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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四章

被找著的賭徒,死在一家客棧里。

後來官兵把那家客棧圍了起來,進行排查。

最後把目標鎖定了一個人,因為伙計看到,他在天沒亮的時候,就慌慌張張地拿了一個包裹,離開客棧了,這個人,有人認識,說他和那個死者,是個好朋友。

查,畫了畫像,在各個路口派人盤查。

很快,這個人就被抓到了,他對殺人劫財供認不諱。

原來,事情是這樣的,這兩人是拜把子兄弟,我們用甲乙來代替他們的名字說事,這樣簡單,免得此篇太多的名字沒法記。

我們說死者是甲,甲經營著賭場,乙有自己的買賣要做,但是賭場的生意好,乙就把二百兩銀子投在了甲這里,年利息五分,一年能掙個一百兩,何樂而不為?又不用自己出力氣,又不用自己來經營,就是到時候,過來數數銀子,想投了就再放這里,不想投資拿錢走人,就這麼簡單。

這都是關系不錯的,要是一般人,投不了關系,人家還不要呢!

乙是嘗到甜頭的呀,嘗到甜頭的乙,就把自己的所有錢都投到甲這里了。結果,甲也不顧朋友之情,把他的錢也給卷走了。

這特麼的不仗義啊,見錢眼開呀,既然你不仁,就別怪我不義,朋友沒得做的。

結果,經過多方探訪,乙終于查到了甲的躲藏處。

甲被乙堵在客棧的房間里,這還有什麼好說的?甲是一個勁地道歉,說我不是故意的,我是要給還你錢的,只是追他的人太多,他想退給乙都沒機會給呀。

為了表示他們還是兄弟,甲還置了酒席賠罪。

乙不干呀,得拿到錢才放心啊。于是甲就打開包裹,露出那白花花地銀子,從中拿出二百多兩銀子,遞給乙道︰「吶,您的連本帶息我都給你了,你可不能把我給賣了,告訴別的債主!」

「那哪能呀?咱們可是拜把子兄弟啊!」乙拿到了錢,又拿到了利息,就換了個態度,因為甲畢竟還置辦了酒菜,不吃不是浪費了麼?

于是這對兄弟,推杯換盞,喝將起來,甲就在那里規劃,想換個地方東山再起,有錢了就不怕找不到人,只要有人,賭場一樣地能開起來。到時候,甲對乙道︰你有多少錢,優先考慮你,讓你跟著掙錢就是!

就這樣,兄弟兩個喝個不亦樂乎,甲的酒量到底遜色,喝得東倒西歪,睡將過去。我們說,乙酒量尚好,他沒有喝多,他看著呼呼大睡的甲,就在琢磨,甲那包裹里好多銀子,光是從三姨太那里就得了一千九百兩,再加上別人的,得有好幾千兩啊,這都是他得來的不義之財,自己就是掙上一輩子,也未必能掙這麼多。

老話說,無毒不丈夫,把他這錢偷走,自己是一輩子吃不愁穿不愁啊。

至于甲呢,他是啞巴吃黃連,他不但不敢報官,還得東躲西藏躲那些投資人來要錢,所以他沒什麼可怕,只要不讓他找到自己就成。

于是乙看著睡得跟豬似得甲,動了歪心思,就把他的包裹拿過來,準備走的時候,乙是心里慌呀,踫到了凳子。

我們說,甲卷了這筆錢,雖然喝多了,但是每日里都是提心吊膽,這回听到了響動,怎麼能不醒?

醒來的甲,朦朧中見乙腋下夾著自己裝銀子和銀票的包裹,于是酒也醒了,他低吼道︰「你想作甚?」

到了這個時候,乙就不能再淡定了,即便把錢還給甲,兄弟也是做不成的,還得被說成不仁不義。

況且這麼多的錢,就這麼還給甲心有不甘啦,于是在那一刻,他生出豹子膽,他回過頭,拎起凳子,對甲的頭顱就砸去。

甲被這一擊,倒下了,但是並沒有死,他要反抗啊,他掙扎著從地上爬起來,手里也是拿了凳子的,都是地痞流氓,誰比誰差?

