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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蔣學華的選擇

第二天早上,方明湘起床後,來到平陽山那邊,陪哥哥和蔣學華吃了早飯,帶他們來到花店。

昨天回來得晚,只去了制衣坊那邊,還沒時間過來這邊看看。

等一下自己要去電子廠那邊看看,沒時間陪哥哥,只好讓他到花店幫蔣月華的忙。

花店還沒開門,只有姜文彬的三輪車停在門口,忙著賣雞蛋餅。

因為昨天睡在一起,蔣學華和姜文彬很快就熟識了,此時看到姜文彬一個人在忙,主動過去幫忙。

平時在家,他從來沒有干過家務,現在看到姜文彬比自己還小,居然一個人出來賣早餐,突然有種自己被比下去的挫敗感。

剛開始幫忙,有點手忙腳亂,沒一會就步調一致了。

方明湘意外地望著蔣學華,沒想到他居然願意幫忙干這個。

「今天生意怎麼樣?」她走過去問姜文彬。

「還不錯。」姜文彬露出笑臉。「顧客一直沒有停過,應該能賣一百個左右。」

雖然依然辛苦,不過天天早起慣了,他適應了這樣的工作節奏。

「那差不多又進帳了一百塊。」方明湘笑著拍了拍他的肩。

「一百塊什麼?是一百塊錢嗎?」蔣學華在一邊吃驚地問。

他上半年在酒店干過服務員,一個月工資只有二百塊,上班時還一直站著,他嫌腿酸,就沒有干了。

如果一天能賺這麼多,那一年不是可以賺二三萬?

「沒錯。」方明湘看這時沒有顧客,回答道︰「姜文彬今年才十八歲,天天堅持四五點鐘起床賣早餐,一個月可以賺二三千塊錢。」

這樣說,就是想刺激他一下,看看這個被家人寵壞的男孩子,有沒有羞恥心?

方明湘對這個年紀的男孩子比較了解,你如果跟他講道理,要他好好干活,別怕吃苦,他肯定听不進。

但是拿同齡人做比較,反而會有出乎意料的效果。

大多數男孩子都有好勝心,發現自己比人家大了二歲,還游手好閑,賺不到錢,就會想著自己是不是也學學人家,爭取比他賺得更多。

如果他願意像姜文彬這樣,吃得起苦,那自己有的是辦法,讓他賺得比姜文彬更多。

「啊?這麼多。」听說一個月真的可以賺二三千,蔣學華驚呆了。

要知道酒店的經理,一個月工資也只有一千塊左右,他這樣早上干幾個小時,居然能賺這麼多?

如果自己也跟他一樣干,甚至干的時候更長一點,是不是賺得會更多?

一年賺三四萬,那不是抵得上四個萬元戶了?

「怎麼?你也有興趣干這個?」方明湘故意問道。

她也只是試一試,不過看他的樣子,似乎真的想嘗試一下。

「能賺這麼多,我當然有興趣啊?」蔣學華一付理所當然的樣子。「明湘姐,這個難不難學,你能教教我嗎?」

他現在腦子里只剩下一年賺三四萬這個概念,其它全部拋在身後了。

如果這樣干上兩年,家里說不定也能造姐夫家那樣的漂亮房子了。

「只要你想學,當然沒問題。」方明湘也不確定他是一時心血來潮,還是真的下了決心。「你從今天開始,就幫姜文彬干,幾天後,就可以獨立做了。」

如果他願意試一試,她也願意給他機會,大不了再買一輛三輪車,在服裝店門口讓他擺攤賣早餐,就算以後不做了,也虧不了幾個錢。

「好,我先跟姜文彬學。」蔣學華仿佛下了決心似地叫道。

方明浩在一邊看妹妹有意識地引導他,暗暗叫好。

他畢竟是自己的小舅子,這些麻煩本來是自己的,妹妹幫忙解決,自己就不用擔心了。

把他帶來虞城,方明浩最擔心的,就是他跟以前一樣,天天游手好閑。

在虞城不做事,花妹妹的錢還罷了,萬一惹了事,那就更麻煩了。

能安心找點事做,他和月華就放心了。

八點五十分的時候,蔣月華過來上班,看到方明浩和弟弟,連忙招呼他們進去坐。

「姐,你和姐夫進去吧!不用管我。」蔣學華大大咧咧地朝姐姐擺擺手,「我剛才答應明湘姐了,要跟姜文彬學**蛋餅,學會了也賣這個賺大錢」

說這話的時候,他感覺自己已經成了萬元戶,底氣十足。

「你是說真的?」蔣月華驚喜地叫起來。

怕他瞎說騙自己,又望向方明湘。

太不可思議了,難道明湘有魔力嗎?怎麼一下子讓懶成那樣的弟弟,打算好好干活賺錢了。

方明湘沒有出聲,只是點了點頭。

三人進了花店,方明浩怕被小舅子听到,拉著她到里面,把經過說了一遍。

「這個辦法好。」蔣月華贊不絕口。「就怕他懶慣了,堅持不了多久」

有時候希望越大,失望越大,她真怕自己白高興一場。

「先看著吧!」方明湘走過去安慰道︰「中間如果松懈下來,再想辦法給他鼓勁,只要堅持一個月以上,就習慣這樣的生活了。」

習慣養成需要時間,相信一個月後,他基本上能堅持了。

因為天天跟姜文彬在一個房間,應該也能潛移默化影響他吧!

當然蔣月華也在,當他太累的時候,可以幫幫他。

等到後來習慣了每個月存下幾千塊錢,你叫他別干了,可能也舍不得放棄。

「明湘,既然我弟弟也干了,要不我也弄個早餐攤吧!」蔣月華以前不知道一起上班的姜文彬,這樣擺一下能賺這麼多錢,此時也動心了。

在花店上班,一個月才五百塊,哪里比得上賣早餐賺錢呢?

她甚至想馬上辭了花店的工作,一門心思干這個。

「隨你。」方明湘無所謂地回答。「這個要不了多少成本,想干就干,不想干停了也沒什麼。」

相比給人家打工,確實自己擺攤更賺錢。

「那你說要不要辭了花店的工作?」想到明湘好不容易把自己介紹進來上班,如果一下子走了,有點對不起她。

「你不是計劃跟哥開店嗎?等老板娘生了孩子回來,你再辭職吧!」方明湘想了想,建議道︰「到時自家的店開起來後,在門口賣早餐也方便,哥最好也搬來虞城,你們夫妻倆一起做,相互有個照顧。」

如果兩人的婚事定了,最好不要分開,畢竟年紀都不小了,抓緊要個孩子。

「好。」蔣月華應道。

又轉頭望著方明浩,听他的意見。

「我沒問題。」听說可以跟蔣月華天天守在一起,他是求之不得。「只是在城里搞竹編,不是方便吧?」

「沒關系的。」方明湘回答。「租房子時,挑一間後面有大院子的,或者租間廠房也行,後面當工廠,前面開店。至于竹子,讓爸砍好後,托方紹均帶過來就行。」

「那就好。」方明浩一听,終于安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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