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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零六章 人生贏家,不留私房錢

當伊蓮娜匆匆忙忙跑到大背板前方的廣場時,她的心里已經涼了半截。

因為這麼大個明星,從那些人的眼前氣喘吁吁的跑過,居然都沒人肯低頭看她一眼。

所有廣場前方的人,現在都保持著同一個姿勢,抬著頭呆呆地望著上方的巨大的電視屏幕,嘴里連口水流出來都顧不上了。

屏幕之中,和路雪正穿著一襲鮮紅的長裙,在一個空曠的舞台上盡情縱歌,她的身後,隱隱約約有一群樂師在伴奏的樣子,但這些樂師全都半遮半掩的沉浸在黑暗之中,畫面說不出的詭異和絢美。

而和路雪的嗓音,更是充滿了穿透力和爆發力,當她高歌到「,」 的時候,全場猛地爆發出一陣歡呼聲。

「太棒了!」伊蓮娜听到有人在激動地大叫道︰「感覺血液都快要燃起來了,這首歌听上去實在太有感覺了!」

「是啊!」旁邊有人附和道︰「真想跟著一起大聲的唱,可惜我才听了三遍,連歌詞都還沒記住。」

听到這兩句話,如果說伊蓮娜之前還只是心涼了一半的話,那現在就已經是徹底涼了。

都听了三遍,還這麼如痴如醉,這代表了什麼?

馬特烏斯寫給她的那首歌,雖然也堪稱是公告牌上的經典之作,但絕對沒有如此巨大的吸引力。

那首歌听第一遍會覺得驚艷,听第二遍之後就會有一種似曾相識的感覺,听到第三遍,估計很多人都會明白,這和馬特烏斯以前的作品沒有什麼區別。

華麗,但缺乏實質內容,屬于那種匠心之作,但絕對不是靈感之作。

真正稱得上經典的歌曲,絕對每一首都有其獨特之處,即使在百十年之後人們再次听到,也不會覺得老土或是過時。

而馬特烏斯那首歌,很符合當下的時代主流,但如果過幾年再听,說不定就會覺得有些過時了。

再加上那首歌並沒有創新,和他過去幾十年所做的音樂一脈相承,人們听多了,難免就會覺得膩味。

這就是兩者之間的差別啊!

伊蓮娜愣愣的看著前方大屏幕上晃動的那個身影,此時心里既充滿了懊惱,又充斥著嫉妒,她在想,要是能夠演唱這首歌的人是自己,那該多好啊!

可是世上並沒有後悔藥賣,當初是她主動去抱馬特烏斯大腿的,結果發現現在那個華國人的大腿比馬特烏斯更粗,她哪還有機會轉換立場呢?

輸了,輸了!

如果說伊蓮娜的經紀人是個半吊子,對歌曲的認識還很業余的話,那伊蓮娜絕對是最專業的歌手,當听到和路雪演唱的那一刻開始,她就明白勝負已分了。

原來那個華國人並不是因為害怕而做了縮頭烏龜,他是閉關修煉,要將一切都做到最好才肯把歌曲拋出來面世。

而演唱這首歌的那個女孩兒,無疑也是一名優秀的歌手,如此具有爆炸力的歌曲,就連伊蓮娜自己也不敢說能在五天之內就唱下來,但她卻完成的很好,不僅如此,她還拍了個mv。

從什麼時候開始,華國的音樂變得如此厲害了?