我們說,一個酒喝得多,又被乙這麼一擊,腦子有些糊涂,行動就有些遲緩,等到乙的凳子第二次砸在甲的腦門上,甲就懵了,他驚恐地看著乙的凳子第三次砸下來,我們說,甲的頭顱就是鐵打了,也得變形啊,為了少描述這些血腥的場面,用一句話蓋過,那就是甲被乙給打死了。

乙在打的時候,只是想讓甲閉嘴,不要說話,等到甲真正閉嘴了,不說話了,頭耷拉在那里,地上一大灘血,頭上還在往外冒血的時候,乙的恐懼才開始滋生。乙很想淡定,但是他已經管不住自己了。

所以他慌慌張張從樓上下來的時候,都忘了要把甲的房門帶上,值班的小二問他干嘛了,他連一句話也沒有,拿了包裹慌慌張張地離開了。

小二心里疑惑呀,他就像賊一樣,是不是偷了客人的東西啊?

小二就上去看了,結果,不用說,小二在黎明時分,大叫起來,把客人從夢里給鬧醒了。

被吵醒的的客人,有的嘴里罵罵咧咧,可是,當听說有人被殺了,那個驚啊,還罵啥,趕緊圍攏去看,他們心里是可想而知的,誰在這個時候還敢充老大?一個個都呆在哪里,詢問著這都是誰干的?凶手人呢?四處張望,害怕凶手從某個角落竄出來,對自己下手。有膽小的早關了房門,手里拿了棍子之類的東西,在那里瑟瑟發抖。

這還愣著干嘛?于是報官,于是盤查,別說官府封了客棧,就是不封,誰敢在這個時候離開?那嫌疑就落到誰的身上。

查,就變得簡單多了,詢問來詢問去,小二說的那個匆匆忙忙離開的人嫌疑最大。于是官府找來畫師,小二描述,見過面的補充,我們說,乙的模樣就在畫師的筆下呈現了。

慌慌張張的乙,在這個時候像個沒頭的蒼蠅,他第一想到的是回家跟家里人交代一聲,留下點銀子給老婆孩子過活,自己好帶著大部分銀子逃命呀。

我們說,這個乙畢竟不是慣犯,他只是臨時起意動了殺心,殺了人後,他心里怕,是完全亂了方寸,不知道第一時間逃跑的道理,給官府派人攔截他留下了寶貴的時間。

我們說,官府的捕快可不是吃干飯的,他們是專干抓人這個營生的,于是,乙被抓了起來,于是,乙還沒過幾個刑具,就什麼都招了。

因為人家老爺說了,你是嫌疑最大,而且,從你家搜出這麼多的銀子,你作何解釋?你還是快快招來,免受皮肉之苦啊,你要是主動交代,還有優惠啊,死前,你不會挨打的,還會有肉吃。

乙知道不交代還得被上刑的道理,他哪里受過這等罪?在老爺的威逼利誘下,招吧,招了起碼自己javascript:的妻兒早些被放出去,他一人做事一人當啊,不能連累了家中父母兄弟不是?他一個殺人犯,也不會株連九族的,這是老爺說的呀,他自己也是明白的呀。

乙的家里人被拘來後,就把甲給他們的銀子都給上交了,這錢不能用,捕快說了,他這卷的是別人的款,別人的錢不屬于乙,乙的家人就不能拿,那就上交吧!

于是,案子真相大白。

那麼說了這麼多,跟三姨太有什麼關系?既然人被抓到了,銀子拿回來了,那欠三姨太的錢,總該還了吧?

可是,等到死鬼甲被家人拉回去掩埋了,等到老爺把殺人犯乙令人押往刑場去,因為殺人是要償命的嗎,自古就是這個道理嗎,這沒啥異議的!那就殺頭吧,家人被準許把尸體可以帶回去埋了。

老爺再來接三姨太的案子,老爺說了,甲欠你的錢,有誰證明啊?三姨太說這里有字據啊。

可是,老爺說了,字據有什麼用啊,這人都死了,找誰去對嘴呀,你說字據上欠你這麼多錢,那其中要是有貓膩,可怎麼判?

是啊,什麼都有可能,假如說,三姨太的字據要是造假可怎麼辦?再有,再有那歪理多了,老爺也是個文化人,編個歪理能比三姨太差了?

我們說,老爺就是不想把這錢給三姨太還回去,人家擺在桌子上說也是有道理的。

所以,三姨太到哪里說理去?說不通嗎!明白人就說,算了,人也死了,你還跟誰要錢去?甲那是不義之財,被官府沒收那是活該,至于三姨太您的錢,就認栽吧。

三姨太就仰天長嘆,第一回怯怯地去跟林榮坦白了這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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