听到這個詞,渾身危險氣息的赫連啟,目光微微一凝。

陸錚氣血修為不顯,又穿著便裝,他本以為不過是一個普通的除魔人。

但普通除魔人顯然沒膽子在他面前這麼狂妄,現在仔細望去,他豁然發現陸錚雖然年輕,氣息卻是隱晦深沉,給人以一種籠罩在迷霧中的感覺,似乎是修行了什麼隱匿氣息的法門。

「除魔司副尉?我倒是看走了眼」

赫連啟眯起眼楮,突然平靜下來,淡淡的語氣中透露著難以言喻的森冷味道︰

「不過一個小小副尉,也敢如此叫囂,亂扣帽子,簡直是笑話。你叫什麼,是哪位都統的麾下?」

他的聲音平淡,只是很尋常的詢問,卻自然而然帶著一種如芒刺背的壓迫感,如潮般洶涌而來。

這個問題顯然不是想攀交情,陸錚卻是像是毫無所覺的笑道︰

「在下陸錚,東城分部副尉,怎麼,赫連統領難道打算去告我的狀?」

眼見陸錚如此有恃無恐的模樣,赫連啟的眼神顯得更加危險︰

「很好,你比我想象中的有膽色,東城分部真是出了一個人才」

眼前的陸錚,看起來不過二十剛出頭,這種年紀就能突破力關被提拔為副尉,顯然是一個難得一見的天才。

但身為赫連氏的貴冑子弟,他年紀輕輕就已經破入武道第五境的強手,並且成為防衛軍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統領,這樣一個天才對他來說根本不算什麼。

換做平時,在他面前敢如此冒犯不敬,不分尊卑的人,早已被廢掉武功,狠狠教訓。偏偏此刻此刻大半個除魔司的人手都在這陰山礦林搜尋,甚至還有掌座及三大都統這樣的人物坐鎮,他也不好輕舉妄動。

此刻,不管赫連啟內心作何想法,陸錚卻懶得再耽誤時間,哂笑道︰

「赫連統領,你還有什麼問題?我沒有時間在這和」

話音未落,突然之間,不遠處黑漆漆的礦洞洞口之中,縷縷若有若無的詭異吼叫聲,隨著風聲飄揚出來。

嗯?

這個聲音?

這個突如起來的聲音讓在場雙方不由得豁然轉頭,孔維更是一下聯想到了什麼,頓時激動道︰

「隊長,這聲音有點像是」

陸錚還未回應,對面赫連啟卻是目光一閃,突然向著隨行親衛一揮手︰

「走!」

唰唰唰!話音未落,他完全無視了陸錚等人,當先身影掠出,帶領四個親兵閃入了黑漆漆的礦洞之中。

見對方捷足先登,孔維等人不由得看向陸錚︰「隊長,我們?」

「等等!」

赫連啟等人的火把光亮迅速在黑暗礦洞中消失,陸錚卻是伸手一攔,不緊不慢道︰

「先別急著進去。」

最迫不及待的白子玉停下動作,不解道︰「隊長?」

「礦洞里面情況不明,里面的東西能起悄無聲息的殺死一支小隊,讓他們先去打頭陣正好。」

陸錚眼楮微眯︰

「等下我一個人進去看看情況,你們五個留在外面,如果我一炷香的時間還沒有出來,你們可立刻發射信號,通知掌座他們過來!」

沒想到陸錚這樣的安排,孔維、白子玉等人頓時急道︰

「隊長,這怎麼可以?」

「里面就算再危險,我們也要跟你一起去!」

陸錚擺了擺手,低喝道︰

「不用多說了,礦洞之中有風傳出,里面應該四通八達,很容易受到埋伏暗算。我一個人目標最小,有什麼情況也能及時退走,你們在外面等待就好。」

埋伏暗算?

