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版

第三十章︰香餑餑

傳喚證和工作證都是一應俱全,來人雖然在這種場合下有些不太給面子,但在程序上沒有任何挑剔之處。

「好,我跟你們走。但我要先交代一下我女兒的事情,不然就沒人帶孩子了。」

「嗯,你抓緊。」那警官還是比較通情理的,並沒有進行阻撓。

陳渤只好打給柳真,讓她帶今天先照應著清瑜,晚上的話就送到劉媛家里。她一個大姑娘也沒啥帶孩子的經驗,就不折磨她了。

其他人雖然也有點懵,什麼樣的案子需要刑警隊?他們可是只負責刑事案件的。能構得上刑事一詞的,可都不簡單。通常協助調查以口頭居多,出示傳喚證是對待犯罪嫌疑人才有的套路。

深諳社會規則的眾人,當然不免月復誹,但又見陳渤神態自若,心里又打起鼓來。

就在他們剛要邁出會議室時,迎面走來身著黑色西裝與同色套裙的一男一女,手持一封文書道「你好,我們是滬市檢察院,現在有一個案子需要陳先生來配合調查取證。這是《詢問通知書》以及我們的工作證。」

 ,我這還成香餑餑了,就差一個法院就能把司法部門給湊齊,陳渤自嘲地想道,不知道是否可以就此召喚神龍。

俗話說得好,無巧不成書。這時只見一個行政部的員工拿著一封ems遞給了他,打眼一瞧。燕京法院寄過來的,這還真tmd給湊齊了呵,征得同意的情況下拆開之後是一封判決書。

不過是之前被出版社狀告的民事訴訟案,早就知道勝訴的結果,但法院還是按照流程寄給了未能出庭到場的他。

現場還杵著兩個部門的人員,雖然都是黑衣,卻不同款。好歹也算是同僚,雖然是跨地區的,幾人躲到一邊嘀咕了半天回來之後決定先由地主開始問詢,再由滬市檢方帶回去協助調查。

真有種人為刀俎我為魚肉的感覺,反正甭管他們如何商議,他個人是跑不了的。

律師就不用想了,司法體制不同,首次問詢不能請律師也用不著。和美國什麼問題都要甩鍋給律師是大有不同的。

其他股東則是完全懵逼了,這會還怎麼開?正主都給帶走了!剛才的決議到底算不算呢,就成了歷史遺留的難題,只能看著他們離去的背影干著急。

陳渤被警察帶走了!!!

這條消息不脛而走,這下更像是在油鍋中又投下了一顆深水炸彈。

為什麼會被帶走?到底是真的協助調查還是重大犯罪嫌疑人?雖然看起來是撲朔迷離,就連當事人都還沒有弄清原委的時候,網上一篇篇被炮制後的文章再次發酵起來,成功引發了一場互聯網的狂歡盛宴。

「從超級豪車到天價飛機,高調人生背後的奢靡生活。」

「不是渣男不聚首,阿布和陳渤的私人友誼。」

「扒一扒那些落馬的首富!」

這些倒還只是捕風捉影的臆測,眾多網友也只是本著以八卦之心來看待,娛樂至死的時代嘛。

但許多帶節奏的消息發了出來,立刻讓吃瓜群眾都開始加入了聯合討陳的大軍。

「當世大漢奸,美國捐款上億,對家鄉一毛不拔!」

「賺國人錢貼補洋大人,螞蟻美國高管薪酬超總部千倍!」

「數典忘祖,曾拒絕窮親戚登門。」

……

就這些足夠唾沫星子淹死他的了,尤其是一個漢奸的罪名更是了不得。反美反日的聲音一直是方興未艾,打著愛國主義卻是強盜行徑的人本就不在少數。

捐款沒問題,這是好事兒,捐得少的往往都是被攻訐的對象。

但現在的情況是網貼爆料的數字全是國外佔大頭,國內得到了什麼實惠呢?對不起,我們不知道!帶節奏的人只需要斷章取義,反正有的是弱智上套。

好歹肥水不流外人田呢,你丫這不是吃里扒外算什麼?互聯網掙錢那麼容易啊,你這邊一個千萬美金,那邊一扔又是千萬美金。但在國內的某市長爆料,就連自己的家鄉都捐了百萬人民幣而已啊,這差距多大?到底多大?

人心有多大,那差距就有多大!

