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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一章 他根本不懂唱歌

所有觀眾依次進場,在屬于自己的位置上坐下。

能夠有資格坐在前方四方桌上的人,基本都是唐人街的宿老,或者各個行業的精英人物。

鐘老爺子自然是做在前方,而且就在舞台下的第一排,圍坐在他身邊的,正是鐘家的一家老小。

雖說距離過年還有好幾天,但整個演唱會現場的布置,卻非常具有過年的氣氛,大紅的燈籠,一溜溜地高掛在廊檐的兩旁,各種各樣的福字,乃至于春聯,從門口到場內,隨處可見。

很多觀眾進場的時候,甚至已經樂呵呵的拱手相互問候「新年快樂」了。

鬧哄哄的聲音,一直持續到吳良出場。

說真的,這種平時用來作為戲劇演出的舞台,其實根本就不適合作為演唱會使用,不過一來這也不算什麼正式的演唱會,二來吳良其實也根本沒有任何舉辦演唱會的經驗,所以這個舞台,在他看來竟然也覺得還不錯。

他穿著一身喜氣洋洋的大紅袍走上了舞台。

看著台下黑壓壓的一片人頭,吳良心里突然有些感動,演唱會,這是多少歌手夢寐以求的目標,沒想到他今天竟然能有幸視線。

盡管這個演唱會的規模和正式程度都有所保留,但對他而言,已經是他演藝生涯的一大步了。

就在半年前,他甚至連自己是否還能在歌壇繼續混下去都不確定,哪能想象過今天居然有機會站在這樣的舞台上,為成百上千的人歌唱呢?

他的心里充滿了欣喜,同時也對這次演唱會充滿了期望。

一番開場白的自我介紹之後,他為大家唱響了今晚的第一首歌。

既然是新年演唱會,當然需要一個熱鬧的開唱,吳良第一首選擇的歌曲,正是《恭喜發財》。

「我恭喜你發財

我恭喜你精彩

最好的請過來

不好的請走開

oh 禮多人不怪」

喜慶的歌詞一唱出來,台下的觀眾立刻爆發出一陣熱烈的掌聲。

一個頭發花白的老爺子顫顫巍巍地點著頭道︰「這首歌好,這首歌听著就喜慶。」

旁邊的人趁機沖他拱拱手道︰「潘老爺子,恭喜新年快樂呀!」

老爺子哈哈地捋著胡須大笑,同時回了聲「新年快樂」。

不過與此同時,卻有人在底下不屑地說道︰「真土,這種歌也敢拿來開演唱會?簡直就是個馬屁精!」

說話的人,正是鐘家長孫鐘永溯。

其他人不知道鐘永溯對吳良的敵視,還以為他只是看不慣吳良的音樂,于是有個鐘家的長輩隨口回到︰「我覺得挺好的呀,過年嘛,本來就應該唱這麼喜慶的歌。」

鐘永溯擺出一副不屑爭辯的樣子,高傲的從鼻孔里哼了一聲。

一首《恭喜發財》之後,吳良開始演唱第二首歌。

他選的第二首歌,正是已經在籌拍的《馬行貞2》主題曲《萬里長城永不倒》。

這首歌其實和《我的華國心》都有差不多的特質,很民族,很有情懷,特別是上了年紀的華國人一听,根本就忍不住眼中的淚水和胸中的豪情。

這首歌在內地還沒有流傳出來,因為要配合《馬行貞2》的宣傳,所以吳良也沒拿出去唱過。

但是這次來米國,他卻把這首歌排到了歌單里面,因為這樣應景的歌曲實在不多,而且隔著萬里重洋,他也不擔心這首歌被流傳出去。

一曲「千里紅河水滔滔,萬里長城永不倒」,果然激起了台下一片叫好之聲。

雖然听得出來,較好的大多都是老年人,或許還有一些最近才搬到米國來的華人,不過這種令人心血澎湃的曲調,再加上那歌詞中不屈不撓的精神,的確是感動了很多人。

就連一些在米國長大的華人後裔,也不由自主地對吳良歌詞中的「紅河」、「長城」生出了向往之情。

在他們以往的認知中,無論是「紅河」,還是「長城」,只不過是宣傳片中的旅游勝地,能夠被他們所熟知,無非是因為那里古老的傳說和迷人的風景罷了。

但他們今天卻從吳良的歌聲里,听出了一種魂魄,一種民族的精神,以及一種文化的傳承。

老人們常說,華國是他們的家,雖然身在米國,但他們的根,卻始終都長在萬里之外的那片土地上。

可那片土地,到底是什麼樣子?

