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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蘭雖跟村里的同齡人不太一樣,到底是女女圭女圭家,這個年紀哪兒有不愛俏的?秀姑原當她買那些彩線珠子,是想繡個花兒,鼓搗幾樣小玩意兒自家插戴,沒想到她竟做起生意來。

一是氣她拿自家的錢生錢,卻將這事兒瞞得死死,二是氣她賺了錢兒依舊藏著掖著,也不說拿出來貼補一下家用。越想氣兒越不順,嘴上冷嘲熱諷不算,還趁她不在的時候到她屋里翻找。

沐蘭很了解秀姑,將東西藏得妥妥的,自是不會叫她翻出來。

秀姑翻了幾遭沒翻到,愈發認定沐蘭奸滑沒良心,一連摔打了好幾日。

任她如何鬧騰,沐蘭只不理會,該干什麼還是干什麼。出海的時候便將東西帶到船上,有空閑就做一陣,做得了拿到集上去賣。

大春因自個兒嘴巴不嚴,給沐蘭惹了麻煩,心里一直很愧疚。他做不來編穿一類的細致活兒,便瞅著空子幫著磨磨貝殼,鑽鑽孔,稍作補償。

自打听大春說了旺財闖進迷霧帶的事兒,沐蘭便時常借著這樣那樣的由頭往徐記布莊跑。她知道旺財不會輕易告訴她進出迷霧帶的法子,只能先搞好關系,再慢慢套話兒。

她每回去都不空手,要麼給旺財打二兩酒,要麼給雲翠留個小玩意兒,要麼給孩子買個糖人面人。旺財和雲翠喜歡她,福娃和妹妹雪娃也跟她熟絡了,只要她往布莊去,便小尾巴一樣跟在她身後。

雲翠手巧,不止會裁衣裳,打絡子穿珠花也有一套。沐蘭跟她虛心請教幾回,手工活兒做得愈發精致了。

忙忙碌碌,日子過得飛快,一轉眼就入了冬。

沐蘭跟著趕了十來回的集,東西也賣掉了一籃又一籃。一回二十,一回三十,積少成多,歸攏起來算一算,竟也賺下了五百多個銅板。

海邊的村鎮物價低廉,五百個銅板也算是一筆不小的財富了。可要雇船,要買房,要置地,要安家,這點子錢還差得遠。照這樣攢法兒,莫說三五年,十年八載也回不了守貞島。

甭管是什麼年代,女人的錢都是最好賺的,這條路是沒錯的。薄利多銷固然穩妥,可需要細水長流,積年累月,她沒有那許多時間浪費。要想在短時間賺大錢,只能提高東西的檔次,把生意拓展到上流人群去。

這件事想來容易,做起來就難了。

首先需要本錢,而且是一大筆本錢。

她在集市上打听過,稍好一些的珠子都是論顆賣的,一百個錢也就能買十幾顆的樣子。金絲銀線更是奢貴,一梭幾百錢都算便宜的。

其次需要門路。

別看三水鎮不大,商道街井的規矩一樣不少,各行各業都有個打頭的人。不是說想做哪一行的生意,隨便盤個鋪子撒點子本錢就能做的,需要得到打頭人的首肯。

小本小利也就罷了,一般是無人過問的。稍大一些的生意若無首肯,又沖了同行的生意,絕沒有好果子吃。

旺財當初開布莊就在這上頭吃過苦頭,若不是雲翠爹在鎮上有些聲望,又有意聘了他當女婿,幫著從中周旋,他也做不到今日。

沐蘭倒不想開鋪子,她考慮的是找一家鋪子合作,收她做好的成品,能連原材料一並提供了更好。

這個想法她在心里盤算了不是一日兩日,她跟旺財和雲翠打听過,他們在珠寶行和胭脂鋪里也沒什麼門路,在這方面幫不上她。

她還奢侈地買了紙筆,勾勒出幾個自認為新奇的圖樣,拿到幾家賣首飾的鋪子里給人看,結果踫了一鼻子的灰。

她不是沒想過做些旁的,可惜她不是全能型的天才,只體育方面還算有些天賦,其它方面能拿得出手的寥寥無幾,也都不足以作為謀生致富的手段。

漁村也有靠潛水打撈為生的,不過都是男人。她牢牢記著張氏等人的叮囑,到了陸上要謹慎,要潔身自愛,盡量避免招惹麻煩,是以不好輕易動用這項本事。

大錢一時半會兒是賺不來的,三十二十的小錢也是錢,當然不能舍下,于是照舊跟著大春出海趕集。

天氣變冷,東西不容易腐壞,漁村的人也一改隔日出海的規矩,三五結伴往稍深的海域里去,多多地捕了魚備下。往往是出一回海,連著趕上兩三日甚至四五日的集。

趕集的次數多了,賣東西的速度也快了,沐蘭只一個人兩只手,哪里跟得上?她要憑這門手藝賺錢,自是不能自斷後路,為了數量降低質量。便空出一兩日來,留在家里專心打結穿花,攢足了貨再拿到集上去賣。

她回回跟著,大春和二驢子還沒覺得,等她改了習慣才覺出不同。只要有她在,他們擔去的魚賣得特別快,十回里有七回八回都能賣光。她不跟著,魚就賣得特別慢,有時候在集上蹲一天,連半筐都賣不掉。

沐蘭起初听二驢子這樣說還不信,刻意試了幾回,發現果真如此,心中驚訝不已。

頭一回趕集她的確出了個不錯的主意,之後也出過幾回,可實踐下來都是不切實際不適用的。除去偶爾幫著吆喝吆喝,她也沒做過什麼,怎的就成了那只招財的貓兒?

想起酒樓二樓那個一閃而過的人影,心思動得一動,很快又將這荒謬的想法拋掉了。

她生在島上,與世隔絕長大,之前跟陸上的人毫無瓜葛,來到這里之後也沒有做過什麼值得別人感念恩德的事情,誰會日復一日,不厭其煩地相助于她?再說她也沒有發現買魚的人中有哪位是常客,定是她想多了。

二驢子沒她那麼多想法,固執地認定她是個招財進寶的福星,自那之後,每回趕集都要不管不顧地拉上她。

杏花原就跟沐蘭處得好,因為這事兒跟沐蘭愈發親近。只要沐蘭在村里,便一日三趟五趟地往大春家里跑,拉著沐蘭的手,把她夸得天上有地下無,「哎喲,瞧瞧,這小模樣兒,跟那剛開的花骨朵似的;再瞧瞧這雙小手,又細女敕又靈巧,這天底下可還有你不會做的事兒嗎?

要不是長貴年紀小,跟你不相稱,俺就立馬備下彩禮,找個媒婆,把你定下給俺當媳婦兒了。日後哪家娶了你這樣有福能干的,祖墳上都得冒青煙了!」

杏花夸了一回又一回,秀姑也跟著听了一回又一回。起初還撇著嘴不屑一顧,听得回數多了,也不免動了心思。

沐蘭跟長貴差著五六歲,可跟山子只差三歲。俗話說女大三抱金磚,給山子當個媳婦兒豈不正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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