伊蓮娜心中有些失落,還有些迷茫,就在這時候,她的經紀人從身後追了過來。

「伊蓮娜。」經紀人滿臉苦澀的喚了他一聲,低著頭說道︰「對不起,如果不是我慫恿,你也不會主動摻和進這件事里來……」

「不,瑞恩,我不怪你。」伊蓮娜苦笑著說道︰「我知道你也是為我好,其實當時我也是被**沖昏了頭腦,如果不是這樣的話,我又怎麼會听你的話,主動去找馬特烏斯先生呢?不過現在一切都晚了,我們想品嘗勝利時候的快樂,就要學會承受失敗之時的苦澀,瑞恩,我不相信因為這件事我就再也沒辦法翻身了,等著吧,米國歌壇,我一定會再回來的!」

說完她提起自己的長裙,就像個驕傲的公主一般抬起頭,紅著眼,迅速走回了會展中心的舞台。

兩天之後,伊蓮娜離開了米國,她的第一次米國歌壇之旅,就此畫上了句點。

而當《shotthe dark》在大背板上第一次露出真容的時候,整個米國樂壇都震動了。

輸了,歌壇元老馬特烏斯先生居然輸了?

只要帶個耳朵的,都能听出兩首歌之間的差距,沒有人敢在這個時候,再說出任何不服氣的話來。

就連馬特烏斯,也想一夜之間蒼老了好幾十歲一樣,當媒體去采訪他的時候,愕然的發現他眼楮出現了深深地眼袋,以前永遠都是挺直的身板,突然之間也變得彎曲了,他的眼神里,帶著一種從來未曾見過的迷茫和衰敗。

「是的,我願賭服輸。」馬特烏斯對著數十家堵在門口來采訪的媒體直言不諱到︰「那個華國人的創作水準,的確在我之上,這也讓我相信他之前的作品,具備很高的水準,或許卡恩和基爾斯特輸的不冤,我從沒見過一個天賦如此出眾的年輕人,如果他願意的話,他將會在米國樂壇闖出一片屬于自己的天地。」

不得不說,馬特烏斯到底是身上流著德意志血脈的人,關于認輸這一點,他承認的很干脆。

和他比起來,之前那個基爾斯特就顯得有些不堪了。

但其實說起馬特烏斯認輸,最糟心的不是別人,正是基爾斯特。

基爾斯特堅持認為吳良的《水邊的阿狄麗娜》不是正宗古典音樂,正因為如此,哪怕他輸了也不願意承認,所以他後來才會找馬特烏斯,希望這個老朋友能夠利用自己在歌壇的聲譽,幫他聲討吳良。

哪知道這一下把老朋友也給陷進去了,馬特烏斯在米國樂壇辛辛苦苦打拼幾十年才闖下的名頭,全都給吳良做了墊腳。

吉爾斯特一邊是愧疚,另一邊卻更加不服了。

有才華又怎麼樣,古典音樂就是古典音樂,大家說好了用古典音樂定勝負,結果你弄個似是而非的音樂來打擦邊球,這是任何一個正直的音樂人都不能容忍的!

反而越是有才華的人,一旦使起壞來,才會越可怕!

這時基爾斯特已經不是抱著爭勝負的念頭來看待吳良了,他是一心想著要為自己正名,為古典音樂正名,所以他東奔西跑,很快又找上了另一個朋友。

這個朋友,跟馬特烏斯不一樣,他是土生土長的米國人,不過有一點,他是黑人。

沒錯,基爾斯特這次找的朋友,正是米國的饒舌之王吉姆.杰克遜。

說起吉姆.杰克遜,這位的人生履歷簡直就像是一部傳奇小說那麼跌宕。

吉姆出生在一個六口之家的黑人家庭,從小時候起,他的家庭就非常貧困,為了能活下去,他小時候基本上就沒念過什麼書,六歲開始就跟著自己的幾個兄弟一起外出偷竊、詐騙,販賣毒/品。

