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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第三十九章(下)

三生

劉孝廉[1],能記前身事[2]。與先文賁兄為同年[3],嘗歷歷言之[4]。

一世為搢紳[5],行多玷。六十二歲而歿。初見冥王,待以鄉先生禮[6],賜

坐,飲以茶。覷冥王盞中,茶色清徹;己盞中,濁如醪[7]。暗疑**湯得勿

此耶[8]?乘冥王他顧,以盞就案角瀉之,偽為盡者。俄頃,稽前生惡錄[9];

怒,命群鬼捽下,罰作馬。即有厲鬼縶去[10]。行至一家,門限甚高,不可

逾。方迾趄間,鬼力楚之[11],痛甚而蹶。自顧,則身已在櫪下矣。但聞人

曰︰「驪馬生駒矣,牡也。」心甚明了,但不能言。覺大餒,不得已,就牝

馬求乳。逾四五年,體修偉。甚畏撻楚,見鞭則懼而逸。主人騎,必覆障泥

[12],緩轡徐徐[13],猶不甚苦;惟奴僕圉人[14],不加韉裝以行[15],兩

踝夾擊,痛徹心腑。于是憤甚,三日不食,遂死。

至冥司,冥王查其罰限未滿,責其規避[16],剝其皮革,罰為犬。意懊

喪,不欲行。群鬼亂撻之,痛極而竄于野。自念不如死,憤投絕壁,顛莫能

起。自顧,則身伏竇中,牝犬舐而腓字之[17],乃知身已復生于人世矣。稍

長,見便液亦知穢;然嗅之而香,但立念不食耳。為犬經年,常忿欲死,又

恐罪其規避。而主人又豢養,不肯戮。乃故嚙主人,月兌股肉。主人怒,杖殺

之。

冥王鞫狀[18],怒其狂[19],笞數百,俾作蛇。囚于幽室,暗不見天。

悶甚,緣壁而上,穴屋而出。自視,則伏身茂草,居然蛇矣。遂矢志不殘生

類,饑吞木實。積年余,每思自盡不可,害人而死又不可;欲求一善死之策

而未得也。一日,臥草中,聞車過,遽出當路;車馳壓之,斷為兩。

冥王訝其速至,因蒲伏自剖[20]。冥王以無罪見殺,原之,準其滿限復

為人[21],是為劉公。公生而能言,文章書史,過輒成

誦。辛酉舉孝廉[22]。每勸人︰乘馬必厚其障泥;股夾之刑,勝

于鞭楚也。

異史氏曰︰「毛角之儔[23],乃有王公大人在其中;所以然

者,王公大人之內,原未必無毛角者在其中也。故賤者為善,如

求花而種其樹;貴者為善,如已花而培其本︰種者可大,培者可

久[24]。不然,且將負鹽車[25],受羈馽[26],與之為馬[27];不然,

且將啖便液,受烹割,與之為犬;又不然,且將披鱗介,葬鶴

鸛[28],與之為蛇。」

據《聊齋志異》手稿本

【注釋】

[1]劉孝廉︰名字未詳。孝廉,指舉人。詳《畫壁》注。

[2]前身事︰前生的經歷。

[3]先文賁兄︰指作者族兄蒲兆昌。蒲兆昌,字文貴,「文賁」當因貴」

「賁」形近致訛。《淄川縣志》謂兆昌字「文璧」,未知何據。蒲松齡在《蒲

氏世譜》(現存蒲松齡紀念館)中,曾作如下記載︰「蒲兆昌︰公字文貴,

明天啟辛酉舉人。形貌豐偉,多髭髯;腰合抱不可交。所坐座闊容二人;每

詣戚友,輒令健僕荷而從之。為人質直任性,不曲隨,不苟合。明鼎革,偽

令孔偉其貌,將薦諸當路,公弗許;強之再三,不可,乃罷。自此日游林壑,

無志進取。因諸父、昆弟朝夕勸駕,勉就公車,至闈中,不任其苦,一場遂

止;後經書業中式矣,衡文者求二、三場不可得,深以為恨。居家閉門自守,

不預世事,遂精岐黃之術,問醫者按踵于門,雖貧賤不拘也。松齡謹識。」

[4]歷歷︰分明的樣子。

[5]縉紳︰語出《莊子天下》,也作「薦紳」、「縉紳」,插笏于帶間。

古時仕宦垂紳(大帶)搢笏,因以指稱士大夫。[6]鄉先生︰《儀禮士冠禮》

鄭玄注︰「鄉先生,鄉中老人為卿大夫致仕者。」又《禮儀鄉謝禮》賈公

彥疏︰「(鄉)先生,謂老人教學者。」後世多指辭官鄉居有德望的士大夫。

[7]醪(l o勞)︰未過濾的酒,濁酒。

[8]**湯︰迷信傳說,人死後服過**湯,即盡忘生前之事。

[9]惡錄︰迷信傳說中陰司記載世人生平惡行的簿籍。

[10]厲鬼︰惡鬼。見《左傳昭公七年》。

[11]力楚︰用力抽打。楚,牡荊制作的刑杖;這里作動詞用。

[12]障泥︰馬韉兩旁下垂至馬月復的障幅,用以遮避泥土。

[13]緩轡︰放松馬韁;指騎馬緩行。

[14]圉(y 語)人︰本周代養馬官,這里指馬伕。

[15]韉裝︰鞍、韉之類騎具。韉,鞍下軟墊。

[16]規避︰蓄意逃避。規,計謀。

