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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四七章 人情謝禮

李純站起了身,將腦袋慢慢往前湊,程紫玉看見他眸子里有兩簇跳動的火苗,似乎比昨日的光還要旺盛,叫她的心跳也跟著亂了起來。

「我來自京城,今歲二十一,是家中長子也是獨子。父母皆不在了,但好在家中門第還算不錯。尚未娶妻也未有定親……」

程紫玉心中納悶,暗道這家伙莫不是瘋了吧?他是奉了皇命機密而下,他的身份應該是絕對保密的,否則他這一路也不用這般遮遮掩掩。他這麼和盤托出,就這麼信得過自己?

李純在距離她一尺之外撐身,輕聲到︰

「程紫玉,你記著!對你,我沒有什麼不方便。我既然選擇幫你信你,便不會騙你。我希望你可以記住我的話!我要走了,你若還像昨晚那麼信我,便幫我保密!」

李純說完便伸著懶腰準備離開。

「等等!我……我那柄匕首,能不能還我?那是我祖父給我防……」

她話未說完,便見李純已將匕首放到了桌面。

李純這麼好說話,反顯出了程紫玉幾分小家子氣。

「走了!多謝你的酒葫蘆,我很喜歡!」他上次拿了她匕首,是為了提早創造出與她再見之機。此刻他既然已有了她的人情和贈禮,這匕首便還了吧。

行至門邊,他再次回眸。

「你若有突發急事,手上又沒人用,便去那醫館,我在那兒留了人。」

「最多兩個來月你我便又能見面,到時候可別裝不認識我!」

「我記得昨日庫房,你邀請我有空去荊溪作客了?那麼,說不定也用不著兩個來月!很快,你便能再見我了!」

李純展眉一笑,拉門閃身便離開了……

「……」程紫玉無語。她記得上次她只是在自報家門後表示,將來程家會在他有需要的時候出手相幫,從來沒邀請他上門吧?

兩個來月?嗯,說的應該是皇帝南下。

顯然他會隨行。

是啊,距離皇帝太後南下的時間已是越來越近,她還是沒想好這一世的她做到什麼程度才是對家族最好的保全。

為此,她一直有些忐忑。

不過此刻收到李純的確認,她竟是一下便安心了。就像一個後盾,她就是感覺他會在那兒幫她,叫她那孤身奮戰的恐懼感頓時消散一空。

「姑娘,李公子似乎……對您很上心呢?」入畫笑著擺出了食盒,飭起了桌面。

「你想多了!這位李公子一看就是家世能力不凡,看不上我的!」

「若是看上了呢?」

「看上了我也不嫁!若想要娶我,那便得成我程家的上門女婿。這樣的公子,絕對不會放棄他們擁有的,所以啊,多想無益!」

不過眼前閃過李純那灼熱的眼神,程紫玉也不禁自問,他莫不是當真對自己……

「得想法子將欠他的人情都還了。」

入畫笑著點頭,卻在打開一個沉甸甸的食盒後,發現里邊全都是細碎的小銀錁子。

「人情沒還,又多了!這公子當真細心!既擔心姑娘沒銀子用,又怕姑娘銀子太多叫人懷疑,費了苦心了。」

「算算有多少,收起來吧!」

程紫玉唯有一嘆。

她有種感覺,照這個態勢下去,這欠債只怕是要還不清了。「下次再見他,你記得要提醒我還他銀子。」

不遠處的馬車里,夏薇一臉嫌惡提了提李純腰上的酒葫蘆。

「沒人了,主子可別演了,趕緊拿下來吧!真難看!」

「嘖,你這丫頭,怎麼說話呢!你主子我可沒演,大俗即大雅,我不覺得這酒葫蘆難看。你這是沒看習慣……」

「那玉的不是更好?」

「去去,你懂什麼!她欠我人情都不止十次了,可這人情才還了十文錢。這葫蘆掛不了多久的!」

「什麼意思?」夏薇挑起了眉。

「她著急著還我人情,可正踫上囊中羞澀,這才忍了這十文錢的禮。她是重情義的,哪能以這麼只廉價葫蘆來送我這個幫他多次的恩人?她又是個有身份的,這寒酸出手豈不丟人現眼?小爺風流倜儻,她也看出了我這氣質與這葫蘆不搭,那她這禮物顯然太不夠誠意了……」

「所以……」

「所以下次見面,她一定會主動準備其他大禮來將這酒葫蘆換回去!」

「……」

「你說,什麼樣的禮物最能表心意?」

「……」

「自然是她親手做的!」

「……」

「我猜她會親手設計燒造一只舉世無雙的酒壺贈予我!」李純撇了撇嘴,一臉憧憬瞧向了窗外。

夏薇忍不住嘴角一抽。

好一步以退為進,這是退得讓對方都不好意思啊!

太能算計了!

夏薇哼了一聲。「以後程小姐若看不上你,那你就拿著她親手燒造贈你的酒壺滿世界去造謠,說她早已傾心于你,叫她不得不嫁于你!」

「好主意啊!夏薇,看賞!」

「……」

夏薇搖著頭,有些無語。

不過,看著主子這神采飛揚,如若變了個人,似乎變得更有人情味了……這是好,還是不好?

程紫玉幾人回到碼頭衙門屋中不久,便有衙役來傳話,表示午時三刻正式開始第一次開堂過審,請她提早到場。

正如預料,證據早在昨晚便已經羅列地很詳盡,所以第一次的審判相當順利又快速。

若說高在先前便已處于凌亂的懵圈狀態,那麼此刻清荷的死加上證人被下藥,叫他整個人已經無所適從,他連解釋都不知從何下手,更不提辯解。

衙門上下都急著趕緊將案子定下來,近兩個時辰的審判後,便已按著程紫玉給出的脈絡和時間軸整理出了案件經過。如此,這樁證據確鑿的大案便只剩下了最後的定罪。

由于還牽扯到了揚州衙門以及沿江一路碼頭,所以在蓋棺定論後,那位袁使司迫不及待推月兌開,他名正言順將案件移交上報到了兩江衙門。

這案件兩江衙門卻是不得不接,誰叫他們主管的便是蘇,皖,贛三地的軍務、糧餉、操江和河務等軍民政務。的確,不管從哪方面來說,由他們來審最方便,也最合適!

如此一來,倒是給程紫玉提供了便利。兩江衙門在金陵,這意味著,她不用等荊溪來人,也不用等最後審判下來,她可以先回家了。

她供詞已給得清清楚楚,只需在案件完全移交後,她再去金陵走一過場便萬事大吉。

就這樣,程紫玉在江西衙門的保護下,被單獨送回了荊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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