孔維等人心中微微一凜,隱約明白了陸錚的意思,臉色微微變化︰「他們難道敢?」

陸錚冷笑一聲︰「小心無大錯,有備才能無患!」

這礦洞里不僅僅疑似人頭飛廉的可怕邪異種,還有剛剛進去的赫連啟。

剛才他與這個貴冑子弟針鋒相對,可以說是已經將其得罪。

對方在外面或許不敢怎麼樣,但是到了這漆黑不見底的礦洞之中,誰也無法保證對方會不會心生惡念,搞出什麼陰謀暗算、設計坑殺的事情來。

而對方如果真敢這麼干,一個五境烘爐境的強手,外加手下四個三境巔峰的高手,他們這支小隊除了他恐怕都要面臨滅頂之災。

但是若是他一個人進去,既沒有任何牽制,又可以放開手腳,是走是留全憑心意,自然是最好不過的選擇。

「老大,還是你考慮的周全。」

身為監察部的成員,沒有一個人是蠢貨,同樣也意識到這一點的孔維五人對視一眼,深吸一口氣︰

「既然如此,我們就在外面等著你。」

「老大,務必小心,若是有什麼突發情況,可以火雷為信,我們立馬發信號!」

陸錚微微一笑,「放心。」

說完,他第一時間吹滅了手中的火把,轉身宛如一個幽靈,悄無聲息的掠入了漆黑的礦洞之中。

1、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河上公注︰「人當法地安靜柔和也,種之得五谷,掘之得甘泉,勞而不怨也,有功而不制也。天湛泊不動,施而不求報,生長萬物,無所收取。道清靜不言,陰行精氣,萬物自成也。道性自然,無所法也。」王弼注︰「法,法則也。人不違地,乃得全安;法地也。地不違天,乃得全載;法天也。天不違道,乃得全覆也;法道也。道不違自然,乃得其性;法自然者,在方而法方,在圓而法圓,于自然無所違也。自然者,無稱之言,窮極之辭也。用智不及無知,而形魄不及精象,精象不及無形,有儀不及無儀,故轉相法也。道順自然,無故資焉;地法于天,人故象焉,所以為主,其一之者,主也。」可見,「法」此處並非法令制度,而作動詞「效法」之意。《道德經》第25節中,老子第一次提到「法」字,據帛書記載,即「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通俗理解為,道是創造天地萬物的原始之母,因此人要效法地,地效法天,天效法道,道效法自然。「道法自然」並不是把道與自然對立起來,道是終極的、絕對的,沒有「外」,所以「道」就是「自然」。「自然」這一概念在老子的學說中一般有三方面構成,即一是不干預,自由發展,二是不勉強,三是出于天然,不假人工造作者。

由此可以看見,老子所言之道,即因循自然之規律達致「無為而無不為」之境。此處,「法」一詞在句中作為動詞,即效法、因循、遵守之意,而無法則、法律之意。

當然,法「道」也有超越世俗法律之上的自然法則之意,即遵循社會常理、常識、常情,而這些既是「道」的引申義,從而也可作為世俗法律之根基與合理性之評判。

老子認為,「國中有四大」即「道大、天大、地大、君王大」。天、地、王三者都要依循道來成就,他們之間的關系就在于道是根基、母體之所在。而王作為國家的統治者要治理國家,也應遵循老子所言之道,而此道運用到政治治理之中,也即法律、倫理、政策、規則等都應順應道的發展規律。[11]

2、王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由于古書一般沒有標點與分段,所以後人在加注的時候,囿于不同的學識,從而對此句話產生不同的意義理解。這種劃分是由唐代李約在《道德真經新注》斷句而成,他將「人」改為「王」而餃接上句國中四大之君王大。