[17]腓(f i肥)字︰**喂養。《詩大雅生民》︰「牛羊腓字之。」

腓,遮庇。字,哺乳。

[18]鞫(j 居)狀︰審問其罪狀。

[19](zh 制)︰狂犬。

[20]蒲伏︰通匍匐。剖,表白、辯解。

[21]滿限︰服罪期滿。限,指輪回的限期。

[22]辛酉︰指明熹宗天啟元年,公元一六三一年。

[23]毛角之儔︰披毛戴角之類,指獸類。儔,群、類。

[24]「賤者」六句︰這里以「花」比喻「福報」。意思是,世人要獲得

或保持其富貴福澤,需要行善積德,從根本處努力。可大可久,語出《周易系

辭上》︰「有親則可久,有功則可大;可久則賢人之德,可大則賢人之業。」

這里借指行善的功業。

[25]負鹽車︰駕鹽車,指馬駕重載。負,應作「服」;主駕(駕轅)為

服。語出《戰國策楚策四》,謂老驥「服鹽車而上大(太)行。」[26]受

羈馽(zh 執)︰受束縛控制。《莊子馬蹄》︰「連之以羈馽。」羈,馬籠

頭。馽,同縶;為了步調習整,連結馬前足的繩索。

[27]與之為馬︰讓他變作馬。與,以。下文兩「與」字同。

[28]葬鶴鸛︰葬身鶴、鸛之月復。鶴、鸛常捕蛇為食。

狐入瓶

萬村石氏之婦,祟于狐[1],患之,而不能遣[2]。扉後有瓶,每聞婦翁

來,狐輒遁匿其中。婦窺之熟,暗計而不言。一日,竄入。婦急以絮塞其口,

置釜中,燂湯而沸之[3]。瓶熱,狐呼曰︰「熱甚!勿惡作劇。」婦不語。號

益急,久之無聲。拔塞而驗之,毛一堆,血數點而已。

據《聊齋志異》手稿本

【注釋】

[1]祟于狐︰受到狐的擾害。祟,鬼神加于人的災患。《說文》︰「祟,

神禍也。」

[2]遣︰驅除。

[3]燂(qi n虔)湯而沸之︰把水加溫直至燒開。燂,燒熱。湯,熱水。

鬼哭

謝遷之變[1],宦第皆為賊窟。王學使七襄之宅[2],盜聚尤眾。城破兵

入,掃蕩群丑,尸填墀,血至充門而流。公入城,扛尸滌血而居。往往白晝

見鬼;夜則床下燐飛[3],牆角鬼哭。

一日,王生皞迪[4]寄宿公家,聞床底小聲連呼︰「皞迪!皞迪!」已而

聲漸大,曰︰「我死得苦!」因哭,滿庭皆哭。公聞,仗劍而入,大言曰︰

「汝不識我王學院耶[5]?」但聞百聲嗤嗤,笑之以鼻。公于是設水陸道場

[6],命釋道懺度之。夜拋鬼飯,則見火營營[7],隨地皆出。先是,閽人

王姓者疾篤[8],昏不知人者數日矣。是夕,忽欠伸若醒。婦以食進。王曰︰

「適主人不知何事,施飯于庭,我亦隨眾啗噉[9]。食已方歸,故不譏耳。」

由此鬼怪遂絕。豈鈸饒鐘鼓[10],焰口瑜伽[11],果有益耶?

異史氏曰︰「邪怪之物,惟德可以已之[12]。當陷城之時,王公勢正烜

赫,聞聲者皆股栗[13];而鬼且揶揄之。想鬼物逆知其不今終耶?普告天下

大人先生︰出人面猶不可以嚇鬼,願無出鬼面以嚇人也!」

【注釋】

[1]謝遷之變︰指順治初年謝遷領導的一次農民起義。謝遷,山東高苑(今

屬高青縣)人,順治三年(1646)冬率眾起事,曾攻陷高苑、長山、新城、

淄川諸縣。其據淄川縣城,在順治四年六月。旋遭官兵圍剿,血戰兩月,最

後失敗。事見乾隆《高苑縣志災祥》、乾隆《淄川縣志兵事》、光緒《山

東通志兵防志國朝兵事》。

[2]王七襄,王昌胤(清代避雍正諱,改書昌、昌印、昌允),字七襄,

一字雪園,山東淄川人。明崇禎九年丙子(1636)科舉人,十年丁丑科進士

清初官至提督北直學政。傳見乾隆《淄川縣志》。又,後文謂其「不令終」,

所指事狀待考。

[3]燐飛,燐火飄動。《淮南子汜論訓》︰「久血為燐。」《說文解字》︰

「兵死及牛馬之血為燐(燐)。」燐火,俗稱鬼火。

[4]王生嗥迪︰事跡未詳。

[5]「汝不識」句,據記載,王昌胤曾兩任學政。第一次,以福建道御史

差順天學政在順治四年二月,次年罷,見《清代職官年表學政年表》。第

二次,以監察御史提督北直學政在順治七年,亦于次年離任,見《清秘述聞學

政類》。上文既說「公入城,扛尸滌血而居」,應是初罷順天學政家居時事。

[6]水陸道場,原為佛教舉行的一種時間較長、規模較大的法會;誦經設

齋,禮佛拜懺,以飲食供品追薦亡靈。為超度一切水陸亡魂而設,故稱水陸

道場。相傳始自梁武帝蕭衍。後世民間舉行此類法會常設僧道兩部,故下文

雲「命僧道懺度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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