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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更)

這次向梁還算老實,把殺害齊世昌的過程說了個大概,從頭至尾都沒提吳垣也在場的事。

不過他不提,不代表李康華會放過吳垣。

「于氏,有人于上月二十四日未時見你尾隨向梁和吳垣去到東郊,你為何要跟蹤他二人?」

于氏匍匐在地,語焉不詳,「民婦民婦是出門買東西無意間踫到的。」

「大膽于氏!公堂之上豈容爾等撒謊!速將你當日看到的據實以告!」

「是。」于氏抖如篩糠,「稟大人,那日我姑父來家中找我公爹,兩個人在屋里還吵了起來,我,民婦一時好奇就偷偷听了兩句。」

「你听到了什麼?」

于氏不安的瞟了一眼向梁,「我,民婦听公爹說說什麼‘我幫你出了銀子還抬了尸,一口都沒撈著!’」

于氏將吳垣的語氣學的惟妙惟肖,眾人听了哄堂大笑。

「大人我沒有!」吳垣急惶惶否認,「她胡說的大人!你個吃里扒外的騷娘們」吳垣喊完又沖于氏吐出一堆咒罵的話。

啪!

驚堂木一響,李康華雙眉攢緊,「于氏,你繼續說。」

「後來我公爹和姑父就出了門,我,民婦當時真的是去買東西的,無意間在路上看到他們,就想民婦一時好奇,就跟著他們去了亂墳崗我,民婦當時隔著河看不清晰,只記得他們在墳堆里找了塊木板子,然後插在地上就走了。」

吳垣大駭,沒想到他們偷著給齊世昌立碑的事兒也被于氏發現了!

更令他驚懼的是李康華接下來的話,「于氏你上前辨一辨,是不是這塊木板。」

于氏模了模上頭的花紋,「沒錯,就是這個,像一串桂花。」

听到‘桂花’二字,站在向金向銀身後的桂芝忽然打了個寒顫。

「大人,」于氏似乎想起了什麼,從袖中掏出一張銀票,上面的水漬早就干了。「這是公爹叫我拾起來的,民婦,民婦真的什麼也不知道!」

浮夸,兆筱鈺撇撇嘴,于氏這段演的有些過了。

果不其然,吳深深的看了于氏一眼,心道︰這就是債啊。

「吳垣!人證物證俱在,你還有甚話可說!」

「大人,大人休要听這婦人一派胡言,她,她是恨我她」吳垣轉著眼珠子說不下去了。他總不能說他長期霸佔兒媳婦,那豈不是罪加一等!

「是向梁叫我干的!」吳垣仿佛抓住了救命稻草,「這一切都是向梁逼我干的!」

李康華冷冷一笑,「本堂看你是不見棺材不落淚,來人,宣客棧掌櫃上堂!」

吳垣一听,直接癱坐在地上。向梁也抬起頭,沒想到二十多年過去了,那老掌櫃仍然健在,還被縣令大人給找了出來!

老掌櫃是被人攙上來的,他手拄拐杖,步履維艱,見到李康華便作勢跪拜,李康華納頭急道免禮。

「老人家,這二人你可識得?」

老掌櫃仔細端詳了向梁和吳垣一會兒,「回大人,老朽略有印象。」接著他便將那晚發生的事一五一十的說了,從向梁怎麼訂房到半夜二人怎麼去抬尸,听完這話吳垣徹底萎了。

李康華一雙厲目鋒芒掃過向梁等人,「當年你二人見色起意將齊世昌一家誆至客棧,向梁強佔程氏被齊世昌發現,你索性將人扼打至死,你二人又將尸體棄于東郊野林。程氏迫不得已只好跟你歸家,之後你又生出腌念頭,百般虐待養子,一心想將他趕出青源。此為第一宗罪!」

李康華接著又道︰「前不久齊延福之妻趙氏無意間听到你與程氏討說齊世昌之事,你擔心殺人敗露,遂教唆幾個孩子對身懷六甲的趙氏痛下毒手,趙氏險些一尸三命。此為第二宗罪!」

「趙氏僥幸活命,你又唆使向家眾人朝趙氏發難,將她攆走,齊延福不肯,你便心生歹意想將他一家除去!你誣告齊延福一家不孝,導致他們一家被向氏一門除族,此為第三宗罪!」

「被除族後你仍不知足,非要將他們一家趕盡殺絕。于是伙同吳借水匪之手夜襲青源,並去趙家堡擄走齊延福的幾個孩子將人賣到勾欄之地!此為第四宗罪。期間你的兩個兒子向金向銀還妄圖毒殺兄長,本堂說的是也不是!」

圍觀的人們都驚呆了,天底下竟有如此惡毒之人!

殺了人爹,佔了人娘,現在還要殺人兒子,連幾歲的孩子都不放過,簡直連畜生都不如!

「打死他!」

「殺了他!」

不知從何時起,憤怒的百姓們形成了一致的口號,要求李康華嚴懲向梁。

李康華捻須沉吟,半晌無話,直到周圍的人聲漸漸消退。

「本官在此宣判︰」李康華再度起聲︰「向梁數罪並罰,本該處以腰斬,但本官念他年過五旬,死罪可免。然他作惡多端,不懲戒不足以平民憤!來人啊,將他家產全部抄沒,田地收回,杖責五十,發配西海!」

隨著李康華的話音同時落地的還有朱紅色的令牌,兩側的衙役迅速上前將向梁拖了下去。

李康華的視線又轉向吳垣,「吳垣,你明知向梁行惡卻不阻止還與他同流合污,本官判你服役十年,杖責三十。來人啊,將他拉下去!」

吳垣還想做最後的掙扎,卻被衙役們堵上嘴拖走了。

于氏暗暗松了口氣,終于擺月兌了那只骯髒的老狗!服役好,服役哪是人干的,別說十年,吳垣能堅持一年就好不錯了。

「吳,」李康華面無表情道︰「你為向梁害人一事牽線搭橋還派手下擄走孩子,將水匪藏匿于吳家船中,本官將你杖責三十,你可服氣?」

吳跪在那兒一動不動,好像雕塑一般。

「來人啊,將他拉下去,吳同水匪與欽差大人殞命一事有千絲萬縷的關系,本官暫且將他收監擇日再審!」

李康華連發幾道命令,最後,他轉向向金和向銀。

「向金向銀,你二人謀害手足,敗露之後仍不思悔改,本官判你二人服役三年,杖責三十,同向梁吳垣一道游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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