李約注︰「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是謂「域中四大」。王者「法地」「法天」「法道」之三自然而理天下也。天下得之而安,故謂之「德」。凡言人屬者耳,其義雲「法地地」如地之無私載。「法天天」,如天之無私覆。「法道道」,如道之無私生成而已。如君君、臣臣、父父、子子這例也。後之字者謬妄相傳,皆雲「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則域中有五大非四大矣。豈王者只得「法地」,而不得「法天」,「法道」乎?天地無心,而亦可轉相法乎?又況「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之道為天地之父,自然之子,支離決裂,義理疏遠矣。高明也在《帛書老子校注》中認為,李說雖辨,而歷代學者多棄之不用或謂「乃小兒牙牙學語」單詞重疊,非老子之。雖說不詞,但確為古之一說,況且如今尚有信從者。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所言非王者只得「法地」而不得「法天」「法道」,而謂人,地,天皆法于道也。若此句法如四十二章「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此雖謂「三生萬物」不言而喻,生萬物者當為「道」絕不會理解為生萬物者「三」耳。

古棣在《老子校詁》中解釋此四句說︰「法地地」,是說以地之所以為地者,為法,地之所以為地,即地無私載;「法天天」,是說以天之所以為天者,為法,天之所以為天,即天無私覆;「法道道」,是說以道之所以為道者,為法。

道之所以為道者的特質,即「道法自然」。「自然」便是自己如此,即自因、自成、自本、自根,「道法自然」,即道以自己如此,自成、自因為法,而不橫加干預,亦即「無為」。這里「法」字有法則之意,君王要以大地的無私載、謙卑無爭為法,以天之無私藏為法,以道之自然為法,從而道與自然歸一。

此處之法乃道之法,對道的遵循可以使得天、地、人三界秩序井然,得以理治。高定彝認為,此句表達了古人的系統論的觀點,宇宙萬物是一個整體,人、天、地、自然等構成了一個有層次、結構、整體的系統,相互聯系,相互制約。

當然由王到地、天,最後到道、自然,葉海煙認為,這一層層遞進之中也有超越之意在其中,也即「法」可以擴充為「歸向」、「超越」的意蘊,而不止于「依循」、「效仿」。[11]1、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河上公注︰「人當法地安靜柔和也,種之得五谷,掘之得甘泉,勞而不怨也,有功而不制也。天湛泊不動,施而不求報,生長萬物,無所收取。道清靜不言,陰行精氣,萬物自成也。道性自然,無所法也。」王弼注︰「法,法則也。人不違地,乃得全安;法地也。地不違天,乃得全載;法天也。天不違道,乃得全覆也;法道也。道不違自然,乃得其性;法自然者,在方而法方,在圓而法圓,于自然無所違也。自然者,無稱之言,窮極之辭也。用智不及無知,而形魄不及精象,精象不及無形,有儀不及無儀,故轉相法也。道順自然,無故資焉;地法于天,人故象焉,所以為主,其一之者,主也。」可見,「法」此處並非法令制度,而作動詞「效法」之意。《道德經》第25節中,老子第一次提到「法」字,據帛書記載,即「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通俗理解為,道是創造天地萬物的原始之母,因此人要效法地,地效法天,天效法道,道效法自然。「道法自然」並不是把道與自然對立起來,道是終極的、絕對的,沒有「外」,所以「道」就是「自然」。「自然」這一概念在老子的學說中一般有三方面構成,即一是不干預,自由發展,二是不勉強,三是出于天然,不假人工造作者。

由此可以看見,老子所言之道,即因循自然之規律達致「無為而無不為」之境。此處,「法」一詞在句中作為動詞,即效法、因循、遵守之意,而無法則、法律之意。

當然,法「道」也有超越世俗法律之上的自然法則之意,即遵循社會常理、常識、常情,而這些既是「道」的引申義,從而也可作為世俗法律之根基與合理性之評判。

老子認為,「國中有四大」即「道大、天大、地大、君王大」。天、地、王三者都要依循道來成就,他們之間的關系就在于道是根基、母體之所在。而王作為國家的統治者要治理國家,也應遵循老子所言之道,而此道運用到政治治理之中,也即法律、倫理、政策、規則等都應順應道的發展規律。[11]

2、王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由于古書一般沒有標點與分段,所以後人在加注的時候,囿于不同的學識,從而對此句話產生不同的意義理解。這種劃分是由唐代李約在《道德真經新注》斷句而成,他將「人」改為「王」而餃接上句國中四大之君王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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