群情激昂的吃瓜人搖身一變就成了架著炮台的愛國者。

與外面失去聯絡的陳渤正坐在鵬城刑警的問詢室內接受調查著呢。

「白來死了,你知不知道?」黑衣警官正襟危坐在他的對面,生冷得像個機器人。

「白來是誰?」陳渤疑問道,這個名字壓根就沒听說過啊。

「這個人你認識嗎?」警官直接展示了一張照片,畫面里是一個糟老頭的身影。

「哦,認識。昨天在我這演了一場戲。」陳渤並沒有否認,「他就叫白來啊,看來還真是白來了。」

「你和死者是什麼關系?」

「我前女友的父親,非要扯上關系算是半個岳父。」

「他昨天來找你是什麼原因?」

「賣孩子啊。」陳渤撇了撇嘴,「我給了他50萬,他把我和前女友的孩子留給了我,然後就走了。」

「你對他索取錢財不滿,所以痛下殺手謀害了你的前岳父?」那警官隨口道。

「呵,有罪推定,你這是誘導式問詢。憑這一條我可以告你的!」陳渤又不是法盲,你嚇唬一般人也就罷了,來詐他那可真討不到好果子吃。「50萬對我來說只是數字,我一架私人飛機就價值3.5億歐元。什麼概念,35億人民幣!」

陳渤見他們吃驚得樣子,接著道「1億人民幣的現金重約1.15噸,35億就是接近40噸重,比波音737滿載乘客還要重,還可以填滿70個茅廁。你覺得我會為了50萬去要一條人命嗎?除非我是吃飽了撐的,這個犯罪動機在別人身上或許成立,但對我來說是絕無可能的。」

倆負責問詢的警官已經大張著嘴巴,可以塞下一顆鵝蛋。

md,見過炫富的,可沒見過這麼花式炫富的。

按照他的說法來算,50萬就算丟了都懶得彎腰去撿,因為用不了多長時間他就全部賺回來了。

連番問了數次,陳渤的回答毫無破綻,而且條理清晰,還有不在場證據,作案動機也不足以支撐。但就這數輪問詢就已經耗費了兩天時間。

在48小時的問詢期就要到來時,輪番上陣的警官終于找到了一個突破口。

沒有破綻可不就是個破綻麼,于是又問道「為什麼你對白來的死絲毫不感到驚訝,甚至沒有一絲恐慌,是不是心里早有預料,這很不符合常理。」

「我跟他又不熟,昨天是第一次見面,你會為一個陌生人的死感到悲傷嗎?沒有驚訝是因為我也想讓他死,甚至生不如死更好!」

「哦?」警官看到了一絲希望,趕緊跟進道「是什麼原因呢?」

「因為他不僅葬送了我和前女友的愛情,還虐待我的女兒。子女對他來說都是賺錢的工具而已,我當然不想饒過他,所以我不覺得意外,更不覺得驚訝,現在是老天都看不過去啊。」

陳渤抽了口煙,淡淡地道。

就算犯罪嫌疑人都有抽煙的權利,更何況他這個協助調查的,除了不能和外界聯系沒有自由之外,對他還是挺優待的,畢竟上頭還有個李樹森照拂。

他在鵬城可不是孤家寡人。

那警察听到這也沒轍了,這就算有動機也沒屁用啊,又沒行動過。

哪國法律也不會因為你想某個人死就要提前把你關起來過,除非是暴力威脅、恐嚇、擾亂公共秩序這些。但他完全都構不上,最後也只得在48小時到來之前選擇放人,並叮囑他有可能還會受到問詢。

警局的大門還沒走出去,檢察官們就已經在那等著了。

「我可不可以先回去看下我的女兒,幾天沒見不知道她現在怎麼樣。」陳渤問道。

「不可以,事情緊急,現在已經耽誤了兩天!」

「那能不能帶著孩子一起走。」

「不行。」

「那坐我的飛機呢?」

「也不行。」

「你們有沒有听說過做人留一線,他日好相見?這麼不近人情日後會還回去的。我只是協助調查,雖然我不知道到底是什麼緣由讓你們如此興師動眾,但我肯定不是是主謀,也不是首犯。你們都是學法出身,難道不知道要以證人方便為先嗎?」

「抱歉,你還真不是證人。」兩名檢察官黑著臉道,絲毫不為他的話所動。

「我明白了,那就走吧。」

既然不是證人,肯定有案子牽連,能出動檢方的那肯定是公訴案。民事糾紛他們管不著,刑事問題他們也沒審查權,那剩下在他們權限範圍內的無非就是貪腐了。

是劉秘書?但那案子都已經過去幾年了,也沒什麼好調查的。又能值得這麼興師動眾的也就只有梁宇,陳渤最近一年多的時間大部分時間都在國外,也甚少和他見面。

畢竟一個直轄市的行政長官,每天要忙的工作實在太多,除非有相關工作的事情要談,否則哪有那時間和他閑聊。

一行人還沒走出警局的大門,便被聞訊趕來的媒體給包了餃子。

長槍短炮和話筒紛紛對準了主人公,雖然兩天時間沒怎麼休息好,胡茬也都冒出來了一層。但陳渤的精神還算不錯,笑著面向鏡頭揮揮手,這架勢倒是十足的巨星範兒,如果換個背景的話,走紅毯的待遇也不過是如此嘛。

檢察官當然不會允許他接受訪問,在警局的幫助下一行人才鑽進汽車朝著機場的方向開去。

溫馨提示︰方向鍵左右(← →)前後翻頁,上下(↑ ↓)上下滾用, 回車鍵:返回列表

投推薦票 上一章章節目錄下一章 加入書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