如果順著這條路走下去,他很可能成為千萬個不知道什麼時候就死在路邊爛水溝的一個普通黑人後裔。

但幸運的是,在吉姆11歲的時候,有一天他偶爾路過一家商店,听到了從商店里傳來的一陣饒舌的歌聲,這歌聲吸引住了吉姆,讓他瞬間就邁不開腿了。

此後吉姆瘋狂地迷戀上了饒舌音樂,他開始去各個街區尋找那些隱藏在平民中的饒舌歌手,跟他們學習,向他們挑戰,拼命地鍛煉自己,立志成為一名最好的饒舌歌手。

18歲後,吉姆已經成為整個紐約的饒舌之王,他擊敗了所有黑人當中最優秀的饒舌歌手,成為了當地最出名的raper。

就在這一年,吉姆被著名的白石音樂發掘,正式簽約成為了一名專業歌手,也是由此開始,他踏上了自己的王者之路。

2006年,吉姆參加了全美最著名的一次饒舌歌手大賽,在這次大賽上,他擊敗了來自全世界最優秀的饒舌歌手,正式加冕饒舌音樂界的王冠。

2009年,吉姆發行了他迄今為止最成功的一張唱片,《fire》,這張唱片當年狂銷130萬張,成為年度世界唱片銷量冠軍,也打破了多項樂壇的巔峰紀錄,「饒舌之王」吉姆.杰克遜的大名,名揚天下。

2011年,吉姆從白石音樂跳出,創辦了自己的音樂公司「whispper」,也正是從那時開始,他從一個單純的歌手,變成了一個饒舌帝國的當家人。

此後吉姆一直活躍在饒舌音樂界,由于饒舌音樂在米國非常流行的緣故,他也成為了米國最出名的幾位頂尖歌星之一,後來他娶了著名的流行音樂天後克里斯蒂娜,旗下的「whispper」音樂公司也逐漸成長為一家大型的音樂巨頭,可謂是愛情事業兩豐收,真真是羨慕死了不少的米國人。

如此成功的一名大人物,之所以能和基爾斯特有交集,還源自于他們都同樣喜歡一家著名的籃球俱樂部——紐約撞擊者隊。

紐約撞擊者隊是米國職業籃球大聯盟當中的一支勁旅,數十年間曾幾度摘取聯賽冠軍,由于地處紐約大都市,這里從來不缺大牌的明星運動員,正因為如此,紐約撞擊者隊也一直是紐約市的驕傲和象征。

而吉姆和基爾斯特,同為這家俱樂部的粉絲,巧合的是,他們倆買的套票,就在相鄰的兩個座位。

正因為如此,吉姆和基爾斯特每次看球的時候都有機會遇上,一來二去,兩個同樣搞音樂又同樣喜歡籃球的人,漸漸就成為了朋友。

基爾斯特原本因為自己和吉姆身份有一定差距,是不想去麻煩這個「朋友」的,但是沒辦法,他最親密的戰友馬特烏斯已經倒在了吳良的「槍口」下。

為了爭一口氣,他也顧不得自己和吉姆其實關系還沒好到那個地步的份兒上,直接找上了這位朋友。

听到基爾斯特的訴苦,吉姆其實也很詫異。

馬特烏斯和吳良訂立賭約的事,吉姆也知道,畢竟這件事被媒體抄的那麼厲害,他又不是聾子瞎子,怎麼可能沒听說過呢。

只是當時他也沒想到,馬特烏斯這位米國樂壇的元老,就然會敗在一個初出茅廬的華國年輕人手下,想到這里,他當時甚至還有點兒慶幸。

幸好上次出去花天酒地被老婆克里斯蒂娜發現了,于是這段時間克里斯蒂娜沒收了他的所有私房錢,于是這次的地下盤口,吉姆沒去投注。

否則以他的脾氣,少不得要押個百八十萬賭馬特烏斯贏。

結果馬特烏斯輸的面白無光,吉姆也給嚇出一身冷汗,百八十萬對他來說雖然也只是九牛一毛,但架不住就這麼白白的送出去啊。

幸好,幸好,老婆大人英明,沒有給我留私房錢!

吉姆當時還覺得運氣不錯,可沒想到一轉眼,引發這件事的「罪魁禍首」基爾斯特卻找到了自己頭上。

你說我只是個打醬油的,這到底關我什麼事啊?

吉姆.杰克遜真是有苦說不出,望著基爾斯特的眼神,不免就帶上了些許詭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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