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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一百四十六章

此為防盜章咳,其實我上輩子怎麼死的真的不重要,回歸正題咱們應該好好地來說說這本《九天至尊》。

要問我看完此文有何感想?且不說我搭上了一條命,就是我還四肢健全的好好活著,我也覺得不值。

垃圾小說,累我精神,耗我錢財,害我生命!

簡直是可忍孰不可忍!

我為什麼會去看它,撇開自己手賤,還有就是因為它是一匹黑馬,在某點層出不窮的作品中,居然硬生生的殺出了一條血路!

為什麼?

很簡單,因為男主不花。

此文男主頗有柳下惠之風,各色美人寬衣解帶主動求安慰,他全都不屑一顧,又盡得唐三藏真傳,管你仙人妖魔,只要是個母的,只要對他有意思,他一準老老實實和你保持距離!

他的這種行為,很大程度的討好了一眾女性讀者——誰不喜歡專一自律的男人?

但是看在我一個貨真價實的單身漢眼里,唯一的感覺就是,此人不是基佬就是需要腎寶。

作為某點男主的孟寒凌當然不是基佬,他有真心喜歡的妹子,那是一個喚作林瑰的白月光妹妹。孟寒凌十歲拜入昆侖,原本資質平平,只不過是個泯然于眾人間的外門弟子而已,但是就是有那麼一回,他被師兄設計去采一種藥草,孟寒凌兜兜轉轉在山里找了大半天,藥草沒找到,自己倒是暈頭轉向的找不著北了,野外的夜晚是非常危險的,遇到魔獸妖獸那是天經地義,不遇上才叫不正常,而男主遇上的,自然是格外難纏,你跑到哪里它追到哪里,就是甩不掉!

于是男主孟寒凌撒開兩條腿一路狂奔,居然還真讓他遇見了救星!

千鈞一發之際,我們的白月光出場了。

我到現在還記得那時候作者對于林瑰的描寫︰年歲尚小卻風華初成,輕紗掩面反而更添神秘靈動,一雙露在外面的眸子如霜似雪,不沾一點人世塵寰。

總之,這是極好的一個妹子,白衣飄飄,仙氣滿滿,冷若冰霜,堪稱小龍女再世,可惜,被男主這手辣的給摧殘了。

白月光刷刷刷拔劍出鞘,三兩下就秒殺了魔獸,把男主都看呆了,只差留下兩行鼻血。白月光雖然看著冷,但是她心腸還是比較熱的(只對男主熱),見孟寒凌受傷,還主動帶他去自己閉關靜修的洞府療傷。

要不是此時男女主都還未成年,這一準是要發生些什麼不可描述的事情的,可惜,此時他們兩一個十五一個十四,做的事情簡直不要太純潔,我一直覺得這個作者蠻拼的,為了這點純潔的愛情,甘心被拍無數板磚。

白月光照顧了男主十天,什麼仙丹妙藥都不計成本的給男主用上,結果男主不僅傷好了,而且還連著突破了兩級,一直從練氣五層漲到了七層,雖然依舊是弱的可以,但是至少洗洗經伐髓過了啊!髒東西全給洗出來了,以後修煉絕對是事半功倍的。

而此時他也知道了白月光的身份,內門某長老的親傳弟子,資質堪稱千年不遇,被譽為整個昆侖的寶貝和未來。

如此優秀,如此美麗的妹子當前,男主動心了,決定早戀了,但是同時他也意識到了自己和白月光的差距。

真的就是一個是天上的月亮,一個是地上了爛泥塘。

男主覺得,白月光是喜歡他的,就算不喜歡也至少有好感,只是自己實在太差勁,人家妹子無法跨越千山萬水來到他身邊。

于是乎,他決定自己跨過去。

從此,孟寒凌爆發了!

他覺得自己之前的五年外門生活簡直就是在浪費生命!

男主決定痛改前非,一心修煉,終于,在兩年之後,他十七歲那年,比武場上一戰成名,以優異的「成績」被掌門破例收為弟子,羨煞旁人。

不要說這件事情有多麼多麼不可思議,有多麼多麼不合規矩,什麼叫規矩?所謂規矩,就是為了主角而改變的!

孟寒凌一朝飛上枝頭變鳳凰,也終于能夠接近昆侖派的明珠林瑰妹子了,兩人很是甜甜蜜蜜了一段時間,但是好景不長,人界又不太平了,神器更易,禽獸屯于階陛,魔族趁亂渾水模魚,不僅端掉了好幾個較小的修仙門派,還大肆屠戮,殘殺收集人類靈魂!

