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問題扔給李戴勝好了,如果你需要的話,一會兒我幫你看看。」衛哲東沉吟了一會兒,才說,「你出差辦完事直接飛京城吧!時間你自己控制一下,爭取在一周內完成盡職調查。如果到時候完成不了,你把工作交代給其他組員,你的財務調查時間是足夠了。」
「京城?為什麼?」向雪疑惑地問。
「一周後是我祖父八十大壽,作為準孫媳婦,你不是應該參加嗎?」
「孫……媳婦……」向雪嚇得跳了起來,手里的冰袋很順理成章地被甩了出去,還拋出了一個優美的拋物線型。
「不要這麼激動,只是參加一場宴會而已。」衛哲東撿起冰袋,遞到她的手里。
向雪差點被自己的唾沫給嗆著了,這確實是宴會,可這是普通的宴會嗎?
從衛太太到孫媳婦,她的準備工作似乎永遠做得不充分啊!
剛剛開始覺得「衛太太」這個稱呼沒有那麼刺耳,怎麼又冒出來「孫媳婦」這個稱呼了呀!這個頭餃,實在有點沉甸甸了。
「怎麼,有意見?」衛哲東把冰袋遞還給向雪。
她直接搶過冰袋,往額頭上一摁,涼意把她冰得打了一個哆嗦,不過思路倒是慢慢理了起來。
「我們不是那個……各取所需麼……雖然確實一些場合我需要參加,但是這個給令祖父祝壽,我出席的話會不會顯得太唐突了?」向雪結結巴巴地問。
「你不出席才會太唐突。」
「可是你不是說,你爺爺不同意我們舉辦婚禮嗎?」
「只是婚禮。」
「但是……我覺得這是他不滿意我作為他的……呃……那個孫媳婦的意思嗎?所以,萬一我出現惹得老爺子大發雷霆,那不是把整個壽宴都給搞砸了嗎?我覺得從穩健性的原則出發,我不出席才是最明智的選擇。」
「哦?這條理由駁回。」衛哲東連原因都不給,直接否決。
「我這個人呢……也沒有見過什麼大世面。你看啊,雖然我們向家在本城也能算上得台面的角色,但是我還沒有來得及介入是不是?再說了,京城這種藏龍臥虎的地方,衛家又是頂級的豪門,到時候顯赫雲集,貴人成堆,我這種小家小戶的人,可能會鬧笑話。呵呵,你看,到時候人家肯定不認識我向雪是哪根蔥,丟的是你們衛家的人嘛!」
「還有嗎?」
這理由還不夠?向雪抿唇繼續想。
怎麼感覺比合並報表還難搞定?
「雖然我們確實領了那個……證吧,但是很顯然,你爺爺既然要求你延後舉行婚禮,就說明他壓根兒沒打算把我們的事情公諸于眾,對吧?」
衛哲東臉色有點僵硬,但還是點了點頭。
確實,老爺子還真有這樣的意思。
「所以嘍,我覺得還是繼續當隱形人好了。」向雪終于松了口氣。
說服衛哲東也是一個體力活兒啊!
「老爺子只是希望我們不要公開已經結婚的這個既定事實,因為一旦你對我不滿意選擇離婚,就會分走我一半的財產,對于衛氏的股價來說,會有很大的影響。」衛哲東一本正經地說。
「我不會要你一分一厘的家產!」向雪差點又跳了起來,手里的冰袋顯而又顯地在最後一秒穩穩地留在了她的額頭上。
「你不要是你的事,按照我們的約定就是一半。」
「什麼約定?我有同意嗎我?」向雪覺得自己快被繞暈了。
「好吧,你沒同意。」衛哲東承認,「但是外界誰會相信有傻瓜竟然把我衛哲東一半的財產給推出去?」
「我哪里傻了?我只是……秉承著君子愛財,取之有道的原則而已。」向雪低哼。
雖然財產很龐大,但是天上掉下來的餡餅一般都是有毒的。餅越大,餡就越毒。衛哲東的一半財產,那絕對是劇毒過鶴頂紅。
更何況,即使她現在已經將近赤貧線,但也沒有伸手接受嗟來之食的習慣。就算那串數字有n多個零,她也只是心里熱了一下而已。數字,再龐大也只是數字。
「再說了,老爺子是同意我們交往的。」衛哲東溫和地說,「雪雪,你只是作為我的女朋友出席,我總是需要一個女伴的,不是嗎?」
「我很容易被人肉出來……」向雪捂住了自己的眼楮。
衛哲東的理由,似乎讓她無法反駁。
「放心吧,這只是私人性質的宴會,大部分是我們家里人,和一些關系比較親密的世交而已,不會有記者在現場。」
「現在傳播速度最快的不是報道,而是朋友圈……」向雪重重地嘆了口氣。
「你的身份,不可能一輩子都保密吧?你覺得紙能包得住火?」衛哲東反問。
「包不住……也要多包一會兒。」向雪有氣無力地說,「比如死緩,比起死刑來那就等于是活命的機會,表現好可以改判無期啊,無期可以改判有期徒刑啊,最後還可以重見天日的。嗯,如果及時在紙上潑水,紙還是可以包住火的,熄滅的火焰。」
「強詞奪理!」衛哲東哭笑不得,「你這是什麼邏輯!你現在正處于撒哈拉大沙漠,離綠洲非常遙遠,遠水解不了近火。」
向雪還想再找出一條理由,最好能夠絕殺以上種種衛哲東的觀點。
「雪雪,你到底在怕什麼?」衛哲東柔聲問。
「我怕……」向雪愣了。
是啊,她怕什麼呢?
她怕流言蜚語嗎?僅僅作為衛哲東的女伴,人們給予她的目光恐怕只是羨慕嫉妒恨而已吧?
再說了,衛家遠在京城,雖然現在的網絡把五湖四海都連接得只剩下一秒鐘的距離,但畢竟他們的圈子與她是不同的。
就算他們的那個圈子激烈到火星撞地球,也跟她不太相干吧?
衛哲東耐心地看著向雪臉上的陰晴變換,短短的幾分鐘,似乎已經走過了春夏秋冬四個季節。
「好吧,其實也沒有什麼可怕的。」最後,向雪還是得出了結論。
重點在于,就算怕,好像也躲不過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