很多年輕的華裔都只能從電視上、網絡上,才能窺視一二。

但此時,他們卻似乎從長輩的眼淚中,從那一張張充滿了淚痕的滄桑的臉上,看到了什麼,讀懂了什麼。

「以後有機會,一定要去華國看看。」很多年輕人已經下定了決心,等以後有了錢出去旅游,華國將是他們的第一選擇地。

一首歌,無聲無息間已經將所有人的心漸漸拉攏在了一起。

可就在此時,台下又傳來一聲陰陽怪氣的聲音。

「什麼狗屁歌詞,听都听不懂,就不能來點兒有勁道的?」

這聲音並不大,可因為離舞台很近,所以吳良勉強能听到。

他的臉上露出一絲愕然的神色,望向了那個說話的人。

毫無疑問,這人又是鐘永溯。

鐘永溯看到吳良望向他,頓時挑釁似的昂起了頭,他看著吳良,似乎在嘲笑他只會唱這些嘩眾取寵的歌曲。

吳良其實也早已經感受到了這位鐘家長孫的敵意,不過為了演唱會順利進行,他忍了,只是跟鐘永溯對視了一眼,就面無表情的轉過身去,開始準備下一首歌。

倒是旁邊的鐘老爺子,不悅地皺起了眉頭,對鐘永溯喝斥道︰「永溯,你干什麼?不要打擾吳先生演唱!」

鐘永溯在他爺爺面前,倒不敢太放肆,只是委屈的撇了撇嘴,然後用更加仇視的目光看向吳良。

第三首歌,吳良選擇了自己最早闖出名氣的《十年》。

這首歌對他的意義重大,而且今天這個舞台,她也並不打算全部都唱《萬里長城永不倒》這樣的煽情歌曲,煽情煽過了頭,很有可能就會引起別人的反感。

大家趕在新年之前來听演唱會,更多的是為了休閑放松,可不是來接受愛國教育的。

再說了,那種歌或許對鐘老爺子這樣的老一輩華僑來說,百听不厭,可是對更對年輕的,沒有經歷過那種背井離鄉的苦楚的年輕華裔來說,就顯得有些隔靴搔癢了。

或許更多的唱一些具備流行元素的歌曲,才能更好的吸引他們的注意力。

事實證明他的選擇沒有錯,《十年》不僅在華國非常流行,即使在米國,也有很多年輕人喜歡。

別以為身在米國的年輕人就從來不听華國的歌曲,事實上,在互聯網如此發達的年代,「流行」這個詞,已經涵蓋了全世界,天竺人在東北玩泥巴,韓國人在江南騎馬,無論任何一個國家流行的元素,很快都會滲透到其他國家,同樣會引起一部分人的注意力。

就好比米國的流行劇會在華國引起熱議,華國最當紅的影視作品,同樣也會有很多米國人感興趣。

更何況,這里原本就是華人聚集地的唐人街。

所以一听到吳良《十年》的音樂聲響起,台下竟然迅速出現了一塊牌子,上面用漆黑的墨筆寫了幾個大字「主播主播我愛你,就像老鼠愛大米」!

吳良看到這塊字牌,欣然一笑。

他是真沒想到,居然連遠在米國的舊金山,也會遇到自己的粉絲。

「主播」這個稱呼,可是只有那些喜歡在直播間里听他唱歌的觀眾們才會使用的。

也不知道米國的網絡是不是真的這麼發達,隔著幾萬里的重洋,也能收看到他的直播嗎?

朝那舉著牌子的粉絲揮了揮手,吳良深情的開始了自己的演唱。

好的歌曲總能引起人們的共鳴,即使這不是講述愛國情懷的煽情之作,但同樣獲得了台下觀眾極高的評價。

好多人甚至在演唱後發出了刺耳的尖叫,這樣听起來,就真的有幾分演唱會的味道了。

坐在前方的鐘老爺子,也是頗有感慨,听完這首歌之後,他竟然不由自主地回想起了幾十年前自己的那個初戀。

那時候他還是個光著**玩泥巴的地主子弟,見到了村里新來的那位女先生,那女先生可真好看,留著齊耳的短發,帶著一個白色的發箍,臉上總是有著輕輕柔柔地笑容,身上總是傳來如同梔子花一般清香的味道。

他還記得自己曾經發過誓,長大以後,一定要娶一位跟女先生一模一樣的女孩子為妻。

可後來就是泥轟人入侵,到處都在打仗,鐘家為了躲避戰亂,舉家搬遷到了萬里重洋之外的舊金山。

從那以後,他再也沒有見過那位女先生,每每夢中夢到她,總是一副朦朦朧朧的面孔,唯有那幽幽淡淡的清香,仿佛始終縈繞在鼻尖,心頭。

如今連自己都已經是個耄耋老者了,那位女先生,估計也早就已經過世了吧?

可惜啊,斯人已逝,卻不知當初這世界上,有一個孩童曾經如此仰慕她,甚至以她為藍本給自己找了個妻子,那些懵懂中無根無萍的情感,卻隨著歲月飄飄蕩蕩,不知去了哪里。

好歌,好歌詞。

鐘老爺子正在感慨,卻不防他身旁的鐘永溯突然站了起來,一臉憤慨地說道︰「听不下去了,靡靡之音,簡直侮辱了我的耳朵!」

他的話音雖然不大,卻正好被周圍的人給听見,而且這家「百娛劇院」本身並不大,即使經過多年的改修,也只能容納幾百人而已,他這個動作,以及這番話,無異于滾水滴進了油鍋里,頓時引來周圍的一片嘩然。

「你干什麼?」鐘老爺子惱怒的瞪著他問到。

「我不想听了,這種軟綿綿的歌,有什麼意思?」鐘永溯一甩手說道︰「只有搖滾,才是這個世界最動听的音樂,這個家伙,根本就不懂什麼叫唱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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