作為修真界的王者,龍頭老大的昆侖山,終于不能再作壁上觀,昆侖高層開了幾天的研討會,終于決定派一些能力比較出眾的小輩下山歷練一番。長長見識殺殺魔族的同時,也救救百姓為門派博一點好名聲。

是的,救救百姓只是附加的。在這些自命不凡的修仙者眼中,凡夫俗子,基本等同于芻狗。要不是這回魔族殺得太多,他們基本上是處于一種放任自流的態度。

畢竟他們也不大看得上魔族。雖然魔族的確比他們要強很多,但是不知道為什麼,修仙的就是看不上魔族,更有甚者覺得魔族就連芻狗都不如。

我當時看的挺奇怪的,別的不說,昆侖的掌門修為不過出竅而已,而人家魔族族長呢?人家還是個女的啊!修為保守估計都是分神啊!更別提魔族還有個不問世事的隱藏boss歸墟,一出場就是妥妥的大乘期,秒殺了一眾小螞蚱。

當然,魔族也不是沒有弊端。

在魔界,他們分為三個級別。

高級的魔族生來就是人形道體,不論是**抗摔打能力還是修煉天賦都是杠杠的,但是他們偏偏生育困難,基本上就是那種要麼生不下來,要麼生下來了孩子卻耗干了母親的精血,所以人數實在是稀少;其次是那種比較低級的魔族,他們生來獸形,天賦普遍不高,但是努力修煉也能混個人形,他們唯一的好處就是繁衍快,生的多,一胎少說也有幾十個崽子,可謂是戰場主力軍,專門就是沖在最前面賣命的。

而還有一個最低的級別,就是魔靈,一種連形體和意識都沒有的小可憐,差不多就和幽魂能劃上等號,攻擊力不強,一打就死,唯一的優勢大概就是魔靈是群居,以吸人精氣為生,要真普天蓋地的沖上來,也足夠人煩惱的。

而且,最主要的問題,魔族的靈氣資源已經近乎于枯竭,如果不是他們都很有獻身精神,每代總有那麼幾個強悍的長老寧願犧牲自己來供給能源支撐魔界,魔界早就要毀了。

前任的魔族族長怎麼死的,就是為了支撐魔界而獻身的。而新任族長晚菁,繼位時僅僅百歲。這個年紀,在魔族中,基本就等于人族的十五六歲,都還沒成年!

魔界是個大爛攤子,但是晚菁很有手腕和能力,不過百年時間,就將魔族從被修士追著打的局面扭轉成了雙方誰也不會輕易招惹誰。這一點听著好像很簡單,但是真要做起來,其中的辛酸不是常人可以想象的。

但即使是這樣,魔界的情況依舊不容樂觀,低等魔物越來越多,魔界原本是上古天魔創造了專門給自己的後裔居住的空間,容量就算大也是有限,實在是無法容納那麼多低級魔獸與魔靈。

曾經有長老忍無可忍的提議驅趕一些魔獸與魔靈,但是這也只是氣頭上一說而已,不可能真的落實到行動上,他們唯一能做的,大概也只有向人界出手,爭奪資源了。

這種行為並不光彩,但是卻已經是他們到現在為止唯一可以做的事情了。如果不放魔物去人界,魔界的空間就要塌,到時候簡直就是魔族的全民悲劇。

我從來不覺得我是什麼好人,當初在看書的時候,我就覺得魔族並沒有什麼錯,是作者不給人活路,逼著人家殺出一條血路,而現在,就連晚菁都成我娘了,這世上哪有胳膊肘往外拐的孩子?魔族生孩子有多難我清楚,就是為了娘親生我吃的那些苦,我也不能恩將仇報!

更何況,最終boss之一成了我娘,另一個十有□□是我爹,都已經和反派綁的死死的了,我哪里還有回頭路?

要麼干掉主角,要麼順從劇情gameover。這一筆賬,只要是個人,大概都不會算錯!

只是我有些茫然的伸出小短手抱緊了我的族長娘,疑惑的想,不對啊,原著里只是說魔族的族長和大祭司非常曖昧,沒說他們已經連女兒都生下來了啊!

我一驚,難不成,我居然是個bug?!

我笑道︰「其實紅色,尤其是大紅色,一般都是正房夫人愛穿的顏色,真沒料到,師尊堂堂八尺男兒,居然也喜歡的緊。」

扶桑微笑道︰「赤者,正也。且喻火德。因有火種,故生光明,故生萬物。此乃天地間萬物所生所長之源。為師敬天地,著紅衣有何不妥嗎?」

我听了,暗自有些驚訝,心想還真是海水不可斗量,這個扶桑也不僅僅會耍嘴皮子,他講起大道理來,也是頭頭是道。

「師尊所言並無不妥,是徒兒孤陋了。」

我這句話說的極為真心。自來這個世界開始,我的確是想要努力的改變,想要努力的修煉——為了保護我想要保護的人。但是,我卻從來沒有堅固過一顆道心。

沒有道心的人,天賦再高,也注定在修行之路上走不遠。

我不喜歡天道,從前不喜歡,現在也不見得有多喜歡。

但是很神奇,扶桑輕輕松松一句話,居然能讓我沉入深思。

金木水火土,是為五行。這是修行最根本的五靈根。而剩下的諸如雷靈根,冰靈根等等,其實都屬于由這五行元素轉化變異而來。

扶桑的話,乍一听是說火是萬物所生所長之源,但是五行卻又明明是相生相克的,這是矛盾的一點。

所以我想,他所說的萬物所生所長之源,應當並非火本身,而是火種所衍生而出的光明。

萬物因光明而生長,繁衍,這就是兩儀中的陽。

而同樣的,有陽就有陰,一如有生就有死,有光明,自然也就有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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